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靖远煤电: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靖远煤电 公告编号:2015-021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提高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 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4]1235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1月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式发行了424,594,25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8.01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00,999,998.5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7,612,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353,387,998.57元,已于2015年1月23日存入公 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第62050006号《验资报告》。 根据《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14年7月修订稿)》, 公司本次募投资金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1、魏家地扩能改造,计划投入募集资金622,000,000.00元; 2、白银热电联产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2,779,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目前,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已使用1,338,307,495.49元,其中: 1、用于置换公司及白银热电前期自筹投入资金1,327,806,456.93元。包括募 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投入白银热电资本金392,000,000元,投入魏家地矿扩能改造 项目453,247,647.77元,白银热电公司自筹投入热电联产项目482,558,809.16元。 2、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等募集资金10,501,038.56元。 截止目前,本次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为2,019,520,692.83元,具体 存管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金额(元)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川支行 2704056729200097479 907,022,997.10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中央广场支行 931900007710703 551,992,020.88 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51820188000104114 560,505,674.85 合计 2,019,520,692.8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保障股东权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亿元暂时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业日常生产经营,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 上述资金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近年来煤炭市场下行,公司煤炭销售压力较大,货款回收现金不足,为 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 及资金需求计划,公司拟将不超过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此次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按现行1年以 下银行贷款利率5.35%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3,210万元。 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公司将会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流动资金实际缺口,同时结合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计划,在6亿元额度内分批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若出现因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而产生的建 设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幕投项目建设。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靖远煤电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七届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次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券商意见 公司保荐券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出 具了《华龙证券关于靖远煤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进行现 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华龙证券认 为: (1)关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事项,已经靖远煤电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靖远煤电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 加资金收益和降低财务支出,提升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华龙证券对靖远煤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七届十九次监事会决议; 3、华龙证券关于靖远煤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进行 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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