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湖北金环:审计报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大信审字[2015]第2-00266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审 计 报 告 大信审字[2015]第2-00266号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按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包括2014年10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的备考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4年1-10月、2013年度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的责任 编报和公允列报备考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和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中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备考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 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备考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备考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 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备考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备考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 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备考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备考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 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 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备考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后附备考财 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14年10月31日、2013年12月31 日的备考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1-10月、2013年度的备考经营成果。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重大资产重组文件时使用,不得用于 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向辉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文娟 二○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C:\Users\dadun\Desktop\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计报告2013*2014.10大信审字[2015]第2-00266号0402重排\0103549\0103556.jpg C:\Users\dadun\Desktop\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计报告2013*2014.10大信审字[2015]第2-00266号0402重排\0103549\0103554.jpg C:\Users\dadun\Desktop\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计报告2013*2014.10大信审字[2015]第2-00266号0402重排\0103549\0103551.jpg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1993年5月以湖北化纤集团有 限公司为主发起人,与湖北化纤集团综合经营公司、襄樊市第一棉纺织厂、襄樊市供电局电 力实业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6月8日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 注册,公司总股本为4,066万股,注册资本为4,066万元。 1996年9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231号文批准,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A股1132.8万股,并于1996年10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发行后 公司总股本为5,198.8万股,注册资本为5,198.8万元。 1997年公司以1996 年末总股本5,198.8万股为基数,实施10股送2股的利润分配方案 后,公司总股本为6,238.56万股,注册资本为6,238.56万元。 1997年12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7)121号文批准,公司以 1997年末总股本6,238.56万股为基数,对全体股东按每10股配售2.5股的比例进行配售, 共配售1,373.134万股。实施配股后公司总股本为7,611.694万股,注册资本为7,611.694 万元。 1998年4月6日经第七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9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用资本公积向全体 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实施送增股后,公司总股本为9,895.2022万股,注册资本为9,895.2022 万元。 1999年4月16日经第八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199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送1股派 0.25元,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实施送增股后,公司总股本为13,853.2829 万股,注册资本为13,853.2829万元。 2000年7月3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107号文批复,公司以 总股本13,853.2829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配售1,637.5631万股。实施配股后公司总股本为 15,490.846万股(其中社会流通股7,096.107万股),注册资本为15,490.846万元。 2006年2月15日,根据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的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以流通股本7,096.107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 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获得每10股转增8 股的股份,转增后公 司股份总额为21,167.7316万股,由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众环验 字(2006)024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注册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陈家湖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名称:湖北嘉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20000000029688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粘胶纤维、玻璃纸制造、销售,化纤浆粕、精制棉生产与销售;纺 织机械设计制造;化纤产品生产技术咨询;对实业投资(不含国家限制投资的行业);批零 兼营通信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黑色金属、建筑材料、针纺织品、纺织原料;棉短 绒收购,房屋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二、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一)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根据2015年3月12日公司与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控股”)、北京合 力万通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力万通”)、关明广、曹进、段亚娟、袁人 江、田保战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 购买京汉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全体股东持有的京汉置业100%股权。 损益归属期间,京汉置业所产生的盈利(合并报表)由本公司享有,产生的亏损(合并报表) 由京汉控股、合力万通、关明广、曹进、段亚娟、袁人江、田保战按各自在本次交易完成前 对京汉置业的持股比例以等额现金向本公司进行补偿。 本次购买资产的定价将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评 估基准日为2014年10月31日。 本公司2013年度亏损,市盈率指标不具有可比性。经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公司以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的90%为发行价格,市净率 仍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基于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为市场参考价,本公司发行股票价格为市场 参考价的90%,即8.30元/股。 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京汉置业基本情况 京汉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实业 东街8号院1号楼802室,法定代表人为田汉,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 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信息咨询;销售钢材、建筑材料、商品 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京汉置业前身为北京京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0年12月1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注册登记,并核发了注册号为110107117867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1,050.00万元,其中北京京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出资73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00%; 李莉出资115.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00%;北京方地龙美食娱乐有限公司出资94.50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9.00%;窦延章出资5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田小青出资52.50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5%。该出资业经中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于2000年11月30日 出具(2000)中务验字11-30-07号《验资报告》。 2000年12月18日,经京汉置业股东会同意,北京方地龙美食娱乐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京汉置业94.50万元股权转让给北京京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00年12月22日,京汉 置业办妥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1,050.00万元, 其中北京京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出资829.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9.00%;李莉出资 115.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00%;窦延章出资5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田小青出资 5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2002年5月26日,经京汉置业股东会同意,北京京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京汉有限567.00万元股权转让给田汉东;另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1,950.00万元,其中北京 京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出资487.50万元、李莉出资214.50万元、窦延章出资97.50万 元、田小青出资97.50元、田汉东出资1,053.00万元。该次出资业经中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责任公司审验,并于2002年6月10日出具(2002)中务验字06-036号《验资报告》。2002 年6月18日,京汉有限办妥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 京汉置业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其中田汉东出资1,6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4.00%; 北京京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出资7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00%;李莉出资33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00%;窦延章出资1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田小青出资1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2002年11月30日,经京汉置业股东会同意,田小青将其持有的京汉置业150.00万元股 权转让给田晓青,田汉东将其持有的京汉置业1,620.00万元股权转让给京汉控股。