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盛运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 [2007]500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要求,将本公司截至2014年 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盛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755号)核准,公司于2010年6月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2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 元,应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544,000,000元。截至 2010年6月21日,扣除保荐承销费用18,320,000 元后,公司募集资金金额525,68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太平洋证券”)于2010 年6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其他 发行费用13,059,818.00元(含上市路演、酒会等费用5,002,41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512,620,182.00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35,820,182.00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予以验证,并出具中审国际 验字(2010)第01020013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2010年12月28日颁布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 市公司作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的规定:“企业发行权益性证券过 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将上市时 发生的路演费用、上市酒会等费用共计5,002,415.00元调整为当期损益,并于2011年3 月11日将上述资金5,002,415.00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因此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517,622,597.00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40,822,597.00元。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2013 年7 月5 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下发《关于核准安徽盛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向赣州湧金稀土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3]870 号),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科通用”)80.36%股权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予以核准。公司向赣州湧金 等43名交易对方发行33,461,039 股股票购买其持有的中科通用80.36%的股权,每股发 行价14.51元,并支付现金4,488.00万元;同时公司向特定对象以非公开方式发行面值 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430,422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2.41元,募集配套资金 总额为175,599,977.02元。 截至2013年8月26日止,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70,499,977.02元(已扣除保 荐承销费用5,5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 泰联合”)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6,995,963.87元后,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3,504,013.1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予以验证,并出具中审国际验字【2013】第01020007号《验资 报告》。 (三)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遵 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 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 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中相关条款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0 年7月7日公司及保荐人太平洋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城市支行就存放该 行募集资金335,820,182.00元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7月7日安徽盛 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运科技”)及太平洋证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庆桐城支行就存放该行募集资金66,800,000.00元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0年7月7日盛运科技及太平洋证券与招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就存放该行募集资金 110,000,000.00元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3 年8 月13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 就存放该行募集资金153,504,013.15元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该专户仅 用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中科通用80.36%股权之配套募集资金的存储和 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 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前次募集资金的初始存放和截至2014 年12月31日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2014年12月 31日余额 初始存放金额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桐 城支行 12-751001040023888 0.87 340,822,597.00注1 已销户注2 徽商银行安庆桐 城支行 169190121000261757 - 66,800,000.00 已销户 招商银行合肥长 江路支行 551903358010901 - 110,000,000.00 已销户 中信银行安庆分 行营业部支行 7511010182600116211 11.82 153,504,013.15 已销户注3 合计 - 671,126,610.15 注1:中国农业银行桐城支行账户签署三方监管协议时金额为335,820,182.00元,2011年3月11 