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华侨城A: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2016年度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15-13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5-2016年度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2015-2016年度拟为公司控参股公司合计提供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242.4亿元的借款担保,其中公司合并单位之间贷款担保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242.3亿元;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长沙世 界之窗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1亿元。上述 需担保的借款包含在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内。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3月18日在深圳威 尼斯酒店罗马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2016年度 拟为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 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担保实际发生情况,严格按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 务。 (四)本次公告正文所涉及金额币种,除特殊说明外均为人 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 港华侨城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0月31日,注册地为中国香 港,法定代表人为王晓雯,注册资本为美元2.63亿元,主营业 务为:内地引进侨资和国家经济建设所需的先进技术设备、开展 进出口贸易和旅游业务。该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为215.76亿 元,负债总额155.1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1.44亿元、流 动负债47.9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20.46亿元,2014 年实现营业收入39.62亿元,实现利润总额8.00亿元,归属于 母公司净利润为2.37亿元;截止2014年底,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港币6.31亿元的银行借款、人民币10亿元 的债券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或有事项(包括担 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被担保人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66.93%股份,该公司为香港上市公司,其他 股东为香港公众持股。成立于2005年2月28日,注册地点开曼 群岛,注册资本港币2亿元,主营从事制造及销售纸箱及纸制品、 旅游设施的开发与经营、旅游项目策划设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餐饮娱乐的管理服务、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等;该公司2014年 末总资产206.55亿元,负债总额152.4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 额23.74亿元,流动负债46.5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 23.69亿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39.6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 利润为3.92亿元。截止2014年底,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华 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港币11.59亿元、美元1.72亿的银 行借款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或有事项(包括担 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5-2016年度公司拟为以上两公司合计35.0亿元额度的 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成立于1986年9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 厦22楼,法定代表人为陈剑,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亿元,主营 业务为房地产开发。该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为384.80亿元, 负债总额228.7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7.61亿元、流动负 债143.88亿元),净资产为156.06亿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 82.2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49.65亿元,净利润为40.44亿元。 2014年底该公司无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 项)。2015-2016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1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 信用担保。 (三)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成立于1986年,注册地为深圳南山区华侨城新侨大厦, 法定代表人为蔡宁,注册资本为1219万元,主营业务为旅游组 团、旅游接待以及其它商旅服务等。该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 为0.83亿元,负债总额0.5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 流动负债0.53亿元),净资产为0.30亿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 入6.68亿元,实现利润总额0.03亿元,净利润为0.02亿元。 2014年底该公司无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 项)。2015-2016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0.2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 信用担保。 (四)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都市娱乐投资公司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房地产”) 的分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 东方花园R-3幢,法定代表人为言丹,主营业务为旅游、房地产 地产开发等 。该公司2014年末总资产39.34亿元,负债总额 36.9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31.76亿元), 净资产为2.40亿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7.27亿元,净利润 为1.79亿元。2014年底该公司无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 诉讼及仲裁事项)。截止2014年底,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侨城房地 产为该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的0.03亿元的银行借款提供担 保。2015-2016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 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五)被担保人宁波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注册地为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中 段2588号,法定代表人为董喜生,注册资本为10亿元,主营业 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景区管理、策划及相关咨询信息服 务等。该公司2014年末总资产10.85亿元,负债总额1.23亿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1.23亿元),净资产为 9.62亿元,2014年该公司尚处于建设期。2014年底该公司无或 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2015-2016年度 公司拟为该公司3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六)被担保人深圳市华侨城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成立于1986年6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 法定代表人为区冠明,注册资本为0.6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屋 建筑。该公司2014年末总资产1.79亿元,负债总额0.73亿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0.73亿元),净资产为 1.06亿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4.08亿元,实现利润总额0.41 亿元,净利润为0.30亿元。2014年底该公司无或有事项(包括 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2015-2016年度公司全资子公 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七)被担保人上海万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成立于2001年12月,注册地为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767号 904室,法定代表人为陈运根,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主营业 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14年末总资产12.17亿元, 负债总额6.4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3.63亿元,流动负债2.77 亿元),净资产为5.78亿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19亿元, 实现利润总额2.05亿元,净利润为0.14亿元。