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泰信周期债: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1号)

时间:2015年03月25日 15:03:35 中财网


泰信周期回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年1号)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年 1号)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10年 11月 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739号)和2010 年 12月 24日《关于同意泰信周期回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函》(基金部函[2010]791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于 2011年 2月 9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
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
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
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
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和投资组合数据的截止日为 2014年12月 31日,
净值表现数据的截止日期为 2014年 12月 31日,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 2015年 2月 9日。原招
募说明书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为准。



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年 1号)

目 录

一、绪言 ........................................................................... 1
二、释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 5
四、基金托管人 .................................................................... 13
五、相关服务机构 .................................................................. 16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36
七、基金的转换、非交易过户及转托管................................................. 43
八、基金的投资 .................................................................... 48
九、基金的业绩.....................................................................48
十、基金的财产 .................................................................... 59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 60
十二、基金的收益分配 .............................................................. 64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66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7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68
十六、风险揭示 .................................................................... 72
十七、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74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75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94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08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111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12
二十三、备查文件 ................................................................. 112



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年 1号)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
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
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
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和投资组合数据的截止日为 2014年12月 31
日,净值表现数据的截止日期为 2014年 12月 31日,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 2015年 2月 9
日。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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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年 1号)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合同》

中国

法律法规

《基金法》
《销售办法》
《运作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基金或本基金
招募说明书


托管协议

发售公告

指《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的
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指《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指《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即用于公开
披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
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
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
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
示、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
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
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
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
及其定期的更新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指《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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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
银行监管机构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代销机构

销售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指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者;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
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
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
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指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基金注
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
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
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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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
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
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认购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发售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
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
过 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
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
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巨额赎回 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
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10%
时的情形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
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
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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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转换 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
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
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的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
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和因运用基金财产带
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应
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货币市场工具 指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
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
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
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
融工具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 3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36-37层
成立日期:2003年 5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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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小林

总经理:葛航

电话:(021)20899188

传真:(021)20899008

联系人:庄严

发展沿革: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First-Trust Fund Management Co.,Ltd.)是山东省国际信托投
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联合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国
信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于 2002年 9月 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
会批准正式筹建,2003年 5月8日获准开业,是以信托投资公司为主发起人而发起设立的基金
管理公司。


公司目前下设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营销部(分华东、华北、华南三大营销中
心)、理财顾问部、深圳分公司、北京分公司、电子商务部、客服中心、基金投资部、研究部、
专户投资部、清算会计部、集中交易部、计划财务部、信息技术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
综合管理部。截至2015年2月底,公司有正式员工100人,多数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所有人员在最
近三年内均未受到所在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截至2015年2月9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有泰信天天收益货币、泰信先行策略混
合、泰信双息双利债券、泰信优质生活股票、泰信优势增长混合、泰信蓝筹精选股票、泰信债
券增强收益、泰信发展主题股票、泰信债券周期回报、泰信中证200指数、泰信中小盘精选股票、
泰信保本混合、泰信中证基本面400指数分级、泰信现代服务业股票基金、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
券共15只开放式基金及泰信乐利分级1号、泰信乐利3号、泰信乐利分级4号、泰信财富分级6号、
泰信财富分级7号、泰信至尊阿尔法、泰信至尊阿尔法3号、泰信至尊阿尔法5号、泰信至尊阿尔
法6号、泰信道简阿尔法、泰信紫藤智慧金1号共11个资产管理计划。


(二)注册资本、股权结构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 亿元人民币。其中,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出资 9000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45%;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6000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30%;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出资5000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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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年 1号)

股东单位名称现金出资金额股权比例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9000万元 45%
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000万元 30%
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 5000万元 25%
合计 2亿元 100%

(三)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王小林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管理总部副
总经理,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山东鲁信文化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拟
任),中国银监会国际部副主任(挂职);现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徐宏强,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租赁部项目经理,南京
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综合计划部科长,江苏省国际集团综
合计划部科长、副总经理,南京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省国信集团发展规划部副总经
理;现任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财务部总经理。


