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证券A: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4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 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3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4年3月13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 场内简称 申万证券 基金主代码 16311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3月13日 基金管理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4,192,573,169.8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4年3月31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申万证券 证券A 证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3113 150171 150172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5,769,489,807.87份 9,211,541,681.00份 9,211,541,681.00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取指数化投资方式,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 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实现对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的有效跟踪。 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策略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的方法进行投资,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 其权重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 资组合进行相应地调整。本基金股指期货投资策略为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 管理的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95%×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收益率+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 下属三级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 征 申万证券份额为常规指数基金份额,具 有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特征, 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均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证券A份额,具有 预期风险低,预期 收益低的特征。 证券B份额由于利用 杠杆投资,具有预期 风险高、预期收益高 的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姓名 王菲萍 蒋松云 负责人 联系电话 021-23261188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service@swsmu.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8588 95588 传真 021-23261199 010-66105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swsmu.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4年3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 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06,011,413.77 本期利润 8,153,079,451.3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2.557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58.97%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4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20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6,998,169,556.6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16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已扣除了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各项交易费用,但不包括持有人认/申购或 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认/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后,实际收益水 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20.25% 3.61% 128.13% 3.68% -7.88% -0.07% 过去六个月 158.24% 2.74% 175.49% 2.81% -17.25% -0.07%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58.97% 2.29% 187.36% 2.41% -28.39% -0.12% 注: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指数按照构建公式每交易日进行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benchmark(0) =1000; %benchmark(t)= 95%*(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t)/ 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t-1)-1)+5%*银行同业存 款利率(税后)/365; benchmark(t)=(1+%benchmark(t))* benchmark(t-1) ; 其中t=1,2,3,.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年3月13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注:1)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运作未满一年。 2)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本基金已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 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生效日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注:本年数据按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实际存续期计算,未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包括申万证券份额、证券A份额、证券B份额)不进行收益 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由国内大型综合类券商申银万国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三菱UFJ信托银行株式会社共同设立的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成立于 2004年1月15日,注册地在中国上海,注册资本金为1.5亿元人民币。其中,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持有67%的股份,三菱UFJ信托银行株式会社持有33%的股份。 公司成立以来业务增长迅速,在北京、广州先后建立了分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旗 下管理了包括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和货币型在内的18只开放式基金,形成了完整而丰富的产品线。 公司旗下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超过486亿元,客户数超过277万户。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 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少华 本基 金基 金经 理 2014-03-13 - 15年 张少华先生,复旦大学数量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申银 万国证券,2003年1月加入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现名申万菱信)筹备组,后正式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曾任风险管理总部总监,投资管理总部副 总监,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金经理等,现任基金投资管理总部总监,申万菱信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 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 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袁英杰 本基 金基 金经 理助 理 2014-06-09 - 8年 袁英杰先生,上海交通大学应用数学硕士,曾任职于兴 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等,2013年5月加入本 公司,现任高级数量研究员,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 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 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和申万菱信中证军 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 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严格 遵守基金合同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基金投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资产与本 基金管理人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没有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 在基金资产的管理运作中,无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并通过稳健经营、规范运作、规避风 险,保护了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公司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通过组 织结构的设置、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全面落实公平交易原则在具体业务(包括研究分析、投资 决策、交易执行等)环节中的实现,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各投资组合 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同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 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在研究分析方面,本公司建立了规范、完善的研究管理平台,规范了研究人员的投资建议、研究 报告的发布流程,使各投资组合经理在获取投资建议的及时性、准确性及深度等方面得到公平对待。 