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石化:2014年度审计报告

时间:2015年03月23日 15:06:03 中财网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1 -
合并资产负债表
于2014年12月31日
附注 2014年 2013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 人民币
百万元 百万元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 10,100 15,101
应收票据 6 13,963 28,771
应收账款 7 90,831 68,466
其他应收款 8 29,251 13,165
预付款项 9 3,780 4,216
存货 10 188,223 221,906
其他流动资产 23,996 21,385
流动资产合计 360,144 373,01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68 3,730
长期股权投资 11 80,593 75,318
固定资产 12 703,485 669,595
在建工程 13 177,667 160,630
无形资产 14 78,681 60,263
商誉 15 6,281 6,255
长期待摊费用 16 14,158 11,96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 6,979 4,14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 22,512 18,013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91,224 1,009,906
资产总计 1,451,368 1,382,916
此财务报表已于2015年3月20日获董事会批准。

傅成玉 李春光 王新华王德华
董事长 总裁 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于2014年12月31日
附注2014年 2013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 人民币
百万元 百万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 期借款 20 166,688 108,121
应 付票据 21 4,577 4,526
应 付账款 22 198,366 202,724
预 收款项 23 89,918 81,079
应 付职工薪酬 24 839 818
应 交税费 25 28,677 35,888
其 他应付款 26 103,302 82,917
短 期应付债券 29 - 10,000
一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7 11,890 45,749
流动负债合计 604,257 571,822
非流动负债
长 期借款 28 67,426 46,452
应 付债券 29 83,506 99,138
预 计负债 30 29,715 26,080
递 延所得税负债 17 7,820 7,977
其 他非流动负债 31 11,549 8,187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0,016 187,834
负债合计 804,273 759,656
股东权益
股本 32 118,280 116,565
资本公积 33 48,703 36,947
其他综合收益 34 (7,261) 407
专项储备 35 491 1,556
盈余公积 36 193,552 190,337
未分配利润 240,718 224,53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594,483 570,346
少数股东权益 52,612 52,914
股东权益合计 647,095 623,26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451,368 1,382,916
此财务报表已于2015年3月20日获董事会批准。

傅成玉 李春光 王新华王德华
董事长 总裁 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3 -
资产负债表
于2014年12月31日
附注 2014年 2013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 人民币
百万元 百万元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805 6,732
应收票据 176 2,064
应收账款 7 25,031 32,620
其他应收款 8 201,234 52,652
预付款项 9 1,962 5,237
存货 74,654 138,882
其他流动资产 19,186 19,888
流动资产合计 324,048 258,07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1 2,844
长期股权投资 11 189,631 164,545
固定资产 12 452,361 533,297
在建工程 13 100,543 123,059
无形资产 8,834 49,282
长期待摊费用 2,547 9,602
其他非流动资产 2,767 3,518
非流动资产合计 756,774 886,147
资产总计 1,080,822 1,144,222
此财务报表已于2015年3月20日获董事会批准。

傅成玉 李春光 王新华王德华
董事长 总裁 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4 -
资产负债表(续)
于2014年12月31日
附注 2014年 2013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 人民币
百万元 百万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 期借款 57,749 23,215
应 付票据 2,933 2,443
应 付账款 102,399 152,007
预 收款项 3,926 73,909
应 付职工薪酬 310 489
应 交税费 19,883 29,291
其 他应付款 198,144 132,446
短 期应付债券 - 10,000
一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084 44,379
流动负债合计 396,428 468,179
非流动负债
长 期借款 55,202 44,692
应 付债券 62,221 77,961
预 计负债 25,830 22,729
递 延所得税负债 600 1,105
其 他非流动负债 1,892 1,982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5,745 148,469
负债合计 542,173 616,648
股东权益
股本 118,280 116,565
资本公积 54,690 46,121
其他综合收益 (206) 2,123
专项储备 232 1,226
盈余公积 193,552 190,337
未分配利润 172,101 171,202
股东权益合计 538,649 527,57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080,822 1,144,222
此财务报表已于2015年3月20日获董事会批准。

傅成玉 李春光 王新华王德华
董事长 总裁 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5 -
合并利润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 2014年 2013年
人民币 人民币
百万元 百万元
营业收入 37 2,825,914 2,880,311
减:营业成本 37 2,429,017 2,457,041
营业税金及附加 38 191,202 190,672
销售费用 46,274 44,359
管理费用 70,500 73,572
财务费用 39 9,618 6,274
勘探费用(包括干井成本) 41 10,969 12,573
资产减值损失 42 6,839 4,044
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3 (4,151) 2,167
投资收益 44 8,137 2,510
营业利润 65,481 96,453
加:营业外收入 45 4,710 3,481
减:营业外支出 46 3,710 2,952
利润总额 66,481 96,982
减:所得税费用 47 17,571 25,605
净利润 48,910 71,377
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430 67,179
少数股东损益 1,480 4,198
基本每股收益 58 0.406 0.579
稀释每股收益 58 0.406 0.543
净利润 48,910 71,377
其他综合收益 34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已扣除税项及重分类调整)
现金流量套期 (4,485) 60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225) 1,314
应占联营及合营公司的其他综合损失 (3,042) (297)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514) (689)
其他综合收益总额 (9,266) 932
综合收益总额 39,644 72,309
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 39,762 68,359
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118) 3,950
此财务报表已于2015年3月20日获董事会批准。