葛航先生,董事,总经理,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学士;1989年7月加入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曾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租赁部高级业务经理、山东省国际信
托有限公司自营业务部经理。


徐国君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北京林业管理干部学院助教,
青岛大学副教授、教授,中国海洋大学教授、校长助理;现任青岛国信集团副总经理。


俞二牛先生,独立董事,经济法硕士;曾任西藏军区第二通信总站政治处主任,财政部人
事教育司司长,中央汇金公司派任中国银行董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席,中国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干部,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人力资源部总监、党委组织部部长、工会主席;现任
中央汇金公司派任光大银行董事。


王川先生,独立董事,经济管理学大专,高级经济师;曾任山西省委政策研究室干部、省
委办公厅秘书,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秘书、综合处副处长、人事教育部副主任、研究室副主任、
信贷业务部主任、吉林分行行长兼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兼纪检组组长、副行长兼党组成员(党
委委员)、副行长兼党委副书记,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兼中国光大银
行副董事长、行长,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委员、中信(金融)控股总裁。


丁玮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学士;曾任世界银行华盛顿总部经济学家、项目经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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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德意志银行中国区总裁,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投行业务负责人,淡马锡
投资控股高级董事总经理、中国区总裁。


(2)监事会成员
刘晓东先生,监事会主席,金融学学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分行资金调
度员、信贷员,青岛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科长、副处长,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


张牧农先生,监事,工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部副经理、
项目评审部副经理,青岛华和国际租赁公司副总经理,法国巴黎鲁新公司副总经理,山东省国
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部副经理;现任山东鲁信投资控股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业务经理。


戴平先生,监事,大专文化,工程师;曾任江苏省投资公司科长,江苏省计划干部培训中
心办公室副主任,中外合资东西方投资咨询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省机电轻纺投资公司投资部经
理,江苏省投资管理公司工业部副经理,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投资部副经理;现
任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投资部总经理。


唐光杰先生,职工监事,硕士,工程师。2007年 1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
司信息技术部总监、工会主席。


董山青先生,职工监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对公业务业务经理;2004
年 8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基金投资部总监助理、泰信保本混合基金经理。


周向光先生,职工监事,本科。2002年 12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综合
管理部副经理、北京办事处主任、行政副总监兼理财顾问部业务副总监,现任董监事工作部主
任、综合管理部副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王小林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管理总部副
总经理,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山东鲁信文化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拟
任),中国银监会国际部副主任(挂职);现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葛航先生,董事,总经理,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学士;1989年7月加入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曾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任租赁部高级业务经理、山东省国际信
托有限公司自营业务部经理。


吴胜光先生,督察长,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南京大学城市与资源系副主任、江苏省国
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二部经理、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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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维英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硕士;2002年 10
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历了公司的筹建及成立,历任监察稽核部负责人兼营销策划
部负责人、行政总监、第一届及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总经理助理。


韩波先生,副总经理,大学本科;曾先后任山东国投上海证券部财务经理,鲁信投资有限
公司财务、投资管理部门经理。2002年 10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历了公司的筹建
及成立,历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


2、基金经理

何俊春女士,工商管理硕士。18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职于上海鸿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2002年 12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泰信天天收益货币基
金交易员、交易主管,泰信天天收益货币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07年 2月至 2009年 4月担
任泰信天天收益货币基金的基金经理。自 2008年 10月 10日起担任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基金的基
金经理;自 2009年7月29日起担任泰信债券增强收益基金的基金经理;自 2012年 10月25日
起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3年7月17日起担任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现同时担任投资部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附: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情况:

姓名管理本基金的时间
刘兴旺 2011年 2月 9日至 2012年 10月 25日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名单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由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韩波先生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如下:
葛航先生,董事,总经理,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韩波先生,副总经理;
朱志权先生,基金投资部总监兼投资总监,泰信先行策略混合基金、泰信优势增长混合基