在投资决策方面,首先,公司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 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等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得对投资经 理在授权范围内的投资活动进行干预。投资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必 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其次,公司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除分管投资副总及投 资总监等因业务管理的需要外,不同投资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另 外,公司还建立机制要求公募投资经理与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经理互相隔离,且不能互相授权投资事宜。 在交易执行方面,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投资管理职能的交易总部,通过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 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此外,本公司对于可能导致涉嫌不公平 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反向交易行为也制定并落实了严格的管理:(1)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的同向交易, 交易总部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采取“未委托数量比例法”,通过系统的公平交易模块 实现公平交易;(2)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 投资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集中交易室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 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3)对于银行间市场的现券交易,交易总部在银行间市场开展独立、公平 的询价,并由风险管理部对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交易对手和交易方式进 行事前审核,确保交易得到公平和公允的执行。对于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与以上提到的公平交易程序 的交易指令,投资经理须提出申请并阐明具体原因,交由交易总监及风险管理总监进行严格的公平性 审核;(4)严格禁止同一投资组合或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除完全按照有 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外)。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不同投资组 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相关投资经理须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 在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方面,本公司风险管理总部开展日内和定期的工作对公平交易执行情 况作整体监控和效果评估。其中日常监控包括了日内不定点对交易系统的抽查监控;对非公开发行股 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以及对银行间 交易过程中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方式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进行审查。事后分析评 估上,风险管理总部在每个季度和每年度的《公平交易执行报告》中,对不同组合间同一投资标的、 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合理性开展分析评估。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对于场内同向交易,我们采集了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两两投资组合在相同时间窗口下(日内、3 日内和5 日内)同买或者同卖场内同一证券时两者买卖均价存在的差异(即价差率)序列,然后按两 两组合归类计算平均价差率。首先,假设两两组合在本报告期的价差率呈正态分布且平均价差率为0, 我们进行了95%的置信度、假设平均价差率为0 的T 检验,若通过该假设检验,则我们认为该两两组 合的交易得到了公平的执行;对于未通过假设检验的情况,我们还计算了两两组合价差占优次数比例、 价差交易模拟贡献、组合收益率差异和模拟输送比例占收益率差的比例等指标;若综合以上各项指标, 认为仍存在一定的嫌疑,则我们将进一步对该两两组合同向买卖特定场内证券的时点、价格、数量等 作分析,来判断是否存在重大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对于场外同向交易,我们分析了本报告期内不同时间窗口内(日内、3 日内和5 日内)两两组合 同向交易的价差率、对比市场公允价格和交易对手,未发现利益输送的情况。 对于反向交易,我们根据交易价格、交易频率、交易数量等进行了综合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综合而言,本公司通过事前的制度规范、事中的监控和事后的分析评估,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 度,公平对待了旗下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监控报告制度》,明确定义了在投资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可能导致不公 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类型,并规定且落实了异常交易的日常监控、识别以及事后的分析流程。 本报告期,未发生我司旗下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 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以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沪深A股市场在上半年震荡下跌整理,三季度迎来一波普涨行情,四季度走出波澜壮阔 的大幅上涨行情,其中以沪深300指数为代表大盘蓝筹明显跑赢以中小板、创业板指数为代表的成长 股。2014年,上证综指表现最好上涨52.87%,深证成分指数上涨35.62%,沪深300指数上涨51.66%, 中证500指数上涨39.01%,而中小板指数上涨9.67%、创业板指数上涨12.83%。 操作上,基金主要着眼于控制净值表现和业绩基准的偏差幅度。从实际运作效果来看,基金收益 率和业绩基准收益率的偏差控制在较小的区间,平稳度过基金建仓期。实际运作结果观察,持续的大 额申购、成份股现金分红、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调整等是贡献基金跟踪误差的主要来源。 本基金产品在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基金之基础份额(申万证券份额)的基础上, 设计了证券A份额和证券B份额。证券A和证券B份额之比为1:1。 由于申万证券行业指数持续大幅上涨,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基金基础份额净值分 别于11月24日和12月5日达到1.5000元以上,两次触发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其中第二次不定期折 算距离第一次不定期折算仅仅8个交易日。份额折算后,申万证券份额的基础份额净值、证券B 份额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与折算基准日证券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三者相等,证券B 份额与证券A 份 额的份额数保持1:1 配比。 从整体折溢价水平来看,基金本年大部分时间处于溢价状态。在4月、8月和12月基金出现3次 明显溢价,特别在12月初,证券B份额的持续多日涨停,基金整体持续处于大幅溢价状态。其他时间 溢价率波动幅度在-1%到1%之间。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至2014年年底,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期间表现为202.71%,基金业绩比较 基准表现为187.36%,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基金净值期间表现为158.97%,和基金业绩 比较基准的差约28.3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4年,政府持续的微刺激政策为经济托底,央行不断采取宽松政策,引导市场利率下行,降低 实体经济的资金成本,为经济转型保驾护航。在改革预期和增量资金驱动下,A股市场在2014年下半 年也走出了一波大行情。2015年是经济转型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国企改革、土地改革、军工改制等 各项改革工作将大力度展开。在中央“积极财政政策更有力度,稳健货币政策宽松适度”宏观调控政 策基调下,市场预期未来货币宽松政策将会延续,市场 “赚钱效应”会进一步促使居民资产配置方向 战略性转向资本市场,市场上涨不缺新增资金。从估值水平看,市场估值离历史长期均值还有一定空 间,风险不大。展望2015年,预计市场波动将会加大,大小盘风格轮动将会加快;改革主题是A股市 场的重要投资机会,相关投资标的大多集中在大盘蓝筹,其估值水平有望提升,建议配置相关价值股; 成长股表现将呈现分化,建议关注盈利真实增长、估值不高的白马成长股,回避炒作概念、没有盈利 的伪成长股。行业方面,国内券商未来将向现代投资银行转型,成为直接融资服务提供者、资产管理 和财富管理者、交易和流动性提供者、市场重要投资者和有效的风险管理者,在国家经济转型、资本 市场大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行业基本面长期看好;经纪业务收入由于成交量放大抵消佣金费率下滑 而保持稳定,再融资将促使融资融券业务收入继续快速增长,ETF期权、个股期权等创新产品不断推 出,证券公司未来收入有望继续高速增长;监管不断放松,打开行业杠杆上限,从而增强证券公司的 盈利能力,提升行业估值水平,建议长期配置证券行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本基金的估值流程,上述各方不 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有关法规确定的原则进行估值,将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的,即 就拟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征求本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意 见。