傅成玉 李春光 王新华王德华
董事长 总裁 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6 -
利润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 2014年 2013年
人民币 人民币
百万元 百万元
营业收入 37 1,222,323 1,627,613
减:营业成本 37 972,685 1,305,891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2,840 149,762
销售费用 10,848 34,942
管理费用 46,314 60,553
财务费用 9,144 7,857
勘探费用(包括干井成本) 10,926 12,532
资产减值损失 2,737 3,693
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605) 2,058
投资收益 44 13,417 15,216
营业利润 35,641 69,657
加:营业外收入 5,092 2,801
减:营业外支出 1,766 2,582
利润总额 38,967 69,876
减:所得税费用 6,822 12,541
净利润 32,145 57,335
其他综合收益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已扣除税项及重分类调整)
现金流量套期 (657)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309) 1,306
应占联营公司的其他综合损失 (363) (297)
其他综合收益总额 (2,329) 1,009
综合收益总额 29,816 58,344
此财务报表已于2015年3月20日获董事会批准。

傅成玉 李春光 王新华王德华
董事长 总裁 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7 -
合并现金流量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 2014年 2013年
人民币 人民币
百万元 百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129,123 3,214,962
收到的税费返还 1,600 1,74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4,214 22,3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74,937 3,239,10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589,649) (2,691,49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6,396) (55,731)
支付的各项税费 (292,259) (296,89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8,286) (43,0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26,590) (3,087,2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a) 148,347 151,8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874 4,198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2,312 1,49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020 1,55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66 2,49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272 9,74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24,381) (154,946)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11 (13,855) (33,487)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37) (5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52(iii) (2,53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1,905) (188,4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633) (178,7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128 32,102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4,120 12,696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128,447 1,142,8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32,575 1,174,99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114,481) (1,105,45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9,494) (37,96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1,674) (1,34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 (4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53,996) (1,143,4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421) 31,519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6 (8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减少)/增加额 49(b) (5,691) 4,590
此财务报表已于2015年3月20日获董事会批准。

傅成玉 李春光 王新华王德华
董事长 总裁 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8 -
现金流量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 2014年
人民币百万元
2013年
人民币百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96,976 1,800,264
收到的税费返还 1,151 1,29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6,326 38,2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94,453 1,839,77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20,434) (1,367,59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9,024) (46,489)
支付的各项税费 (204,807) (225,21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0,981) (51,5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35,246) (1,690,8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9,207 148,9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5,991 4,566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5,899 14,15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254 3,09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4 12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358 21,94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99,968) (119,371)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42,226) (30,09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2,194) (149,4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836) (127,52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406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50,706 232,08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0,706 251,49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60,485) (236,90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6,519) (34,7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7,004) (271,6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298) (20,17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减少)/增加额 (4,927) 1,264
此财务报表已于2015年3月20日获董事会批准。

傅成玉 李春光 王新华王德华
董事长 总裁 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9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
股本
人民币
百万元
资本公积
人民币
百万元
其他综合收益
人民币
百万元
专项储备
人民币
百万元
盈余公积
人民币
百万元
未分配利润
人民币
百万元
外币财务报表
折算差额
人民币
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权益
人民币
百万元
少数股东
权益
人民币
百万元
股东权益
合计
人民币
百万元
2012年12月31日余额 86,820 30,574 - 3,550 184,603 209,446 (1,619) 513,374 37,227 550,601
会计政策变更(附注3(27)) - (846) (773) - - - 1,619 - - -
2013年1月1日余额 86,820 29,728 (773) 3,550 184,603 209,446 - 513,374 37,227 550,601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1. 净利润 - - - - - 67,179 - 67,179 4,198 71,377
2. 其他综合收益(附注34) - - 1,180 - - - - 1,180 (248) 932
综合收益总额 - - 1,180 - - 67,179 - 68,359 3,950 72,309
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与所有者的交易:
3. 利润分配:
-提取盈余公积 - - - - 5,734 (5,734) - - - -
-分配现金股利(附注48) - - - - - (28,424) - (28,424) - (28,424)
-分配股票股利(附注48) 17,933 - - - - (17,933) - - - -
4.2011年可转换债券行权(附注32) - 1 - - - - - 1 - 1
5.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附注32) 8,967 (8,967) - - - - - - - -
6. 配售H股(扣除发行费用)(附注32) 2,845 16,561 - - - - - 19,406 - 19,406
7. 子公司股权分置 - (986) - - - - - (986) 986 -
8. 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 - (20) - - - - - (20) (29) (49)
9. 少数股东投入 - 600 - - - - - 600 12,096 12,696
10. 分配予少数股东 - - - - - - - - (1,261) (1,261)
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与所有者的交易总额 29,745 7,189 - - 5,734 (52,091) - (9,423) 11,792 2,369
11. 专项储备变动净额 - - - (1,994) - - - (1,994) (55) (2,049)
12. 国家投资补助 - 30 - - - - - 30 - 30
2013年12月31日余额 116,565 36,947 407 1,556 190,337 224,534 - 570,346 52,914 623,260
2014年1月1日余额 116,565 36,947 407 1,556 190,337 224,534 - 570,346 52,914 623,260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1. 净利润 - - - - - 47,430 - 47,430 1,480 48,910
2. 其他综合收益(附注34) - - (7,668) - - - - (7,668) (1,598) (9,266)
综合收益总额 - - (7,668) - - 47,430 - 39,762 (118) 39,644
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与所有者的交易:
3. 利润分配:
-提取盈余公积(附注36) - - - - 3,215 (3,215) - - - -
-分配现金股利(附注48) - - - - - (28,031) - (28,031) - (28,031)
4. 2011年可转换债券行权(附注32) 1,715 8,477 - - - - - 10,192 - 10,192
5. 与少数股东的交易(附注52(ii)) - 3,216 - - - - - 3,216 (2,877) 339
6. 少数股东投入 - - - - - - - - 4,155 4,155
7. 分配予少数股东 - - - - - - - - (1,545) (1,545)
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与所有者的交易总额 1,715 11,693 - - 3,215 (31,246) - (14,623) (267) (14,890)
8. 专项储备变动净额(附注35) - - - (1,065) - - - (1,065) (28) (1,093)
9.其他 - 63 - - - - - 63 111 174
2014年12月31日余额 118,280 48,703 (7,261) 491 193,552 240,718 - 594,483 52,612 647,095
此财务报表已于2015年3月20日获董事会批准。