日公司将上市时发生的路演费用、上市酒会等费用共计5,002,415.00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因此初始 金额认定为340,822,597.00元,系公司首发超募资金; 注2:中国农业银行桐城支行账户于2015年2月2日销户; 注3:中信银行安庆分行营业部支行帐户于2015年2月3日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首次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将用于年产6万米带式输送机项目、年产40台(套)干法脱硫除尘一体化尾气净 化处理设备项目、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 报告书中披露的配套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实际投资金额有所节约,超募资金及 募集资金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如下项目: 1、投资山东济宁、黑龙江伊春、安徽淮南垃圾发电项目 2010 年12 月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山东济宁、 黑龙江伊春、安徽淮南垃圾发电项目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8,055.00 万元分别与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设立三家垃圾发电公司:济宁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中科”)、 伊春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春中科”)、淮南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淮南皖能”)。其中投资济宁中科3,240.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0%;投 资伊春中科2,205.00 万元人民币, 占注册资本的49%;投资淮南皖能2,610.00 万元人 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5%。2010年12月24日,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该项议案。 2012 年3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超募资金390 万元追加投资济宁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追加投资390万 元后,公司计划投资于济宁中科的超募资金合计3,630 万元。2012年4月9日,公司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2012 年5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超募资金资金人民币5,082.00 万元收购济宁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 本次股权收购后,公司占济宁中科注册资本的70%,公司计划投资于济宁中科的超募资 金合计8,712.00 万元。 2012年6月8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该项议案。 2012 年5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超募资金297.45 万元追加投资淮南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追加投资 297.45 万元后,公司计划投资于淮南皖能的超募资金合计2,907.45 万元。 2012年6 月8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截至2014 年12 月31日,公司济宁中科项目累计投入超募资金合计8,712.00 万元; 公司伊春中科项目累计投入超募资金合计2,205.00 万元;公司淮南皖能项目累计投入超 募资金合计2,907.45 万元。 2、收购新疆煤机60%股权项目 2011 年1 月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 金收购新疆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0,200 万元收购新疆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煤机”)60% 的股权,其中:收 购华煤建设矿山采掘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新疆煤机41% 的股权,收购新疆神新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新疆煤机19%的股权。2011年2月11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截至2014 年12 月31日,公司该项目已累计实际 投入超募资金10,090 万元,节余超募资金110 万元。 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1 年1 月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 万元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1年2月11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该项议案。 2012 年5 月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 万元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利 息)共计9,768,201.83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3年8月,公司依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将重组 配套募集资金153,504,013.15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发行募集资金52,073.22万元,与募集 资金净额51,762.26万元的差异系利息收入310.96万元;公司累计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配套募集资金15,350.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无余额,均已销户。 (三)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公司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0 年7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其他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 运资金”募集资金33,582.0182 万元中,用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该笔5,000 万元资金已于2011 年1 月7 日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1 年5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2011年 11月10 日,盛运股份已按承诺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 万元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1年11月16日,盛运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 募资金人民币1亿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 月。