截至到2014年 底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侨城房地产为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借款 3.63亿元提供担保,该公司无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 讼及仲裁事项)。2015-2016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侨城房地产 拟为该公司16.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八)被担保人天津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成立于2009年11月,注册地为东丽区东丽湖度假区(天津 市东丽湖旅游开发总公司大楼内),法定代表人为张立勇,注册 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管理主题公园 等。2014年末总资产60.53亿元,负债总额48.72亿元(其中 银行贷款3.81亿元,流动负债29.73亿元),净资产为11.81亿 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4.31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47亿元, 净利润为1.07亿元。截止2014年底,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华 侨城实业有限公司人民币1.81亿元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公司 全资子公司华侨城房地产为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天津东丽支行借款2.00亿元提供担保,除此之外该公司无其 他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2015-2016 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13.0亿额度的融 资提供信用担保。 (九)被担保人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注册地为重庆市渝北区北部新区星 光大道62号(海王星科技大厦E区8楼),法定代表人为姚军, 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管理主题 公园等。2014年末总资产20.99亿元,负债总额11.26亿元(其 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0.56亿元),净资产为9.72亿元。 2014年该公司尚处于建设期。截止2014年底,该公司无或有事 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2015-2016年度公司 全资子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8.0亿额度的融资提供信 用担保。 (十)被担保人上海天祥华侨城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86.12%股份,上海浦深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2.24%股份,上海天祥实业有限公司累计持 有该公司12.76%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注册地为上 海市浦江镇陈南路22号,法定代表人为吴学俊,注册资本为7.13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14年末总资产 55.68 亿元,负债总额31.0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0.63亿元, 流动负债20.46亿元),净资产为24.60亿元。2014年实现营业 收入26.50亿元,实现利润总额9.28亿元,净利润为6.96亿元。 截止2014年底,该公司以其持有的沪房地闵字(2013)005039 土地使用权抵押向建行上海分行借款1.45亿元,以其持有的沪 房地闵字(2012)第009260号、房地闵字(2012)第009261号 土地使用权抵押向中信银行上海外滩支行借款6.17亿元,以其 持有的122-10地块向汇丰银行借款3.0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 公司无其他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5-2016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8.0亿 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一)被担保人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84.85%股份,其他股份全部为华 侨城集团公司持有。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注册地为武汉 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欢乐大道186号,法定代表人为姚军,注 册资本为11.78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管理主题公 园等。2014年末总资产100.34亿元,负债总额76.37亿元(其 中银行贷款5.5亿元,流动负债57.76亿元),净资产为23.97 亿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35.17亿元,实现净利润为5.12亿 元。截止2014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借款3.0亿元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或有事项(包 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2015-2016年度公司拟为该 公司10.0亿元额度的银行借款提供信用担保。 (十二)被担保人华侨城(上海)置地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83.30%股份,其他股份为香港公众 股。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注册地为中国上海,法定代表 人为张立勇,注册资本为30.3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 经营等。该公司2014年末总资产118.96亿元,负债总额75.59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3.48亿元,流动负债17.78亿元),净资产 为43.37亿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1.07亿元,实现利润总 额2.02亿元,净利润为1.51亿元。截止2014年底,公司以其 持有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向中信银行南外滩支行借款3.48亿元, 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 事项)。2015-2016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 司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三)被担保人成都天府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九个 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83.13%股份, 其他股份为香港公众股。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注册地为 成都市金牛区沙西线1号,法定代表人为姚军,注册资本为6.12 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设施的开发与经营;房地产的开发与经营; 餐饮娱乐的管理服务等。该公司2014年末总资产52.69亿元, 负债总额34.1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8.0亿元,流动负债22.79 亿元),净资产为18.55亿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20.02亿元, 实现利润总额4.18亿元,净利润为3.14亿元。截止2014年底, 公司为该公司的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侨城旅游文化设 施债权投资计划8亿元借款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或 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2015-2016年度 公司拟为该公司28.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四)被担保人云南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70%股份。其他股东云南城投置业 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0%股份,将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 应担保。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注册地为昆明市宜良县匡 远镇温泉路公务楼13楼22号、24号,法定代表人为吴斯远, 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及旅游开发经营等。 该公司2014年末总资产21.95 亿元,负债总额13.00亿元(其 中银行贷款3.15亿元,流动负债13.0亿元),净资产为8.94亿 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0.50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10亿元。 截止2014年底公司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在包商银行深圳分行信 托借款3.15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或有事项(包括担保、 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2015-2016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 该公司28.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五)被担保人泰州华侨城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70%股份。其他股东广东恒丰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0%股份,将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注册地为江苏省姜堰市溱湖大道2 号,法定代表人为董喜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亿元,主营 业务为房地产及旅游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14年末总资产16.87 亿元,负债总额18.3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2.5亿元,流动负债 7.32亿元),净资产为-1.45亿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0.90 亿元。