傅成玉 李春光 王新华王德华
董事长 总裁 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10 -
股东权益变动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
股本
人民币
百万元
资本公积
人民币
百万元
其他综合收益
人民币
百万元
专项储备
人民币
百万元
盈余公积
人民币
百万元
未分配利润
人民币
百万元
股东权益
合计
人民币
百万元
2012年12月31日余额 86,820 39,146 - 3,017 184,603 158,101 471,687
会计政策变更(附注3(27)) - (1,114) 1,114 - - - -
2013年1月1日余额 86,820 38,032 1,114 3,017 184,603 158,101 471,687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1. 净利润 - - - - - 57,335 57,335
2. 其他综合收益 - - 1,009 - - - 1,009
综合收益总额 - - 1,009 - - 57,335 58,344
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与所有者的交易:
3. 利润分配:
-提取盈余公积 - - - - 5,734 (5,734) -
-分配现金股利(附注48) - - - - - (28,424) (28,424)
-分配股票股利(附注48) 17,933 - - - - (17,933) -
4. 2011年可转换债券行权(附注32) - 1 - - - - 1
5.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附注32) 8,967 (8,967) - - - - -
6. 配售H股(扣除发行费用)(附注32) 2,845 16,561 - - - - 19,406
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与所有者的交易总额 29,745 7,595 - - 5,734 (52,091) (9,017)
7. 专项储备变动净额 - - - (1,778) - - (1,778)
8. 国家投资补助 - 30 - - - - 30
9. 其他 - 464 - (13) - 7,857 8,308
2013年12月31日余额 116,565 46,121 2,123 1,226 190,337 171,202 527,574
2014年1月1日余额 116,565 46,121 2,123 1,226 190,337 171,202 527,574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1. 净利润 - - - - - 32,145 32,145
2. 其他综合收益 - - (2,329) - - - (2,329)
综合收益总额 - - (2,329) - - 32,145 29,816
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与所有者的交易:
3. 利润分配:
-提取盈余公积 - - - - 3,215 (3,215) -
-分配现金股利(附注48) - - - - - (28,031) (28,031)
4. 2011年可转换债券行权(附注32) 1,715 8,477 - - - - 10,192
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与所有者的交易总额 1,715 8,477 - - 3,215 (31,246) (17,839)
5. 专项储备变动净额 - - - (994) - - (994)
6. 其他 - 92 - - - - 92
2014年12月31日余额 118,280 54,690 (206) 232 193,552 172,101 538,649
此财务报表已于2015年3月20日获董事会批准。

傅成玉 李春光 王新华王德华
董事长 总裁 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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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1 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于2000年2月25日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总部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
京市。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日为2015年3月20日。

根据国务院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关于整体重组改制初步方案》(「重组方案」)的批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独
家发起成立本公司,以与其核心业务相关的于1999年9月30日的资产及负债投入本公司。上述资产及负债经中联资产评估事务所、北京市中正评估公司、
中咨资产评估事务所及中发国际资产评估公司联合进行了资产评估,评估净资产为人民币98,249,084千元。此评估项目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
简称「财政部」)审核并以财政部财评字[2000]20号文《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组建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审核意见的函》确认此评估项目的
合规性。

又经财政部财管字[2000]34号文《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问题的批复》批准,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投入本公司的上述净资产
按70%的比例折为股本68,800,0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于2000年2月21日以国经贸企改[2000]154号文《关于同意设立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了本公司关于设立股份有限
公司的申请。

