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证保A: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4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5年3月26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3月24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2014年5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鹏华证券保险分级 场内简称 鹏华证保 基金主代码 16062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5月5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973,742,530.7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4年5月19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鹏华证保 证保A 证保B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鹏华证保 证保A 证保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0625 150177 15017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份额 总额 1,711,631,324.77 份 1,131,055,603.00 份 1,131,055,603.00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将 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 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 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 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 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 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 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力争鹏华证保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 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 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 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 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 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 预期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 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 特征。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 基金,其预期的风险 与收益高于混合型 基金、债券型基金与 货币市场基金,为证 券投资基金中较高 风险、较高预期收益 的品种。同时本基金 为指数基金,通过跟 踪标的指数表现,具 有与标的指数以及 标的指数所代表的 公司相似的风险收 益特征。 鹏华证保A份额为稳 健收益类份额,具有 低风险且预期收益 相对较低的特征。 鹏华证保B份额为积 极收益类份额,具有 高风险且预期收益 相对较高的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戈 田青 联系电话 0755-82825720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zhangge@ph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010-67595096 传真 0755-82021126 010-6627585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ph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 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4年5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2014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70,822,351.00 本期利润 1,378,930,503.5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2.261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31.2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4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39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792,682,581.2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45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 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 易日。 (4)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5月5日生效,至2014年12月31日未满一年,故2014年的数 据和指标为非完整会计年度数据。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00.53% 3.33% 109.89% 3.27% -9.36% 0.06% 过去六个月 133.79% 2.53% 145.23% 2.50% -11.44% 0.03%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31.22% 2.26% 144.92% 2.26% -13.70% 0.00%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非银行金融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5月5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鹏华证保份额、鹏华证保A份额、鹏 华证保B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 年12 月22 日,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 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 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原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后于2001 年9 月完 成增资扩股,增至15,000 万元人民币。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57只开放式基金和9只社保 组合,经过16年投资管理基金,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余斌 本基金 基金经 理 2014年5月 5日 - 7 余斌先生,经济学硕士,7年证券从业 经验。曾任职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担任风险控制部市场风险分析师; 2009年10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机构理财部大客户经理、量化 投资部量化研究员,先后从事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业务产品设计、量化研究等工 作;2014年5月起至今担任鹏华中证 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4年5月起至今担任鹏华中 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4年11月起至今兼任 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余斌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 格。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发生 变动。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 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违 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将公司所管理的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社保组合、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组合等不同资产组合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 动均纳入公平交易管理,在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中制定公平交易的控制规则和控制活动,建立对 公平交易的执行、监督及审核流程,严禁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在投资研究环节:1、 公司使用唯一的研究报告发布平台“研究报告管理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研究 支持、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2、公司严格按照《股票库管理规定》、《信 用产品投资管理规定》,执行股票及信用产品出入库及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相关证券入库以内容严 谨、观点明确的研究报告作为依据;3、在公司股票库基础上,各涉及股票投资的资产组合根据各 自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防范关联交易的原则分别建立资产组合股票库,基金经理 在股票库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以及基金合同择股方式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4、严格执行投资授权 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分管投资副总裁、基金经理等各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合理确定 基金经理的投资权限,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在交易执行环节:1、所有公 司管理的资产组合的交易必须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集中交易室负责建立和执行交易分配制度, 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2、针对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集中交易室应严格启用 恒生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交易系统则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由系统按照“未委托数量” 的比例对不同资产组合进行委托量的公平分配;如果相关基金经理坚持以不同的价格进行交易, 且当前市场价格不能同时满足多个资产组合的指令价格要求时,交易系统自动按照“价格优先” 原则进行委托;当市场价格同时满足多个资产组合的指令价格要求时,则交易系统自动按照“同 一指令价格下的公平交易”模式,进行公平委托和交易量分配;3、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 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需依据公司《股票投资交易流程》和《固定收益投资管理流程》的规定执 行;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应在交易前独 立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司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4、新股、新债申购及非公开定向增发交易需依据公司《新股申购流程》、《固定收益投资管理流程》 和《非公开定向增发流程》的规定执行,对新股和新债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在 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1、为加强对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管理,杜绝利益输送、不公 平交易等违规交易行为,防范日常交易风险,公司明确了关注类交易的界定及对应的监控和评估 措施机制;所监控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 价差、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关联交易、债券 交易收益率偏离度、成交量和成交价格异常、银行间债券交易对手交易等;2、将公平交易作为投 资组合业绩归因分析和交易绩效评价的重要关注内容,发现的异常情况由投资监察员进行分析;3、 监察稽核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编写《公平交易执行情况检查报告》,内容包括关注类交易监控 执行情况、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析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公平交易执行情况检查报 告》需经公司基金经理、督察长和总经理签署。