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奥拓电子: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时间:2015年04月09日 17:10:04 中财网














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鉴 证 报 告

瑞华核字[2015]48170005号





目 录

一、

鉴证报告············································································

1-2

二、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10

三、

本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四、

签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Postal Address:4th Floor of Tower 2,No.16 Xisihuanzhong Road,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39

电话(Tel):+86(10)88219191

传真(Fax):+86(10)88210558





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5]48170005号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电
子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
式》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
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奥拓电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
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
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奥拓电子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奥拓电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赖玉珍











中国注册会计师





























蒋芳晖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53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A股)2,100万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元),募集资金总金额人民币336,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6,424,841.5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09,575,158.46
元,较原计划募集资金263,939,000元,超额募集资金45,636,158.46元,并于2011年6
月8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8日出
具的深鹏所验字[2011]0183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万元

以前年度已投入

本年使用金额

累计利息

收入净额

年末余额

置换先期投入

项目金额

直接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

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12,294.49

-

6,038.04

11,248.32

2,575.59

3,952.26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凡涉及
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按公司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
核,并由总经理签字后,由公司财务部门执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后海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等分别设立了767957963622、773158091006、44201515200052509265、
41015900040012340、73010122000529978、73010122000568700六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及子公司南京奥拓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奥拓”)于2011年6月26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宁波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南京奥拓
变更为公司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奥拓”)。2011
年11月9日,公司及惠州奥拓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
行、广发证券、南京奥拓签订《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南京奥拓“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
项目”专户中的募集资金总计114,270,000元及其利息于2012年已全部转入惠州奥拓募集资
金专户,南京奥拓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于2012年6月27日销户。惠州奥拓与募集资金专户
所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广发证券共同于2012年7月23日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深圳市奥拓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 LED照明应用项目的议案》,公司用超募资金对深圳市奥拓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光电”)增加投资21,183,600元。奥拓光电于2012年2月2日分
别与广发证券和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深圳科技南支行

773158091006

3,294.40

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科苑支行

44201515200052509265

216.73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后海支行

41015900040012340

45.96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73010122000529978

375.82

深圳市奥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73010122000568700

19.35

合计





3,952.2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11月12日经过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完成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1年实际募集资金309,575,158.46元,计划募集资金263,939,000元,超募资金
45,636,158.46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2,118.36万元对子公司深圳市奥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增资,用于LED照明应用项目。上述事宜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第一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深圳市奥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
于 LED照明应用项目的议案》,并经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对深圳市奥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LED照明应用项目。2014年11月12日
经过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LED照明应用项目不再实施,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余的超募资金
2,445.26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的用途为:项目工程合同尾款、质保金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的
去向为:以活期存款或定期存单形式存放于经批准的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201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情况表。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公司变更“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原因主要是惠州大亚湾经
济技术开发区有较好的区位优势,地处广东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好,体制机制和区
位优势明显。同时该区域比邻港口,海外运输便捷,便于公司产品的出口。项目实施地距离
公司总部不到一百公里,便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有利于有效降低搬迁及
后续的管理成本。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不涉及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本公司前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如下:

本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其他说明

1、由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LED信息发布及指示系统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
之前已由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垫付,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本公司自筹资金投入
76.90万元,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深鹏所股专字[2011]0578号《关于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用募集资金置换。2011年9月30日,公司从募集
资金专户转出76.90万元。


2、2011年9月1日由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
实施地点由原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变更为惠州大亚湾西区响水河工业园,实施主体由原南
京奥拓变更为惠州奥拓。


3、2013年4月10日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LED照明应用项目,
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塘头第三工业区变更为惠州大亚湾西区响水河工业园。


4、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957.5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038.0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1,427.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332.5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6.91%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



11,427.00

10,933.29

4,646.47

7,685.33

70.29

2014年9月30日

54.15





2、LED信息发布及指示系统



6,580.00

6,226.33

57.43

6,011.78

96.55

2013年1月25日

1,502.33





3、研发中心扩建



5,328.10

1,835.68

398.22

1,832.44

99.82

2014年9月30日

-

不适用



4、营销服务相关配套升级



3,058.80

2,786.74

821.97

2,423.52

86.97

2014年9月30日

-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6,393.90

21,782.04

5,924.09

17,953.07











超募资金投向



1、LED照明应用



2,118.36

379.46

113.95

379.46

100.00

2014年9月30日

-

不适用



2、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3、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2,118.36

