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永太科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4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179号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 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永太科技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永太科技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永太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要求 编制《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 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永太科技董事会编制 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永太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永太科技募集 资金201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 伟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贵能 中 国·上海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66号文《关于核准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 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557,029股,发行价 格15.08元/股。 截至2014年10月28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特定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557,029股,募集资金总额611,599,997.32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4,232,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97,367,997.32元,已由长江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银行临海支行营业部,账号为 403967510028的人民币账户597,367,997.32元,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 3,840,557.03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3,527,440.2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464号 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2014年10月28日募集资金净额 593,527,440.29 加:2014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499,425.59 减:2014年度使用 18,522,691.65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4,305,189.93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85,769,730.22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20,000,000.00 加:暂未支付的与发行相关的上市费用 2,560,557.03 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7,989,811.11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连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 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华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四家募集资金存放机 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的履行均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融机构名称 账号 期末余额 储存方式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 14448000000095026 24,561,387.90 活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403967510028 23,354,492.62 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 576900074310303 51,252.11 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 81010157870000042 22,678.48 活期 合 计 47,989,811.11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14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4年11月12日,公司已利用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24,305,189.93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14年11月置换出了先期投入的垫 付资金24,305,189.93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14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470 号《关于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五)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年11月28日,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2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无此类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2014年度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85,769,730.22元,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款和购买理 财产品220,000,000.00元,专户余额为47,989,811.11元(含利息收入)。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4年11月28日,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2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适时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款和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4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1、2014年11月9日,公司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就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情况出具了《关于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的保荐意见》。保荐机 构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事宜,符合证监 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故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4,305.189.93元进行置换。 2、2014年11月12日,公司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就公司拟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出具《关于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3、2014年11月12日,公司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就公司拟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关于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 升公司经营效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已经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批准,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公 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同时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保荐机构对公司以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22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9,352.7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282.7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282.7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永太药业制剂国际化 发展能力建设项目 否 38,026.29 38,026.29 3,678.31 3,678.31 9.67 2017年6月 未投产 N/A 否 年产1500吨平板显示 彩色滤光膜材料(CF) 产业化项目 否 16,000.00 16,000.00 604.48 604.48 3.78 2016年6月 未投产 N/A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7,133.71 7,133.71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1,160.00 61,160.00 4,282.79 4,282.7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4年11月12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4,305,189.93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14年11月置换出了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24,305,189.93元。 本次置换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年11月28日,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2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14年度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85,769,730.22元,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款和购买理财产品 220,000,000.00元,专户余额为47,989,811.11元(含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4年11月28日,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2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 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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