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福日电子: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15 - 027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锐光电”)、深圳 市源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磊科技”)、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福日科技”)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迈 锐光电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申请敞口为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 授信额度(以下 “万元”、“亿元”均指人民币)、源磊科技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申请敞口最高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福日 科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马江支行申请敞口为1,000万元人民币贸易融资 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为迈锐光电及其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余额为 6,378万元、为源磊科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为福日科技 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631.92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4月2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申请敞口为3,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于为 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源磊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申 请敞口最高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 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马江支行 申请敞口为1,000万元人民币贸易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 权,0票反对)。 该担保额度在2014年12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审批2015年度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8亿 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中规定的对子公司提供18亿元担保额度范围内,无 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迈锐光电 迈锐光电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迈锐光电注册地 址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塘头南岗第三工业园第19栋厂房;法定代 表人为黄昌洪,经营范围:光电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LED 彩屏、LED电源、LED灯具、LED产品配件的生产。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迈锐光电经审计的总资产45,248.81万元,净资产 18,615.40万元,负债总额26,633.41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668.78万 元,净利润3,750.70万元。 迈锐光电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9.5945%的股权。深圳市鑫 锐明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福锐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 持有迈锐光电5.4004%、25.0051%股权,深圳市福锐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同意按30.4055%比例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担保(即持有5.4004%迈锐光电股权的 深圳市福锐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应的连带责任担保亦由该公司承担)。 (二)源磊科技 源磊科技的注册资本为3,615.3846万元,本公司占51%股权,法定代表人: 卞志航,经营范围:LED发光二极管的研发与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 物及技术进出口。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源磊科技经审计的总资产24,697.99万元,净资产 11,259.42万元,负债13,438.57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893.35万元, 净利润2,976.74万元。 源磊科技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冯云龙、颜磊、 颜红海分别持有源磊科技25.7250%、18.3750%、4.9000%股权,并按其出资比例 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担保。 (三)福日科技 福日科技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本公司占65%股权,法定代表人:卞志航,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电子信息、通讯产品的制造、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 机电产品、电子元器件的代购代销及相关的技术开发、服务;饲料(不含添加剂)、 鱼粉、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福日科技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1,928.09万元,净资 产为2,074.71万元,负债为19,853.38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84,158.65 万元,净利润76.18万元。 福日科技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5%的股权。陈瑞华女士持有 福日科技35%股权,并按其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担保。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迈锐光电、源磊科技、福日科技提供担保,系为支持上述 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迈锐光电、源磊科技、福日科技经营 情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4月1日,本公司为迈锐光电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000万元, 担保余额为6,738万元;为源磊科技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担保余额为0万 元;为福日科技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500万元,担保余额为631.92万元;本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7,220万元,担保余额为17,189.92 万元人民币,分别占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8.42%、11.63%, 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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