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佳都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累计与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累计与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我们对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 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和核实。 2014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事项如下: 对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 山支行申请1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对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荔湾支行申请不超过12700万元(含)提供担保。 对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羊 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8000万元提供担保。 对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 山支行申请人民币26500万元授信融资(其中:续保16000万元,新增10500万 元)提供担保; 对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 羊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含)的融资提供担保; 对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对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 云支行申请不超过275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天盈隆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 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2500万元提担保。 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天盈隆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55,078.88万元。 以上向控股子公司的贷款担保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截止报告期末没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本页无正文,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累计与当期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彭晓雷 蒋庆 叶东文 日期:2015年3月23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