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资产估值委员会,负责根据法规要求,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制定估值政策,审 议批准估值程序,并在特定状态下就拟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进行确认,以保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资产估值委员会由本基金管理人的总经理,分管基金运营的副总经理,基金运营总部、监察稽核 总部、基金投资管理总部、风险管理总部等各总部总监组成。其中,总经理过振华先生,拥有10年基 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经验;副总经理来肖贤先生,拥有9年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经验;基金运营总 部总监李濮君女士,拥有13年的基金会计经验;监察稽核总部副总监牛锐女士(主持工作),拥有10年 的证券基金行业合规管理经验;基金投资管理总部总监张少华先生,拥有11年的基金行业研究、投资 和风险管理相关经验;风险管理总部总监王瑾怡女士,拥有9年的基金行业风险管理经验。 基金经理不参与决定本基金估值的程序。本公司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 采用其提供的估值数据对银行间债券进行估值。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申万证券份额、证券A份额、证券B份额) 不进行收益分配。 4.8 基金持有人数或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在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 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 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5)第21304号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申万菱信申银万 国证券行业指数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4年3月13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期间 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6.1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 申万菱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 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 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6.2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 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 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 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 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6.3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基金 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 反映了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基金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3月13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薛竞 注册会计师 赵钰 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层 2015-03-26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505,984,849.64 结算备付金 15,187,000.80 存出保证金 1,910,745.60 交易性金融资产 24,907,849,323.08 其中:股票投资 24,907,849,323.08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95,453,208.21 应收利息 508,847.60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37,895,312.3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27,764,789,287.3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730,088,944.84 应付管理人报酬 15,640,914.02 应付托管费 3,441,001.0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13,034,349.99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4,414,520.71 负债合计 766,619,730.6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0,425,675,139.31 未分配利润 16,572,494,417.38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998,169,556.6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7,764,789,287.32 注:1、报告截止日2014年12月31日,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之基础(以下简称“申万证券”)份额净值1.1160元,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之稳健收益类(以下简称“证券A ”)份额净值1.0483元,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之积极进取类(以下简称“证券B”)份额净值1.1837元;申万证券份额5,769,489,807.87 份,证券A份额9,211,541,681.00份,证券B份额9,211,541,681.00份。 2、本基金为本报告期内基金合同生效的基金,无上年度末对比数据。本报告期为2014年3月13 日至2014年12月31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3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年3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收入 8,207,488,734.20 1.利息收入 2,571,408.6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706,272.77 债券利息收入 114.6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865,021.31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57,848,938.8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47,935,666.17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37,235.3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9,876,037.32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047,068,037.5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349.04 减:二、费用 54,409,282.84 1.管理人报酬 28,610,809.83 2.托管费 6,294,378.26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18,578,609.94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925,484.8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153,079,451.36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153,079,451.36 注:本基金为本报告期内基金合同生效的基金,无上年度可比期间金额。本报告期为2014年3月 13日至2014年12月31日。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3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3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20,108,864.50 - 620,108,864.5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本期利润) - 8,153,079,451.36 8,153,079,451.3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9,805,566,274.81 8,419,414,966.02 18,224,981,240.8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2,871,731,993.53 11,252,461,306.16 24,124,193,299.69 2.基金赎回款 -3,066,165,718.72 -2,833,046,340.14 -5,899,212,058.8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0,425,675,139.31 16,572,494,417.38 26,998,169,556.69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过振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来肖贤,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濮君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14]141号《关于核准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和《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 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619,927,009.03元,业经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第13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 会备案,《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3月13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620,108,864.5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81,855.47份基 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根据《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 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申万证券份额”)、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份额(以下简称“证券A份额”)及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之积极进取类份额(以下简称“证券B份额”)。申万证券份额只接受场内与场外的申购和赎回, 但不上市交易。