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中航重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时间:2015年03月24日 23:32:19 中财网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和《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
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201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
险控制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慎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
专业作用,有力推进公司决策科学性、合规性的不断提升,现将审计
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立先生、
邱洪生先生及董事、总经理李宗顺先生3名成员组成,基本情况如下:

周立,男,东南大学自动化系工业自动化专业硕士,清华大学经
管学院会计学博士。2006年至今,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
教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兼职教授,中金黄金独立董事、三元股份独
立董事、北方国际独立董事。2013年5月至今,任中航重机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宗顺(前任委员),男,西北工业大学机械设计学士,长江商
学院EMBA。曾任红林机械厂副厂长,红林机械有限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董事长、总经理,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中国南方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1
月至2014年7月,任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黎学勤(现任委员),男,南昌航空工业学院本科、工学学士,
成都电子科技大学EMBA。曾任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26车
间主任、26厂副厂长、26厂厂长、技术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成
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成都艾特航空制造有限公司


董事、副董事长,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兼
成发科技总经理,航空发动机研究院第一分院分党组书记、副院长,
六〇六所党委书记、副所长,中航空天发动机研究院有限公司分党组
成员、副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任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


邱洪生,男,哈尔滨工业大学自动控制专业学士,哈尔滨工业大
学管理学院管理工程硕士。2009年至今,任中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执行总经理,凌云股份独立董事、天坛生物独立董事、中
国软件独立董事、中国电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3年5
月至今,任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 对公司2013年度报告的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贵州证监局的相关要求,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重点关注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
告的审计工作。 在2013年年报编制期间,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
真履行职责,于2014年3月20日召开会议,就公司相关情况与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细致的沟通。并对公司编制的2013年财务报
告提出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意见,适时发出审计督促函,并出具了对
2013年度财务报表的书面审阅意见,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二)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

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证监会要求进行关联交易预计及披露,关
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报告期内,
未有内幕交易发生,无损害股东权益的现象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
况发生,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
制委员会于2014年12月29日召开会议,对公司相关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三)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

报告期内,依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定,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需要,继续深化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健
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实施、执行和监督力度。公司
内部控制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不存在重大
缺陷。


(四)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
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五)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情况

201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相关规定,聘任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环海华”)为公司2014
年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众环海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和
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2014 年 4月 3 日,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司
《关于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度审计费用
及聘任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出具了书面
意见。


(六)对会计师事务2014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的总结

1、审计工作基本情况

(1)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众环海华对公司
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并一同协商确定了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2)审阅了公司编制完成的2014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同意提
交众环海华予以审计。


(3)在进场审计期间,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与众环海华进行
了充分的沟通,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按照相关规定
要求,在众环海华出具2014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
了其编制的2014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



(4)根据审计时间安排,众环海华向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
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的审计报告。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其出具
的2014年度审计报告无异议,同意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审核。


(5)基于众环海华在2014年度审计工作中的表现,审计与风险
控制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续聘其为公司2015年审计机构的建
议。


2、对2014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估

执行年审的会计师,在公司2014年报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遵
循执业准则,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
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众环海华,在本次审计工作中实施的审计程序恰当、合理,按时
完成了公司2014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
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


综上,2014年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各委员恪尽职守、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委员会相关工
作。在新的一年,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将继续尽职尽责
履行职责。




特此报告。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周立、黎学勤、邱洪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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