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华胜天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时间:2015年04月09日 19:34:45 中财网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15-012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需求,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实际需要,提
请董事会批准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贸易融资担保,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序号被担保对象
被担保对
象负债率
银行
担保
期限
人民币
(万元)
美元
(万元)
1北京飞杰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
43.19%
中国民生银行两年
¥1,0002南京华胜天成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
95.45%
中国民生银行两年
¥5,0003南京华胜天成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
95.45%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京分行
一年
¥2,0004华胜天成科技(香港)
有限公司
68.71%
汇丰银行一年
¥10,0005华胜天成科技(香港)
有限公司
68.71%
中国银行一年$1,0006
长天科技有限公司78.20%
广发银行车公庄
支行
一年
¥1,0007北京华胜天成软件技术
有限公司
31.42%
交通银行北京中
关村园区支行
一年
¥2,000
合计¥21,000$1,000

以上审批有效期为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按照以上审批内容办理相关担保手续。针对以上
担保事项, 在有效期内,授权董事长签署担保相关业务文件,其中汇丰银行的
10,000万元担保授权财务总监签署担保相关业务文件。


上述担保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因部分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
率超过70%,根据有关规定,上述担保的内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长天科技有限公司

长天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11万美元。经营范围:
生产计算机软、硬件,承接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销售自产产品及自产产品的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硬件及外部设备、计算机软件、机械电子


设备、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国家有特殊规定的商品,按照相关规定
经营)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222,801,082.34元,负债总额174,225,511.11 元,
资产负债率78.20%。




2、北京飞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飞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
币。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销售计
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
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45,593,673.51元,负债总额 19,691,541.70 元,
资产负债率43.19%。




3、南京华胜天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南京华胜天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
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接计算机信息
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通信设备的销售;电子商务服务;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
的除外)。


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231,327,592.83元,负债总额220,807,782.45
元,资产负债率95.45%。




4、华胜天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华胜天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40921.9448万港币。经营范围:计算机与通讯产品的销售和技术服务,计算机
与通讯系统集成服务。


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2,613,740,448.13元 ,负债总额
1,795,981,378.20元,资产负债率68.71%。




5、北京华胜天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华胜天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是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3855万
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
机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

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320,540,000.41元 ,负债总额 100,725,221.82
元,资产负债率31.42%。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公司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证监会、银监会


[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

董事会对《关于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贸易融资担保的议案》进行表决
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1,500万元,
美元1800万元。


预计截止到2015年底,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1,000万元,
美金18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1、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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