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开尔新材: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4年度)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4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192号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 制《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 201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沈建林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峰 中国·上海 二O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 公司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58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开尔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12.00元/股。截止2011年6月17日, 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24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26,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14,000,000.00元,已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 金账户214,000,000.00元,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5,325,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208,675,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 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12926号验资报告。 (二) 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本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2,376,128.18元, 收回上年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本年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 元,本年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1,206,452.09元,银行手续费支出3,423.80元。 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1,897.7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820.65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 银行手续费等支出3.04万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1,463,603.35元,募集资 金余额应为1,461,190.68元,差异10,002,412.67元,原因系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所致,其中2011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290,882.23元,2012年度收到募集资 金利息收入5,231,230.14元,2013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3,323,440.87元,2014 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156,859.43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制定了《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 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 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 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公司于2011年7月连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支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州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三家 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12年1月连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合 肥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12年8月连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取消了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 分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三方监管协议,与浙江泰隆商业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期末余额(万元) 泰隆银行金华分行 3308010120100032075 募集资金专户-研发中心-活期 232.38 募集资金专户-研发中心小计 232.38 中国建设银行金华分行 33001676754053001543 募集资金专户-新材料建设-活期 913.98 募集资金专户-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小计 913.98 合 计 1,146.36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已于2014年6月完成,由于该项目经济效益通过拓展市场领域、 推进产品销售、消化新增产能,系间接体现,故无法核算已实现的经济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无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5,000 万元。具体如下: 1、 2013年12月20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分别从存放于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州支行的用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 中使用2,000万元人民币、从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金华分行用于“新型功能性 搪瓷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4,000万元人民币暂时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即从前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中共使用6,000万元人民币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后足额及时归还。公司 根据该决议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并于2014年6月 3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 2014年6月25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分别从存放于浙江泰隆商业银行金 华分行的用于“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2,000万 元人民币、从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金华分行用于“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产业 化基地建设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4,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即从前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中共使用6,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后足额及时归还。公司根据该决议在 规定期限内使用了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并于2014年12月2日将上述资 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 2014年12月18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分别从存放于浙江泰隆商 业银行金华分行的用于“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 用2,000万元人民币、从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金华分行用于“新型功能性搪瓷 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4,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即从前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中共使用6,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后足额及时归还。截止2014 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其中的5,000万元募集资金划转到自有资金账户。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营销网络升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8月11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营销 网络升级项目”完成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经审议,股东大会认为:该项目垂直管理模式已稳固,以四大区 域(北京、上海、杭州、深圳)为营销中心辐射全国范围,还铺设有重庆、 长沙、南昌等办事处,已按照招股书要求营销网点基本铺设完毕,并已达到 计划经济效益;同时,该项目已为主营业务产品结构布局的渐趋完善打下良 好基础,并且三大业务均获得了良好的发展;鉴于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 对流动资金需求持续加大,为更好发挥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运营能力 和市场竞争力,同意公司将该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4年8月12日,公司将存放于中国银行金华市婺州支行营业部“营销网络 升级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21,206,452.09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与募集资金专户存放,详见二(二)。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支出 2014年度各个募集资金账户发生手续费支出3,423.80元,计入当期损益。 2、 本期募集资金账户注销 公司本期注销开立在中国银行金华市婺州支行营业部账号为400059009259的 募集资金专户。上述专户在注销之后对应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准确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 违规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30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867.5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3,358.2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20,718.3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1) 调整后投资 总额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是 6,000.00 20,000.00 794.84 2,515.58 41.93 2015年4月 注1 否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否 3,000.00 3,000.00 270.53 1,014.30 33.81 2015年4月 注1 否 营销网络升级项目 否 3,000.00 3,000.00 172.25 949.50 100 2014年6月 注2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2,000.00 26,000.00 1,237.62 4,479.38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否 6,000.00 6,000.00 0.00 5,000.00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小计 6,000.00 6,000.00 0.00 5,000.00 营销网络升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是 2,120.65 2,120.65 营销网络升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小计 2,120.65 2,120.65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700.00 1,700.00 0.00 1,700.00 支付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土地款 3,167.50 3,167.50 0.00 3,400.04 2013年4月 注:3 否 年产10000吨搪瓷波纹板传热元件专用生产线建造项目 4,000.00 4,000.00 0.00 4,018.28 100.00 2013年3月 7,645.75 是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8,867.50 8,867.50 0.00 9,118.32 合 计 20,867.50 34,867.50 3,358.27 20,718.3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见三、(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见三、(五)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见三、(八)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1:截止2014年12月31日,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未完工投产,故本年度无实现的效益。 注2: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已经完成,由于该项目经济效益通过拓展市场领域、推进产品销售、消化新增产能,系间接体现,故无法核 算已实现的经济效益。 注3: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获取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鞋塘高新产业园土地使用权,但该土地上尚在进行工程建设,尚未产生经济效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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