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紫光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5—026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3 月2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15年4月9日在紫光大楼一层116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一致保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2014年度紫光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报告,本年度公司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25,820,136.42元,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613,135.93元,加上年初合并未分配利润233,104,948.85元,减 去已支付2013年度普通股股利10,304,000.00元后,合并未分配利润为342,007,949.34 元。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末公司总股本20,608万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20,608,000.00元,合并 未分配利润尚余321,399,949.34元。2014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通过《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按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完善,内控体系健全,保证了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 重大投资以及信息披露等重点控制活动的执行与监督充分、有效;形成的内部控制 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能够对经营风 险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也能够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 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其他 应收款、经确认已无法收回的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账面核销处理,核销金额 总计人民币23,994,755.25元。其中,应收账款11笔共计11,545,833.83元,其他应 收款3笔共计6,208,272.39,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笔共计6,240,649.03元。公司对上 述核销资产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核销事项对公司2014年度利润无重大影 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 知》等相关规定,经认真核查公司上述资产的相关情况,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核销 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核销依据充分,核销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 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核销部分资 产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时,本监事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公司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进行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按照国家 有关法规的要求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合理;未发现公司董事、总裁等高 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 2014年度,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公司在收购、出售资产时,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价格,交易价格合理; 未发现有内幕交易及损害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 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遵循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和操作程序,关联交 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4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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