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漳泽电力: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5临-014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3月30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表决时间:2015年3月29日—2015年3月 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5年3月29日15:00至2015年3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太原市晋阳街南一条10号漳泽 电力13楼第九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文生元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 理人)共25人,代表股份1,344,684,5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59.66%。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 1,343,964,2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9.63%;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18人,代表股份720,3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 席了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 过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大同煤矿集团电力能源有限 公司风电分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的议案》 因本次交易相对方大同煤矿集团电力能源有限公司为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 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30.17%的股份)、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公司13.27% 的股份)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65,420,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120,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1,1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其中现场投票情 况:同意364,821,41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现场 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网络投票情况:同意599,200 股,反对120,000股,弃权1,100股,分别占网络表决总股份 的83.19%、16.66%、0.15%;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 615,882股,反对120,000股,弃权1,100股,分别占该等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3.57%、16.28%、0.15%。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的议案》 因本次交易相对方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 的控股股东,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为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审议本 议案时,关联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 30.17%的股份)、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有公司13.27%的股份)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股365,206,511,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反对120,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215,2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其中现场投票 情况:同意364,821,41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现 场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网络投票情况:同意385,100 股,反对120,000股,弃权215,200股,分别占网络表决总股 份的53.46%、16.66%、29.88%。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 401,782股,反对120,000股,弃权215,200股,分别占该等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4.52%、16.28%、29.2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科贝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安燕晨 何慧敏 3、结论性意见: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 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山西科贝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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