金的基金经理;
柳菁女士,研究部总监兼研究总监,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基金、泰信中小盘精选股票基金的

基金经理;
梁剑先生,研究部副总监兼研究副总监;
何俊春女士,基金投资部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基金、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基金、泰信债券周期回报基金、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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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督察长、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及相关基金经理列席会议。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及份额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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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
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涉及上述事项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上述禁止行为应相应变更。

4、基金经理承诺
(1)遵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规定,遵守公司章程和选定规范、
恪宁诚信、审慎勤勉、忠实负责;
(2)维护所管理基金的合法权益,在发生利益冲突时,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
(3)认真履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度规定的职责,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
高经营管理效率;
(4)在基金投资等业务活动中合规运作,不为其他公司或人员提供配合,不从事不正
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活动。不从事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活动,不从事《证券投
资基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禁止的投资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
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的独立
性与权威性。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
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
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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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在董事会
下设立有独立董事参加的审计、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评价与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
体系;公司监事会负责审阅外部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可靠性,督促实施有关审计建议。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
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总经理办公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等,负责公
司经营、基金投资、风险管理的重大决策。


公司设督察长,履行职责的范围涵盖基金及公司运作的所有业务环节,对公司和基金
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生重大
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管理部和内部监察稽核人员定期评估公司及基金的风险状况,包括所有能对
经营目标、投资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可
能性及影响程度。


(3)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
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
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对、相互牵制。各业务部门
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
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
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
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
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
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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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
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内
部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内部稽核报告报董事长及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
住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座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成立时间:1987年4月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7.87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1987]14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125号
联系人: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
联系电话: 010-89936330
传真:010-85230024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
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
事同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
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信银行(601998.SH、0998.HK)成立于 1987年,原名中信实业银行,是中国改革开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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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成立的新兴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业银行,并以屡创中
国现代金融史上多个第一而蜚声海内外。伴随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信实业银行在中国金融
市场改革的大潮中逐渐成长壮大,于 2005年 8月,正式更名“中信银行”。2006年 12月,以
中国中信集团和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股东,正式成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年,
成功引进战略投资者,与欧洲领先的西班牙对外银行(BBVA)建立了优势互补的战略合作关系。

2007年 4月 27日,中信银行在上海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成功同步上市。2009年,中信银
行成功收购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国金)70.32%股权。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
中信银行已成为国内资本实力最雄厚的商业银行之一,是一家快速增长并具有强大综合竞争力
的全国性商业银行。


2009年,中信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内部控制审订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审订报告,
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信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全面
认可。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庆萍,行长,高级经济师。1984年 8月至 2007年 1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国际业务
部干部、副处长、处长、副总经理、总经理。2007年1月至 2008年 12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广
西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09年 1月至 2009年 5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个人业
务部、个人信贷业务部总经理。2009年 5月至 2013年 9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零售业务总
监兼个人金融部总经理。2013年 9月至 2014年7月,任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7月,任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信银行行长。


苏国新先生,中信银行副行长,分管托管业务。曾担任中信集团办公厅副主任、同时兼任
中信集团董事长及中信银行董事长秘书。1997年 6月开始担任中信集团董事长秘书。1991年 8
月至 1993年 10月,在中国外交部工作。1993年 10至 1997年 5月在中信集团负责外事工作。

1996年 1月至 1997年1月,在瑞士银行 SBC和瑞士联合银行UBS等金融机构工作。


刘泽云先生,现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经济学博士。1996年 8月进
入本行工作,历任总行行长秘书室科长、总行投资银行部处经理、总行资产保全部主管、总行
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4 年8月18 日,中信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取得基金托管人资格。中信银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托管人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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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中信银行已托管 52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及证券公司资产管理
产品、信托产品、企业年金、股权基金、QDII等其他托管资产,托管总规模 3.5万亿元人民币。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强化内部管理,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建
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基金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加强稽核监察,建立高效
的风险监控体系,及时有效地发现、分析、控制和避免风险,确保基金财产安全,维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信银行总行建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的风险控制和风险防范工作;托管部内设
内控合规岗,专门负责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对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工作环节和业务流程进行
独立、客观、公正的稽核监察。


