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平安:公司章程修正案

时间:2015年03月19日 23:05:21 中财网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一、《公司章程》第九条原条款为: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国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原有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原章程”)作了修订,制定本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或“本章程”)。


公司原章程已经公司2004年3月9日召开的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
议通过及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批准后并于2004年6月24日在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后经2006年5
月25日召开的2006年股东周年大会决议修改,中国保监会于2006年6月15日
以保监发改〔2006〕621号批准公司原章程的修改内容。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及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批准后于公
司内资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
之间权利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均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前述人员均可以依据本章程提出与公司事宜有关
的权利主张。


在不违反本章程第二十一章的情况下,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股东依
据公司章程可以起诉股东;股东依据公司章程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起诉,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修改为: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国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本章程”)。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及中国保监会核准生效。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
之间权利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均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前述人员均可以依据本章程提出与公司事宜有关
的权利主张。


在不违反本章程第二十一章的情况下,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股东依
据公司章程可以起诉股东;股东依据公司章程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起诉,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原条款为:

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人民币7,916,142,092元。


修改为:

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人民币9,140,120,705元。




三、《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三条原条款为: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二
人,执行董事不少于二人,独立董事不少于三人。


修改为: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不超过十七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一至二人,执行董事不少于二人,独立董事不少于三人。




四、《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原条款为:

监事会由七人组成,其中一人出任监事会主席。监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监事会主席的任免,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监事共同推举一
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修改为:

监事会由不超过五人组成,其中一人出任监事会主席。监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
连任。


监事会主席的任免,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监事共同推举一
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五、《公司章程》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条原条款为: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二
人,执行董事不少于二人,独立董事不少于三人。


修改为: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不超过十七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一至二人,执行董事不少于二人,独立董事不少于三人。




六、《公司章程》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三条原条款为:


监事会由七人组成,其中一人出任监事会主席。监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监事会主席的任免,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监事会成员由股
东代表监事、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和外部监事组成。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和外部监
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
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和罢免。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
三分之一。


修改为:

监事会由不超过五人组成,其中一人出任监事会主席。监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
连任。


监事会主席的任免,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监事会成员由股
东代表监事、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和外部监事组成。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和外部监
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
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和罢免。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
三分之一。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