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神州信息:2014年年度审计报告
神 州 数 码 信 息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索引 页码 审计报告 公司财务报告 —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4 — 合并利润表 5 — 母公司利润表 6 — 合并现金流量表 7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10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1-12 — 财务报表附注 13-88 一 、 公 司 的 基 本 情 况 1. 神州信息设立及上市情况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神州信息)前身为深圳市 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光电信),是经贵州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 于同意改组成立“贵州凯涤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黔体改股字【1993】第72号)、贵州 省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同意贵州凯涤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异地上市的批复》 (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1993】174号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发 审字(1993)100 号》文批准,由贵州省凯里涤纶厂作为主发起人,采取社会募集方式设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为贵州凯涤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7,438.88万股。 1994年4月8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市字(1994)第7号》文批准,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贵州省凯里涤纶厂持有太光电信 32,412,428 股,占总股本的 43.57%, 为太光电信的控股股东。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完成时,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万股) 所占比例 国家法人股 3,241.24 43.57% 其他法人股 2,197.64 29.54% 社会公众股 2,000.00 26.89% 其中:内部职工股 200.00 2.69% 总股本 7,438.88 100.00% 2. 神州信息历次股本及控股权变动情况 (1) 1995年配股 1995年6月,太光电信召开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以未分配利润按每10股送1股向 全体股东送派红股。配股完成后,太光电信总股本增至8,182.77万股。 (2) 2000年股权变更 2000年9月及11月,因无力偿还银行债务,太光电信原第一大股东贵州省凯里涤纶厂持 有的3,565.37万股太光电信股份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分两次进行强制执行,分别变卖给: 北京新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886.14万股,占太光电信股本总额的 23.05%;北京德惠 俱乐部有限公司1,305.23万股,占太光电信股本总额的15.95%;广州银鹏经济发展公司374 万股,占太光电信股本总额的4.57%。 2000年9月7日,广东金龙基企业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股东与深圳市太光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广东金龙基企业有限公司等八家股东将合计持有的太光电信股份 1,989.71万股转让给深圳市太光科技有限公司。 经过上述股权变动,深圳市太光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太光电信的控股股东。 (3) 2002年太光电信股权变更 2002年8月,巨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太光电信第二大股东北京新唐建筑装饰工 程有限公司和第三大股东北京德惠俱乐部有限公司合计所持有的太光电信股份1,983.37万 股,占太光电信总股本的24.24%,成为太光电信第二大股东。 (4) 2004年太光电信股权变更 2004年8月,因欠款纠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巨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所持 太光电信股份608.37万股(占太光电信总股本的 7.44%)公开拍卖,由上海华之达商贸有 限公司竞买取得并成为太光电信第三大股东。 (5) 2004年太光电信控股股东更名 2004年11月9日,太光电信控股股东深圳市太光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市申昌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申昌科技)。 (6) 2006年太光电信股权变更 2006年4月12日,太光电信第二大股东巨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太光电信 1,375万股股份被拍卖给四家公司,其中上海锯爱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购买400万股,上海优 麦点广告有限公司购买400万股,陕西瑞发投资有限公司购买400万股,海南合旺实业投资 有限公司购买175万股。巨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持有太光电信股份。 (7) 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 2006年5月26日,太光电信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以2005年12月31日流通股2,2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4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太光电信总股本增至9,062.77万股。 (8) 2010年太光电信控股股东更名 2010年2月8日,太光电信控股股东深圳申昌科技更名为昆山市申昌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申昌科技)。截至2013年12月30日前,申昌科技持有太光电信1,989.71万股,持股比 例21.95%。 (9) 2013年度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太光电信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吸收合并神州信息并 募集配套资金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吸收合并神州信息 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的议案(修订)》、《关于公司与申昌科技签署<关于深圳市太光 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神州信息 签署的<吸收合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3]1578 号《关于核准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太光电信向神州信息的股东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神码软件)、天津信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信锐)、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创投)、Infinity I-China Investments (Israel), L.P.(以下简称华亿投资)、南京汇庆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汇庆) 发行 319,399,894 股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吸收合并神州信息,向控股股东申昌科 技发行新股 21,186,440 股募集配套资金,并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340,586,334 元。 根据《吸收合并协议》及补充协议,太光电信向神州信息股东发行股份 319,399,894 股(发行价格为 9.44 元/股),用以支付吸收合并之对价;神州信息股东神码软件、天津 信锐、中新创投、华亿投资、南京汇庆以其持有的神州信息的全部资产、负债及业务认购 319,399,894 股股份。太光电信向控股股东申昌科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与向 神州信息股东发行股份价格一致。 2013 年 12 月 17 日,太光电信与神州信息签署《资产交割确认书》,自资产交割日 2013 年 12 月 17 日起,神州信息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由太光电信享有和承担;神州信息的 业务随资产、负债转由太光电信承担,由此产生的收益、风险由太光电信承担。 2013 年 12 月 23 日,太光电信在资产过户完成后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增发股份登记事项,新发股份于 2013 年 12 月 30 日正式上市。 2014 年 2 月 26 日,太光电信注册资本变更为 431,214,014 元,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 XYZH/2012A1055-8 号《验资报告》验证。 太光电信吸收合并完成前控股股东为昆山市申昌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控股 股东变更为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5.17%)。 2014年2月26日,经国家工商总局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太光电信完成了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名称由“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以2014年2月26日为界限,之前公司名称为“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 司”,之后公司名称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宋波”变 更为“郭为”。 (10)2014 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 根据神州信息第六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 议及 2014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修订)》及神州信息与北京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农信达)全体股东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与《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神州信息拟购买中农信达 100%股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证监许可[2014]1258 号《关于核准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 份有限公司向冯健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神州信息向冯健 刚发行 6,073,988 股股份、向王宇飞发行 5,540,462 股股份、向张丹丹发行 4,432,369 股 股份、向贺胜龙发行 3,078,033 股股份、向王正发行 820,809 股股份、向蒋云发行 287,283 股股份、向王建林发行 287,283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神州信息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0,856,269 股新股募集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 补充协议》,神州信息向前述的中农信达原股东发行股份共计 20,520,227 股(发行价格为 24.22 元/股)。