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平安银行: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15年04月07日 09:40:47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5-01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4月2日召开
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2015年4月2日,本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本行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11,424,894,78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74元(含税),并以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424,894,787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4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566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653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
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61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


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1,424,894,787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3,709,873,744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4
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4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5年4月1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
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4月
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35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本级-自有资金

2

08*****667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3

08*****737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4

08*****009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个险投连

5

08*****740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险分红

6

08*****741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4月13日。




七、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3,709,873,744股摊薄计算,2014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1.44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咨询联系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5-82080387

传真电话:0755-82080386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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