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益丰药房: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毅、董事高峰拟为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毅、董事高峰拟为益丰药房 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益丰大 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于2015 年 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实 际控制人高毅、董事高峰拟为益丰药房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 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在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 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联担保情况: 2015年度公司计划以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 金贷款等方式,拟向长沙银行常德鼎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常德鼎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韶山路支行三家 银行增加授信额度,拟增加授信银行的具体授信额度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授信银行 原授 信额 度 原授信期限 申请后授 信额度 新增授 信额度 授信后 期限 长沙银行常德鼎城支行 7000 2013 年 2 月 19 日 至 2016 年 2 月 19 日 15000 8000 3 年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7000 2013 年 9 月 5 日 20000 12000 2 年 公司常德鼎城支行 至 2015年 9月 5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分行韶山路支行 10000 2014年 6月 13日 至 2015年 6月 13日 15000 5000 1年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毅、董事高峰拟为上述授信业务无偿提供保证 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 为准。 2、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毅、董事高峰本次为公司申请增加银行授信 额度无偿提供保证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 供反担保。解决了公司增加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 发展,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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