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电重工: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15年04月08日 22:01:34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5-018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4]1186号),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1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42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4,5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4年12
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4]第1-00082号)。公司对募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及余额(不含利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以前年度

已使用金额

本年度

使用金额

募集资金

余额

1

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
有限公司曹妃甸重工
装备制造基地二期项


54,760.00

/

0

54,760.00

2

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
统核心产品扩能及配
套项目

30,752.00

/

0

30,752.00

3

华电重工高端钢结构
产品扩大产能项目

23,936.62

/

0

23,936.62




4

华电重工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16,522.00

/

0

16,522.00

5

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
金项目

18,609.38

/

15,108.00

3501.38



合计

144,580.00

/

15,108.00

129,472.00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利息)
共计1,294,967,553.1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制定了《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
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4
年12月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慧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筹集的募集
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

初始存储金额

募集资金存储

余额(含利息)

用途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北京西三环
支行

110906781410918

733,693,800.00

582,747,667.30

华电曹妃甸重工
装备有限公司曹
妃甸重工装备制
造基地二期项目、
补充工程项目运
营资金项目

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慧园支行

20000017039383896688812

165,220,000.00

165,251,804.85

华电重工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

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总行营
业部

692735237

546,886,200.00

546,968,081.02

华电重工物料输
送系统核心产品
扩能及配套项目、
华电重工高端钢
结构产品扩大产
能项目

合计

/

1,445,800,000.00

1,294,967,553.17

/





(三)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所签署的《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




三、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4年12月12日提取募集资金15,108万元用于募投项
目中的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筹集
的募集资金到位已近年末,其余募投项目于2014年末暂未开始建设。


(二)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未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也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所筹集的募集资金与募投项目一一对应,不存
在超募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报告期内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相关信息。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于报告期内不
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
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

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符合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
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
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5]第1-00241号)。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44,58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108.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108.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金额的差额(3)
=(2)-(1)

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4)=(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曹
妃甸重工装备制造基地二期项目



54,76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
扩能及配套项目



30,752.00

不适用

280.00





-280.00







不适用



华电重工高端钢结构产品扩大产
能项目



23,936.62

不适用

280.00





-280.00







不适用



华电重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6,522.00

不适用

261.00





-261.00





不适用

不适用



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



18,609.38

不适用

15,108.00

15,108.00

15,108.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144,580.00



15,929.00

15,108.00

15,108.00

-821.0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筹集的募集资金到位已近报告期末,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扩能及配套项目、华电重工高端钢结构产品扩大
产能项目、华电重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报告期内的实施时间较短。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以自筹资金52,022,772.06元预先投入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曹妃甸重工装备制造基地二期项目所涉及的土地
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置换该部分先期投入。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年,除募投项目中的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外,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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