379.46

113.95

379.46











合计

-

28,512.26

22,161.50

6,038.04

18,332.5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是因为该项目处于试生产阶段,产能尚待释放。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超额募集资金为4,563.62万元,2011年9月1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深圳市奥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用于LED照明应用项目的议案》,用部分超募资金2,118.36万元用于LED照明应用项目。上述LED照明应用项目不再继续实施,结余的募集资金
结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余的超募资金2,445.26万元结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关上述事项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于2014年11月12日经过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于2014
年11月12日经过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截至2014年9月30日,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已完成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计划投入资金
11,427万元,全部为募集资金,该项目实际已支付款项为7,685.33万元,待付款为3,247.96万元,项目结余493.71万元(不含募集资金利息)。

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计划要求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强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
减少了项目总开支。由于公司自身研发、工艺水平的提升以及原计划的部分设备已经更新换代,优先购置使用性价比更高的同等功能设备,使得设
备采购方面实际投入比预算减少。


2、LED信息发布及指示系统项目。截至2014年9月30日,LED信息发布及指示系统项目已完成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计划投入
资金6,580万元,全部为募集资金,该项目实际已支付款项为6,011.78万元,待付款为214.55万元,项目结余353.67万元(不含募集资金利息)。

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计划要求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强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
减少了项目总开支。由于公司自身研发、工艺水平的提升以及原计划的部分设备已经更新换代,优先购置使用性价比更高的同等功能设备,使得设
备采购方面实际投入比预算减少。


3、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计划投入资金5,328.10万元,全部为募集资金,该项目实际已支付款项为1,832.44万元,待付款为3.24
万元,项目结余3,492.42万元(不含募集资金利息)。截至2014年9月30日,六个研发创新课题已取得初步成果,分别为新一代节能型LED广
告显示系统、3D LED高端显示系统、动感创意LED显示系统、超高密度LED显示系统、LED深色控制系统和智能客户流程管理系统。购置了部
分实验设备和分析检测设备,部分设备用政府补助资金购置,或者已购置设备技术较为先进,设备购置费用结余较大。由于房地产价格上涨幅度较
大,原购置研发中心实验及办公场所的计划难以执行。公司采取腾用现有办公场所,或临时租用、借用场地等措施解决相关问题,以保证该项目中
相关研发项目的开展。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决定不再进行购置研发中心实验及办公场所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投入。对于该项目未完成部分,公司将
视具体情况在未来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建设。


4、营销服务及相关配套升级项目。截至2014年9月30日,营销服务及相关配套升级项目已完成建设,升级成立了一个全球营销服务总部和三个
国内区域营销中心,升级和新建了营销网点和服务网点,优化了公司信息化平台。该项目计划投入资金3,058.80万元,全部为募集资金,该项目
实际已支付款项为2,423.52万元,待付款为363.22万元,项目结余272.06万元(不含募集资金利息)。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通过信息化软硬件
设备购置谈判,减少支出。


5、LED照明应用项目。LED照明应用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118.36万元,全部为募集资金,该项目实际已支付款项为379.46万元,项目结余1,738.90
万元(不含募集资金利息)。由于惠州奥拓制造基地建成后,产能较为充裕,为充分发挥已有产能,节约成本和降低投资风险,奥拓光电不再自行
生产LED照明产品,改由惠州奥拓生产LED照明产品,故原本计划采购生产线及生产设备、场地租赁和装修项目不再进行,铺底流动资金亦不再
使用。该项目员工规模已达到计划人数,根据市场情况投入部分营销费用,人员工资和营销费用有所结余。对于该项目未完成部分,公司将视市场
变化情况在未来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建设。


公司将上述五个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全部结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的用途为:项目工程合同尾款、质保金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的去向为:以活期存款或定期存单形式存放于经批准的银行募
集资金账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4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

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1)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

高端LED视频
显示系统

10,933.29

4,646.47

7,685.33

70.29

2014年9月30日

54.15





合计



10,933.29

4,646.47

7,685.33

70.29

-

54.15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因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市场布局需要,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变更为惠州大亚湾西区响水河工业
园,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在惠州市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1年9月1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
目”的实施地点由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变更为惠州大亚湾西区响水河工业园,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
为公司在惠州市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是因为该项目处于试生产阶段,产能尚待释放。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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