证券A份额与证券B份额只可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投资者可选择将 其在场内申购的申万证券份额按1:1的比例分拆成证券A份额和证券B份额,但不得申请将其场外申 购的申万证券份额进行分拆。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场外申万证券份额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并申请将其 分拆成证券A份额和证券B份额后上市交易,也可按1:1的配比将其持有的证券A份额和证券B份额 申请合并为场内的申万证券份额。 证券A份额与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按如下原则计算:一份证券A份额的参考净值与一份证 券B份额的参考净值之和等于两份申万证券份额的净值;证券A份额每日获得日基准收益,证券A份 额实际的投资盈亏都由证券B份额分享与承担。 本基金定期进行份额折算。在每个运作周年的结束日,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对证券A份额 和申万证券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将证券A份额在运作周年结束日的份额参考净值超出本金1.0000 元部分,折算为场内申万证券份额分配给证券A份额持有人。申万证券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 份申万 证券份额将按1 份证券A份额获得新增申万证券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证券A份额和申万 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本基金还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不定期份额折算分以下两种情况:当申万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大于或等于人民币1.5000 元时,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对申万证券份额和证券B份额进 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证券B份额与证券A份额保持1:1 配比,将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超过证券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部分,折算成场内的申万证券份额,折算后申万证券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与折算基准日证券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三者相等;当证券 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或跌破0.2500 元时,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对申万证券份 额、证券A份额和证券B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证券A份额和证券B份额的份 额数比例为1:1,份额折算后申万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证券A份额和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 净值均调整为1.0000 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4]113 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证券A份额50,956,126.00份和证券B 份额50,956,126.00 份于2014 年3 月31 日上市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债券、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 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5%-95%,其中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5%, 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收益率×9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批准报出。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 核算业务指引》、《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4年3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期间 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4年3月13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期间 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4年3月 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 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 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 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 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 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 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 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 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 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 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 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 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 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 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 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 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 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 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金份 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例计算认 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 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 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 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 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 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 线法计算。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包括申万证券份额、证券A份额、证券B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7.4.4.12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 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 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 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 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 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 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 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 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 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 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除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自2014年度财务报表起施行外,其他准则自2014年7月 1日起施行。上述准则对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 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 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 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 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 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 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 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基金销售机构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申银万国”)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基金代销机构 三菱UFJ信托银行株式会社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 基金代销机构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3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申万证券 7,197,786,934.31 40.45% 7.4.8.1.2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3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 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 总额的比例 申银万国 6,552,862.58 40.73% 5,140,562.23 39.44% 注:1、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经 手费和适用期间内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权证交易不计佣金。 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等。