截至 2014 年 12 月 3 日止,公司已收到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0,520,227.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1,734,241.00 元,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XYZH/2014A1054-5 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 补充协议》及证监许可[2014]1258 号《关于核准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冯健刚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神州信息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兴业全球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共计 7,171,717 股并募集配套资金 236,666,661 元(发行价格为 33.00 元/股),截至 2014 年 12 月 19 日止,公司已收到募集资金 236,666,661 元,扣除公 司依据协议应支付给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顾问费用 10,000,000.00 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226,666,661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7,171,717.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458,905,958.00 元,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XYZH/2014A1054-6 号《验 资报告》验证。 被购买资产作价依据为经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 (2014) 第 406 号《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所涉及北京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3. 其他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8号金融服务技术创新基地1栋3C5单元;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号440301103593790。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金融自助设备及相关应用软件,销售本公司所研发产品并提供 售后服务;提供信息技术及相关技术的咨询、开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的集 成并提供售后服务;从事信息系统集成配套计算机硬件及零件、网络设备、多媒体产品、 电子信息产品及通讯产品、办公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电器及印刷照排设备的批发、进 出口及相关业务。 二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 限公司等 21 家子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年因新设增加北京神州数码锐行快捷信息技术服务 有限公司,因收购增加北京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昆明中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化” 及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三 、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 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有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且有财务资源支持,认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 表是合理的。 四 、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并且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 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 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 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 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 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 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 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 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 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及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 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 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 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 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公司取得控制权之 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 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公司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 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 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 外币业务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 本公司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 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 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 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 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 币金额。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 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 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所有者权益 项目下单独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 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9.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公司按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对拥有的金融资产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大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 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 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未 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这类资产中,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 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 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存在活跃市场报价或虽没有活跃市场报价但公允价值能够可靠 计量的,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 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直接计入权益的公允 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 息,以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按成本计量。 2) 金融资产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 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 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 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 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 收到的对价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 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 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 摊的前述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其 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 值准备。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年末按照市场价 值确认的公允价值,较按照市场价值确认的初始成本,下跌幅度达到或超过50%以上;或截 至资产负债表日持续下跌时间已经达到或超过12个月,本公司根据成本与年末公允价值的 差额确认累积应计提的减值准备。 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 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 上升直接计入股东权益。 (2) 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 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 分。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 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 负债。公司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 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 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1) 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活跃市场中的市场报价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在活跃 市场上,本公司已持有的金融资产或拟承担的金融负债以现行出价作为相应资产或负债的 公允价值;本公司拟购入的金融资产或已承担的金融负债以现行要价作为相应资产或负债 的公允价值。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没有现行出价和要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没有发 生重大变化的,则采用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确定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2) 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 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 融资产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10.