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美亚光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15年04月08日 17:02:57 中财网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5]001984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4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5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5]001984号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
亚光电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美亚光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美亚光电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
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
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美亚光电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


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
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
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意见。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美亚光电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公允反映了美亚光电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美亚光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美亚光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吕勇军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 琳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 芳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12]821号《关于核准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核
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
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7.00元。截止2012年7月25日,本公司已
收到募集资金85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05,838,772.75元。上述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 “大华验字[2012]21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
认。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56,130,260.14元,其中:公司
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01,604,400.00元。2014年
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13,921,346.43元。2014年
度使用募集资金19,657,882.03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87,740,014.6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一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
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机构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
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
或12月内累计从该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该专户总额的5%的,公司应当以书
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
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2、本公司募集资金按投资项目分别存放于专用银行账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账户明细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投资项目

招商银行卫岗支行

551902418110909

美亚光电产业园项目

交行长江中路支行

341308000018010085536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招商银行卫岗支行

551902418110207

超募资金



3、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卫岗支行

551902418110909

454,554,300.00

887,689.91

活期

招商银行卫岗支行

551902418110207

320,688,372.75

3,992.52

活期

交行长江中路支行

341308000018010085536

30,596,100.00

359,386.17

活期

合 计



805,838,772.75

1,251,068.60





4、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方式和购买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形式存放。截至2014
年12月31日止,定期存款存储和购买的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卫岗支行定期存款







其中:2014-7-14至2015-1-14

55190241818001063

20,000,000.00

定期

2014-7-24至2015-1-24

55190241818001135

1,690,000.00

定期

2014-9-27至2015-3-27

55190241818001001

1,512,946.00

定期

2014-12-16至2015-6-16

55190241818001290

1,486,000.00

定期

2014-9-12至2015-9-12

55190241818001255

22,000,000.00

定期

小计



46,688,946.00



招商银行卫岗支行理财产品







其中:2014-7-23至2015-7-24

55190241818100013

170,000,000.00

理财产品

2014-7-23至2015-7-24

55190241818100027

150,000,000.00

理财产品

2014-8-26至2015-8-27

55190241818100030

90,000,000.00

理财产品

2014-12-8至2015-3-31

55190241818100061

97,000,000.00

理财产品

小计



507,000,000.00



交行长江中路支行定期存款







其中:2014-7-14至2015-1-14

341308000608510001769

1,800,000.00

定期

小计



1,800,000.00



交行长江中路支行理财产品







其中:2014-12-29至2015-3-26

蕴通财富日增利87天

31,000,000.00

理财产品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理财

小计



31,000,000.00



合 计



586,488,946.00







三、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0,583.8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65.7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613.0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
目(含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注1)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一、美亚光电产业园项目



45,455.43

36,931.12

1,965.79

25,613.03

69.35%



18,553.29





1.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20,185.01

20,185.01

1,365.69

17,914.60

88.75%

2012年9月



不适用



2.年产2,660台光电检测与分级
专用设备产能建设项目



25,270.42

16,746.11

600.10

7,698.43

45.97%

2015年1月

18,553.29





二、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3,059.61

3,059.61















1. 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559.61







2015年1月



不适用



2. 香港子公司项目





1,500.00







2015年9月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8,515.04

39,990.73

1,965.79

25,613.03

64.05%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48,515.04

39,990.73

1,965.79

25,613.03

64.05%



18,553.29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募投项目)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主体投资已完成,并已投入使用。该项目主要包括基础建设、研发大楼、后勤楼、园区配套及设备的投入。目前处于项目
投资收尾阶段,,主要工作是对已完成的“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基建项目进行验收决算工作。项目效益主要通过“年产 2660 台光电检测与分级专用设备
产能建设项目”体现,并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


“年产 2660台光电检测与分级专用设备产能建设项目”:项目主体投资(即生产厂区基础建设投资)已完成,并已投入使用,该项目主要包含生产厂区
基础建设及生产设备采购投入。报告期内,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现有产品生产线进行了技术改造,已加大向 X 射线子午线轮胎机、口腔 X
射线 CT 诊断机、X 射线异物检测机等高附加值产品的投入,提升了现有生产设备的生产效率和产能,实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展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余额341,692,938.52元,本年度尚未使用,其中本年利息收入为8,167,924.74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余额以定
期存款形式存放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卫岗支行金额为4,688,946.00元,期限6个月;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卫岗支行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
337,000,000.00元,以活期存款形式存放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卫岗支行金额为3,992.52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01,604,400.00元,已于2012年9月份进行了置换,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以 “大华核字[2012]3350号”报告验证确认。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87,740,014.60元,其中:存放于募集专户1,251,068.60元,以定期存款形式存放在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中48,488,946.00元,在签
订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中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538,000,000.00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注1、 在计算“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时,以企业2011年销售的明细产品做为基准, 2014年所销售的明细产品中规格、型号新增部分即视为新
增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度本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年
度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其他事项

1、2014年4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
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调整产能建设项目的投资结构和投资进
度,具体为产能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25,270.42万元调整至16,746.11万元,项目完全达产
时间由2012年6月调整至2015年1月。该议案已于2014年4月29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2、2014年11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变更投资结构、调整投资进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进行
变更投资结构,该项目预计投资额为3,059.61万元,其中1,559.61万元用于投资建设营销服
务中心、产品展示中心和呼叫中心等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公司将投资1,500.00万元
在香港设立子公司,用于拓展公司的海外销售渠道。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完成时间由
2014年12月调整至2015年9月,香港子公司项目完成时间为2015年1月。该议案已于2014
年11月28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田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雷

2015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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