[发行]上投品质: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3月)

时间:2015年03月17日 15:01:56 中财网



















上投摩根
健康品质生活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核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
2011
]
1753
号文


核准日期:
[
2011

11

4

]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12

2

1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

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4.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5.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6
.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
1
5

1

31
日,基金投资组合及基金业绩的数据截
止日为
20
1
4

12

3
1
日。






二零一







上投摩根
健康品质生活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目录



一、绪言
................................
................................
................................
................................
...........
1
二、释义
................................
................................
................................
................................
...........
1
三、基金管理人
................................
................................
................................
...............................
4
四、基金托管人
................................
................................
................................
.............................
13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15
六、基金的募集及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25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
................................
................................
.............................
26
八、基金的投资
................................
................................
................................
.............................
33
九、基金的业绩
................................
................................
................................
.............................
43
十、基金的财产
................................
................................
................................
.............................
43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44
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47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48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50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51
十六、风险揭示
................................
................................
................................
.............................
54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
56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59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
78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
85
二十一、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86
二十二、其它应披露事项
................................
................................
................................
.............
86
二十三、备查文件
................................
................................
................................
.........................
86



一、绪言

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上投摩根
健康品质生活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合同”或“基金合同”

)
编写。



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上投摩根
健康品质生活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本基金”或
“基金”

)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
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
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根据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发行。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
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招募说明书主要向投资者披露与本基金相关事项的信息,是投资者
据以选择及决定是否投资于本基金的要约邀请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
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
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对基金
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基金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上投摩根健康品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上投摩根健康品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
书:

指《上投摩根健康品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上投摩根健康品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托管协议

指《上投摩根健康品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管理人:

指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
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
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
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
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
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第九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
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
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基金份
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
,基金管
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
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
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
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
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
开放式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
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
式;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
一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管理基金财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
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
基金认购、
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或其它媒体;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
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




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
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
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

指投资者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
日;

T+n日: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n指自然数;

基金利润:

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以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以及
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
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基金财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
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

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事件和因素





三、基金管理人

(

)
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注册地址:上
海市浦东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0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0

法定代表人:陈开元
总经理:章硕麟
成立日期:
2004

5

12

实缴注册资本:贰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股东名称、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51%



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UK) Limited
49%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2004]56
号文批准,于
2004

5

1
2
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2005

8

12
日,基金管理人完成了股东之间的股权
变更事项。公司注册资本保持不变,股东及出资比例分别由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67
%和
摩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33
%变更为目前的
51%

49%




2006

6

6
日,基金管理人的名称由“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该更名申请于
2006

4

29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并于
2006

6

2
日在国家工商总局完成所有变更相关手续。



2009

3

31
日,基金管理人的注册资本金由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增
加到二亿五千万
元人民币,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不变。该变更事项于
2009

3

31
日在国家工商总局完成
所有变更相关手续。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

)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陈开元先生,董事长

大学本科学历。


先后任职于上海市财政局第三分局,共青团上海市财政局委员会,英国伦敦Coopers &
Lybrand咨询公司等,曾任上海市财政局对外经济财务处处长、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现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Paul Bateman

毕业于英国Leicester大学。


历任Chase Fleming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全球总监,摩根资产管理全球投资管理业
务CEO。


现任摩根资产管理全球主席、摩根资产管理委员会主席及投资委员会会员。同时也是摩
根大通高管委员会资深成员。


董事:许立庆

台湾政治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曾任摩根富林明台湾业务总经理、摩根资产管理亚太区行政总裁。


现任怡和(中国)有限公司主席、怡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香港商会中国委员会副主席;
富时台湾交易所台湾系列五十指数咨询委员会主席。


董事:Jed Laskowitz

获美国伊萨卡学院学士学位(主修政治)及布鲁克林法学院荣誉法学博士学位。


曾负责管理J.P Morgan集团的美国基金业务。


现任摩根资产管理亚洲基金行政总裁及亚太区投资管理业务总监;J.P Morgan集团投资
管理及环球基金营运委员会成员;美国资金管理协会(MMI)董事会成员;纽约州大律师
公会会员。


董事:杨德红

获复旦大学经济学学士,中欧工商管理学院MBA。历任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


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董事:林彬

获中欧工商管理学院MBA。


曾任香港沪光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潘卫东

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曾任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金融机构处处长(挂职)、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现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董事:章硕麟

获台湾大学商学硕士学位。


曾任怡富证券(台湾)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协理、摩根大通(台湾)证券副总经理、
摩根富林明(台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俞樵

