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圣莱达: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圣莱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修 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对圣莱达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2010年8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25 号”文核 准,圣莱达向社会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16.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32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7,899,886.9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2,100,113.09元。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9月2日对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沪众会验字(2010)第 388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累计直接投入承 诺投资项目168,607,376.44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31,066,400.18元, 募集资金余额应为113,492,736.65元,差异17,573,663.53元,系银行存款利息收 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2014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项目 名称 开 户行 账号 余额 年产 310万台水 加热智能 生活电器 扩产项目 民 生银行 江北支 行 626559228 222.40 702009289 1,758,959.80 702009416 2,043,207.47 高精 度钛镍合 金记忆式 温控器自 动化生产 线技改扩 产项目 宁 波银行 四明支 行 24010122000220586 9.65 24010122000441454 3,153,409.37 24010122000441510 3,153,409.37 24010122000441663 3,153,409.37 24010122000441719 3,153,409.37 24010122000441872 3,153,409.37 24010122000441928 3,153,409.37 24010122000442083 3,153,409.37 24010122000457335 2,087,348.35 24010122000457488 3,131,022.56 24010122000498987 2,131,834.84 研究 开发中心 民 生银行 江北支 行 626559695 26.73 702008681 72,579.16 超募 资金专户 民 生银行 江北支 行 626559806 3,345.29 702009711 30,648,112.00 702008962 10,216,037.34 702009545 5,819,642.34 702009457 20,432,074.66 702009615 30,648,112.00 合 计 131,066,400.1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董事会为首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 国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明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红树湾支行四个专项账户。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 手续,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董事长审批,项 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 查。 公司已与平安证券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明支行、中国银行宁波市江北 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招商银行宁波百丈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 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将原有的平安银行募集资金存放专 户(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用)决定销户,同时变更为招商银行宁波百丈支行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董事会通过后,公司及平安证券与招商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发布公告。 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将原有的中国银行募集资金存放专 户(水加热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和超募资金)逐步变更为招商银行宁波百丈支 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本次董事会通过后,公司及平安证券与招商银行签署《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发布公告。 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将原有的招商银行宁波百丈支行募集 资金存放专户(水加热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和超募资金)变更 为民生银行江北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本次董事会通过后,本公司及保荐人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民生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 发布公告。 公司于2011年4月29日-2011年6月13日用募投资金水加热智能生活电器 扩产项目(中国银行)的1200万元和超募资金(中国银行)的3540万元进行了 结构性存款。存款利息收益共计19.82万元。根据证监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办法 规定,募集资金用结构性存款方式存储属于违规行为。公司自知情之日起停止了 此项业务,于2011年6月13日止的资金和利息全部收回,并办理了 927015001906061111户头永久性销户手续(证明文件已提供证监局),并公告致 歉。 三、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4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使 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圣莱达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股东大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议情况、公司的公告文件、其他中介机 构相关报告和其他支持文件等资料等。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圣莱达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 三方监管协议,截止2014年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 的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齐 政 朱翔坚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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