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益丰药房: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时间:2015年04月08日 17:05:14 中财网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益丰大
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于2015
年 4月 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在对公司进行了
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2015年度公司计划以银行承兑汇票、
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向长沙银行常德鼎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常德鼎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韶山路支行
三家银行增加授信额度。


具体授信额度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授信银行

原授信额


原授信期限

申请后授

信额度

新增授信额


授信后

期限

长沙银行常德鼎城支行

7000

2013 年 2 月 19 日

至 2016 年 2 月 19 日

15000

8000

3 年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常德鼎城支行

7000

2013 年 9 月 5 日

至 2015 年 9 月 5 日

20000

12000

2 年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分行韶山路支行

10000

2014 年 6 月 13 日

至 2015 年 6 月 13 日

15000

5000

1 年




2、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的需要,取得银行一定
的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和新业务的快
速实施。


3、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向上述四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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