本公司成立后接管了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的勘探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炼油、化工和相关产品销售业务。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主要从事的石油和天然气和化工经营业务包括:
(1) 勘探、开发及生产原油及天然气;
(2) 炼油、运输、储存及营销原油及石油产品;及
(3) 生产及销售化工产品。

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附注52,本年度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2 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
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计量属性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进行计量,但以下资产和负债项目除外: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参见附注3(11))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参见附注3(11))
. 可转换债券的衍生工具部分(参见附注3(11))
. 衍生金融工具(参见附注3(11))
(4) 记账本位币及列报货币
本公司及绝大多数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集团编制合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的部分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作
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对这些子公司的外币财务报表进行了折算(参见附注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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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会计政策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附注3(12))、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3(4))、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附注3(6)、(7))、预计负债的确认方法(附注3(16))等。

本集团在确定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运用的关键判断详见附注51。

(1)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
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
损益。本集团将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合并日为合并方
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b)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集团作为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
而付出的资产(包括购买日之前所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合并
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如为正数则确认为商誉(附注3(9));如为负数则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
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集团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其
他各项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
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c)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
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
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
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自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被
合并子公司开始实施控制时起将被合并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以其账面价值并入本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被合并子公司的经营成果纳入本
公司合并利润表。

本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被购买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
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
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
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集团会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
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本集团终止确认与该子公司相关的资产、负债、少数股东权益以及权益中的
其他相关项目。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由此产生的任何收益或损失,计入丧
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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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会计政策(续)
(1)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续)
(c)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续)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综合收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和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后单独列示。

如果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时所有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包括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均已抵销。集团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
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
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
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2) 外币业务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当日即期汇率,即按业务发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的即期汇率折算。除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外,
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
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属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
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
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其他综合收益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股东权益转入处置当期损
益。

(3)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4) 存货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采用加权平
均法计量。除原材料采购成本外,在产品及产成品还包括直接人工和按照适当比例分配的制造费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按单个存货项目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
净值为基础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当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相关合同订购数量
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以及周转材料。周转材料指能够多次使用,但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和其他材料。

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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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会计政策(续)
(5) 长期股权投资
(a) 对子公司的投资
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附注3(1)(c)进行处理。

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本公司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对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由本公司享
有的部分确认为投资收益,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但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
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除外。对子公司的投资按照成本减去减值准备(附注3(12))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初始确认时,对子公司的
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以下原则计量: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
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购买日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
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该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属于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
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为本公司以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对于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它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对于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
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对于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对于投资者
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b)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
合营企业指本集团通过单独主体达成,能够与其他方实施共同控制,且基于法律形式、合同条款及其他事实与情况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
合营安排。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本集团及分享控制权的其他参与方一致同
意后才能决策。

联营企业指本集团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
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集团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存在重大影响时,通常考虑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是
否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是否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是否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是否向
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

后续计量时,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参见附注3(10))。

在初始确认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时,对于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扣除其中包含的已宣告但
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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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长期股权投资(续)
(b)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续)
本集团在采用权益法核算时的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前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对于长期
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后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成
本与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后,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
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时,本集团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
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调整后确认。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
集团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销。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
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
认投资损失并作为预计负债核算。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
分享额。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除净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本集团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c)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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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指本集团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参见附注3(12))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在建工程以成本减减值准备(参见附注3(12))后在资产负债表
内列示。

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
初始成本包括工程用物资、直接人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附注3(19))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与
资产相关的拆卸费、搬运费和场地清理费,亦包含于相关资产的初始成本中。

在建工程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集团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本集团分
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包括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在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
面价值扣除;与固定资产日常维护相关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本集团会予以终止确认。报废或处置固定资产项目所产生的损
益为处置所得款项净额与项目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并于报废或处置日在损益中确认。

除油气资产外,本集团将固定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其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除非固定资产符合持有待售的
条件(参见附注3(10)),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分别为: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厂房及建筑物 12-50年 3%
机器设备及其他 4-30年 3%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7) 油气资产
油气资产是指拥有或控制的矿区权益和通过油气勘探与油气开发活动形成的油气井及相关辅助设备。

取得矿区权益时发生的成本资本化为油气资产。开发井及相关辅助设备的成本予以资本化。探井成本在决定该井是否已发现探明储量前先行资本
化为在建工程。探井成本会在决定该井未能发现探明储量时计入损益。然而,尚未能确定发现探明储量,则其探井成本在完成钻探后并不会按资
产列账多于一年。若于一年后仍未能发现探明储量,探井成本则会计入损益。其他所有勘探成本(包括地质及地球物理勘探成本)在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油气资产未来的拆除费用的估计是按照目前的行业惯例,考虑了预期的拆除方法,参考了工程师的估计后进行的。相关拆除费用按税前
无风险报酬率折为现值并资本化作为油气资产价值的一部分,于其后进行摊销。

有关探明的油气资产的资本化成本是按产量法计提折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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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会计政策(续)
(8)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摊销(仅限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减值准备(参见附注3(12))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
资产,本集团将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按直线法在预计使用寿命期内摊销,除非该无形资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参见
附注3(10))。

