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长青股份: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15年03月31日 16:01:47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6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
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长青股份

股票代码

00239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马长庆

赵婷

电话

0514-86424918

0514-86424918

传真

0514-86421039

0514-86421039

电子信箱

irm@jscq.com

irm@jscq.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4年

2013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2年

营业收入(元)

1,808,980,761.14

1,568,668,858.06

15.32%

1,270,852,547.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34,166,645.81

192,546,092.97

21.62%

159,515,759.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

234,552,075.53

199,516,014.82

17.56%

154,668,622.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25,446,946.43

205,124,973.78

9.91%

164,152,783.6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4

0.62

19.35%

0.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4

0.62

19.35%

0.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22%

10.69%

0.53%

9.46%



2014年末

2013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


2012年末

总资产(元)

3,109,796,385.41

2,272,783,159.79

36.83%

1,964,756,745.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255,738,063.31

1,940,109,610.34

16.27%

1,745,563,743.20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1,46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
日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0,470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于国权

境内自然人

34.89%

110,008,896

84,756,672





黄南章

境内自然人

7.83%

24,675,648

20,756,736





周秀来

境内自然人

5.22%

16,450,432

13,837,824





周汝祥

境内自然人

5.22%

16,450,432

13,837,824





于国庆

境内自然人

5.22%

16,450,432

13,837,824





吉志扬

境内自然人

3.18%

10,031,520

8,648,640





周治金

境内自然人

2.79%

8,812,000







刘长法

境内自然人

2.67%

8,433,500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光
大保德信优势
配置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其他

2.22%

7,000,000







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光
大保德信红利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其他

0.38%

1,2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

上述股东除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存在关联关系外,其他股东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
人。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国际经济增速乏力,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农药行业受气候等条件影响,国内市场需求低迷,
农药出口受阻。面对种种不利因素,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积极应对内外部环
境的变化,抢抓市场机遇,充分发挥主导产品品牌、新产品产能以及环保优势,生产经营取得了良好的业
绩。2014年共实现营业收入180,898.08万元,较上年增长15.32%,实现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416.66
万元,较上年增长21.62%。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63,176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成功发行上市,截止2014
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10,979.64万元,较年初增长36.83%,负债总额为83,751.32万元,较年初增长
166.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25,573.81万元,较年初增长16.27%,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财务结构更为合理。


报告期内,南通子公司年产2000吨麦草畏原药项目产能得到释放,年产1000吨啶虫脒原药可转债募投
项目已于2014年7月正式投入生产,该等项目的顺利投产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同
时公司积极推进各项工程项目建设,年产3000吨S-异丙甲草胺原药和年产1000吨2-苯并呋喃酮中间体可转
债募投项目已于2014年12月建成投产,为公司今后业绩的稳定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目前年产450吨醚
苯磺隆原药和年产300吨氰氟草酯原药可转债募投项目正处于施工阶段,研发中心大楼和行政办公楼项目
已进入装修施工阶段,全年未发生任何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走科技兴企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充分利用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和省级企业技
术中心两个平台,通过与高等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致力于引进和研发高效、低毒农药新品种,其中“基
于连续化不对称催化氢化技术的手性除草剂S-异丙甲草胺的研发及产业化”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列为2014
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2014年度公司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重新获得认定,已拥有授权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6项,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财政部先后修订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
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
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备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会
计准则。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执行相关会计准则。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本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
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
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本公司将其他非流动负债中列报的政府补助,调至递延收益列报。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如下表:

报表科目

2013年12月31日

2013年1月1日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长期股权投资

1,414,100.00



1,414,1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414,100.00



1,414,1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32,569,998.90



25,918,927.62



递延收益



32,569,998.90



25,918,927.62



同时,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并对涉
及有关报表比较数据的,进行了相应列报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为解决公司实际存在的“一厂两址”问题,提高农药生产集约化程度和制剂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制
剂业务经营业绩和整体竞争力,公司以自有资金和公司制剂厂区的农药生产实物性资产投资设立全资子公
司—江苏长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于国庆,经营范围为农药制剂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已于2014年12月17日在扬州市江都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并取得了
321088000327159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国权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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