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长百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长百集团 编号:临2015—020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4 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 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表决,一致通过以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爱国先生由于个人原因,不再参加第八届董事会董 事的选举。奇力资本创投投资(毛里求斯)有限公司作为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3% 以上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增补孔鑫明先生(简历见附件一)为本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因此,原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修改为: 鉴于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为了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征求股东单位意见,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由九人组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以下人员为第八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邓天洲先生、黄博先生、林大湑先生、诸佛清先生、孔 鑫明先生、孙永成先生、陈宋生先生、陆人杰先生、苏大卫先生,其中:陈宋生先 生、陆人杰先生、苏大卫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同意 上述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除了上述议案的修改,于2015年4月4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详见同日发布的编号2015-021号《长百集团关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 充公告》)。 特此公告。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1日 附件一: 孔鑫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3月生,大学学历;曾 任浙江省建德市严州中学教师,浙江建德竹垫厂厂长,浙江双明电器厂厂长;现任 浙江奥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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