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全 聚 德: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15-15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六届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为提升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银行结构 性存款,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在上述额度内该等资金额 度可滚动使用,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相关事项。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IDG资本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华住酒店管理 有限公司共计2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价格为 13.81元人民币/股,发行数量为25,343,95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50,000,018.55 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净额为338,244,674.55元人民币。2014年6月27日,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14)第110ZA0135号《验资 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110903463710818,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叁亿零壹拾贰万陆仟贰佰贰拾元肆角玖分 (¥300,126,220.49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全聚 德三元金星熟食车间建设项目、全聚德仿膳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全聚德前门 店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等六个募投项目。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0万元。 根据2014年7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第六届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 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4,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开始计算,不超过 6个月。《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2014-36号)刊登于2014年7月30日巨潮咨询网。 公司已于2015年1月26日将该募集资金人民币4,500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根据2015年1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第六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时间为 12个月。《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2015-07号)刊登于2015年1月29日巨潮咨询网。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全聚德三元金星熟食车间建设项目、全聚德仿膳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工 程建设项目因需补充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 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银行结 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1.结构性存款 银行结构性存款为银行的收益增值产品,在确保本金安全和固定收益的前提 下,运用利率、汇率等产品与传统的存款业务相结合的一种创新性存款。 2.决议有效期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3.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上述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 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信息披露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结构性存款的名称、金额、期限、利率 等。 五、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银行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品种,但仍然受到金融市场及宏观经济的影 响,公司将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收益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 公司的主要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公司总会计师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 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 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定期对结构性存款进行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 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期限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 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的决定。 2.监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结构性存款,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 性存款。 3.保荐机构意见 全聚德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 本要求的结构性存款,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要,保障募集资金本金 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运作。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适度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投资收益, 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全聚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事项 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本保荐机构同意全聚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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