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3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8,610,809.8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087,124.34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 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当年天数。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3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6,294,378.26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 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2%/当年天数。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发生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3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 2,505,984,849.64 1,585,167.89 注:本基金的银行活期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9期末(2014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估 值单价 复牌日 期 复牌开 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000562 宏源证券 2014-12-10 重大事项 - - 17.77 23,274,049 339,378,691.96 846,709,902.62 - 注: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宏源证券,通过证券转换方式对投资者持有的 宏源证券股份进行换股,并于2015年1月26日在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为“申万宏源”,证 券代码为“000166”。本基金按照吸收合并方案确定的换股比例转换成的申万宏源数量为47,697,434股, 成本总额为812,031,569.61元。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无 相关抵押债券。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 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4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 一层次的余额为24,907,849,323.08元,无属于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的余额。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 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 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 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4,907,849,323.08 89.71 其中:股票 24,907,849,323.08 89.71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521,171,850.44 9.08 7 其他各项资产 335,768,113.80 1.21 8 合计 27,764,789,287.32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60,560.00 0.00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24,907,782,768.08 92.26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995.00 0.00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4,907,849,323.08 92.26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30 中信证券 194,872,583 6,606,180,563.70 24.47 2 600837 海通证券 152,947,065 3,679,906,383.90 13.63 3 000776 广发证券 65,098,296 1,689,300,781.20 6.26 4 601688 华泰证券 64,622,671 1,581,316,759.37 5.86 5 601377 兴业证券 82,505,300 1,247,480,136.00 4.62 6 601901 方正证券 88,460,838 1,246,413,207.42 4.62 7 000783 长江证券 69,786,127 1,173,802,656.14 4.35 8 600999 招商证券 38,019,381 1,074,807,900.87 3.98 9 000562 宏源证券 23,274,049 846,709,902.62 3.14 10 601788 光大证券 28,498,828 813,356,551.12 3.01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30 中信证券 4,177,183,666.11 15.47 2 600837 海通证券 2,508,322,383.46 9.29 3 000776 广发证券 1,245,156,770.30 4.61 4 601688 华泰证券 1,141,906,949.19 4.23 5 601901 方正证券 947,128,903.46 3.51 6 601377 兴业证券 909,856,813.63 3.37 7 000783 长江证券 812,777,552.79 3.01 8 600999 招商证券 791,739,189.11 2.93 9 600109 国金证券 640,784,036.76 2.37 10 601099 太平洋 586,314,490.01 2.17 11 601788 光大证券 553,777,161.52 2.05 12 000728 国元证券 472,112,001.55 1.75 13 601555 东吴证券 448,538,195.35 1.66 14 000686 东北证券 419,132,857.59 1.55 15 000750 国海证券 378,441,077.55 1.40 16 600369 西南证券 377,807,335.51 1.40 17 000562 宏源证券 340,293,780.06 1.26 18 002500 山西证券 268,772,540.30 1.00 19 002673 西部证券 214,955,201.03 0.80 20 600739 辽宁成大 11,264,566.33 0.04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30 中信证券 88,334,136.04 0.33 2 600837 海通证券 52,906,553.72 0.20 3 000776 广发证券 49,711,919.67 0.18 4 601688 华泰证券 45,079,653.77 0.17 5 601901 方正证券 38,050,555.85 0.14 6 601377 兴业证券 35,830,390.56 0.13 7 000783 长江证券 33,374,146.75 0.12 8 600999 招商证券 31,842,929.33 0.12 9 600109 国金证券 23,628,980.15 0.09 10 601788 光大证券 23,301,430.56 0.09 11 601099 太平洋 22,870,583.78 0.08 12 000728 国元证券 17,776,018.65 0.07 13 601555 东吴证券 15,775,787.36 0.06 14 000686 东北证券 15,251,686.08 0.06 15 600739 辽宁成大 11,537,736.90 0.04 16 002500 山西证券 9,603,125.84 0.04 17 000623 吉林敖东 6,722,757.95 0.02 18 002673 西部证券 6,568,486.42 0.02 19 600369 西南证券 5,737,589.95 0.02 20 000750 国海证券 5,115,930.09 0.02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392,357,433.61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540,293,099.78 注:“买入金额”、“卖出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 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贵金属交易。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 指期货的投资。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力争利用股指 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1.3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本基金投资 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光大证券(601788)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没有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的情 形。 光大证券于2014年3月5日发布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证监会查明,光大证 券在核查天丰节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材料以及进行财务自查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导致2013 年3月27日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2013年3月28日出具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财务报 告专项检查的自查报告财务核查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为此对光大证券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 入215万元,并处以430万元罚款;对相关保荐代表人李瑞瑜、水润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 罚款。光大证券是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的成分股之一,因为本基金为采用完 全复制方式被动跟踪标的指数的基金产品,所以光大证券受到的公开处罚不会影响本基金的投资决策。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910,745.6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95,453,208.21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08,847.60 5 应收申购款 137,895,312.39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35,768,113.80 8.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 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000562 宏源证券 846,709,902.62 3.14 重大事项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申万证券 146,525 39,375.46 893,180,473.06 15.48% 4,876,309,334.81 84.52% 证券A 9,131 1,008,820.69 7,440,746,895.00 80.78% 1,770,794,786.00 19.22%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