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莱茵置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5-043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3月25日,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 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凯贸 易”)向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稠州银行杭州分 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所持有的位于 沈阳市苏家屯区的浑河大市场房产(建筑面积为69,412平方米)为蓝凯贸易向 稠州银行杭州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担保,同时本公司 控股股东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也为本次蓝凯贸易向稠州银行杭州分行申请 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司为蓝凯贸易向江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杭州分行”)申请人民币6,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所持有的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建国北路和 北京路的嘉禾北京城购物广场部分房产(建筑面积为:9,837.64平方米)为蓝 凯贸易向江苏银行杭州分行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从2014年4月18日起至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 会止对全资子公司蓝凯贸易授权担保额度为人民币80,000万元。 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蓝凯贸易向稠州 银行杭州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向江苏银行杭州分行申请人民币6,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担保,在上述授权范围以内,符合担保条件,经出席董 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已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蓝凯贸易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本公 司出资6,4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80%;浙江莱茵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 公司全资子公司)出资1,6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20%。 蓝凯贸易公司注册地:杭州市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1楼;法定代表人: 陶椿;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建筑及装饰材料、橡胶、塑料、油脂、纸浆、化工 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原料、陶瓷、玻璃制品、针纺 织品、五金交电、包装材料、文教用本品、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农副产品(不 含食品)、苗木(不含种子)的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上 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蓝凯贸易经审计的资产总额60,516.47万元,负 债总额55,266.46万元,所有者权益5,250.01万元,2014年营业收入63,403.61 万元,净利润-303.2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蓝凯贸易向稠州银行杭州分行借款事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 2、担保金额:5,000万元 3、担保期限:1年 (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蓝凯贸易向江苏银行杭州分行借款事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 2、担保金额:6,000万元 3、担保期限:1年 (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蓝凯贸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为蓝凯贸易提供担保 主要为支持其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要,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公司 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3月25日,除本项担保外,公司尚有以下担保: 1、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莱茵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参股子公司胜马文化传 播(上海)有限公司承租上海怡丰城房产事宜向上海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 供2,359,186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截止2015年3月25日,实际担保余额2,359,186 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0.05%,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 的净资产的0.14%。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洛克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借款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抵押担保。截止2015年3月25 日,实际借款余额3,600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0.77%, 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19%。 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洛克能源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分行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5年3月25日,实际借款余 额2,000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0.43%,占公司2014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21%。 4、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洛克能源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借款人民币1,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5 年3月25日,实际借款余额1,500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 的0.32%,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91%。 5、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杭州高胜置业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分行借款人民币3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5年3月25日,实际借款 余额25,800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5.52%,占公司2014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5.67%。 6、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泰州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城支行向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截止2015年3月25日,实际借款余额5,309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 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13%,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23%。 7、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西湖支行借款6,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 总资产的1.28%,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64%。 8、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向富邦华一银行上海徐汇支行 借款8,879.8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5年3月25日,实际借款余额 7,413.166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58%,占公司2014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50%。 9、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 支行借款4,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 产的0.86%,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43%。 10、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莱茵达枫凯置业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借款35,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5年3月25日,实际借款余额 30,967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6.62%,占公司2014年 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8.81%。 1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枫郡置业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城东支行借款24,18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 总资产的5.17%,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4.69%。 1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分行借款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 产的0.43%,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21%。 13、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 支行借款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5年3月25日,实际借款余额1,500 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0.32%,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 计的净资产的0.91%。 14、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杭州高胜置业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借款6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5年3月25日,实际借款余额 30,000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6.41%,占公司2014年 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8.22%。 15、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洛克能源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天城路支行借款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5年3月25日,实际借款余 额1,000万。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0.21%,占公司2014年度 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61%。 16、公司为合营公司杭州中尚蓝达置业有限公司向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借 款2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5年3月25日,实际借款余额9,320万。 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99%,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 资产的5.66%。 17、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泰州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向向泰州农村商业银行泰山 支行借款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 产的0.43%,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21%。 18、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分行借款1,4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5年3月25日,实际 借款余额1,200万。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0.26%,占公 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7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及违规担保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会认为:蓝凯贸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为蓝凯贸易提供 担保主要为支持其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要,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 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担保事项 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蓝凯贸易与稠州银行杭州分行、江苏银行杭州分行所签署的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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