2014年底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东部华侨城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部华侨城”)按照持股比例,为该公司在中国银 行姜堰支行借款0.5亿元、在招商银行深圳华侨支行借款2.0亿 元提供担保,除此之外该公司无其他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 诉讼及仲裁事项)。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部华侨城2015-2016 年度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1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六)被担保人广东顺德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70%股份。其他股东广东顺控 城投置业有限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0%股份,将按其持股比例提 供相应担保。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注册地为佛山市顺德 区大良宜新路1号银海大厦12楼,法定代表人为张立勇,注册 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及旅游开发经营等。该公 司2014年末总资产18.17亿元,负债总额8.37亿元(其中银行 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2.37亿元),净资产为9.8亿元。该公司 2014年尚处于建设期,2014年底该公司无或有事项(包括担保、 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2015-2016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侨 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5.6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 担保。 (十七)被担保人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份为香港公众股。由于国内银行不接受境外 公司提供的担保,所以由该公司与其他兄弟公司采取联保互保的 方式取得银行借款。该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为215.76亿元, 负债总额155.1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1.44亿元、流动负 债47.9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20.46亿元,2014年实 现营业收入39.62亿元,实现利润总额8.00亿元,归属于母公 司净利润为2.37亿元;2014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 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2015-2016年度拟采取联保互保方式为其15.0亿元额度 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八)被担保人北京世纪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63.25%股份。其他股东华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23.42%股份,北京南磨房旅游发 展有限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10.36%股份,北京四方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9.91%%股份,都将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 应担保。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注册地为北京朝阳区东四 环小武基北路,法定代表人为张德亮,注册资本为3.51亿元, 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及旅游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 额为31.69亿元,负债总额12.3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 元、流动负债9.02亿元),净资产为9.19亿元,2014年实现营 业收入26.11亿元,实现利润总额9.03亿元,净利润为6.77亿 元。2014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 及仲裁事项)。公司2015-2016年度拟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 9.49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九)被担保人西安曲江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60%股份。其他股东曲江文化 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0%股份,将按其持股比例提 供相应担保。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注册地为西安曲江新 区雁塔南路300-9号曲江文化大厦A座10层1003-2室,法定代 表人为吴学俊,注册资本为2.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及旅 游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14年末总资产23.64亿元,负债总额 20.6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4.47亿元,流动负债16.15亿),净 资产为3.01亿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2.97亿元,实现利润 总额1.03亿元,净利润为0.77亿元。截止到2014年底,该公 司以其持有的25905-1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为抵押向中国农 业银行借款4.47亿元,除上述事项外该公司无或有事项(包括 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2015-2016年度公司全资子公 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7亿元额度的融资提 供信用担保。 (二十)被担保人深圳招商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其他股东深圳招商房地 产有限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将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 担保。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注册地为深圳宝安尖岗山广 深高速公路东北侧招商华侨城曦城,法定代表人为何飞,注册资 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及旅游开发经营等。该公司 2014年末总资产24.13亿元,负债总额13.76亿元(其中银行 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13.45亿),净资产为10.38亿元。2014 年实现营业收入28.1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7.45亿元,净利润 为5.59亿元。截止到2014年底该公司无或有事项(包括担保、 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2015-2016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侨 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6.25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 担保。 (二十一)被担保人长沙世界之窗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 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25%股份。其他股东湖南电广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9%股份,其他股东香港定泰国际有限 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26%股份,将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该公司成立于1995年4月,注册地为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485 号,法定代表人为魏文彬,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 景区及配套设施的建设与经营。该公司2014年末总资产3.21亿 元,负债总额0.7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4亿元,流动负 债0.78亿元),净资产为2.43亿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49 亿元,净利润为0.44亿元。2014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 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公司2015-2016年度拟按持 股比例为该公司0.1亿元额度的银行借款提供信用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控参股公司提供的借款担保,是 基于公司控参股公司中部分公司尚处于建设期或运营初期,股东 提供担保有利于该等公司获取低成本的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 用。董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下,上述担保 事项是为了充分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信用,为控参股公司获 取银行借款,用于其建设及运营。董事会对上述被担保人资产质 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 估,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于上述担保事项中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除上市公司公众股以及合营 合同约定外,该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其他股东应按其持股比例 提供相应担保,以确保担保公平、对等。 上述担保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本次担保 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33,745 万元,港币179,088万元,美元为17,200万元。均为本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21.2%。2014年度公司无逾期的担保及涉及诉讼 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2016年度对 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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