2003年1 月22日,京汉置业办妥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后,京汉置业注册资本 3,000.00万元,其中京汉控股出资1,6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4.00%;北京京汉建筑装 饰工程有限公司出资7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00%;李莉出资330.00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11.00%;窦延章出资1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田晓青出资150.00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5%。 2003年2月25日,经京汉置业股东会同意,北京京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京汉置业750.00万元股权转让给京汉控股。2003年3月25日,京汉置业办妥本次股权转让 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后,京汉置业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其中京汉控股出资 2,3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9.00%;李莉出资3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00%;窦延 章出资1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田晓青出资1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2003年4月4日,经京汉置业股东会同意,窦延章将其持有的京汉置业150.00万元股权 转让给李莉,田晓青将其持有的京汉置业150.00万元股权转让给李莉。2003年4月18日, 京汉有限办妥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后,京汉置业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其中京汉控股出资2,3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9.00%;李莉出资630.00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21.00%。 2007年3月23日,经京汉置业股东会同意,京汉控股将其持有的京汉置业2,370.00万 元股权转让给田汉,李莉将其持有的京汉置业473.40万元股权转让给田汉。2007年4月6日, 京汉有限办妥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注册号为110000001786785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后,京汉置业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其中田汉出资2,843.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4.78%;李莉出资156.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22%。 2007年12月6日,经京汉置业股东会同意,田汉将其持有的京汉置业51.00万元股权转 让给曹进,田汉将其持有的京汉置业45.00万元股权转让给关明广,田汉将其持有的京汉置 业45.00万元股权转让给唐忠陟,田汉将其持有的京汉置业30.00万元股权转让给段亚娟, 田汉将其持有的京汉置业18.75万元股权转让给袁人江,田汉将其持有的京汉置业15.00万 元股权转让给韩国华,田汉将其持有的京汉置业7.50万元股权转让给袁朴,田汉将其持有的 京汉置业7.50万元股权转让给陈敏,田汉将其持有的京汉置业6.00万元股权转让给刘继能, 田汉将其持有的京汉置业4.50万元股权转让给赵树平,田汉将其持有的京汉置业2.25万元 股权转让给田保战。2007年12月18日,京汉置业办妥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 股权转让后,京汉置业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其中田汉出资2,610.90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87.03%;李莉出资156.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22%;曹进出资51.00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1.70%;关明广出资4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0%;唐忠陟出资45.00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1.50%;段亚娟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袁人江出资18.75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0.63%;韩国华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50%;袁朴出资7.50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0.25%;陈敏出资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25%;刘继能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0.20%;赵树平出资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15%;田保战出资2.25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0.08%。 2008年1月,京汉置业申请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 资本为35,000.00万元,以截止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5,077.47万元以1:0.9978 的比例取整折股35,000万股,每股面额1元,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该出资业经中瑞岳华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08年1月23日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08]第2003号《验 资报告》。2008年2月1日,京汉置业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11000000178678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份公司正式成立,名称为北京京汉置业股份有 限公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后,京汉置业注册资本35,000.00万元,其中田汉 出资30,460.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7.03%;李莉出资1,82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22%; 曹进出资59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70%;关明广出资5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0%; 唐忠陟出资5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0%;段亚娟出资3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袁人江出资218.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63%;韩国华出资17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50%; 袁朴出资8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25%;陈敏出资8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25%;刘 继能出资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20%;赵树平出资5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15%; 田保战出资26.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8%。 2009年6月16日,经京汉置业股东大会同意,曹进将其持有的京汉置业148.75万股股 权转让给田汉,韩国华将其持有的京汉置业43.75万股股权转让给田汉,赵树平将其持有的 京汉置业52.50万股股权转让给田汉,袁朴将其持有的京汉置业87.50万股股权转让给田汉, 刘继能将其持有的京汉置业26.25万股股权转让给田汉,陈敏将其持有的京汉置业87.50万 股股权转让给田汉,刘继能将其持有的京汉置业43.750万股股权转让给王焕祥。2009年8月 11日,京汉置业办妥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后,京汉置业注册资本 35,000.00万元,其中田汉出资30,906.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8.31%;李莉出资1,827.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22%;关明广出资5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0%;唐忠陟出资52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0%;曹进出资446.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8%;段亚娟出资3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袁人江出资218.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63%;韩国华出资131.2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38%;王焕祥出资43.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13%;田保战出资26.2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8%。 2010年12月3日,经京汉置业股东大会同意,袁人江将其持有的京汉置业118.125万股 股权转让给田汉,曹进将其持有的京汉置业96.25万股股权转让给田汉,唐忠陟将其持有的 京汉置业525.00万股股权转让给田汉,韩国华将其持有的京汉置业131.25万股股权转让给 田汉。2011年4月25日,京汉置业办妥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后,京 汉置业注册资本35,000.00万元,其中田汉出资31,777.3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79%;李 莉出资1,82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22%;关明广出资5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0%; 曹进出资3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段亚娟出资3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袁人江出资100.6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29%;王焕祥出资43.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13%; 田保战出资26.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8%。 2012年1月6日,经京汉置业股东大会同意,王焕祥将其持有的京汉置业43.75万股股 权转让给田汉。2012年2月7日,京汉置业办妥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 让后,京汉置业注册资本35,000.00万元,其中田汉出资31,821.1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92%;李莉出资1,82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22%;关明广出资525.00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1.50%;曹进出资3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段亚娟出资350.00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1.00%;袁人江出资100.6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29%;田保战出资26.25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0.08%。 2012年4月16日,经京汉置业股东大会同意,关明广将其持有的京汉置业131.25万股 股权转让给田汉。2012 年6月7日,京汉置业办妥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 转让后,京汉置业注册资本35,000.00万元,其中田汉出资31,952.3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1.29%;李莉出资1,82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22%;关明广出资393.75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1.13%;曹进出资3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段亚娟出资350.00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1.00%;袁人江出资100.6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29%;田保战出资26.25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0.08%。 2015年1月3日,经京汉置业股东大会同意,田汉将其持有的京汉置业1,441.4677万股 股权转让给合力万通,田汉将其持有的京汉置业30,510.9073万股股权转让给京汉控股,李 莉将其持有的京汉置业1,827.00万股股权转让给京汉控股。