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上海家化:关于公司与平安银行间银行业务关联交易的2014年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预计情况的公告
股票简称:上海家化 股票代码:600315 编号:临2015-009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平安银行间银行业务关联交易 的2014年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预计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加强对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关联交易的有效管控,根据《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对201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5年12月12日,公司开立了深圳发展银行上海花木支行账户,2012年 7月,深圳发展银行更名为平安银行; 2012年3月22日公司开立了平安银行深 圳桂园支行账户。两个账户除存入、支出外,还用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保本理 财产品的购买。 二、关联方情况 1、企业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上市公司 注册地址及办公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6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40301103098545 总股本:95亿元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贷、结算、汇兑业务;人民币票据承兑和贴现; 各项信托业务;经监管机构批准发行或买卖人民币有价证券;外汇存款、汇款; 境内境外借款;在境内境外发行或代理发行外币有价证券;贸易、非贸易结算; 外币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放款;代客买卖外汇及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 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黄金进口业务;经有关监 管机构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2、关联关系 2012年1月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司完成改制,中国 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最终控股股东,由于本公司和平安银 行同受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因此平安银行成为公司的关联 方。公司2012年3月22日公司开立的平安银行深圳桂园支行账户为关联方账户。 公司2005年12月12日开立了深圳发展银行上海花木支行账户,2012年7 月深圳发展银行正式更名为平安银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为 重组后平安银行控股股东。从2012年7月开始,平安银行上海花木支行账户成 为关联方账户。 三、2014年度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2014年公司与平安银行的交易情况统计如下: 单位:元 年份 类型 年初余额 累计增加 累计减少 年末余额 利息收入 手续费支出 2014年 银行存款 150,956.23 373,807,372.52 227,848,360.83 146,109,967.92 214,918.51 5,232.74 (注:上述累计增加、累计减少科目中除包括存入、支出外,还包括定期存款与活期存 款之间的划转。) 2014年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与平安银行间日常银行业务的关联交易额度为日 均余额控制在1.5亿元人民币以内,2014年全年公司均按照上述要求进行了有效 控制和执行。 四、201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预计2015年将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的存取款、资金理财、 集团现金管理、供应链金融服务等业务的关联交易,合计日均余额控制在1.9 亿元人民币以内。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用于日常经营活动资金收付,如有资金暂时闲置则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或存入 定期存款以获取更高利息收益;集团现金管理和供应链金融可以帮助公司全方位 管理集团资金运转,把握供应商和经销商的经营水平及资金状况,最大化资金的 利用效率。 2、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六、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对关联交易采取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 平市场价格,充分保护各方投资者的利益。具体定价原则如下: 1、存款业务: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不同期限存款基准利率 执行(在国家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上浮)。 2、理财产品选择合适期间的保本产品中收益率合适的产品。 3、集团现金管理、供应链金融服务等增值业务定价参考提供类似服务的其 他银行报价,选择较为优惠的价格。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账户活期存款收支以银行回单及账户余额对账单为依据,不签署协议;定 期存款以存单或银行回单为依据,不签署协议;定制理财产品签署书面理财合同; 网上银行理财产品以网上申购协议(电子版)为依据,不签署书面理财合同。其 他银行增值业务以签署的协议为依据。 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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