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信质电机: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4年,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监事会全本成员严格按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 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 席和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经理办公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 案、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 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 作报告如下: 一、对公司2014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1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现场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 2 各次股东大会均有监事出席,并作为监票人进行了监票。 201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 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后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 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 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任期 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理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 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各次会议情况如下: 1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3月27日在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 路28号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开展2014年度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关 于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关于 补选监事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4月13日在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 路28号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 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4月29日在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 路28号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 事会主席的议案》。 4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5月20日在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 路28号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与 富田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5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8月4日在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 路28号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 报告及摘要》、《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 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长沙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6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8月29日在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 路28号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收购 上海鑫永电机科技有限公司75%股权暨与富田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的议案》。 7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在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 质路28号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 季度报告及摘要》。 8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1月07日在台州市椒江区前所 信质路28号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 收购苏州和鑫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3.98%股权并合作的议案》。 三、监事会独立意见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4年,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董事 会的决议和授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比较规范合理;公司重大决 策科学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 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对此, 监事会表示肯定,并希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今后的重大决策、经营管理过程 中,进一步规范运作,防止出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认为公司根据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及相关要求,建立了适合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认为公司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 真实。 3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14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因此不存在内幕交易、 公司资产流失等损害公司股东权益情况的发生。 4 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在2014年度,公司未与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形。 5 募投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度,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投项目安排使用,未发 生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拥用募集资金用于股票及衍生品种或可转换债 券的投资、或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所有涉及募集 资金运用方面,均根据要求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募投资金使用程序规范 运作。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6 对外担保情况 2014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7 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 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8 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 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 效的执行。本年度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公司未出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现象,给公司造成严重影 响或损失的情况,有效控制和防范了泄密风险,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的利益。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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