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 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同时,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公 司对所管理组合的不同时间窗的同向交易进行了价差专项分析,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 现象。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并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 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次数为5次,主要原因在于指数成分股交易不活跃 及采用量化策略的基金调仓导致。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基金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各项要求,依据被动化指数投资方法进行投资管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5月5日生效,本基金之A类份额和B类份额于2014年5月19 日上市交易。本基金跟踪的指数“中证800非银行金融指数”的名称于2014年12月2日起变更 为“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2014 年12月23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 外简称变更为“鹏华证券保险分级”,场内简称变更为“鹏华证保”,基金代码保持不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平稳,净值表现抢眼。进入10月份,上市证券公司陆续发布三季度业 绩预告和定期报告,其业绩大幅超越市场预期,证券和保险股票的投资价值迅速得到市场的一致 认同。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基本处于基金合同要求的上限水平。11月份以来,本基金单位净值快 速上涨,基础份额净值于11月26日达到1.515,从而触发了向上不定期折算。本基金以11月27 日为不定期折算基准日,对基础份额和子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不定期折算。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正常。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的 各项工作,认真履行自身的各项职责。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为1.458,累计净值2.044。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1.22%。 报告期内,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为0.10%,年化跟踪误差为3.44%,均符合基金合 同的相关要求。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4年,证券、保险等非银行金融行业上市公司基本面大幅改善,二级市场股票也取得了非 常显著的投资收益。 展望2015年,非银行金融行业的基本面仍然处于边际改善之中。针对证券公司,宏观层面上, 监管层有望积极推进注册制改革,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优势,也与经济结构转 型的宏观环境相契合。此外,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业务规模有望继续快速增长,净资本约束可能 会有所放松,从而能够进一步提高证券公司的财务杠杆水平。针对保险公司,权益市场的繁荣和 利率水平的下行将持续改善保险公司的综合投资收益水平和提高保费增速。由于信托风险正在显 现,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也趋向下降,保险公司的传统分红型、保障型产品的吸引力则相对增 加。“新国十条”从政策层面给保险公司的长期发展注入动力,未来相关政策细则的逐步落实将进 一步促进保险公司的长期稳健增长。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4.6.1.1 日常估值流程 基金的估值由基金会计负责,基金会计对公司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 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基金会计核算采用专用的财务核算软件系统进行基金核算及 帐务处理;每日按时接收成交数据及权益数据,进行基金估值。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公司 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方式,每日就基金的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等与托管银 行进行核对;每日估值结果必须与托管行核对一致后才能对外公告。基金会计除设有专职基金会 计核算岗外,还设有基金会计复核岗位,负责基金会计核算的日常事后复核工作,确保基金净值 核算无误。 配备的基金会计具备会计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在基金核算与估值方面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和 经验,熟悉及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 4.6.1.2 特殊业务估值流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相 关规定,本公司成立停牌股票、债券不活跃市场报价等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成员由基金经理、行 业研究员、债券研究员、监察稽核部、金融工程师、登记结算部相关人员组成。 4.6.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不参与或决定基金日常估值。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小组对停牌股票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与估值小组成员共同 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 4.6.3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本公司现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4.7.1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鹏华证保份额、鹏华证保A份 额、鹏华证保B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4.7.2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 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 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24,554,616.66 结算备付金 7,519,239.76 存出保证金 269,614.90 交易性金融资产 5,489,286,466.93 其中:股票投资 5,489,286,466.93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39,493,435.01 应收利息 99,860.25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82,054,229.0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6,343,277,462.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539,440,441.17 应付管理人报酬 3,530,510.18 应付托管费 776,712.2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4,484,087.59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2,363,130.09 负债合计 550,594,881.2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505,862,047.15 未分配利润 3,286,820,534.12 所有者权益合计 5,792,682,581.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343,277,462.55 注:(1) 报告截止日2014年12月31日,鹏华证保分级份额净值1.458元,鹏华证保A份额净值 1.006元,鹏华证保B份额净值1.910元;基金份额总额3,973,742,530.77份,其中鹏华证保分 级份额1,711,631,324.77份鹏华证保A份额1,131,055,603.00份,鹏华证保B份额 1,131,055,603.00份。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5月5日生效,无上年度末数据。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5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年5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391,696,824.17 1.利息收入 481,967.9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54,448.69 债券利息收入 56.3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27,462.87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78,460,369.4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6,558,462.83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16,603.6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1,885,302.99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308,108,152.51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4,646,334.28 减:二、费用 12,766,320.66 1.管理人报酬 7.4.8.2.1 4,850,587.54 2.托管费 7.4.8.2.2 1,067,129.34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6,355,586.33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493,017.45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378,930,503.51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78,930,503.51 注:(1)报告实际编制期间为2014年5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5月5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较期间及可比较数据。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5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5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388,527,933.70 - 388,527,933.7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1,378,930,503.51 1,378,930,503.5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2,117,334,113.45 1,907,890,030.61 4,025,224,144.0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088,681,385.74 3,618,876,633.35 7,707,558,019.09 2.