经济学博士。现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经济与金融学教授及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曾
经在加里伯利大学经济系、新加坡国立大学经济系、复旦大学金融系等单位任教。


独立董事:戴立宁


获台湾大学法学硕士及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历任台湾财政部常务次长。


现任台湾东吴大学法律研究所兼任副教授。


独立董事:李存修

获美国加州大学柏克利校区企管博士(主修财务)、企管硕士、经济硕士等学位。


现任台湾大学财务金融学系专任特聘教授。


独立董事:刘红忠

国际金融系经济学博士,现任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教授及系主任、中国金融学会理事、
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和上海市金融学会理事。


2. 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监事长:郁忠民

研究生毕业,高级经济师。


历任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副主任;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稽查处、机构处处长;上海国
际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上海国际集团金融管理总部总经理。


现任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监事长。


监事:Simon Walls

获伦敦大学帝国理工学院的数学学士学位。


历任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Japan) Ltd总裁、首席运营官;JPMorgan Trust Bank
总裁、首席运营官以及基础架构总监。


现任摩根资产管理日本董事长以及投资管理亚洲首席行政官。


监事:张军

曾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监。


现任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上投摩根全球天然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监事:万隽宸

曾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法务经理。


现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风险管理部总监。


3. 总经理基本情况:

章硕麟先生,总经理。



获台湾大学商学硕士学位。


曾任怡富证券(台湾)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协理、摩根大通(台湾)证券副总经理、
摩根富林明(台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4.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侯明甫先生,副总经理。


毕业于台湾中国文化大学,获企业管理硕士。曾任职于台湾金鼎证券公司、摩根富林明
(台湾)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富林明(台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富林明
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证券投资研究、公司管理兼投资相关业务管理。


经晓云女士,副总经理。


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上海证券(原上海财政证券),先后担任总经理
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市场管理部经理,经纪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负责证券
经纪业务的管理和运作。


陈星德先生,副总经理。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曾任职于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中国证监会、瑞士银行环球资产管理(香港)、国投瑞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曾担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一职。


张军先生,副总经理。


毕业于同济大学,获管理工程硕士学位。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办公室秘书、公司业务部业务科科长,徐汇支行副行长、
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并曾担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一职。


刘万方先生,督察长。


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曾任职于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美国MBP咨询公司、中国证监会。



5
.本基金基金经理


基金经
理董红波先生,
管理学硕士,曾任职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察局及办公厅、
中国平安人寿上海分公司战略发展部,
2004
年进入泰信基金管理公司,先后担任研究部副
经理、泰信先行策略基金经理助理,
2007

1
月至
2008

6
月担任泰信先行策略基金经理,
2008

7
月加入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

1
月起担任上投摩根中小盘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2

2
月起同时担任上投摩根健康品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13

5
月起同时担任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
乐琪先生,美国克拉
里恩大学硕士研究生,自
2007

3
月至
2010

8
月在中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自
2010

8
月起加入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
2014

11
月起担任上投摩根健康品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4

12
月起同
时担任上投摩根成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张飞先生,

2008

5
月至
2010

5
月在东海证劵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研究员,
2010

5
月至
2011

5
月在上海尚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研究员,自
2011

5
月起加
入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
2015

1
月起担任上投摩根健
康品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6
.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侯明甫先生,副总经理;杜猛先生,投资一部投资总监;孙芳女士,投资二部投资总监;
杨逸枫女士,海外投资部总监;王炫先生,研究总监;孟晨波女士,货币市场投资部总监;
赵峰先生,债券投资部总监;董红波先生,基金经理;张军先生,基金经理;黄栋先生,量
化投资部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财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国务院证券监督
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
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违反《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3、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行为的发生:
(1) 投资于其它基金,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2) 违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
益,将基金资产用于向第三人抵押、担保、资
金拆借或者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融资担保的除外;
(3) 从事有可能使基金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从事证券承销行为;
(5) 将基金资产投资于与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
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6) 违反证券交易业务规则,操纵和扰乱市场价格;
(7) 违反法律法规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8) 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规定禁止从事的其它行为。






4、 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基金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它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材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扰乱市场秩序;




9
)在公开信息披露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0
)其它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它第三人谋取
不当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

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管理
人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
)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
)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
、制订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

合法合规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
定。




2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
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
)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基金管理人经



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3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
)基金管理人承诺根
据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4
、风险管理体系:



1
)董事会下设风险
控制
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战略和控制政策、协
调突发重大风险等事项。




2
)董事会下设督察长,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各业务环节合法合规运作的监督检查和基
金管理人内部稽核监控工作,并可向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直接报告。




3
)经营管理层下设风险评估联席会议,进行各部门管理程序的风险确认,评估成员
包括经营管理层、督察长、稽核、风险管理、基金投资、基金运作等各部门主管。风
险评估联席会议对各类风险予以事先充分的评
估和防范,并进行及时控制和采取应急
措施。




4
)监察稽核部负责基金管理人各部门的风险控制检查,定期不定期对业务部门内部
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和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适时提出
修改建议。




5
)风险管理部负责投资限制指标体系的设定和更新,对于违反指标体系的投资进行
监查和风险控制的评估。




6
)风险管理部负责协助各部门修正、修订内部控制作业制度,并对各部门的日常作
业,依风险管理的考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风险指标进行控管,并提出内控建议。









风险控制委员会


风险管理部


风险评估联席会议


经营管理层


督察长


董事会


股东会


监察稽核部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

10

31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24



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客服电话:
95566


传真:(
010

66594942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
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
%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



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
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
QFII

RQFII

QDII
、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
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
门类
齐全
、产品丰富
的托管
业务
体系
。在国

,中国银
行首家
开展绩效评估、风险
分析
等增值服
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增值
服务
,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
14

12

31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307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282
只,
QDII
基金
25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
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
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
、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
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工作程序设计与制度建设,风险检视,
工作程序与制度的执行,工作程序与制度执行情况的内部监督、稽核以及风险控制工作的后
评价。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

先后获得基于

SAS70
”、“
AAF01/06


ISAE3402
”和“
SSAE16
”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
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

2013
年,中国银行同时获得了基于“
ISAE3402
”和“
SSAE16


双准则的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
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
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
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
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
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
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2.
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网址:
www.boc.cn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传真:010-66275654

(3)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人代表:李建红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户服务热线: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虞谷云


联系电话:
021
-
61618888


客户服务热线: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7)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联系电话:021-68475888

传真:021-68476111

客户服务热线:021-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 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 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电话

010
-
66223584


传真:
010
-
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公司网站:
www.bankofbeijing.com.cn


(1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6528(上海、北京地区962528)

网址:www.nbcb.com.cn

(12) 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
40066
-
99999


网址:
bank.pingan.com


(13)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981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
-
20 21
-
23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门户网站:
www.sr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962999


(14)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45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45
层(邮编
: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
021
-
33389888


传真:
021
-
33388224



客服电话:
95523

4008895523


国际互联网网址
:
www.swhysc.com


(15)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电话:
(021 53519888


传真:
(021) 53519888



户服务电话:
4008918918
(全国)、
021
-
962518


网址:
www.962518.com


(1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
(021) 38676666

6161


传真:
(021) 38670161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400
-
8888
-
666


网址:
www.gtja.com


(1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
-
45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网址:
www.newone.com.cn


(1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法定代表人
:
袁长清(代行)


电话
: 021
-
22169999


传真
: 021
-
22169134



联系人
:
刘晨


网址:
www.ebscn.com


(1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法定代表人:
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
: 010
-
66568430


传真:
010
-
66568536


客服电话
: 400888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2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
8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
(010)65186758


传真:
(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400
-
8888
-
108



网址:
www.csc108.com


(2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
021
-
38565785


联系人:谢高得


客户服务热线:
95562


公司网站
:
www
.xyzq.com.cn


(2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
021

232190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
95553


公司网址:
www.htsec.com


(2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
26



法定代表人
:
何如


电话
:
0755
-
82130833


传真
:
0755
-
82133952


联系人
:
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
:
95536


公司网址
:www.guosen.com.cn


(24)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10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10



法定代表人:常



联系人:黄静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8118


网址:
www.guodu.com


(2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咨询电话:
025
-
84579897


联系电话:
025
-
84457777
-
248
网址:
www.htsc.com.cn


(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
010
-
60838888



传真:
010
-
60833739


客户服务热线:
010
-
95558


(2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2
号楼
22

-
29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
021
-
63325888


传真:
021
-
63326173


客户服务热线:
95503


东方证券网站:
www.dfzq.com.cn


(28)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
19

20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
19

20



法人代表:沈强


联系电话:
0571
-
95548


公司网站:
www.bigsun.com.cn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0571
-
95548


