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宙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15年03月23日 18:05:24 中财网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5]001789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4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5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5] 001789号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宙
邦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新宙邦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新宙邦公司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
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
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新宙邦公
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


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
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
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意见。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新宙邦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公允反映了新宙邦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新宙邦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新宙邦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珊珊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蒋晓明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9] 385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12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7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8.99元。截
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82,73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51,546,686.78元,募集资金净额731,183,313.22元。


截止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深圳市鹏城
会计师事务所 “深鹏所验字[2009]24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46,185,777.80元,其中:
于2009年12月3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11,271,907.82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4,913,869.98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38,532,199.62元(其中累计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金额为
53,534,664.2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09年第一届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业经本公司2009年6月3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3月37日2009
年度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
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
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本公司于2010年1月与保
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花旗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工业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于2010年7月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通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3年1月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花旗银
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募集资金账户、建设银行深圳大工业区支行募集资金账户、
招商银行龙岗支行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


截至 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0039291003001998829



1,820.83

活期存款

51000267795



160,000,000.00

一年期定期存款

23001286738



4,142,126.00

一年期定期存款

23001447386



1,274,457.71

三个月定期存款

51000474208



50,000,534.72

三个月定期存款

23001454668



559,844.65

三个月定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8100126782

10,000,000.00

---

七天通知存款

8100126783

10,000,000.00

---

三个月定期存款

8100126784

25,000,000.00

---

六个月定期存款

8100126785

35,000,000.00

---

一年期定期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坪山支行

764057923706

---

10,023.50

活期存款

774457979525

---

21,890,000.00

七天通知存款

820206207808027001

183,313.22

---

活期存款

1655598

6,000,000.00

---

七天通知存款

1655599

30,000,000.00

---

六个月定期存款

1963876

75,000,000.00

---

一年期定期存款

1655600

80,000,000.00

---

一年期定期存款

1963877

50,000,000.00

---

一年期定期存款

1963878

50,000,000.00

---

一年期定期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大工
业区支行

44201611600052504485

100,000,000.00

---

活期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通分行

493658227700

---

653,392.21

活期存款

花旗银行(中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

1750333881

100,000,000.00

---

七天通知存款

8629364450

30,000,000.00

---

六个月定期存款

8629364451

30,000,000.00

---

一年期定期存款

8629364455

40,000,000.00

---

一年期定期存款

8629364456

40,000,000.00

---

一年期定期存款

8629364457

20,000,000.00

---

一年期定期存款

合计



731,183,313.22

238,532,199.62








三、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731,183,313.2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913,869.9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46,185,777.8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铝电解电容器化学品项目



92,000,000.00

97,326,100.00

---

98,320,465.55

101.02%

2012-4-30

20,755,212.31





2、锂离子电池化学品项目



62,000,000.00

65,168,600.00

---

66,129,745.17

101.47%

2012-4-30

23,025,359.67





3、固态高分子电容器化学品项目



19,000,000.00

55,356,400.00

---

55,827,926.42

100.85%

2012-4-30

3,472,529.74





4、超级电容器化学品项目



14,000,000.00

29,148,900.00

---

29,753,245.41

102.07%

2012-4-30

7,496,265.94





5、新型电子化学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18,000,000.00

18,000,000.00

---

18,000,000.00

100.00%

2013-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05,000,000.00

265,000,000.00

---

268,031,382.55

---

---

54,749,367.66

---

---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1、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金2、南通化工园区新型电子化学
品项目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34,913,869.98

151,793,667.25

101.20%

2014-6-30

-2,361,961.00

不适用



超募资金3、惠州宙邦新型电子化学品二
期项目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

16,360,728.00

10.91%

2016-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350,000,000.00

410,000,000.00

34,913,869.98

278,154,395.25

---

---

-2,361,961.00

---

---

合 计

---

555,000,000.00

675,000,000.00

34,913,869.98

546,185,777.80

---

---

52,387,406.6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1、惠州宙邦新型电子化学品二期项目,因该项目用地交付时间延期较长,直至 2014 年6 月26 日才正式完成交付手续,项目建设因此未能启动,导致项目建设周期被动顺延。调整该项目的投资
实施进度,调整后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调整后该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暂时不变。截至目前,项目建设申请已经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正在进行总平面规
划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预计2015年下半年可以开工建设。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1、2010年3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使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2010年5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南通化工园区新型电子化学品项目实施的议案》、《关于惠州宙邦新型电子化学品二期项目实施的议案》,用部分超募资金30,000.00
万元用于以下安排:

(1)公司拟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区投资建设新型电子化学品二期项目(以下简称"二期项目"),包括新型环保溶剂和导电高分子材料两个子项目。二期项目选址紧邻公司募投项目,
预计占地面积37,000平方米,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新型环保溶剂投资6,800万元,导电高分子材料投资8,200万元,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

(2)公司拟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投资建设新型电子化学品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包括电容器化学品和锂电池化学品两个子项目。项目预计占地面积40,000平方米,总投资21,500
万元,其中电容器化学品投资9,500万元,锂电池化学品投资12,000万元。项目计划使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15,000万元。


3、2011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使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2012年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追加对募投项目投资的议案》,计划使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6,000万元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6000万元。


5、2014 年12 月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支付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部分现金对价的议案》,公司拟在以海斯福
100%股权为标的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核准后,使用目前尚未落实具体使用计划的超募资金5,618.33万元支付本次交易的部分现金对价。


6、上述用途1、2(2)已经实施完毕,用途2(1)正在实施之中,用途5待核准后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购地款1,10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不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支出进行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与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覃九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云惠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云惠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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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