本集团将无法预见未来经济利益期限的无形资产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并对这类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9) 商誉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其初始成本是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本集团对商誉不摊销,以成本减累计减值准备(附注3(12))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商誉在其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处置时予以转出,计入当
期损益。

(10) 持有待售及终止经营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一)该非流动资产或该处置组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常
条款即可立即出售;(二)本集团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或该处置组作出决议并取得适当批准;(三)本集团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
转让协议;(四)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计量,公允价值减去处
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中的资产和负债,分类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

终止经营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处置或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于经营上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在本集团内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一)该组
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二)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
(三)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11) 金融工具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债券投资、除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股权投资、应收款项、衍生金融工具、应付款项、借款、应付债券及股本等。

(a)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集团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按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目的,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贷款及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初始确认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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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3 主要会计政策(续)
(11)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续)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本集团持有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及衍生工具属于此类。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
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
除外。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

.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应收款项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 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集团将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且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确认后,
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在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归类到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对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按成本计量;其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
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利得或损失作为其他综合收益计入
资本公积,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
入当期损益。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参见附注3(17)(c))。

. 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是指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包括财务担保合同负债。财务担保合同指本集团作为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本集团按照约定履行
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初始确认金额扣除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与按照或有事项原则(参见附注3(16))确定的预
计负债金额两者之间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b)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列报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 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c) 公允价值的确定
本集团对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对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采用的估值方法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
的成交价、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市场报价、现金流量折现法和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本集团定期评估估值方法,并测试其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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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会计政策(续)
(11) 金融工具(续)
(d) 套期会计
套期会计方法,是指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抵销结果计入当期损益的方法。

被套期项目是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被套期对象的项目。本集团指定为被套期项目有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
值变动风险的固定利率借款、面临现金流量变动风险的浮动利率借款、面临外汇风险的预期以固定外币金额进行的购买或销售等。

套期工具是本集团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衍生工具。本集团
对外汇风险进行套期也将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作为套期工具。

本集团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并保证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高度有效。本集团采用比率分析法来评价现金流量套期
的后续有效性,采用回归分析法来评价公允价值套期的后续有效性。

. 现金流量套期
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本集团直接将其计入股东权益,并单
列项目反映。有效套期部分的金额为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
. 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
. 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

对于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则计入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本集团将原直接在股东权益中确认的相关利得
或损失转出,计入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在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
损益。但当本集团预期原直接在股东权益中确认的净损失全部或部分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时,则会将不能弥补的部分转出并计入当
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本集团将原直接在股东权益中确认的相关利得或损
失,在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当本集团预期原直接在股东权益中确认的净损失全部或
部分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时,则会将不能弥补的部分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的现金流量套期,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中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在被套期预期交易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
计入当期损益。

当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时或套期不再满足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时,本集团终止使用套期会计,在套期有效期间
直接计入股东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不转出,直至预期交易实际发生时,再按上述现金流量套期的会计政策处理。如果预期交易
预计不会发生,在套期有效期间直接计入股东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立即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 公允价值套期
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
险进行的套期。

对于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本集团将其确认为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当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时或套期不再满足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时,本集团不再使用套期会计。对于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在套期有效期间所作的调整,按照调整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在调整日至到期日的期间内进行摊销,计入
当期损益。

.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机构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对于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本集团直接将
其确认为股东权益,单列项目反映,并于处置境外经营时自股东权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
部分,则计入当期损益。本年度本集团无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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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会计政策(续)
(11) 金融工具(续)
(e) 可转换债券
. 包含权益部分的可转换债券
当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可以选择将该债券转换成股本,而转换的股票数量和转换对价随后不会变动,则可转换债券按照包含负债部分和
权益部分的混合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可转换债券的负债部分于初始确认时以未来支付的利息和本金的现值计量,折现的利率参考于初始确认时没有转换选择权的类似债务的
市场利率。所得款项超过初始确认为负债部分的金额会被确认为权益部分。发行可转换债券的相关交易费用按照负债部分和权益部分占
所得款项的比例分配。

初始确认后,对于没有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负债部分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可转换债券的权益部分
在初始计量后不再重新计量。

可转换债券进行转换时,其权益部分及负债部分转至股本及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如果可转换债券被赎回,赎回支付的价款以及发生
的交易费用被分配至权益和负债部分,其与权益和负债部分账面价值的差异,与权益部分相关的计入权益,与负债部分相关的计入损益。

. 其他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附有现金赎回的选择权和其他嵌入式衍生工具特性,需以负债和衍生工具部分分别列示。

可转换债券的衍生工具部分于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所得款项超过初始确认为衍生工具部分的金额会被确认为负债部分。发行可
转换债券的相关交易费用按照负债部分和衍生工具部分所占所得款项的比例分配。分配至负债部分的交易费用会先确认为负债的一部分,
而分配至衍生工具部分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衍生工具部分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由于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负债部分采用实际利
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直至被转换或被赎回。负债部分及衍生工具部分于财务报表中一并列示。

衍生工具部分及负债部分的账面价值于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本时作为发行股票的对价转入股本及股本溢价。如果可转换债券被赎回,实
际支付金额与其衍生工具部分及负债部分的合并账面价值的差异计入当期损益。

