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凌云股份: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编制了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10]1621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 发行A 股股票不超过7,500万股新股,公司实际于2010年12月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49,714,838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15.50元,共募集资 金总额人民币770,579,98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7,123,498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3,456,491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2月2日全部 到位,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0] 第1075 号验资报告。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涿州支行分别设立了1001014130001797、 123902071910606、101105310633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2010年12月16日与开户银行、 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 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 的履行。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 放金额 利息收入 净额 已使用 金额 存储余额 凌云工业 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石家 庄分行营业部 1001014130001797 20,000 220 20,220 0 凌云工业 股份有限 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北三 环支行 123902071910606 34,346 492 34,838 0 凌云工业 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涿州支行 101105310633 20,000 334 20,334 0 合计 74,346 1,046 75,392 0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根据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A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 “本次A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芜湖汽车零部件项目、哈尔 滨汽车零部件项目、武汉汽车零部件项目和涿州汽车零部件项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1“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由于2011 年国内汽车产业增长的不利因素增多,汽车市场消费受到抑制, 产销增速大幅下滑,短期内用募集资金继续投资上述三个项目的可能性不大,为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芜湖、哈尔滨、武汉三个汽车零部件建设项目尚 未投入的25,973万元募集资金进行变更,用于收购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的资产,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额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34.94%。上述事项已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及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公告。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其所产生的利息收 入1,046万元,补充到涿州汽车零部件项目中,造成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 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涿州汽车零部件项目实际利用募集资金 32,419万元。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项目 总投资 承诺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实际投入 募集资金 总额 差异 金额 差异原因 涿州汽车零部件项目 31,373 31,373 32,419 1,046 利息收入 合 计 31,373 31,373 32,419 1,046 4、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2011年3月1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及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的专项审核报告(利安达专字【2011】第1240号)。截至2011年 2月14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为4,780万元,其中 : 涿州汽车零部件项目1,960万元、武汉汽车零部件项目1,037万元、哈尔滨汽车零 部件项目1,228万元、芜湖汽车零部件项目555万元。各项目实施主体于2011年3 月12日完成置换工作。 5、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2011年3月1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占公司募集资金净 额的9.42%,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实际使 用金额7,000万元,并于2011年9月5日如期归还。 2011年9月1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 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公司募集资 金净额的9.42%,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实际使用金额 7,000万元,并于2012年3月12日如期归还。 2012年3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7,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占公司募集资 金净额的9.42%,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实 际使用金额7,000万元,并于2012年9月18日如期归还。 2012年9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 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 6.73%,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实际使用金额为5,000万元,并于 2013年3月21日归还。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6、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2。 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均以标的资产实现的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口径来计算。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 公司向公司承诺,2011年、2012年、2013年标的资产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 分别不低于3,377万元、4,282万元、5,228万元。 7、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无。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本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2011、 2012、2013及 2014年度报告中“董事会报告”部分中的相应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四、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 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4,346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75,39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5,973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75,392 其中:2011年 51,73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4.94% 2012年 15,723 2013年 5,437 2014年 2,496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或截止日项 目完工程度) 序 号 承诺投资 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 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1 涿州汽车零 部件项目 涿州汽车零部 件项目 31,373 31,373.00 32,419.00 31,373.00 31,373.00 32,419.00 1,046.00 2013.8 2 武汉汽车零 部件项目 17,194 5,000.00 5,000.00 17,194.00 5,000.00 5,000.00 - 2011.10 3 哈尔滨汽车 零部件项目 14,482 8,000.00 8,000.00 14,482.00 8,000.00 8,000.00 - 2011.10 4 芜湖汽车零 部件项目 11,297 4,000.00 4,000.00 11,297.00 4,000.00 4,000.00 - 2011.10 5 收购北方凌云 工业集团有限 公司资产 —— 25,973.00 25,973.00 —— 25,973.00 25,973.00 - 2011.11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 累计产能利用率 承诺效益 最近四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 实现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11 2012 2013 2014 1 涿州汽车零部件项目 80% 2013年:1,452; 2014年:5,387(注1) - 2,566 2,776 2,993 8,335 是 2 武汉汽车零部件项目 (注2) 291 601 797 1,210 2,899 否 3 哈尔滨汽车零部件项目 (注2) -56 -920 -247 -112 -1,335 否 4 芜湖汽车零部件项目 (注2) -267 23 31 68 -145 否 5 收购北方凌云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资产 100% 2011年:3,377; 2012年:4,282; 2013年:5,228 3,456 3,709(注3) 5,303 4,940 17,408 是 注1:由于2011年以来国家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国内汽车市场消费受到抑制,产销增速大幅下滑等市场因素影响,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 时的对原投资计划进行了调整,因此“涿州汽车零部件项目”实施计划适当顺延,至2013年8月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正处于产能释放期。但该项目主体 热成型生产线产能未完全发挥,导致2014年未能达到承诺效益。该项目承诺效益从2013年8月开始计算(达产后第一年3,484万元、第二年开始8,051万元)。 在2013年8月之前公司部分生产线已逐步投入并实现相应效益,所以该项目累计实现效益达到了承诺效益。 注2:武汉、哈尔滨、芜湖三个汽车零部件项目在分别完成5,000万元、8,000万元、4,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投资后,即根据公司情况进行技术改造和扩大产能投 资,其生产能力基本满足了当地市场的需求。同时,由于2011年国内汽车产业增长的不利因素增多,汽车市场消费受到抑制,产销增速大幅下滑,短期内用募集 资金继续投资上述三个项目的可能性不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武汉、哈尔滨、芜湖三个汽车零部件建设项目尚未投入的 25,973万元募集资金进行 变更,用于收购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 注3:“收购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项目2012年实际效益未达到承诺效益,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约定对未达承诺效益的573万元于2013 年以现金方式予以补偿。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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