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三联虹普: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虹普”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公司2014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9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 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334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66元,共计募集资金40,900.44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7,900.44 万元,已 由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 年7月29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账户。另扣除申报会计师费、评估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 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740.4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为37,159.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4)0006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14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195.47万元,2014 年度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4.33万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4,068.85万元(包括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4 年8月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号 募投项目 初始存放金额 专户存放金额 北京银行五棵松支行 20000025658400000320410 379,004,400.00 北京银行五棵松支行 20000025658400000320410 工程开发中心建设 项目 103,044,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吴中支行 32201997581052506693 苏州敏喆机械有限 公司厂房及配套设 备建设项目 111,840,000.00 招商银行北京崇文门支行 110909327010808 长乐运营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 47,610,000.00 招商银行北京北苑路支行 110909327010102 购置办公用房 109,105,900.00 合计 371,599,900.00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账户类别 北京银行五棵松支行 20000025658400000320410 379,004,400.00 100,012,885.02 专用存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吴中支行 32201997581052506693 38,854.94 专用存款账户 32201997581052506693-0002 9,000,000.00 3个月定期 招商银行北京崇文门支行 110909327010808 1,286,026.43 专用存款账户 11090932708000080 7,610,000.00 6个月定期 11090932708000093 39,000,000.00 3个月定期 招商银行北京北苑路支行 110909327010102 239,493.89 专用存款账户 11090932708000062 71,000,300.00 6个月定期 11090932708000076 12,500,980.00 3个月定期 合计 379,004,400.00 240,688,540.2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7,159.9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195.4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195.4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净利 润)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工程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10,304.40 10,304.40 330.00 330.00 3.20 2016年3月 否 否 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及配 套设备建设项目 否 11,184.00 11,184.00 10,292.01 10,292.01 92.02 2014年9月 516.54 否 否 长乐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否 4,761.00 4,761.00 13.00 13.00 0.27 2016年3月 否 否 购置办公用房 否 10,910.59 10,910.59 2,560.46 2,560.46 23.47 2016年12月 否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7,159.99 37,159.99 13,195.47 13,195.47 516.54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37,159.99 13,195.47 13,195.47 516.5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工程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和“长乐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开发区吴淞江科技产业园吴淞 路南侧,目前尚未开始建设,未产生效益。“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备建设项目”目前未达到预定的生产规模,导 致其未达到预计效益。“购置办公用房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公司将原实施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68号院1号楼二层西侧01227-01302的“工程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实施地点为长乐 华达针纺有限公司厂房内的“长乐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公司子公司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新征150亩地块 建设,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开发区吴淞江科技产业园吴淞路南侧。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17日取得土地使用 权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 行投入。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14)00699号)。依据该鉴证报告,公司用募集 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2,228.21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完成募投项目,其存放于募投资金三方监管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无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2,594.45万 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 2014年9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 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4 年8月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合 计12,594.45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资金使用 情况出具天衡专字(2014)00699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 荐人分别就关于利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发表了 同意使用的核查意见。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资金合计12,228.21万元。 六、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15年3月4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对现有《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 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 申请、审批、执行权限和程序。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适当增加募集资金存 储收益,公司(含子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剩余部分仍留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分别于2014年7月30日、8月2日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4,000万元购 买结构性存款,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对此问题高度重视,并将避免该 类事件再次发生。 八、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15)00135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认为:三联虹普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 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三联虹普公司募集资金2014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 况。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现场检查、调阅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对账单、 明细单、款项支付凭证等资料以及对公司财务负责人、证券进行访谈等方式对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国都证券认为:三联虹普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基本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未出现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将持续督导上市公司严 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保荐代表人:周昕 花宇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3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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