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宝莱特: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时间:2015年04月09日 20:09:49 中财网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作为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莱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
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对宝莱特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036号)核准,公司获
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1,05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5.00元,
募集资金总额262,500,000.00元。


截至2011年7月14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262,500,000.00元扣除全部发行
费用31,890,273.6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0,609,726.34元。上述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立信大华验字
[2011]19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合计204,303,687.37元,
其中: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50,388,825.05元,募集资金项目累
计投入153,914,862.32元。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
金项目人民币1,558,441.57元;于2011年7月15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共计使
用募集资金90,299,083.29元;本年度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62,057,337.46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4,237,814.19元,包括未使


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本金26,306,038.97元,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扣
除手续费和账户维护费)7,931,775.22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宝莱
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
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0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
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唐家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珠海分行和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1年8月15日,公司、本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唐
家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和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
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净额的5%的,公司与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2014年1月23日,公司、公司子公司天津宝莱特医用科技有限公司、平安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根据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
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专户余额的10%的,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
构,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2014年7月7日、2014年8月14日,公司、公司子公司南昌宝莱特医用科技有限
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北支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根据四方监
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或专户余额的10%的,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


单。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或存单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唐家支行

2002021729100201322

42,499,726.34

8,523,901.05

活期

招商银行珠海分行

656900003510838

88,110,000.00

2,534.10

活期

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注)

8017100000001995

100,000,000.00

43,648.83

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昌北支行

36001050800052513048

---

10,772,643.57

活期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华苑支行

79780188000020563

-

14,895,086.64

活期

合 计



230,609,726.34

34,237,814.19





注:因厦门国际银行系统升级,原帐号9010111011131变更为8017100000001995。



三、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4年度,宝莱特使用募集资金62,057,337.46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3,060.97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244.6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430.3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701.9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038.8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1.85%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截止报告
期末累计
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1、多参数监护仪技改扩建
项目



8,811

6,109.02

3,289.72

6,109.02

100.00%

2014年07
月31日

1,296.43

1,296.43





2、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3,350

1,013.1

235.11

345.57

34.11%

2015年12
月31日

0.00

0.00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2,161

7,122.12

3,524.83

6,454.59

-

-

1296.43

1296.43

-

-

超募资金投向

1、关于使用部份超募资金
收购天津市挚信鸿达医疗
器械开发有限公司60%股
权及增资的项目



1,900

1,900

0

1,900

100.00%

2012年07
月01日

218.25

618.84





2、关于使用部份超募资金



1,200

1,200

0

1,200

100.00%

2013年02

-74.47

-135.44








收购重庆多泰医用设备有
限公司100%股权及增资
的项目

月01日

3、关于使用部份超募资金
收购辽宁恒信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100%股权及增资
的项目



2,656

2,656

0

2,656

100.00%

2013年07
月01日

300.07

378.17





4、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设立
子公司天津宝莱特医用科
技有限公司



3,000

3,000

1,056.69

1,556.69

51.89%

2015年08
月28日

-

-

不适用



5、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设立
子公司南昌宝莱特医用科
技有限公司



3,000

2,700

1,624.21

1,624.21

60.16%

2016年06
月30日

-

-

不适用



6、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营运资金



0

79.97

0

0

0.00%

-

-

-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0.00

0.00

0.00

0.00

0.00%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0.00

5,038.88

5,038.88

5,038.88

100.0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1,756.00

16,574.85

7,719.78

13,975.78

--

--

443.84

861.58

--

--

合计

--

23,917.00

23,696.97

11,244.61

20,430.37

--

--

1740.28

2158.0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项目)

“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主要目的是进行场地装修改造以使办公场地合理配置、建立独立的研发中心中试平台、引入一批中
高级专门人才并配套扩充研发团队的整体规模。目前场地改造已基本完成,但部分中试和实验设备及开发软件尚未购置到位,
所需引入的部分专业人才很难在短期内招聘到位,所以造成该项目进展有所延迟,因此公司根据目前场地情况结合公司未来发
展战略对公司募投项目进行了调整。公司于2015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公司将“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的完工时间延期至2015年12月31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1. 公司于2012年5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天津市挚信鸿达医疗
器械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及增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超募资金人民币1,900万元以股权转让及增资方式收购天津市挚信鸿
达医疗器械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股权收购出具了专门意见,同意本




次交易实施。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已于2012年7月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 公司于2013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重庆多泰医用设备
有限公司股权及增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超募资金人民币1,200万元以股权转让及增资方式收购重庆多泰医用设备有限
公司100%股权。交易完成后重庆多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股权收购出具
了专门意见,同意本次交易实施。本次股权转让已于2013年2月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3. 公司于2013年6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辽宁恒信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股权及增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超募资金人民币1,456万元收购恒信生物100%股权的议案,并对其进行增资
1,2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股权收购出具了专门意见,同意本次交易实施。本次股权转
让及增资已于2013年7月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4. 公司于201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全资子公司投建血液透析耗材产业化
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自有资金3,573万元,在天津市北辰区示范工业园区医药医
疗产业园区投建血液透析耗材产业化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在天津新设全资子公司
投建血液透析耗材产业化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及项目内容的事项出具了专门意见。


5. 公司于2013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立南昌全资子公司拟投建血液透析
耗材产业化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自有资金5,653.17万元,在江西南昌经济技术开
发区管委会产业园区投建血液透析耗材产业化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新设南昌全资
子公司投建血液透析耗材产业化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及项目内容的事项出具了专门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超募资金使用
情况和公司自有资金情况,决定在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南昌血透耗材产业化建设项目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的投资比例,
将超募资金投资调减为人民币2,700万元,自有资金投资调增为人民币5,953.17万元。南昌子公司已于2014年4月1日完成工
商登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经2011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1,558,441.57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28日出具了大华核字[2011]2027号《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募集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公司监事会、独立
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2012年上述先期投入资金1,558,441.57元已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余的金额及原因

1.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2.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按照预算规划严格控制募
集资金投入,本着合理、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配置资源,对项目的各环节进行优化,节约了项目投资;

3.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在采购环节严格把控,使得成本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4. 截止到“多参数监护仪技改扩建项目”完工当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为3,246.84万元(包含利息收入544.86万元,
本金2,701.98万元)。根据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8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4年 9 月 15 日 201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及去向

1.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8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议案已经 2014年 9 月 15 日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到项目完工日,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自有资金账户实际金额为3,246.84万元(包含
利息收入544.86万元,本金2,701.98万元)。2.公司于2014年8月28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的剩余资金2,485.36万元(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
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此议案已经2014年9月15日201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四、本年度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13年9月13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研发中心
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额由3,350万元变更为1,013.10万元,减少的预算资金2,336.9万元仍存放于公司原募集资金账户进行监管,同
时将“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的完工时间延期至2014年12月31日。变更后,若“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存在资金缺口,公司将以
自有资金补足。



公司于2014年4月10日召开2014年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公司将“多参
数监护仪技改扩建项目” 的完工时间延期至2014年7月31日。


公司于2014年8月28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的剩余资金2,485.36万元(受完
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
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此议案已经2014年9月15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平安证券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宝莱特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未发现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未
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宝莱特董事会披露的2014年度募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唐伟、李东泽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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