基金赎回款 -1,971,347,272.29 -1,710,986,602.74 -3,682,333,875.0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505,862,047.15 3,286,820,534.12 5,792,682,581.27 注:(1)报告实际编制期间为2014年5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5月5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较期间及可比较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邓召明______ ______高鹏______ ____刘慧红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中证800非银行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第149号《关于核准鹏华中证800非银行金 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中证800非银行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388,452,557.12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第 20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中证800非银行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5月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88,527,933.70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75,376.5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鹏华中证800非银行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 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鹏华中证800非银行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基 础份额”)、鹏华中证800非银行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A份额”)、鹏 华中证800非银行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以下简称“B份额”)。根据对基金财产 及收益分配的不同安排,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基础份额为可以申购、赎 回但不能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A份额与B份额为可以上 市交易但不能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其中A份额为稳健收益类份额,具有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 对较低的风险收益特征,B份额为积极收益类份额,具有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风险收益 特征。A份额与B份额的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率不变。本基金份额初始公开发售结束后,场外 认购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基础份额;场内认购的份额将按照1:1的比例确认为A份额与B份额。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础份额与A份额、B份额之间可以按约定的规则进行场内份额配对转 换,包括基金份额的分拆和合并两种转换行为。基金份额的分拆,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 基础份额按照2份基础份额对应1份A份额与1份B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基金份额的合 并,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A份额与B份额按照1份A份额与1份B份额对应2份基础份 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 基金份额的净值按如下原则计算: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净值计算日的基金资产净值除 以基金份额总数,其中基金份额总数为基础份额、A份额、B份额的份额数之和。A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A份额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之和。每2份基础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等于1份A 份额与1份B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 本基金定期进行份额折算。在A份额、基础份额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 所在会计年度外)第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将进行基金的定期份额折算。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 A份额与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对于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即A份额每个会计年 度12月31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基础份额分配给A份额持有人。 基础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基础份额将按1份A份额获得新增基础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基础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基础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基础份额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基础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A份额的基 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除定期份额折算外,本基金还将在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1.500元时或B份额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时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当达到不定期折算条件时,本基金将分别对 基础份额、A份额、B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A份额与B份额的比例为1: 1,份额折算后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A份额与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14]第170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A份 额110,201,626.00份基金份额和B份额110,201,626.00份基金份额于2014年5月19日在深交 所挂牌交易。对于托管在场内的基础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符合相关办理条件的前提下,将其 分拆为证保A份额和证保B份额即可上市流通;对于托管在场外的基础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符合相关办理条件的前提下,将其跨系统转托管至深交所场内后分拆为证保A份额和证保B份额 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中证800非银行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 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中小板、创业板股票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股指期货、 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本基金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 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续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 800非银行金融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12月2日发布的《关于鹏华中证800非银行金融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标的指数名称变更的公告》,本基金更名为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并相应的将跟踪标的指数名称由“中证800非银行金融指数”调整为“中证800证券保 险指数”。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 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 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4年5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5月5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4 年5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 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 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 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 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 日止的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 金额。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应收款项 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处置时产生的处置损益计入当期 损益。 (4)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 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 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5)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 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 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 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 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 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 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 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 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 数。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 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 例计算认列。由于基金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 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 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 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 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 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 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 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鹏华证券保险份额、鹏华证保A份额、鹏华证保B份额)不进 行收益分配。 