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汉王科技: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时间:2015年03月31日 16:06:55 中财网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汉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王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汉王科技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10]13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700万股,发行价格为41.90元/股。截至2010年2
月12日,公司共募集资金113,13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529.98万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107,600.02万元。该募集资金净额业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013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件对发行费用进行了调整和重新确认,最
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4,852.05万元,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08,277.95
万元,业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京都天华专字(2011)第0175号《关
于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鉴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为18.50万元。截至
2014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累计25,630.40万元。


本期直接投入募及资金投资的项目中,“数字化仪相关设备与软件技术产业
化”项目直接投入18.50万元。


2、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0年8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用4,900万元超募
资金对汉王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王制造”)进行增资。2014年度汉王制
造提取使用了超募资金147.41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汉王制造已累计提取
使用超募资金3940.27万元。


2014年度汉王科技及汉王制造共使用超募资金147.41万元,截至2014年12月
31日,累计使用超募资金75,940.27万元。


综上,2014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合计165.91万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项目结余资金及超募资金累计使
用101,570.67万元,尚未使用的资金余额为10,368.7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
利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和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09年度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完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投向
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燕郊支行共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综合财务费用,满足经营管理需
要,经2011年11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部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变更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将公司存放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专户中的募集
资金4000万元转入公司在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开立的专
户;将该专户中剩余的募集资金转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义


路支行开立的专户。


2、将公司存放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专户中的募集资金11000
万元转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义路支行开立的专户;将该专
户中的募集资金2000万元转入公司在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
行开立的专户;剩余的募集资金仍继续存放于该专户中。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义路支行、深圳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
充协议》。


在募集资金的管理上,由公司财务部门分项目设立台账,对报告期募集资金
支出情况分项目记录台账,账目清晰、完整;使用时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确保募集资金在规定的项目和范围内取得最大的效益成果。公司对汉王制
造超募资金的审批和支取严格监督管理,其审批、支取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规定。


在募集资金实际支付使用上,公司与保荐机构保持着经常性的日常沟通,接
受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严格履行三方监管协议的有关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性质

银行对账单余额

北京银行中关村支行

01090302900120105611536

活期存款

2,333,012.57

01090302900120501143940

定期存款

-

01090302900120501143940

理财

75,000,000.00

建设银行北京上地支行(中关
村软件园支行,1季度已销户)

11001125700052501819

活期存款

-

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1012659618302

活期存款

570,057.29

12012659618301-000001

定期存款

4,187,660.53

12012659618301-000006

定期存款

-

中国工商银行廊坊燕郊支行

0410001429300028240

活期存款

3,981,897.74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正义路支行

0102014170017492

活期存款

257,740.63

700587930

定期存款

6,940,000.00

浦发银行阜成支行

91110154800022742(汉王制造)

活期存款

10,411,996.94

理财产品



91110154800022726(汉王科技)

活期存款

4,733.66

理财产品






合 计

103,687,099.36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662.91万元(其中2014年
度利息收入541.21万元),已扣除手续费1.47万元(其中2014年度手续费0.16万
元)。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上年度募集

资金余额

本年度新
增募集资


本年度实际
使用净额

本年度募
集资金转


本年度末
募集资金
余额

1

汉王多语种多平台文字识
别软件系统及产品

-

-

-

-

-

2

电子纸智能读写终端

-

-

-

-

-

3

基于OCR识别技术的行业
专用信息采集产品

-

-

-

-

-

4

数字化仪相关设备与软件
技术产业化

332.10

-

18.50

-

313.60

5

全国营销平台综合体系建


-

-

-

-

-

6

南京市购建汉王南方研发
中心基地大厦

-

-

-

-

-

7

超募资金(含利息)

9,661.47

541.05

147.41

-

10,055.11

合计

9,993.57

541.05

165.91

-

10,368.71



公司本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部分的募投资金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承诺的投向
相符,支取凭证手续齐全,程序符合规定;汉王制造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其设备采
购计划相符,汉王科技的超募资金使用决策的流程符合相关规定。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主要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通过相关资料审阅、现场检查、沟通访谈等多种方式对汉王科技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
容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出具的银行对账单、定期检查公司募集资金
台账、现场检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与公司相关高管、财务、内审、业务
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汉王科技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汉王科技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崔学良 李 凡









保荐机构(公章):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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