(29)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和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1
号楼
200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
0532
-
850
22326


传真:
0532
-
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公司网址:
www.citicssd.com


(30)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8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10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电话:
0591
-
87383623


业务传真:
0591
-
87383610



联系人:张腾


客户服务热线
:0591
-
96326


公司网址
:www.hfzq.com.cn


(31) 中
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27
层及
28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27
层及
28



法定代表人:
金立群


电话:
010
-
65051166


传真:
010-65058065


公司网址:
www.cicc.com.cn


电话:
021
-
58881690


(3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
联大厦
35
层、
28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服电话:
4008001001
公司网址:
www.essence.com.cn


(3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
95579

4008
-
888
-
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
027
-
65799999


传真:
027
-
85481900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
www.95579.com


(34)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

20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
400
-
821
-
5399



公司网站:
www.noah
-
fund.com


(35)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37

4
号楼
449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
8
号鄂尔多斯大厦
903
-
906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
400
-
700
-
9665


公司网站:
www.ehowbuy.com


(36)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I

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I

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
4006
-
788
-
887


公司网站:
www.zlfund.cn
www.jjmmw.com


(37) 上海长量基金
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2

220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16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
单丙烨


联系电话:
021
-
20691832


传真:
021

20691861


客服电话:
400
-
089
-
128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38)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翠柏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客服电话:
4008
-
773
-
772


公司网站:
www.5ifund.com


(39)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
400
-
0766
-
123


公司网站:
www.fund123.cn


(40)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
2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3C

9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
400
-
1818
-
188


网站:
www.1234567.com.cn


(41)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法定代表人:
王莉


客服电话:
4009200022

021
-
20835588


网站:
licaike.hexun.com


(42)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1301

18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葛甘牛


咨询电话:
400
-
820
-
8988


网站:
www.dbs.com.cn


(43)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C

702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2208


法定代表人:
吴雪秀


客服电话:
400
-
001
-
1566


网站:
www.yilucaifu.com


(44)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法定代表人:闫
振杰



联系电话:
010
-
62020088


传真:
010
-
62020035


客服电话
: 4008886661


公司网址:
www.my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
及时公告。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名称:
上海市
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负责人

秦悦民


电话
: (86 21) 3135 8666


传真
: (86 21) 3135 8600


经办律师:
秦悦民

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吴港平

联系电话:8621-61233277

联系人:汪棣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王灵

六、基金的募集及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投摩根
健康品质生

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
[20
11
]1
753
号文),自
20
1
2

5

1
4
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
截至
20
1
2

6

15
日募集工作顺利结束。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
671,919,547.42
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
671,919,547.42
份;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
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
153,977.77
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
153,977.77
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
1
2

6

25
日生效。本


为契约型开放式
股票型基金,
存续期限
为不定期。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
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
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投资者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
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本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公告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之日,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
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
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
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
放日的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间
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或赎回开始前3个工
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

)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
请。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自身或要求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的有效性
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及时查询申请的
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


基金销售机构对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申请成功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
的确认结果为准。


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申购款项将退
回投资者账户,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交后,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注册登记机构按规定向投资者支付赎回款
项,赎回款项在自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不超过7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划往投资
者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按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
理。



(

)
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1.
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
(
含申购费
)
。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
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投资者可多次申购,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基金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
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
100
份,基金账户余额不得低于
100
份,
如进行一次赎回后基金账户中基金份额余额将低于
100
份,应一次性赎回。如因分红再投资、
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
100
份之情况,不受
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3.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
定期更新

招募说明书




4.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
赎回份额的数量限
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
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
/

1
+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
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
/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率
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区间


费率


人民币
100
万以下


1.5



人民币
100
万以上(含),
500
万以下


1.0



人民币
500
万以上(含)


每笔人民币
1,000





例:某投资人投资
5
万元申购本基金,
对应的申购费率为
1.5%
,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
额净值为
1.102
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
50,000/

1+1.5%

=49,261.08



申购费用=
50,000

49,261.08

738.92



申购份额=
49,261.08/1.102

44,701.
52



即:投资者投资
5
万元申购本基金,对应的申购费率为
1.5%
,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
净值为
1.
102
元,则其可得到
4
4,701.
52
份基金份额。



2.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

赎回份数
×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

赎回总额
×
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

赎回总额

赎回费用


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费率


小于一年


0.5



大于等于一年小于两年


0.35



大于等于两年小于三年


0.2



大于等于三年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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