2、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 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 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 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 参考方法》提供的指数收益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 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之附件《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 定期股票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若在证 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锁定期内已 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 (3)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 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 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 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 具列报》,要求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自2014年度财务报表起施行外,其 他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上述准则对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 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 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 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 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 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2、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1.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5月5日生效,截止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和数据。 2. 本基金2014年5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 发生股票交易、权证交易、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也没有发生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业务。 7.4.8.1 关联方报酬 7.4.8.1.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5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4,850,587.54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840,354.95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年费率为1.00%,逐日计提,按月支 付。日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0%÷当年天数。 (2)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基金管理人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 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7.4.8.1.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5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067,129.34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年费率为0.22%,逐日计提,按月支付。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2%÷当年天数。 7.4.8.2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3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3.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管理人未投资、持有本基金。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故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8.3.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没有投资及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4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年5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 624,554,616.66 307,505.66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5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9 期末(2014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而流通受限的股票,也没有持有因认购 新发或增发而流通受限的债券及权证。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 票 名 称 停牌日期 停 牌 原 因 期末 估值 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 注 000562 宏源 证券 2014年12 月10日 吸收 合并 36.38 2015年1月 26日 17.77 4,639,700 101,383,453.13 168,792,286.00 注: 宏源证券于2015年1月23日收市后,按1:2.049382716的换股比例转换成申万宏源股票, 并于2015年1月2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申万宏源于2015年1月26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及挂牌交易。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5,489,286,466.93 86.54 其中:股票 5,489,286,466.93 86.54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32,073,856.42 9.96 7 其他各项资产 221,917,139.20 3.50 8 合计 6,343,277,462.55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5,489,286,466.93 94.76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5,489,286,466.93 94.76 8.2.2 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和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8.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030 中信证券 26,816,382 909,075,349.80 15.69 2 601318 中国平安 11,349,583 847,927,345.93 14.64 3 600837 海通证券 27,571,612 663,372,984.72 11.45 4 601601 中国太保 10,646,365 343,877,589.50 5.94 5 000776 广发证券 10,084,500 261,692,775.00 4.52 6 601688 华泰证券 9,538,682 233,411,548.54 4.03 7 600999 招商证券 7,915,003 223,757,134.81 3.86 8 601901 方正证券 14,026,170 197,628,735.30 3.41 9 000783 长江证券 11,310,979 190,250,666.78 3.28 10 601377 兴业证券 12,399,000 187,472,880.00 3.24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 站http://www.phfund.com的年度报告正文。 8.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030 中信证券 712,717,826.79 12.30 2 601318 中国平安 690,180,091.54 11.91 3 600837 海通证券 540,394,968.51 9.33 4 601601 中国太保 315,658,631.89 5.45 5 000776 广发证券 266,086,265.48 4.59 6 601688 华泰证券 244,228,295.60 4.22 7 600999 招商证券 222,333,515.76 3.84 8 601901 方正证券 208,644,086.17 3.60 9 601377 兴业证券 175,775,943.25 3.03 10 000783 长江证券 169,771,610.63 2.93 11 601628 中国人寿 137,561,702.59 2.37 12 601336 新华保险 128,713,701.27 2.22 13 600109 国金证券 125,469,711.34 2.17 14 601099 太平洋 103,149,436.65 1.78 15 000562 宏源证券(注) 103,075,371.67 1.78 16 000728 国元证券 101,614,845.12 1.75 17 601555 东吴证券 93,587,254.89 1.62 18 600705 中航资本 89,040,878.07 1.54 19 600369 西南证券 82,653,322.60 1.43 20 000686 东北证券 72,873,943.03 1.26 注:(1)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2)宏源证券(股票代码:000562)报告期后被申万证券(股票代码:000166)吸收合并而退市。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030 中信证券 158,086,806.47 2.73 2 600837 海通证券 64,731,863.12 1.12 3 601318 中国平安 64,098,229.24 1.11 4 601601 中国太保 57,139,984.49 0.99 5 000776 广发证券 54,600,485.13 0.94 6 600999 招商证券 44,628,383.31 0.77 7 601688 华泰证券 42,865,088.98 0.74 8 601901 方正证券 42,200,281.21 0.73 9 000783 长江证券 37,220,619.18 0.64 10 601628 中国人寿 24,012,686.94 0.41 11 600109 国金证券 22,996,452.17 0.40 12 601336 新华保险 21,431,617.47 0.37 13 000728 国元证券 21,152,429.07 0.37 14 601377 兴业证券 15,944,605.70 0.28 15 002500 山西证券 12,767,836.91 0.22 16 601099 太平洋 9,901,687.43 0.17 17 601555 东吴证券 9,097,846.78 0.16 18 600816 安信信托 7,875,129.47 0.14 19 600643 爱建股份 7,659,274.67 0.13 20 600369 西南证券 7,429,600.42 0.13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4,854,904,098.7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750,284,247.11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 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股指期货投资。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 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申购赎回时现金资产对投资组 合的影响及投资组合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