本次股权转让后,京汉置业注册 资本35,000.00万元,其中京汉控股出资32,337.907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2.39%;合力万 通出资1,441.467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122%;关明广出资393.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3%; 曹进出资3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段亚娟出资3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袁人江出资100.6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29%;田保战出资26.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8%。 三、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备考财务报表系假设本次重组已于 2013年 1 月 1 日(以下简称“合并基准日”) 完 成,并依据本次重组完成后的股权架构 (即:于合并基准日,本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已 向京汉控股、合力万通、关明广、曹进、段亚娟、袁人江、田保战发行A 股购买拟购买资产), 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根据以下假设编制: 1、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相关议案能够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2、假设于 2013年 1 月 1 日,本公司已完成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的 A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30元,并且于2013年1月1日与购买资产相关的手续已全部 完成。 3、本备考财务报表以经审计的本公司和拟购买资产的2013年度、2014年1-10月的财务 报表为基础,采用本附注中所述的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进行编 制。 上述拟购买资产的财务报表指京汉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及 2014年 1-10月 的(合并)财务报表。 4、由于在交易前后京汉置业均受田汉控制,因此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按照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的有关会计处理要求,将京汉置业的资产、负债按照账面价值并入备考合并财务报 表,京汉置业2013年 1 月 1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超过上述发行股份面值的 部分调整资本公积与留存收益。 5、本备考财务报表未考虑本次重组中可能产生的相关税费。 由于本次重组方案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最终经批准的本次 重组方案,包括本公司实际发行的股份及其作价,以及发行费用等都可能与本备考财务报表 中所采用的上述假设存在差异,则相关资产及负债,都将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实际入账时作出 相应调整。 四、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备考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真实、完整地反映 了本公司备考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有关信息。 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4 年10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1-10月、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一年 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 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 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所取得的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 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 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 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 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 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 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被 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2)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 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3)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 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 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 长期股权投资,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 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4)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时控制 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7. 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 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 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 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 资产或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 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 相关负债的,参照共同经营参与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 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应当根据其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 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 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 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及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 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 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 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 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 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 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 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 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下列示。 外币现金流量按照系统合理方法确定的,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 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 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 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为一项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 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应收款项以外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等。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目的为短期内出售的金融 资产;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为其他 类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 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按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持有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按摊 余成本计量;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 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或者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 量。本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后续计量中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 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 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本公司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 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4)金融资产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时,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 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和原直 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部分转移满足 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 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5)金融资产减值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 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 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以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 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发生的减值损失, 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当有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 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 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 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 接计入股东权益。 对于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判断其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的具体量 化标准、成本的计算方法、期末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以及持续下跌期间的确定依据为: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 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 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 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⑦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 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即公允价值下跌超过其持有成本50%)或非暂时性 下跌(即公允价值下跌持续12个月); ⑨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上段所述“成本”按照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确定; “公允价值”根据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确定,除非该项权益工具投资存在限售期。对于存 在限售期的权益工具投资,采用如下方法确定公允价值:如果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取得成本 高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 市价作为估值日该股票的价值;如果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取得成本低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应按以下公式确定该股票的价值: FV=C+(P-C)×(Dl-Dr)/Dl 其中:FV 为估值日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C 为该权益工具的初始取得成本(因权益业务导致市场价格除权时,应于除权日 对其初始取得成本作相应调整); P 为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 Dl 为该权益工具限售期所含的交易所的交易天数; Dr 为估值日剩余限售期,即估值日至限售期结束所含的交易所的交易天数(不含 估值日当天)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 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 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 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所有者权 益。 