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宝莫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8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37号”文核准,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69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41,008,31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48,991,69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扣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资金后,超募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403,351,690元。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A 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0年9月6日出具了京都 天华验字(2010)第12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户管理。 2、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以部分超额募集资金 11,5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同时以部分超额募集资金3,000万元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追加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创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 心项目投资4,200万元;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液体化学品(丙烯腈等)原 料仓储罐区项目投资3,100万元。 (3)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液体化学品(丙烯腈等)原料仓储 罐区项目投资3,100万元。 (4)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 设北京营销和研发中心项目投资6,000万元。 (5)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6,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4,507.85万元用于购买胜利油田康贝油气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 (7)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5,8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经致同会 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编号:致同审字(2015)第110ZA2231 号,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 实际投资 项目进展状况 年产1万吨阴离子型聚丙烯酰胺项目 8,409 8,020.46 已竣工投产 年产1万吨阳离子型聚丙烯酰胺项目 9,955 10,156.53 已竣工投产 1万吨/年驱油用表面活性剂项目 6,200 6,294.03 已竣工投产 创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 4,200 4,312.21 实验室建设及设备订购等实施 过程中 2万立方米丙烯腈仓储罐区项目 3,100 0 已终止 北京营销和研发中心项目 6,000 4,848.79 装修实施中 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4,500 14,500 已完成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000 6,000 已完成 胜利油田康贝油气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 4,507.85 4,507.85 已完成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800.00 5800.00 已完成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2,722.79万元,应付未付 金额1,644.19万元,可用剩余未明确用途闲置募集资金金额1,078.60万元。 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和相关承诺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经营 效益,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人民币5,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原因如下: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22,969.10万元,其中流动资 产为61,828.31万元,非流动资产为61,140.79万元;负债总额为19,931.27 万元,净资产总额为103,037.84万元。 受主要客户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物资供应处资 金状况的影响,公司截至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35,488.38万元,较年初 增加12,165.39万元,另外公司2014年新增银行短期借款余额6,020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将有18,185.39万元的流动资金缺口。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申请5,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后,将有利于填补公司流动资金缺口,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 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则的要求,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 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 提供财务资助; (2)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 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5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 5,800 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 告》详细内容见2015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件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毛惟德、高宝玉、许肃贤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后出具了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案的独立意见》, 就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 意见: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8,991,690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拟使用人民币5,800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 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在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及为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3、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则的要求,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 财务资助;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 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3、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国中投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交 谈,了解了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查阅了公司与供应商、客户的 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及相关支付凭证,核实了公司最近12个月内的证券交 易情况,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信息披露文件和董事会、监事会关于本次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文件以及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对 此次超募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宝莫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 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宝莫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项目 内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此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3、宝莫股份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 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 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中国中投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督促宝莫股份履行必要的批准 程序并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5,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 见》 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四月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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