(f)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将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或虽然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所有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但已放弃对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
.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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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金融资产及非金融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a) 金融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
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i)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ii)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iii)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iv) 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v) 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vi) 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等。

. 应收款项和持有至到期投资
应收款项运用个别测试与账龄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评估减值损失。

持有至到期投资运用个别方式评估减值损失。

运用个别方式评估时,当应收款项或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
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该应收款项或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该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在应收款项或持有至到期投资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
本集团将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
余成本。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运用个别方式评估减值损失。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
或非暂时性下跌。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
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
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达到50%的,本集团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
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本集团将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
的累计损失从股东权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
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本集团
将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以后期间不再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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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金融资产及非金融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续)
(b) 其他非金融长期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下列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包括固定资产、油气资产、在建工程、商誉、无形资产和
对子公司、合营公司或联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等。

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此外,对于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
象,本集团也会每年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商誉的测试是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的。

资产组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在认定
资产组时,主要考虑该资产组能否独立产生现金流入,同时考虑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方式、以及对资产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
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
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和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
两者之间较高者,同时也不低于零。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13)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直线法在受益期限内平均摊销。

(14)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
工福利等。

(a) 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
勤等。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
允价值计量。

(b) 离职后福利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
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
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
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
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c) 辞退福利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已经制定正式的解
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以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
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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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所得税
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本年度应税所得额,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以往年度应付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
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
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限。

如果不属于企业合并交易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则该项交易中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会产生递
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也不产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
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
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
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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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会计政策(续)
(16) 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
集团会确认预计负债。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金额确定。

未来拆除准备之最初确认是根据未来将要发生的关于本集团在油气勘探及开发活动结束时的预期拆除和弃置费用的成本之现值进行。除因时间推
移确认为利息成本外,任何后续的预期成本之现值变动将会反映为油气资产和该准备之调整。

(17) 收入确认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在其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并且同时满足以下不同类型收入的其他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

(a) 销售商品收入
当同时满足上述收入的一般确认条件以及下述条件时,本集团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 本集团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
. 本集团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本集团按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b) 提供劳务收入
本集团按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提供劳务收入金额。

在资产负债表日,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根据已经提供的劳务占
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

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则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
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则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c)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是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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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会计政策(续)
(18)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本集团投入的资本。政府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
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不属于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
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
偿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本集团已发生的
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9) 借款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并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除上述借款费用外,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财务费用。

(20) 维修及保养支出
维修及保养支出(包括大修费用)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1) 环保支出
与现行持续经营业务或过去业务所导致的情况有关的环保支出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2) 研究及开发费用
研究及开发费用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3)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费用。

(24) 股利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25)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

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本集团的关联方。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a) 本公司的母公司;
(b) 本公司的子公司;
(c) 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d) 对本集团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e) 与本集团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企业或个人;
(f) 本集团的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g)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h) 本集团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i) 本集团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j) 本公司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
(k) 与本公司母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
(l) 本集团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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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会计政策(续)
(26) 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是指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的组成部分:
.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 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及
. 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本集团在编制分部报告时,分部间交易收入按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计量。编制分部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
策一致。

(27)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
体中权益的披露》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
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自2014年度财务报表起施行外,其他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本集团已采用上述准则编制2014年度财务报表,对本集团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人民币百万元)
2013 年12 月31 日
《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
资》修订了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 本
集团据此将相应权益性投资进行重分类调
整,比较财务信息已相应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760)
1,760
若干财务报表项目已根据上述准则进行列
报,比较期间财务信息已相应调整。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2,466
(407)
(2,059)
若干与本集团在其他主体中权益有关的披
露信息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编制。除有关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
披露外,比较财务报表信息已相应调整。

不适用 不适用
4 税项
本集团适用的主要税费有:所得税、消费税、资源税、增值税、石油特别收益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消费税按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计算缴纳,油品税率列示如下:
油品名称 自2009年1月1日起 (人民币元/吨) 自2014年11月29日起 (人民币元/吨) 自2014年12月13日起 (人民币元/吨)
汽油 1,388.00 1,554.56 1,943.20
柴油 940.80 1,105.44 1,293.60
石脑油 1,385.00 1,551.20 1,939.00
溶剂油 1,282.00 1,435.84 1,794.80
润滑油 1,126.00 1,261.12 1,576.40
燃料油 812.00 954.10 1,116.50
航空煤油 996.80 1,171.24 1,370.60
资源税税率于2014年12月1日自5%提高至6%,同时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率自1%降为零。

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及部分农业用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3%,其他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7%。

按照中国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自2015年1月1日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由55美元/桶调高至65美元/桶,仍实行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税率范围为
20%-40%。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
- 27 -
5 货币资金
本集团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外币原值
百万元
外币汇率 等值人民币
百万元
外币原值
百万元
外币汇率 等值人民币
百万元
现金
人民币 30 36
银行存款
人民币 5,064 7,283
美元 105 6.1190 643 46 6.0969 280
港币 70 0.7889 55 1,073 0.7862 844
日元 145 0.0514 7 155 0.0578 9
欧元 2 7.4556 15 10 8.4189 81
其他 65 28
5,879 8,561
关联公司存款
人民币 2,247 3,948
美元 321 6.1190 1,968 425 6.0969 2,591
欧元 1 7.4556 6 - 8.4189 1
合计 10,100 15,101
关联公司存款指存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的款项,按市场利率计算利息。

