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广发新经济: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1号)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新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201 5 年 第 1 号 ]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 二 〇 一 五 年 三 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12 年 12 月 10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2]1652 号 文核准。 本基金基金合 同于 20 1 3 年 2 月 6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 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 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 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5 年 2 月 5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 日为 201 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6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12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19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54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58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 58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68 第十部分 基金业绩 ................................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 产 ................................ .................. 83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84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90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92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94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95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100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03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106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21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39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41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49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150 第一部分 绪言 《广发新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 《 运作管理办法 》” ) 、 《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 《 销售管理办法 》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以及《广发新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发新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根 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 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 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 、招募说明书:指《广发新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 新 2 、基金或本基金:指广发新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 、基金管理人: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广发新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广发新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广发新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 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1 年 6 月 9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 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9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可投资于证券投 资基金的 自然人 17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 1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 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 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 、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3 、直销机构: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 、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 、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6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 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等 27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28 、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 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3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36 、 T+n 日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7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 、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 、《业务规则》: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2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 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 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5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 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 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 、元:指人民币元 48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 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3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4 、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 金合同的任何事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概况 1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 - 56 室 3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 - 33 楼 4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5 、设立时间: 2003 年 8 月 5 日 6 、电话: 020 - 83936666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 95105828 7 、联系人:段西军 8 、注册资本: 1.2 亿元人民币 9 、股权结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科技风险投资 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基金管理人 48.3 3 %、 16.67 %、 16.67 %、 10 %和 8.33 %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王志伟:董事长,男,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兼任中国基金业协会公司治理专业委 员会委员,广东省第十届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府决策咨询顾问委员会企业家委员,广东金融 学会常务理事,江西财经大学客座教授。历任广发证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广东发展银行党 组成员兼副行长,广东发展银行行长助理,广东发展银行信托投资部总经理,广东发展银行 人事教育部经理,广东省委办公厅政治处人事科科长等职务。 林传辉:副董事长,男,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广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广发 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基金业协会创 新与战略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三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曾任广发证券 投资银行总部北京业务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投资银行上海业务总部副总经 理、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 孙晓燕:董事,女,硕士,现任广发证券副总裁、财务总监,兼任广发控股(香港)有 限公司董事,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长。