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中国平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 指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须披 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014年,中国平安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 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 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 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职责。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阅 及监督公司的财务报告程序和进行风险管理。董事会审计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亦负责检视外聘审计师的任免及酬金的任 何事宜。此外,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亦审查公司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其中涉及定期审查公司不同管治结构及业 务流程下的内部控制,并考虑各自的潜在风险及迫切程度, 以确保公司业务运作的效率及实现公司目标及策略。有关审 阅及审查的范围包括财务、经营、合规情况及风险管理。董 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亦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方案,并 定期向董事会呈交相关报告及推荐意见。 二、2014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情 况 2014年,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共举行5次正式 会议,所有该等会议均根据《工作细则》的规定召开。尤其 是,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阅截至2013年12月31 日止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半年度财务报 告。此外,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了会议审阅并 同意将未经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报表提交审计师审计,并亦 于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上审阅 了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已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对财 务报告的编制基准(包括所采纳的假定及会计政策及标准的 适当性)表示认可,且已提出建议供董事会考虑。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目前,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6位董事组成, 其中有5位独立董事,分别是汤云为、胡家骠、斯蒂芬·迈 尔(Stephen Thomas Meldrum)、叶迪奇、孙东东,1位非执 行董事杨小平,所有该等董事均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董 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一位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会 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业知识的独立董事出任主任委员。 2014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 席会 议次 数 亲自 出席 会议 次数 委托 出席 会议 次数 缺席 会议 次数 备注 汤云为(主 任委员) 5 5 0 0 - 胡家骠 5 5 0 0 - 斯蒂芬·迈 尔 (Stephen Thomas Meldrum) 5 5 0 0 - 叶迪奇 5 5 0 0 - 孙东东 5 5 0 0 - 杨小平 5 3 2 0 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审计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2014年第一次、 第二次会议,授权委托汤云为委员 行使表决权 此外,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附录14《企业管治守则》C3.3e(i)的规定,为使董事会审 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更好地评估公司的财务申报制度 及内部控制程序,公司每年均安排所有委员与公司外聘审计 师举行两次单独会晤。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拟聘任审计师普华永 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 事务所的独立性及客观性进行审核,对结果表示满意。因此,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建议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分别担任公司2014年度中国会计准则审计师和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审计师,并同意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决定其酬金。 201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将 继续按照《公司章程》、《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赋 予的权利和义务,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财务审计及经 营风险防范职责,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意见,促进公司 的健康稳定发展。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汤云为(主任委员)、胡家骠、Stephen Thomas Meldrum、叶 迪奇、孙东东、杨小平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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