于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于金融机构的定期存款为人民币7.45亿元(2013年:人民币0.55亿元)。

6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主要是销售商品或产品而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

于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背书或贴现转让的票据(附追索权转让)中尚未到期的票据金额为人民币44.27亿元(2013年:人民币53.14亿元),均于
2015年06月30日前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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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
- 28 -
7 应收账款
本集团 本公司
2014年
12月31日
人民币百万元
2013年
12月31日
人民币百万元
2014年
12月31日
人民币百万元
2013年
12月31日
人民币百万元
应收子公司 - - 19,917 25,068
应收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20,188 9,311 1,587 2,742
应收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 5,290 9,091 2,161 2,766
其他 65,883 50,638 1,494 2,422
91,361 69,040 25,159 32,998
减:坏账准备 530 574 128 378
合计 90,831 68,466 25,031 32,620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本集团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金额
人民币百万元
占总额比例
%
坏账准备
人民币百万元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金额
人民币百万元
占总额比例
%
坏账准备
人民币百万元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一年以内 90,069 98.6 13 - 68,296 98.9 1 -
一至两年 743 0.8 23 3.1 134 0.2 22 16.4
两至三年 78 0.1 25 32.1 58 0.1 12 20.7
三年以上 471 0.5 469 99.6 552 0.8 539 97.6
合计 91,361 100.0 530 69,040 100.0 574
本公司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金额
人民币百万元
占总额比例
%
坏账准备
人民币百万元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金额
人民币百万元
占总额比例
%
坏账准备
人民币百万元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一年以内 22,326 88.7 - - 32,455 98.4 - -
一至两年 2,668 10.6 3 0.1 118 0.4 8 6.8
两至三年 45 0.2 8 17.8 48 0.1 4 8.3
三年以上 120 0.5 117 97.5 377 1.1 366 97.1
合计 25,159 100.0 128 32,998 100.0 378
于2014年12月31日及2013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的应收账款总额如下: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31 日 12 月31 日
余额(人民币百万元) 34,363 19,896
占应收账款余额总额比例 37.6% 28.8%
坏账准备 - -
2014及2013年度,本集团及本公司并没有对个别重大的应收账款计提全额或比例较大的坏账准备。

2014及2013年度,本集团及本公司并没有个别重大实际冲销或收回以前年度已全额或以较大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于2014及2013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公司并没有个别重大账龄超过三年的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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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
- 29 -
8 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 本公司
2014年
12月31日
人民币百万元
2013年
12月31日
人民币百万元
2014年
12月31日
人民币百万元
2013年
12月31日
人民币百万元
应收子公司 - - 199,783 48,771
应收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2,671 1,779 978 620
应收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 725 225 94 202
其他 27,328 12,737 1,695 4,746
30,724 14,741 202,550 54,339
减:坏账准备 1,473 1,576 1,316 1,687
合计 29,251 13,165 201,234 52,652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本集团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金额
人民币百万元
占总额比例
%
坏账准备
人民币百万元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金额
人民币百万元
占总额比例
%
坏账准备
人民币百万元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一年以内 27,717 90.2 - - 11,579 78.5 - -
一至两年 514 1.7 17 3.3 1,010 6.9 109 10.8
两至三年 525 1.7 55 10.5 314 2.1 30 9.6
三年以上 1,968 6.4 1,401 71.2 1,838 12.5 1,437 78.2
合计 30,724 100.0 1,473 14,741 100.0 1,576
本公司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金额
人民币百万元
占总额比例
%
坏账准备
人民币百万元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金额
人民币百万元
占总额比例
%
坏账准备
人民币百万元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一年以内 185,534 91.6 - - 51,203 94.2 1 -
一至两年 14,792 7.3 2 - 997 1.8 11 1.1
两至三年 573 0.3 3 0.5 311 0.6 18 5.8
三年以上 1,651 0.8 1,311 79.4 1,828 3.4 1,657 90.6
合计 202,550 100.0 1,316 54,339 100.0 1,687
于2014年12月31日及2013年12月31日,本集团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的应收款总额如下: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31 日 12 月31 日
余额(人民币百万元) 12,522 1,977
欠款年限 一年以内
一年以内
至三年以上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总额比例 40.8% 13.4%
坏账准备 - 307
2014及2013年度,本集团及本公司并没有对个别重大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全额或比例较大的坏账准备。