曾任广东广发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广 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投资自营 部副总经理、广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戈俊:董事,男,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兼任武汉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南京烽火藤仓光通信有限公 司、武汉烽火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烽火诚城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征信有限公司、西安北方光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烽火普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 市烽视威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大唐线缆有限公司、南京烽火星 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兼任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 有限公司、藤仓烽火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大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监事。曾任烽火 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 翟美卿:董事,女,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 表人,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香江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常委、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副会长、广东省 工商联副主席、广东省女企业家协会会长、深圳市政协常委,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主席,深 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广东南粤银行董事,深圳龙岗国安村镇银行董事,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许冬瑾:董事,女,工商管理硕士,主管药师,现任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副总经理,兼任中国中药协会中药饮片专业委员会专家、全国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药炮制机械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中医药行业特 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药炮制与配置工专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中药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曾任广东省康美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茂云:独立董事,男,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 任复旦大学教授,兼任宁波 大学特聘教授,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绍兴银行独立董事,海尔施生物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复旦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姚海鑫:独立董事,男,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本人现任辽宁大学新华国际 商学院教授,兼任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辽宁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 院长、工商管理硕士( MBA )教育中心副主任、计财处处长、学科建设处处长、发展规划处处 长、新华国际商学院党总支书记。 罗海平:独立董事,男,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常务副总裁, 兼任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法人代表)。曾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荆州市分公司 经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业务处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北省国际部总经理、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汉口分公司总经理,太平保险湖北分公司总经理,太平保险公司总经理助 理,太平保险公司副总经理兼纪委书记,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阳光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阳光保险集团执行委员会委员。 2 、监事会成员 余利平:监事会主席,女,经济学博士,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 发证券成都营业部总经理、广发证券基金部 副总经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 事长。 匡丽军:监事,女,工商管理硕士,高级涉外秘书,现任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工 会主席、副总经理,兼任广州市科达实业发展公司总经理。曾任广州实达实业发展公司办公 室主任、广州屈臣氏公司行政主管、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 吴晓辉:监事,男,工学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兼任广 发基金分工会主席。曾任广发证券电脑中心员工,副经理,经理。 3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林传辉:总经理,男,大学本科学历,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瑞元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基金业协会创新与战略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证 券交易所第三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北京业务总部总经理、投 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投资银行上海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 肖雯:副总经理,女,企业管理硕士 , 高级经济师 , 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互联网 金融部总经理,中国基金业协会产品与销售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任珠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助理总经理、广发证券电子商务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 朱平:副总经理,男,硕士 , 经济师,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部总经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六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兼职委员。曾任上海荣臣集团市场部 经理、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华南业务部副总经理、基金科汇基金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投资部研究负责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易阳方:副总经理,男,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自营部副 经理,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 管理部总经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 广发制造业精选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段西军:督察长,男,博士。曾在广东省佛山市财贸学校、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工作。 邱春杨:副总经理,男,经济学博士,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部总经理, 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原南方证券资产管理部产品设计人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金融工程部副总经理、产品总监。 包林生,副总经理,男,经济学博士。 曾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业 务部总经理,中国化工进出口(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股改办副主任,中化国际贸易股份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投资部总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职员,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 4 、基金经理 李险峰,男,中国籍,经济学硕士,持有基金业执业资格证书, 17 年证券从业经历, 1998 年 8 月至 2012 年 9 月先后任平安证券资产管理部证券分析师、高级投资经理,世纪证券有限 公司资产管理部、国际业务部高级投资经理,香港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研究部 证券分析师, 深圳市红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北京和光嘉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 2012 年 12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二部投资经理, 2014 年 1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投资总监, 2014 年 11 月 17 日起调入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二部, 2014 年 12 月 24 日起任广发新经济股票基 金的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刘明月,任职时间为 2013 年 2 月 6 日至 2014 年 12 月 24 日 5 、 本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 及职务如下: 主席:公司总经理林传辉;成员:公司副总经理朱平,公司副总经理易阳方,权益投资 一部总经理刘晓龙,研究发展部总经理许雪梅,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张芊 。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 ( 1 )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 2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进行基金资产 的投资。 2 、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基金资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4 )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 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对各项基 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 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部控制目标和原则、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 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措施等。