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银星能源:201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鉴证报告 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3 附件: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表 4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14YCA2002-1-2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星能源公司)关于募 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银星能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 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 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 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银星能源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颁布的《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 方面如实反映了银星能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银星能源公司2014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应被用于任何其他 目的。 附件: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耀忠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何 燕 中国 北京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编制了本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53号《关于核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向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文件核准, 本公司于2014年11月4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4,114,114股,每股发行 价格6.6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26,999,999.2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5,826,073.8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11,173,925.39元。上述资金已于2014年11 月13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14YCA2005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14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4,905,206.31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 续费为129,071.62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82,223,864.5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制订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 订稿)》,并经公司于2014年2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2月27 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规范。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 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开设了专项 账户: 户名: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专户 账号:64101560062141410000 上述专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除非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 定,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外,不用作其他用途。 (三)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等 有关规定,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夏回族自治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 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244,905,206.31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 本报告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规定和《宁夏银星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 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表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表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2,7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490.5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490.52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 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1. 太阳山五期项目否24,100.0024,100.0010,790.5210,790.5244.77 2015年12月31日否 2. 太阳山一期技改项目否4,900.004,900.002015年12月31日否 3. 偿还银行贷款否12,000.0012,000.0012,000.0012,000.00100.00 否 4. 本次交易整合费用否1,700.001,700.001,700.001,700.00100.00 否 合计42,700.0042,700.0024,490.5224,490.5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使本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4年10月31日,本公司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实 际已投入91,943,364.33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临时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14YCA2006号专项审计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18,222.39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中, 按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和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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