2014及2013年度,本集团及本公司并没有个别重大实际冲销或收回以前年度已全额或以较大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于2014及2013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公司并没有个别重大账龄超过三年的其他应收款。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
- 30 -
9 预付款项
本集团 本公司
2014年
12月31日
人民币百万元
2013年
12月31日
人民币百万元
2014年
12月31日
人民币百万元
2013年
12月31日
人民币百万元
预付子公司 - - 1,091 2,048
预付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66 262 19 155
预付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 105 11 1 11
其他 3,658 3,989 865 3,063
3,829 4,262 1,976 5,277
减:坏账准备 49 46 14 40
合计 3,780 4,216 1,962 5,237
预付款项账龄分析如下:
本集团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金额
人民币百万元
占总额比例
%
坏账准备
人民币百万元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金额
人民币百万元
占总额比例
%
坏账准备
人民币百万元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一年以内 3,511 91.7 1 - 3,983 93.5 - -
一至两年 69 1.8 1 1.4 154 3.6 3 1.9
两至三年 147 3.8 5 3.4 70 1.6 1 1.4
三年以上 102 2.7 42 41.2 55 1.3 42 76.4
合计 3,829 100.0 49 4,262 100.0 46
本公司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金额
人民币百万元
占总额比例
%
坏账准备
人民币百万元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金额
人民币百万元
占总额比例
%
坏账准备
人民币百万元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一年以内 1,821 92.2 - - 4,455 84.4 - -
一至两年 80 4.0 - - 748 14.2 3 0.4
两至三年 65 3.3 5 7.7 5 0.1 - -
三年以上 10 0.5 9 90.0 69 1.3 37 53.6
合计 1,976 100.0 14 5,277 100.0 40
于2014年12月31日及2013年12月31日,本集团预付款项前五名单位的预付款项总额如下: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31 日 12 月31 日
余额(人民币百万元) 757 695
占预付款项余额总额比例 19.8%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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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
- 31 -
10 存货
本集团
2014 年
12 月31 日
人民币
百万元
2013 年
12 月31 日
人民币
百万元
原材料 95,298 124,198
在产品 22,728 21,181
产成品 71,959 76,289
零配件及低值易耗品 1,841 1,989
191,826 223,657
减:存货跌价准备 3,603 1,751
合计 188,223 221,906
存货跌价准备主要是原材料和产成品的跌价准备。2014年度,本集团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主要针对炼油、化工及销售分部的原材料和产成品成本高于
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

11 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
对合营公司投资
人民币百万元
对联营公司投资
人民币百万元
投资减值准备
人民币百万元
总额
人民币百万元
2014年1月1日余额 46,876 28,457 (15) 75,318
本年增加投资 8,211 2,408 - 10,619
权益法对损益调整数 782 2,848 - 3,630
权益法对其他综合收益调整数 (2,736) (306) - (3,042)
权益法对其他权益变动调整数 2 - - 2
宣告分派的股利 (1,011) (1,073) - (2,084)
本年处置投资 (358) (168) - (526)
其他变动(附注52(iii)) (3,292) (26) - (3,318)
减值准备变动数 - - (6) (6)
2014年12月31日余额 48,474 32,140 (21) 80,593
本公司
对子公司投资
人民币百万元
对合营公司投资
人民币百万元
对联营公司投资
人民币百万元
投资减值准备
人民币百万元
总额
人民币百万元
2014年1月1日余额 142,803 12,588 16,890 (7,736) 164,545
本年增加投资(i) 58,791 1,713 398 - 60,902
权益法对损益调整数 - 401 1,598 - 1,999
权益法对其他综合收益调整数 - - (363) - (363)
宣告分派的股利 - (890) (336) - (1,226)
本年处置投资 (4,058) (380) - - (4,438)
划转至子公司(i) (25,480) (113) (6,376) 79 (31,890)
其他变动 - - 102 - 102
2014年12月31日余额 172,056 13,319 11,913 (7,657) 189,631
注:
(i)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2月19日的决议,本公司于2014年4月1日将所属油品销售业务板块注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公司」)。销售公司2013年的简明财务
信息亦包含此等油品销售业务的财务数据,详见附注52。

销售公司与若干境内外投资者于2014年9月12日签署了《关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根据此协议,投资者在获得相关批复后以现金认购销售公司股权。于2015年3月6日,25家投
资者已向销售公司缴纳了相应的增资价款共计人民币1,050.44亿元(约占销售公司29.58%股权)。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
- 32 -
11 长期股权投资(续)
2014年度,本集团及本公司并没有对个别重大的长期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重要子公司情况见附注52。

本集团不存在长期股权投资变现的重大限制。

本集团重要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如下:
(a)重要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
被投资单位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人民币百万元
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
股/表决权比例
一、合营公司
Yanbu Aramco Sinopec Refining Company Ltd.
(「YASREF」)(ii) 沙特阿拉伯 沙特阿拉伯 不适用 石油炼化和加工业务 1,560 百万美元 37.5%
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扬子巴斯
夫」) 中国 江苏省 王净依 制造及分销石化产品 12,343 40%
Caspian Investments Resources Ltd.(「CIR」)
(iii) 哈萨克斯坦
英属维尔京
群岛 不适用 原油和天然气开采 10,000美元 50%
Taihu Limited(「Taihu」)(iii) 俄罗斯 塞浦路斯 不适用 原油和天然气开采 25,000美元 49%
Mansarovar Energy Colombia Ltd.
(「Mansarovar」)(iii) 哥伦比亚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