11. 应收款项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 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本公司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减 值损失。 A.化纤业务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项金额占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前5名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 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 值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的应收款项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 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 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分析法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 例。 组合2 有确凿证据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1 账龄分析法 组合2 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3 3 1至2年 10 10 2至3年 15 15 3至4年 20 20 4至5年 30 30 5年以上 40 4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因其发生了特殊减值的应收款应 进行单项减值测试。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结合现时情况分析法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B.房地产业务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应收款项期末余额中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有客 观证据表明可收回性与以信用期和账龄作为风险特征组成类 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存在明显差异的应收款项,确定为单项 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有客观证据表明可收回性与以信用期和 账龄作为风险特征组成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存在明显差异 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 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按款项账龄的组合 未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按款项账龄的组合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5 5 1至2年 10 10 2至3年 30 30 3至4年 50 50 4至5年 50 50 5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应收款项期末余额中1,000万元以下,有客观证据表明可收回性与以信 用期和账龄作为风险特征组成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存在明显差异的 应收款项,确定为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有客观证据表明可收回性与以信用期和账龄作为 风险特征组成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存在明显差异的应收款项,单独进 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 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12.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 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在产品、 库存商品、开发产品、开发成本、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开发产品的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 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开发产 品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在产品、库存商品、低 值易耗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开发用土地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开发用土地在“存货—开发成本”科目核算,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分 摊和明细核算。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一般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满足合同 约定付款条件时确认为公司资产,记入开发成本。对于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而尚未支付的 土地出让金,在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当日列入应付帐款,对于合同约定未到支付期但未来需 要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则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为承诺事项披露。 (4)公共配套设施费用的核算方法 公共配套设施为项目所在地的国土局批准的公共配套项目如道路、球场等,以及由政府 部门收取的公共配套设施费,其所发生的支出列入“开发成本”,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 目进行分摊和明细核算。 (5)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6)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一次摊销法摊销。 13. 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应当划分为持有待售:一是企业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 产作出决议;二是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三是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 完成。 14. 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照取得被合并 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确认为初始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购买日确 定的合并成本确认为初始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 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 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根 据准则相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 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 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 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 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 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 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 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 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15. 投资性房地产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包括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建筑物、持有并准备增值 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具体核算政策与固定资 产部分相同。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采用 直线法摊销,具体核算政策与无形资产部分相同。 16.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 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设备等;折旧方 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 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 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 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30年 3.00%-5.00% 3.17%-4.85% 机器设备 5-15年 3.00%-5.00% 6.47%-19.00% 运输工具 3-8年 3.00%-5.00% 12.13%-31.67% 其他设备 3-5年 3.00%-5.00% 19.00%-31.67%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租 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 账价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 准备。 17. 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 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 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 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 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18.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 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 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 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 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 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 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 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 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 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 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19.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 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 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 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 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 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 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 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 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 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 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 条件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 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 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 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 够可靠地计量。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 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 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 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 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20. 