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基金 绩效评估考核制度、集中交易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员 工保密制度、危机处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 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工作要求、业务流程等的具体说明。 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公司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四道内控防线: 1 、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 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 各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声明已知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 内承担各自职责。 2 、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相关岗 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 监督的责任。 3 、建立以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 监控防线。监察稽核部属于内核部门,直接接受总经理的领导,独立于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 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 检查和监督。 4 、建立以合规审核委员会及督察长为核心,对公司所有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的第四道 监控防线。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 1987 年 4 月 8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 252.198 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2]83 号 电话: 0755 — 83199084 传真: 0755 — 83 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 、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 1987 年 4 月 8 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 2002 年 3 月成功 地发行了 15 亿 A 股, 4 月 9 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 600036 ),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 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 2006 年 9 月又成功发行了 22 亿 H 股, 9 月 22 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 易(股票代码: 3968 ), 10 月 5 日行使 H 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 24.2 亿 H 股。截止 2014 年 9 月 30 日,本集团总资 产 5.0331 万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 11.45% ,权重法下资本 充足率 10.89% 。 2002 年 8 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 2005 年 8 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 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基金外包业务室 5 个 职能处室,现有员工 60 人。 2002 年 11 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 2003 年 4 月,正式办理基 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 资管 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 QFII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 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 心价值,独创“ 6S 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 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 和“ 6 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 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 FOF 、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 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 T+1 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 QDII 基金、第一 只红利 ETF 基金、第一只“ 1+N ”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 TOT 保管, 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经过十年发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规模快速壮大。 2014 年招商银行加大高收益托管产品 营销力度,截止 12 月末新增托管公募开放式基金 19 只,新增首发公募开放式基金托管规模 238.73 亿元。克服国内证券市场震荡下行的不利形势,托管费收入、托管资产均创出历史新 高,实现托管费收入 21. 12 亿元,同比增长 98.92% ,托管资产余额 3.54 万亿元,较年初增 长 90.77% 。作为公益慈善基金的首个独立第三方托管人,成功签约“壹基金”公益资金托管, 为我国公益慈善资金监管、信息披露进行有益探索,该项目荣获 2012 中国金融品牌「金象奖」 “十大公益项目”奖;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2014 年 7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英国东 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 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 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 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 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 2013 年 5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国 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 年 7 月至 2013 年 5 月历任上海银 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 兼北京 市分行行长。 丁伟先生,本行副行长。大学本科毕业,副研究员。 1996 年 12 月加入本行,历任杭州 分行办公室主任兼营业部总经理,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南昌支行行长,南昌分行行 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行行长助理, 2008 年 4 月起任本行副行长。兼任招银国际金 融有限公司董事长。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 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 2002 年 9 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 托管部经 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一, 具有 20 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及客 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了招商安泰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含 招商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招商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招商现金增值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夏经典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泰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华夏货币 市场基金、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华泰柏瑞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德盛优 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蓝筹精选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兴全合润分级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中银 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创新成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宝兴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上证国有企业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可转换债券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低碳环保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油气能 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中银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成长优选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兴全轻资产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沪深 3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中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强收 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 14 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中小 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纯债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理财 7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 银理财 30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新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稳健添利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标普全球精选自然资源等权 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保本二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优秀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多 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新价值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新成长股票投资基金、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 合型投资基金、宝盈瑞祥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永益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 安国际龙头 (DAX)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安国际龙头 (DAX)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博时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新经济灵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 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共 90 只开放式基金及其它托管资产,托管资产为 35,430.38 亿元人民币。 ( 四 ) 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 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 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 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控风 险防范体系: 一级风险防范是在总行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防范是总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室,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制。稽核监察 室在总经理室直接领导下,独立于部门内其他业务室和托管分部、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 门,对各岗位、各业务室、各分部、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及时发现内部控 制缺陷,提出整改方案,跟踪整改情况。 三级风险防范是总行资产托管部在专业岗位设置时,必须遵循内控制衡原则,监督制衡 的形式和方式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决定。 内部控制原则 (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 环节、覆盖所有室和岗位,并由 全部人员参与。 ( 2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 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 3 )独立性原则。各室、各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资产之间、托管资产 和自有资产之间应当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 门,稽核监察室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部门内部控制工作进行评价和检查。 ( 4 )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 制约束 的权利,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 5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适应我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随着托管业务经 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 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应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 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 6 )防火墙原则。业务营运、稽核监察等相关室,应当在制度上和人员上适当分离,办 公网和业务网分离,部门业务网和全行业务网分离,以达到 风险防范的目的。 ( 7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事项和高风险 领域。 ( 8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 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 9 )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托管业务的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 实现有效控制。 内部控制措施 ( 1 )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制定了《招商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 理办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办法》、《招商银行基金托管业务操作规程》和等 一系列规章制度 ,从资产托管业务操作流程、会计核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保密管理和 信息管理等方面,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为保障托管资产安全和 托管业务正常运作,切实维护托管业务各当事人的利益,避免托管业务危机事件发生或确保 危机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准确、有效地处理,招商银行还制定了《招商银行托管业务危机 事件应急处理办法》,并建立了灾难备份中心,各种业务数据能及时在灾难备份中心进行备份, 确保灾难发生时,托管业务能迅速恢复和不间断运行。 ( 2 )经营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托管项目审批、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双 人双岗、 大额资金专人跟踪、凭证管理、差错处理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规程,有效地控制业务运作过 程中的风险。 ( 3 )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采用加密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同 步灾备,同时,每日实时对托管业务数据库进行备份,托管业务数据每日进行备份,所有的 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才能进行访问。 ( 4 )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户资料,视同 会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有关人员如需调用,须经总经理室成员审批,并做好调 用登记。 ( 5 )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 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责、机房 24 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办公网、与全行业务网双 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 6 )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激励机 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控制。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 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 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基金资产 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上述事项的监督与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投资运作违反《基金法》、 《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容的约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及 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规允许的投资 比例调整期限。 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在规定 时间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 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改正,如基金管理人未能在通知期限 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 议对基金业务 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 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要求 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 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 据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 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 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公司通过在广州、北京、上海设立的分公司、深圳理财中心、杭州理财中心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 ( 1 )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3 号东裙楼 4 楼 直销中心电话: 020 - 89899073 020 - 89899042 传真: 020 - 89899069 020 - 89899070 ( 2 )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 球财讯中心 D 座 11 层 电话: 010 - 68083368 传真: 010 - 68083078 ( 3 )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2908 室 电话: 021 - 68885310 传真: 021 - 68885200 ( 4 )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 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 :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 95105828 (免长途费)或 020 - 839 36999 客服传真: 020 - 34281105 ( 5 )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 、代销机构 ( 1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赵会军 电话: 010 - 66107900 传真: 010 - 66107914 客服电话: 95588 公司网站: www.icbc.com.cn ( 2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 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 - 4316 房) 办公地址:广 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 、 18 、 19 、 36 、 38 、 39 、 41 、 42 、 43 、 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 020 - 87555888 