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债务单位撤销、破产、 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 付债务等;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 备。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 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本公司按规定程 序批准后列作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应收款项中与关联公司的往来一般不计提 坏账准备。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将单项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应收款项视为重大 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提坏账准备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及方法 账期组合 I 对于同一个项目,将超期账龄在 180 天以上或者欠款账龄在 720 天以上的应收账款原值进行汇总,如果汇总金额在 100 万 元以上,对该项目所有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如果取 得客户回款证明,则按照账期组合 II 计提坏账准备 账期组合 II 以应收账款的信用期限为风险特征划分组合,按账期分析法计 提坏账准备 与交易对象关系组合 以关联方往来款划分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款项性质组合 投标和保函保证金、房租押金、个人借款等不计提坏账准备 1) 账期组合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本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依据合同约定付款条款,结合客户现时情 况,制定对不同客户的应收账款账期及各账期对应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据此计算应计提 的坏账准备。 i. 账期组合 I 本公司根据合同付款条件将付款期限延伸 60 天为信用账期,对于一个项目,将超账期 账龄在 180 天以上或者欠款账龄在 720 天以上的应收账款原值进行汇总,如果汇总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对该项目所有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如果取得客户回款证明,则按 照账期组合 II 计提坏账准备。 ii. 账期组合 II 具体计提比例如下: 超期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未超账期 0 1-90 天 5 91-180 天 10 181-270 天 20 271-360 天 50 361 天以上 100 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投标和保函保证金、房租押金和个人借款等,不适用账期组合,按 照款项性质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iii. 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如下: 与交易对象关系组合 以关联方往来款划分组合,不计提坏账 款项性质组合 投标和保函保证金、房租押金、个人借款等不计提坏账准备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其风险 特征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 账准备 11. 存货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库存商品、在产品、在途物资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按照项 目单独核算的移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年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 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 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 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 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 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2. 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本公司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 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 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 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 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 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公司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 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 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 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 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 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 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 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 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 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 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他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 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 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 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 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 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 剩余股权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 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 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 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 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 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 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 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13. 固定资产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并在使用过程中 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 固定资产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的价值,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买价、 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 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 出构成;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 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 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造支出等,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 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固定资产确 认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 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 用。本公司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分类折旧年限、折旧率如下: 序号 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1 房屋建筑物 40 10 2.25 2 机器设备 5 0-10 18-20 3 运输设备 5 0-10 18-20 4 办公设备 5 0-10 18-20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 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 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 14.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 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 原值差异作调整。 15.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 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 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 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 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 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 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确定资本化 金额。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通常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 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 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6. 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技术、软件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 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 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 确定实际成本;对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软 件无形资产,在对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确认为无形资产。 专利技术、软件和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 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 益。