3、内部控制制度

中信银行严格按照《基金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
务风险为主线,制定了《中信银行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中信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
制管理办法》和《中信银行托管业务内控检查实施细则》等一整套规章制度,涵盖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业务的各个环节,保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法、合规、持续、稳健发展。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岗位职责、行为规范等,从制度上、人员上保证基金托
管业务稳健发展;建立了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物质条件,对业务运行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在要
害部门和岗位设立了安全保密区,安装了录像、录音监控系统,保证基金信息的安全;建立严
密的内部控制防线和业务授权管理等制度,确保所托管的基金财产独立运行;营造良好的内部
控制环境,开展多种形式的持续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
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
登载的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如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
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在限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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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
有重大违规行为或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将以书面形式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3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36、37层
法定代表人:王小林
总经理:葛航
成立日期:2003 年5月23日
电话:(021)20899188
传真:(021)20899060
联系人:袁骏宇
网址:www.ftfund.com
(2)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成街 4号院 1号楼305、306室
邮政编码:100032
电话:(010)66215978
传真:(010)66215968
联系人:林洁
(3)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与民田路交界西南新华保险大厦 1310室
邮政编码:518000
电话:(0755)33988759
传真:(0755)33988757
联系人:史明伟
2、代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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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传真:010-66594942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传真:010-85109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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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95599.cn

(5)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李伟
电话:010-68098778
传真:010-68560661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 689号东银大厦 17楼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倪苏云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朱义明、方韡
传真:010-65550827
客服电话:9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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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bank.ecitic.com

(8)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华夏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服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9)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谢小华
电话:010-66223587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北京银行在北京、天津、上海、西安、深圳、杭州、长沙、南京、济南、南昌的各营业网
点接受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董云巍 吴海鹏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1)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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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 668号
办公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 668号
法定代表人:徐雅清
联系人:李飒
电话:0579-82178322
传真:025-84544129

客服电话:400-7116668 0579-2178322
网址:www.jhccb.com


(1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 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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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6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38-45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38-45楼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3734343
客服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1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A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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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60838888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1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888
传真:010-66568536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2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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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莹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 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注:鉴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事宜,业务整合将会
持续一定的时期,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业务暂时沿用各代销网点原有规则;后续若有更
新,请以公示信息为准。


(21)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号高德置地广场 F栋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号高德置地广场 F栋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罗创斌
电话:020-37865070
传真:020-22373718-1013
客服电话: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2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 16号中国人寿大厦 1901室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联系人:赵明
电话:010-85127622
传真:010-85127917
客服电话:400-619-8888
网址:www.mszq.com
(23)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号写字楼 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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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蔡霆
联系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2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万鸣
电话:025-83290979
传真:025-83387174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25)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2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2号楼 22-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2号楼 21-2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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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3108
传真:021-63326173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2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28)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联系人:张瑾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3519888
客服电话:021-962518 全国客服热线 4008918918
网址:www.962518.com
(29)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号A座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号A座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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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马金声
联系人:孙恺
电话:010-83561000
传真:010-83561001
客服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30)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周璐
电话:400-8866338
传真:0755-82400862
客服电话:400-8816-168
网址:www.pingan.com
(31)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 357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 166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电话:0551-5161821
传真:0551-5161672
客服电话:96518、400-809-6518
网址:www.hazq.com.cn
(32)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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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周晖
联系人:郭磊
电话:0731-84403319
传真:0731-84403439
客服电话:0731-84403350
网址:www.cfzq.com

(33)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100007)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34)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18、19楼(213003)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18、19楼(213003)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李涛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客服电话:021-52574550、0519-88166222、0379-64902266、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35)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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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电话:9553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qlzq.com.cn


(3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第 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37)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层-21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04、18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服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hina-invs.cn

