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泸州老窖: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时间:2015年03月31日 16:13:27 中财网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川华信专(2015)101号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后附的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老窖”)管理层编
制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泸州老窖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
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泸州老窖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
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
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
弊或错误导致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
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
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
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泸州老窖管理层编制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如实反映了泸州老窖201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唐方模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武林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2012年6月6日,根据《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行权数量为402.9万股,
行权价格为12.78元/股,行权募集资金51,490,620.00元,于2012年6月7日转入公司在招
商银行泸州分行开立的人民币验资户028900140410401账号内。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四川
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川华信验(2012)25号《验资报告》。


2013年6月21日,公司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行权除张顺泽、刘淼先生外,其余138
名激励对象共计行权373.8万份股票期权;2013年11月20日,刘淼、张顺泽先生共计行权
24.6万份股票期权;本期两次实际行权股票合计398.40万股,行权价格为《泸州老窖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确定的价格12.78元/股,行权募集资金合计50,915,520.01
元,于2013年7月5日和2013年11月20日转入公司在招商银行泸州分行营业部开立的人
民币验资账户028900140410401账号内。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川华信验(2013)49号《验资报告》。


(二)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发生额及余额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4年度发生额及余额

募集资金年初余额

99,140,645.05

加: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加: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

1,203,691.64

减: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30,976,239.26

减:募集资金银行手续费支出

481.76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69,367,615.67

加:子公司误划款至该账户 注

153,00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22,367,615.67

其中:属于募集资金的余额

69,367,615.67



注:因本公司对资金采取统一集中管理政策,要求各子孙公司在每季度末及年末将银行
账户上的闲置资金上划至母公司同行账户,本公司之控股孙公司泸州老窖贵宾服务有限公司
于2014年9月26日及2014年12月31日误将其招商银行(账号:830900008010501)账上
两笔资金上划至母公司招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金额分别为38,000,000.00元及115,000,000.00
元,导致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增加了153,000,000.00元。该两笔资金已于2015年1月12
日原路退回孙公司泸州老窖贵宾服务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账户(账号:830900008010501)。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开户银行

帐号

募集资金年末余额

活期存款

定期存单

合计

中国酒城老酒镇第一期项目

招商银行泸州分行

028900140410401

222,367,615.67



222,367,615.6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均用于支付中国酒城老酒镇第一期项目工程。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4年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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