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 适当调整。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 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17. 研究与开发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 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其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其开发阶段 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 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 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 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18. 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 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下列迹象时,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本公司将进行 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 减值测试。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试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 合为基础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 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 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 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 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 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19. 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当期及以后各期承担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 (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 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0. 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设定提存计划和辞退福利。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 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辞退福利是指如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 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如果本公司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 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同时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的,确认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补偿产生的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21. 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 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 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 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 值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22. 收入确认原则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系统集成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应用软件开发、金融专用 设备相关、农村地理信息服务等,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本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 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 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 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本公司在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劳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 公司、劳务的完成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 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依据外部阶段证明,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 入。完工百分比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认;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 靠估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已经发生的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 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 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 资产使用权收入的实现。 收入确认的具体处理方法: (1)系统集成收入 若系统集成业务所涉及的销售商品部分与提供劳务部分能分开且单独计量时,则销售 商品收入在发货后并得到客户的收货证明时确认收入;对于能区分并能单独计量的劳务收 入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 务收入;若由于业务特点销售商品部分与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区分的,对于在同一个会计年 度开始并完成的系统集成业务,系统集成收入在项目完工,并收到客户的项目完工验收单 时确认,对于系统集成业务的开始和完工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 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2) 技术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收入 依据外部阶段证明,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对于在同一个会计年度开始并完成 的业务,其收入在项目完工,并收到客户的项目完工验收单时确认,对于业务的开始和完 工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完 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对于软件产品的销售,以客户验收确认,作为销售收入 的实现。 (3) 金融专用设备相关业务收入:本公司在已将金融专用设备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 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 售出的金融专用设备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 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即发货时确认销售金融专用 设备收入的实现。 (4)农村地理信息服务业务收入 农村地理信息服务收入是指为用户采集、加工、提供或管理农村地理信息的服务,目 前主要业务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业务,该业务涉及电子政务和辅助支持决策的地理 信息服务领域。 此类业务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完工百分比按照实际成本支出与预算成本支出 的比例来确定。 23. 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本公司作为 承租方,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 中较低者,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 价值,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承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 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本公司作为出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 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 24.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以及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 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按照应收的 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 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 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 25.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 损和税款抵减,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 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预计到未来期间很可 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6. 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所得税的会计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将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股东权益,以 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 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务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纳给税 务部门的金额,即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应予确认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年末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 27.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本公司已被处置或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 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按照本公司计划将整体或部分进行处置。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的本公司组成部分被划归为持有待售:本公司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本公 司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以及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8.