(38)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号南半幢 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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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号城建大厦 26楼
法定代表人:方加春
联系人:罗芳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服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39)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 17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金春
电话:0755-83025695
传真:0755-83025625
客服电话:400-8888-228
网址:www.jyzq.cn
(40)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 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永和路 118弄 24号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联系人:汪尚斌
电话:021-36537114
传真:021-36538467
网址:www.xz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11-7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41)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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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张宏宇
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客服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42)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匡婷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5567
客服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43)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号 1幢 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号 1幢 32楼
法定代表人:钱华
联系人:陈敏
电话:021-62171984
传真:021-62878783
客服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44)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66号未来资产大厦 27层
第 30页(共 1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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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66号未来资产大厦 2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陈康菲
电话:021-50122222
传真:021-50122200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45)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号迪凯银座 2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号迪凯银座 22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电话:0571-85783750
传 真: 0571-85783771
联系人:俞会亮
客户热线: 95548
网址: www.bigsun.com.cn
(46)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 7至 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 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腾
客户热线: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网址:www.hfzq.com.cn
(47)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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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 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48)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 24号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号大连期货大厦 38-39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电话: 0411-39673202
传真:0411-39673219
联系人:谢立军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69-169
网址:www.daton.com.cn
(4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50)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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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 0931-8888088
传真: 09131-4890515
联系人:李昕田
客户服务电话: 0931-96668、4890208
网址:www.hlzqgs.com

(51)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联系人:林洁茹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客服电话:020-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52)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室 47层01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 47-49楼
法定代表人:高竹
客服电话: 40018-40028
网址: www.wkzq.com.cn

(5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 B座 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 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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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号恒生大厦 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 market.fund123.cn
(5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56)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8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5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近田东路)195号 3C幢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8)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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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 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余江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统一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60)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国金中心二期 4606-10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景琪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61)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中心 29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客服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cn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3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36、37层
法定代表人:王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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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葛航
成立日期:2003年5月23日
电话:(021)20899188
传真:(021)20899060
联系人:韩波
网址:www.ftfund.com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梁丽金、刘佳
联系人: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卢湾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傅琛慧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一)申购、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和公司网站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具
体名单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进行。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的营业场
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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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
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的开始时间
自封闭期届满的下一个工作日起,本基金即可办理日常申购和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本基金于 2012年2月9日正式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三)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须按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销售机构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
第 37页(共 1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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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上述原则。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及基金

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申购与赎回的确认
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

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

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

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T日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在
T+7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
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四)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申购基金的金额限制
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元(含申购费);通过

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 5万元(含申购费),追加申
购最低金额为 1万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
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元(含申购费),
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

额的限制。

2、赎回的份额限制
投资人可将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

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 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
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
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
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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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
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


3、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费用采取前端收费模式,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100万以下 0.8%
100万(含)-300万 0.5%
300万(含)-500万 0.3%
500万(含)以上 收取固定费用 1000元

4、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按照《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收取,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赎回费率
1年以下 0.1%
1年(含1年)- 2年 0.05%
2年以上(含 2年) 0%

本基金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 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
相关手续费。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
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
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
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
金赎回费率。


(六)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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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 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5元,则可

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1+0.8%)=99,206.35元

申购费用=100,000-99,206.35=793.65元

申购份额=99,206.35/1.05=94,482.24份

即:投资者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5元,则其

可得到94,482.24份基金份额。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 2位;赎回金额

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 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

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小于 365天,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是1.062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1.0620=10,620 元

赎回费用=10,620×0.1%=10.62元

净赎回金额=10,620-10.62=10,609.38 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 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小于 365天,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是 1.062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0,609.38元。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

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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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份额余额。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

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

计入基金财产。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计

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
产。

(七)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基金投资者对本基金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
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1、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在T+1 工作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
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 日(含该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2、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注
册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
始实施前 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予以公告。

(八)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
1、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或暂停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计算;
(3)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
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4)因基金收益分配、或基金投资组合内某个或某些证券进行权益分派等原因,使基金管
理人认为短期内继续接受申购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5)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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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年 1号)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暂停申购的情形;
2、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