传真: 020 - 87557985 客服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 www.gf.com.cn ( 3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 长安兴融中心 )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 95533 公司网站: www.ccb.com ( 4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服电话: 95599 公司网站: www.abchina.com ( 5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 95566 传真: 010 - 66594946 公司网站: www.boc.cn ( 6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 7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客服电话: 95555 公司网站: www.cmbchina.com ( 8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董云巍 电话: 010 - 58560666 传真: 010 - 57092611 客服电话: 95568 公司网站: www .cmbc.com.cn ( 9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廉赵峰 联系电话: 010 - 65557048 业务传真: 010 - 65550827 客服热线: 95558 公司网址: www.bank.ecitic.com ( 10 )名称: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68 号 法定代表人:郭少泉 联系人:滕克 联系电话: 0532 - 85709787 传真: 0532 - 85709799 客服电话:(青岛) 96588 ,(全国) 400 - 66 - 96588 公司网站: www.qdccb.com ( 11 )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 - 205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联系人:王宏 电话: 022 - 58316666 传真: 022 - 58316569 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8811 公司网站: www.cbhb.com.cn ( 12 )名称: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 193 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 193 号 法定代表人:廖玉林 联系人:巫 渝峰 电话: 0769 - 22100193 传真: 0769 - 22117730 客服电话: 40011 - 96228 公司网站: www.dongguanbank.cn ( 13 )名称: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号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联系人:王超 电话: 0451 - 86779007 传真: 0451 - 86779218 客服电话: 95537 公司网站: www.hrbb.com.cn ( 14 )名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 鸿福东路 2 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何茂才 电话: 0769 - 22866255 传真: 0769 - 22866282 客服电话: 961122 公司网站: www.drcbank.com ( 15 )名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九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 号金融街中心 B 座 法定代表人:乔瑞 联系人:王薇娜 联系电话: 010 - 63229475 传真: 010 - 63229763 客服电话: 010 - 96198 公司网站: www.bjrcb. com ( 16 )名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 50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路 288 号 3 楼个人业务部 法人代表:林复 联络人:翁俊 联系电话: 025 - 86775337 客服电话: 96400 , 40088 - 96400 网址: www.njcb.com.cn ( 17 )名称: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 号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 号 法定代表人:乔志强 联系人: 王栋 电话: 0311 - 88627522 传真: 0311 - 88627027 客服电话: 40 0 - 612 - 9999 网址: www.hebbank.com ( 18 )名称: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 1777 号 办公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 1777 号 法人代表:陆玉根 联络人:王健 联系电话: 0512 - 63969841 客服电话: 4008696068 、 0512 - 96068 传真: 0512 - 63969962 网址: www.wjrcb.com ( 19 )名称: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居委会拥翠路 2 号 办公地址:广东市顺德区 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居委会拥翠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吴海恒 联系人:何浩华 电话: 0757 - 22388928 传真: 0757 - 22388235 客服电话: 0757 - 22223388 网址: www.sdebank.com ( 20 )名称: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 6 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 6 号 法人代表:李镇西 联络人:刘芳 联系电话: 0472 - 5189051 客服电话:内蒙古地区: 0472 - 96016 北京地区: 010 - 96016 宁波地区: 0574 - 967210 深圳地区 : 0755 - 967210 成都地区: 028 - 65558555 传真: 0472 - 5189057 网址: www.bsb.com.cn ( 21 )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 . 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 办公地址:中国 . 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 法人代表:吴太普 联系人:严峻 联系电话: 0571 - 85108195 客服电话: 4008888508 传真: 0571 - 85106576 网址: www.hzbank.com.cn ( 22 )公司名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 号信合大 厦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 号信合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继康 联系人:黎超雄 联系电话: 020 - 28019593 业务传真: 020 - 28852692 客服热线: 020 - 961111 公司网址: www.grcbank.com ( 23 )名称: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威海市环翠区宝泉路 9 号 办公地址:威海市环翠区宝泉路 9 号 法定代表人:谭先国 联系电话: 0631 - 5222293 业务传真: 0631 - 5215726 客服热线:省内 96636 ,境内 40000 - 96636 公司网址: www.w hccb.com/www.whccb.com.cn ( 24 )公司名称: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路 197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路 197 号 法定代表人:王森 联系人:刘慧贤 联系电话: 0633 - 8081290 业务传真: 0633 - 8081276 客服热线: 0633 - 96588/400 - 68 - 96588 公司网址: www.bankofrizhao.com.cn ( 25 )名称: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 41 号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 41 号 法定代表人:夏 蜀 联系人:戴秋娟 联系电话: 0871 - 63140324 业务传真: 0871 - 63194471 客服热线: 4008896533 公司网址: www.fudian - bank.com ( 26 )公司名称: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泉州市云鹿路 3 号 办公地址:泉州市云鹿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傅子能 联系人:董培姗 联系电话: 0595 - 22551071 业务传真: 0595 - 22505215 客服热线: 4008896312 公司网址: www.qzccbank.com ( 27 )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 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 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 0591 - 87383623 传真: 0591 - 87383610 公司网站: www.hfzq.com.cn 客服电话: 96326 (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 ) ( 28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吴倩 电话: 021 - 38676666 传真: 021 - 386706 66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666 公司网站: www.gtja.com ( 29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 010 - 66568430 传真: 010 - 66568990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888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 3 0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 400 - 8888 - 108 传真: 010 - 65182261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108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 3 1 )名称: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邮编: 10003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 层 邮编: 100088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联系电话: 010 - 66045529 客服电话: 010 - 66045678 传真: 010 - 66045518 天相投顾网址: w 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 www.jjm.com.cn ( 3 2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六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 0755 - 82130833 传真: 0755 - 82133952 客服电话: 95536 公司网站: www.guosen.com.cn ( 3 3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 — 45(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