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2014 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 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 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 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本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并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相关会计政 策变更已经 本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批 准。 说明 1 说明 1:在 2014 年以前,本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 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确认为长期 股权投资。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对上述权益性投资 应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本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 用追溯调整法,2014 年比较报表已重新表述,2013 年资产负债表调减长期股权投资 7,696,485.95 元,调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696,485.95 元,资产总额无影响。 本公司 2013 年度及本年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 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列报、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 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本公司 2013 年度及本年财务报表产生 影响。 五 、 税 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 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17%、6%、3% 营业税 应纳税营业额 3%、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 5%、7%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 2% 企业所得税*1 应纳税所得额 0%、10%、12.5%、15%、 16.5%、25% *1、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Digital China Software (BVI) Ltd. 为 注册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离岸企业。按照当地税务法例,非当地经营所得利润以及资本利 得,不缴纳利得税; Digital China Software (BVI) Ltd.之子公司 Digital China Advance System Ltd.、 Digital China Financial Service Holding Limited、Digital China Guo Feng Holding Limited 为香港居民企业,其所得税适用香港税务法例。按照香港税务法例,其适用利得税 税率为 16.5%。 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 15% 神州数码国信信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15% 神州数码融信软件有限公司 10% Digital China Advance System Ltd. 0% 神州数码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 广州神州金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2.5% 北京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5% 注:本公司及除上表中的其他子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 25%。 2. 税收优惠及批文 (1) 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 2009 年 6 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并于 2012 年 5 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自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将享受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2014 年适用所得税税率为 15%。 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神州数码国信信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自 2008 年 9 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2011 年 9 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2014 年 6 月通 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自获得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将享受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2014 年适用所 得税税率为 15%。 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Digital China Software (BVI) Ltd.之子公 司 Digital China Advance System Ltd.申请海外收入税务优惠,不缴纳利得税。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 的发改高技[2013]234、2458 号文件,Digital China Financial Service Holding Limited 之子公司神州数码融信软件有限公司被核定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2014 年的适 用税率为 10%。 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神州数码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 2008 年 12 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2011 年 9 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4 年 10 月通过高新 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后三年内,将享受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2014 年适用所得税税 率为 15%。 神州数码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广州神州金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软件生产 企业,根据“财税[2008]1 号”文件,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 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该公司 2010 年为第一个获利年度,2010 年和 2011 年 免税,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所得税税率为 12.5%。 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0 年 9 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2013 年 11 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自获得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将享受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2014 年适用所得税税率为 15%。 (2) 增值税 根据国发[2011]4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 策的通知》,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 司、神州数码国信信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神州数码融信软件有限公司、神州数码金 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自 2011 年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 件产品,按 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政策。 六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主 要 项 目 注 释 1. 货币资金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现金 18,255.22 49,734.74 银行存款 1,700,775,604.66 1,532,365,014.59 其他货币资金 1,578,917.03 35,691,297.98 合计 1,702,372,776.91 1,568,106,047.31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85,434,396.48 16,226,975.81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其他货币资金受限金额 1,578,917.03 元,其中,法院保证金 1,436,417.03 元,履约保证金 142,500.00 元。 2.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种类 票据种类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36,681,950.40 46,318,871.47 合计 36,681,950.40 46,318,871.47 (2) 年末已经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票据种类 出票单位 出票日期 到期日 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深圳市中兴昆腾有限公司 2014/9/24 2015/3/24 7,031,199.00 银行承兑汇票 深圳市中兴昆腾有限公司 2014/9/24 2015/3/24 5,000,000.00 合计 12,031,199.00 3.