3、发生上述(1)、(2)、(3)、(4)、(6)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
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者延
缓支付赎回款项: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 2个或 2个以上开放日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
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2、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的,可延期支付部分赎回款项,将按每个赎回申
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其余部分由基金
管理人按照发生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日予以兑付。


3、同时,在出现上述第(3)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回款项,最
长不超过 20个工作日,并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
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4、基金暂停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赎回公
告。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在至
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
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
的 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

顺延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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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年 1号)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
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基
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予以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
请,应当按其赎回申请份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确定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受
理的赎回份额;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办理部分予
以撤销外,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赎回办理,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依照上述规定转
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将以下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准进行计算,
并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2日内通过指定媒
体及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刊登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向中国证监会和
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同时以邮寄、传真或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其他方式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本基金连续 2个或 2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
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至
少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十一)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
人网站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
管理人应提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
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
及基金管理人网站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
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七、基金的转换、非交易过户及转托管
(一)基金的转换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依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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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年 1号)

管理人的有关规定选择在本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进行基金转换。基金转换的
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并公告。


截至2015年2月9日,泰信周期回报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开通可转换业务情况:

1、直销渠道:

对于本公司管理的包括泰信天天收益货币(代码:290001)、泰信先行策略混合(代码:
290002)、泰信双息双利债券(代码:290003)、泰信优质生活股票(代码:290004)、泰信优势
增长混合(代码:290005)、泰信蓝筹精选股票(代码:290006)、泰信债券增强收益(代码:A
类290007、C类291007)、泰信发展主题股票(代码:290008)、泰信债券周期回报(代码:290009)、
泰信中证 200指数(代码:290010)、泰信中小盘股票(代码:290011)、泰信保本混合(代码:
290012)、泰信现代服务业股票(代码:290014)、鑫益定期开放债券(代码:A类000212、C 类
000213;仅限于开放期,详情请见相关公告)在内的基金,直销客户均可申请办理转换业务。


2、代销渠道:银行渠道

(1)光大银行
对于光大银行代销渠道的客户,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泰信天天收益货币(代
码:290001)、泰信先行策略混合(代码:290002)、泰信双息双利债券(代码:290003)、泰信
优质生活股票(代码:290004)、泰信优势增长混合(代码:290005)、泰信蓝筹精选股票(代
码:290006)、泰信债券增强收益(代码:A类 290007、C类291007)、泰信债券周期回报(代
码:290009)、泰信中小盘股票(代码:290011)之间的相互转换业务。


(2)中信银行
对于中信银行代销渠道的客户,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泰信天天收益货币(代
码:290001)、泰信先行策略混合(代码:290002)、泰信双息双利债券(代码:290003)、泰信
优质生活股票(代码:290004)、泰信优势增长混合(代码:290005)、泰信蓝筹精选股票(代
码:290006)、泰信债券增强收益(代码:A类 290007、C类291007)、泰信发展主题股票(代
码:290008)、泰信债券周期回报(代码:290009)、泰信中证 200指数(代码:290010)、泰信
中小盘股票(代码:290011)、泰信保本混合(代码:290012)之间的相互转换业务。


(3)金华银行
对于金华银行代销渠道的客户,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泰信天天收益货币(代
码:290001)、泰信先行策略混合(代码:290002)、泰信双息双利债券(代码:290003)、泰信
优质生活股票(代码:290004)、泰信优势增长混合(代码:290005)、泰信蓝筹精选股票(代
码:290006)、泰信债券增强收益(代码:A类 290007、C类291007)、泰信发展主题股票(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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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年 1号)

码:290008)、泰信债券周期回报(代码:290009)、泰信中证 200指数(代码:290010)、泰信
中小盘股票(代码:290011)、泰信保本混合(代码:290012)、泰信现代服务业股票(代码:
290014)之间的相互转换业务。


(4)交通银行
对于交通银行代销渠道的客户,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泰信天天收益货币(代(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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