2012年5月11日,公司已按承诺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原因及剩余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资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年产6万米带式输送机项目”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投入6,680.00万元,实际投入 6,403.82万元,实际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总额节约了276.18万元;“年产40台(套)干 法脱硫除尘一体化尾气净化处理设备项目”承诺使用募集资金11,000.00万元,实际投入 10,778.13万元,实际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总额节约了221.87万元。实际投资节约的原因 主要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设备投资进行优化,在采购环节严格把控,使成本得到有效 控制。 “收购新疆煤机60%股权” 承诺使用超募资金10,200.00万元,实际投入10,090.00 万元,实际投入金额较承诺投入总额节约110万元,主要原因是股权转让方与新疆煤机 将上述未支付完毕的股权转让款抵偿了公司的应收货款,因此公司无需再用募集资金支 付。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募集资金投入及进展情况,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审国际鉴字 【2010】01020143 号《关于安徽盛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鉴证报告》披露,截止2010年6月30日,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项目“年产6 万米带式输 送机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4,489 万元,“年产40 台(套)干法脱硫除尘一体化尾气 净化处理设备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6,169 万元。2010 年7 月20 日,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说明 2014年12月,公司将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盛运科技各自所拥有的与输送机械业务 相关的资产、股权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增资、转让等方式转移至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工机械”)的基础上,将所持重工机械70%股权和新疆煤矿机械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煤机”)60%股权出售给安徽润达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润达机械”)。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成为重工机械参股股东并不再持有新疆煤 机股权。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此次出售资产的交易 价格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结论为依 据确定,具体计算如下: 此次拟出售资产的总价格=(与输送机械业务相关的资产的评估值+重工机械100% 股权的评估值)×70%+新疆煤机100%股权的评估值×60%。 根据评估结果计算的本次出售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34,181.54万元,根据评估结果, 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34,181.54万元。公司将出售所得全部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专注于垃圾发电环保产业的发展,充分利用现有的优势资源, 致力于垃圾发电领域的技术升级及销售渠道的拓展。通过本次出售,上市公司获得了后 续发展的资金,将集中资源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有利于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 1、本次出售资产与上市公司首发时募投资金项目的关系 本次拟出售资产中,包含了上市公司首发上市时的募投项目“年产6万米带式输送 机项目”的相关资产,同时,还包含了上市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的新疆煤机60%的股 权。具体情况如下: (1)年产 6 万米带式输送机项目 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是投资建设输送机械产品生产基地,包括建设备料车间、精 加工车间、铆焊车间、涂装车间和装配车间等。项目投产后将新增带式输送机产能 6 万 米,新增产能主要定位于中高端输送机械产品。项目总投资 7,16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5,480 万元,流动资金 1,680 万元,其中预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6,680.00万元,实际投 入6,403.82万元(设备投入3,200万元)。该项目2009年初开始建设,已于2011年1月 投产运营。 此次出售的与输送机械相关的资产仅包括使用首发融资筹集资金所建设的盛运科 技的与输送机械业务相关的设备,不包括厂房、车间。 (2)新疆煤机项目 本项目是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200万元收购新疆煤机60%的股权,实际使 用超募资金为10,090万元,该项目于2011年2月收购完成。 2、本次出售资产已经履行的程序 (1)2014年12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的相 关议案。 (2)2014年12月26日,公司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的相关议 案。 3、涉及首发时募投资金项目对外转让的定价依据 (1)对外出售盛运科技拥有的与输送机械业务相关的资产 根据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出具的CHW证专字[2014]0139号《审计报告》,以2014年 9月30日为基准日,盛运科技与输送机械业务相关的资产中原材料、在产品及机器设 备账面价值分别为4,840,71万元、232.92元、3,437.88万元。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 报字[2014]第1231号评估报告,上述资产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分别为4,840,71万元、232.92 万元、3,749.38万元,原材料和在产品未评估增值,机器设备评估增值311.50万元。出 售的与输送机械相关的资产仅包括使用首发融资筹集资金所建设的盛运科技的与输送 机械业务相关的设备,双方约定将上述资产按照评估值投入重工机械,再将重工机械 70%的股权予以转让。 (2)对外出售新疆煤机60%的股权 根据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出具的CHW证审字[2014]第0111号《审计报告》,以2014 年9月30日为基准日,新疆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在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账面资产总额47,050.14万元、负债总计38,653.52万元、净资产 8,396.62 万元。