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账期组合 I 53,560,878.34 2.17 53,560,878.34 100.00 账期组合 II 2,400,908,924.19 97.08 172,311,832.37 7.18 与交易对象关系组合 10,857,500.00 0.44 组合小计 2,465,327,302.53 99.69 225,872,710.71 9.16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7,762,363.27 0.31 7,762,363.27 100.00 合计 2,473,089,665.80 100.00 233,635,073.98 9.45 (续) 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账期组合 I 98,751,441.81 3.32 98,751,441.81 100.00 账期组合 II 2,862,255,404.65 96.13 205,123,186.11 7.17 与交易对象关系组合 8,779,803.72 0.29 组合小计 2,969,786,650.18 99.74 303,874,627.92 10.2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7,762,363.27 0.26 7,762,363.27 100.00 合计 2,977,549,013.45 100.00 311,636,991.19 10.47 1)组合中,采用账期组合 II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未超账期 1,817,671,082.57 0.00 2,239,775,072.41 0.00 1-90 天 196,202,454.27 5.00 9,810,122.71 239,620,682.89 5.00 11,981,034.35 91-180 天 168,397,874.00 10.00 16,839,787.40 135,191,463.96 10.00 13,519,146.40 181-270 天 71,665,426.40 20.00 14,333,085.28 59,284,669.46 20.00 11,856,933.89 271-360 天 31,286,501.03 50.00 15,643,251.06 41,234,888.93 50.00 20,617,444.47 361 天以上 115,685,585.92 100.00 115,685,585.92 147,148,627.00 100.00 147,148,627.00 合计 2,400,908,924.19 172,311,832.37 2,862,255,404.65 205,123,186.11 (2) 本年度计提坏账准备金额-42,979,865.40 元;本年度因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 公司诉讼结案导致对其应收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同时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入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38,876,998.00 元。 (3)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 390,504,261.03 元,占应收账 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15.79%,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 27,165,553.98 元。 4.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账龄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49,681,689.23 99.62 70,112,672.13 100.00 1-2 年 185,626.14 0.37 2-3 年 4,900.00 0.01 3 年以上 85.85 0.00 合计 49,872,301.22 100.00 70,112,672.13 100.00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年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 45,337,881.19 元,占预付 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90.91%。 5.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定期存款 143,437.50 合计 143,437.50 (2)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无应收逾期利息。 6.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 类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 他应收款 69,681,758.00 44.67 69,681,758.00 1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按款项性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 收款 79,010,982.28 50.66 按与交易对象关系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账龄分析法 23,000.00 0.01 562.00 2.44 组合小计 79,033,982.28 50.67 562.00 0.0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7,275,499.29 4.66 7,275,499.29 100.00 合计 155,991,239.57 100.00 76,957,819.29 49.33 (续) 类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 他应收款 30,804,760.00 24.71 30,804,760.00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按款项性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 收款 86,554,907.22 69.43 按与交易对象关系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账龄分析法 23,000.00 0.02 562.00 2.44 组合小计 86,577,907.22 69.45 562.0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7,275,499.29 5.84 7,275,499.29 100.00 合计 124,658,166.51 100.00 38,080,821.29 30.55 (2)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保证金、押金 70,172,224.07 79,577,673.49 待结诉讼款项*1 38,876,998.00 资金往来 34,019,224.54 34,019,224.54 待收股份转让款 4,690,726.05 个人借款 3,257,378.60 6,662,312.45 其他 4,974,688.31 4,398,956.03 合计 155,991,239.57 124,658,166.51 *1、 此款项为依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4)海民(商)初字第 17530 号《民事 判决书》判决结果,应由安利博发集团有限公司偿还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 限公司之款项,自判决生效起,将该款项自应收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 本年度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增加 38,876,998.00 元,系由于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 有限公司诉讼结案,对应的应收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同时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入其他应 收款坏账准备。 (4)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年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 年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年 末余额 安力博发集团有限公司 待结诉讼 款项 38,876,998.00 1 年以内 24.92 38,876,998.00 北京新美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往来款 19,984,760.00 5 年以上 12.81 19,984,760.00 永华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押金 7,088,700.00 1-3 年 4.54 昆山东华机电实业有限 公司 往来款 5,800,000.00 5 年以上 3.72 5,800,000.00 北京金冠投资有限公司 往来款 5,020,000.00 5 年以上 3.22 5,020,000.00 合计 76,770,458.00 49.21 69,681,758.00 7. 存货 (1) 存货分类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在产品 383,260,428.25 383,260,428.25 342,828,228.74 342,828,228.74 库存商品 194,783,279.65 21,098,279.73 173,684,999.92 236,382,523.52 38,565,201.35 197,817,322.17 其中:发出商品 126,256,979.36 126,256,979.36 122,864,529.85 122,864,529.85 在途物资 54,914,050.38 54,914,050.38 172,711,874.21 172,711,874.21 合计 632,957,758.28 21,098,279.73 611,859,478.55 751,922,626.47 38,565,201.35 713,357,425.12 (2) 存货跌价准备 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转回或转销 其他转出 库存商品 38,565,201.35 10,244,389.84 27,711,311.46 21,098,279.73 合计 38,565,201.35 10,244,389.84 27,711,311.46 21,098,279.73 存货跌价准备本年减少的原因为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库存商品出售所致。 8. 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待摊费用-利息 984,276.33 待摊费用-房租 570,234.10 待摊费用-其他 207,070.53 理财产品 200,000,000.00 合计 200,000,000.00 1,761,580.96 银行理财产品期末余额系本公司购买广发银行“广赢安薪”理财产品,该产品系保本 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理财起始日 2014 年 9 月 30 日,理财到期日 2015 年 2 月 26 日。 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减值 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 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77,678,886.61 77,678,886.61 按成本计量的 25,020,000.00 25,020,000.00 7,696,485.95 7,696,485.95 合计 25,020,000.00 25,020,000.00 85,375,372.56 85,375,372.56 (2) 年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被投资单位 账面余额 在被投资 单位持股 比例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北京神州数码国锋 软件有限公司 7,696,485.95 7,696,485.95 吉林省农民专业合 作社联合会 20,000.00 20,000.00 25% 北京柘益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25,000,000.00 25,000,000.00 18.52% 合计 7,696,485.95 25,020,000.00 7,696,485.95 25,020,000.00 北京柘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本公司本年参与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本年本 公司实缴出资额 2,500 万元人民币。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 减值准备 本年现金 红利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株式会社 SJI 37,493,875.86 37,493,875.86 合计 37,493,875.86 37,493,875.86 因株式会社 SJI 股票市场价值持续下跌幅度超过 50%,达到本公司对其计提减值准备; 此后,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将其全部对外出售,故计提的减值准备结转至相 应的投资收益。 10. 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减变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减值准 备年末 余额 追加 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 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收 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 动 宣告发放 现金股利或 利润 计提 减值 准备 其 他 联营企业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