根据中 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4]第1233号评估报告,以2014年9月30日为基准日,新 疆煤机全部股东权益账面价值8,396.62万元,评估值17,062.24万元,评估增值 8,665.62 万元,增值率103.20%;双方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为 10,237.34(17,062.24×60%)万元人民 币。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 附件2。 附件 2 中“年产6万米带式输送机项目”(以下简称“输送机械项目”)与“年产 40台(套)干法脱硫除尘一体化尾气净化处理设备项目”(以下简称“环保设备项目”) 由公司设立的全资子盛运科技建设、运营和核算。“收购新疆煤机60%股权”(新疆煤机) 由新疆煤机运营和核算。 输送机械项目和环保设备项目2012年度及2013年度已实现收益与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数字不一致;差异原因系2012 年度及2013年度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的实现收益是以盛运科技报表体现的税后净 利润为基础分配,公司输送机械业务订单一般由股份公司(即母公司)签订,然后由母 公司根据生产任务安排科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产品生产完成后,盛运科技将产品 或部件销售给母公司,然后再由母公司对外销售,由于母子公司之间的所得税税率存在 差异,盛运科技销售给母公司的销售价格为内部结算价格而非最终对外销售价格,该产 品的部分利润截留在母公司。因此,本报告统一口径为盛运科技税后净利润与产品在股 份公司后续对外销售后应分配给盛运科技的税后利润之和为基础分配; 新疆煤机2011年度、2012年度及2013年度已实现收益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数字不一致;差异原因系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中披露的实现收益系其报表体现的税后净利润,由于新疆煤机存在于盛运科技同样的 原因,因此本报告统一口径为新疆煤机税后净利润与在股份公司后续对外销售后应分配 给新疆煤机的税后利润之和。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详见本报告 附件2之说明。 四、首次发行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的报告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2012 年 10 月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3 年1 月15 日,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向赣州湧金稀土投资有限公司等43 名股东非 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通 用”)80.36%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3 年7 月5 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下发《关于核准安徽盛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向赣州湧金稀土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3]870 号),对本次交易予以核准。公司向赣州湧金等43 名交易对方发行33,461,039 股股票购买其持有的中科通用80.36%的股权,每股发行价14.51 元,并支付现金4,488.00 万元。 2013 年10 月10 日,中审国际出具了中审国际验字[2013]01020009 号《验资报告》, 经其审验认为:截至2013 年9 月4 日止,盛运股份已收到赣州湧金稀土投资有限公司 等5 名法人或有限合伙企业,以及彭胜文等38 名自然人缴纳的新增股本合计人民币 33,461,039.00元,以其持有的北京中科80.36%股权认缴。 (二)资产运行情况 1、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2013 年9 月11 日,中科通用80.36%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本次交易资产交割完 成。公司发布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2、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科通用2012年9 月资产总额为42,960.85 万元,净资产为 23,335.0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总额为21,355.66万元,中科通用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99,870.66万元,净资产 为46,647.2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总额为41,973.76万元。 3、生产经营情况 中科通用是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开发、设备成套及技术开发 的高新技术企业。 中科通用依托自主研发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循 环流化床垃圾焚烧技术,主要为垃圾焚烧发电厂提供垃圾焚烧发电全流程的解决方案。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科通用主要从事技术含量高、附加值较高的垃圾焚烧设备系统集 成、运营管理及专利技术许可等业务。收购完成后,中科通用可利用上市公司的资本平 台,全面进入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营业务,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目前中科通用项目储 备充足,经营业绩稳定。 4、盈利预测及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中科通用43 名股东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中科通用43 名股东承诺,标的资产(中科通用80.36%股权)在本次重组完成后3 年内 (含本次重组完成当年) 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标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相应年度的净利润 预测数,即:(1)2013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6,748.81 万元;(2)2014 年度累计净利 润不低于8,300.00 万元;(3)2015 年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8,919.26 万元。上述累计预 测净利润数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净利润。如果当年度净利润不足 净利润预测数,则由中科通用43 名股东以其持有的盛运股份补偿给本公司。 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CHW 审字 (2014)001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科通用2013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7,725.40 万 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593.60万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 润为6,789.06万 元,达到业绩承诺的100.60%。 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科通用2014 年 度实现净利润为10,795.6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832.1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8,945.64元,达到业绩承诺的107.78%。 六、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文件中披露情况不 存在重大差异。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9日 附表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7,112.66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7,423.62(注)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7,423.6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10年: 19,990.24 2011年: 18,626.7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12年: 12,479.45 2013年: 16,327.22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或截止日项 目完工程度) 序 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 金额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 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1 年产6万米带式输送 机项目 年产6万米带式输送机 项目 6,680.00 6,680.00 6,403.82 6,680.00 6,680.00 6,403.82 -276.18 2011 年1月 2 年产40台(套)干法 脱硫除尘一体化尾气 净化处理设备项目 年产40台(套)干法脱 硫除尘一体化尾气净化 处理设备项目 11,000.00 11,000.00 10,778.13 11,000.00 11,000.00 10,778.13 -221.87 2011 年1月 3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运 营资金 收购新疆煤机60%股权 34,082.26 10,200.00 10,090.00 - 10,200.00 10,090.00 -110.00 2011 年2月 4 淮南项目 2,907.45 2,907.45 - 2,907.45 2,907.45 - 2014年2月 5 伊春项目 2,205.00 2,205.00 - 2,205.00 2,205.00 - 2014年11月 6 济宁项目 8,712.00 8,712.00 - 8,712.00 8,712.00 - 2012年4月 7 补充流动资金 10,976.82 10,976.82 - 10,976.32 10,976.32 - - 8 配套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15,350.40 15,350.40 15,350.40 15,350.40 15,350.40 15,350.40 - - 合计 67,112.66 68,031.67 67,423.62 33,030.40 68,031.67 67,423.62 -608.05 注: 超额使用部分主要为募集资金存放在银行所产生的净利息。 附表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 资项目累 计产能利 用率 承诺项目达产 年年平均效益 2011年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 现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1 年产6万米带式输 送机项目 75.00% 1,734.04 1,995.54 1,622.82 1,550.72 1,151.25 6,320.33 是 [注1] 2 年产40台(套)干 法脱硫除尘一体化 尾气净化处理设备 项目 97.74% 2,772.00 1,222.94 2,459.54 2,510.82 1,877.53 8,070.83 是 3 收购新疆煤机60% 股权 66.24% [注1] 612.76 819.49 589.37 95.43 2,117.05 否 [注1] 4 淮南项目 45.88% 1,608.52 - - -296.84 -320.72 -617.56 否 [注2] 5 伊春项目 43.56% 1,129.00 - - 268.98 -40.86 228.12 否 [注3] 6 济宁项目 100.00% [注4] - 572.87 1,580.68 3,234.97 5,388.52 是 [注4] 注1 :“年产6万米带式输送机项目”项目和“收购新疆煤机60%股权”项目见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对外转让情况说明; “收购新疆煤机60%股权”2011年-2014年承诺效益分别为420.82万元、803.14万元、1,302.01万元及1,945.37万元。未达效益分析:从近两年 外部环境分析,由于国家宏观经济影响,输送机械产品下游行业近两年需求不振,特别是煤炭行业不景气,输送机械行业竞争加剧,盈利空间逐 步缩小;公司收购新疆煤机后加大对新疆等市场开拓和产能投入,新疆煤机2011年、2012年业绩达到预期目标,但由于项目扩产到产能释放需 要一定周期,2013年新疆煤机银行借款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大幅增加,降低公司利润,导致2013年新疆煤机经营业绩未能达到预期,2014年由于 市场原因,新疆煤机销售收入下降导致业绩未达预期。 注2:一般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预计的年平均效益是指全部经营期内的效益平均后的结果。淮南项目2011年、2012年为建设期,2013年、 2014年尚处于投产初期,因城市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的建设和收集转运的相关政策的实施都需要一个过程,淮南项目垃圾处理量尚未能达到设定处 理量,且建设期借款金额大,当前利息费用较高,固定营运成本较高,因而出现暂时性经营亏损。但随着垃圾处理量逐步达到设计处理量和垃圾 处理费的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将会逐步提高;随着时间的推移,财务费用会逐年下降,利润也会逐年上升,达到预期募集资金投资效益。淮南项 目2014年2月实现并网试运行时垃圾处理量仅为200吨/天,12月达到682吨/天,2015年预计达到垃圾处理量;目前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垃圾处理 补贴标准为46元/吨,项目公司计划2015年下半年向当地政府提出按65元/吨的垃圾处理标准收取垃圾处理费。 注3:伊春项目工程建设期间,伊春地区冰封期较正常年份均长,严重影响建设进度,2011年-2014年处于项目建设期, 2014年11月伊春项 目实现并网试运行,现处于工程消缺阶段。2013年因收到一笔政府补贴376.84万元实现盈利。2014年11月伊春项目投产试运行期间,正值严寒 天气,道路交通不便于清运,仅收纳主城区部分垃圾,未将其他已并入处理范围相关区域正常清运,待天气转暖时一并运送至厂区处理,垃圾进 场量及处理量逐步趋于正常。 注4:济宁项目2012年-2014年承诺效益分别为1,945.00万元、3,335.00万元及3,335.00万元, 2012年、2013年未达效益的原因系投产运营初期 因垃圾处理量需逐步达到产能,且项目建设投入大,公司作为融资平台为集团承担了部分融资,且利率高于可研究报告预计利率,因而当期利息 费用高,如不考虑此费用,济宁项目2012年、2013年效益达标。2014年济宁项目垃圾处理量达到饱和状态,实现净利润3,234.97万元,基本达到 承诺效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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