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 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 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 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 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 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 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 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 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 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 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1. 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 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2.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 补偿。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 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 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 允价值计量。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 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 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 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 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 企业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有关设定提存 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 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23. 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 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 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 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 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 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4. 股份支付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 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 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 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 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 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 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 进行分摊。 25. 维修基金核算方法 本公司未计提维修基金准备,维修费用于实际发生时核算,若需维修的开发项目尚未销 售完毕,则计入该项目的“开发成本”;若需维修的开发项目已经销售完毕,则计入“管理 费用”。 26. 质量保证金核算方法 按土建、安装等工程合同中规定的质量保证金留成比例、支付期限,从应支付的土建安 装工程款中预留。在保修期内由质量问题而发生的维修费用在此扣除列支,在保修期结束后 清算。 27. 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方法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①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 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 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④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 公司;⑤相关的、已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商品房销售收入的具体确认条件为: A.商品房具备合同规定的交房条件; B.已办理了房屋交接手续,对公司已通知买方在规定时间内(30天)办理商品房实物移 交手续,而买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商品房实物移交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在其他条件 符合的情况下,公司在通知所规定的时限结束后即确认收入的实现; C.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主要义务; D.已经取得价款或者确信可以取得价款; E.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物业管理收入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在物业管理服务已经提供,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与物 业管理服务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物业管理收入的实现。 (3)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 供劳务收入。本公司按照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的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 工进度。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 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 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4)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方法 ①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原则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予以 确认: A.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B.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具体确认方法 A.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B.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8. 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相关 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 况处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 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 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 本公司取得的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 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 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 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 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 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 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 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 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0.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 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 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 额作为长期应付款列示。 31. 主要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八项企业会 计准则,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从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实施外,其他 准则从2014年7月1日起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实施。本公司根据准则规定重新厘定了 相关会计政策,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4年度比较财务报表进行重述。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本公司将长期股权投资中 列报的对被投资单位既无控制亦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调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将其他 非流动负债中列报的政府补助,调至递延收益列报;将资本公积中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调出至其他综合收益单独列报。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如下表: 财务报表项目 2013年12月31日/2013年度 2013年1月1日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6,340,000.00 16,34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16,340,000.00 16,340,000.00 递延收益 7,484,000.00 8,132,0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7,484,000.00 8,132,000.00 资本公积 51,966,666.39 45,164,166.39 其他综合收益 51,966,666.39 45,164,166.39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六、税项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扣除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纳 17% 营业税 营业收入 5% 土地增值税 预收售房款、增值额 2%-6%预征、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清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5%、7%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2% 堤防费 应纳流转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七、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类 别 2014年10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现金 210,880.87 200,322.19 银行存款 574,698,902.35 851,659,111.39 其他货币资金 116,967,839.85 118,475,183.75 合 计 691,877,623.07 970,334,617.33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类 别 2014年10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41,497,885.70 47,962,500.60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41,497,885.70 47,962,500.60 合 计 41,497,885.70 47,962,500.60 3. 应收票据 类 别 2014年10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 20,963,172.70 16,255,049.00 合 计 20,963,172.70 16,255,049.00 4. 应收账款 种 类 2014年10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55,285,448.16 97.48 2,401,796.84 4.34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428,996.30 2.52 1,412,664.54 98.86 合 计 56,714,444.46 100.00 3,814,461.38 6.73 种 类 201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66,121,066.60 97.91 2,491,312.02 3.77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412,664.54 2.09 1,412,664.54 100.00 合 计 67,533,731.14 100.00 3,903,976.56 5.78 (1)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 龄 2014年10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52,288,413.46 92.20 1,693,150.06 64,283,002.08 95.19 1,934,230.38 1至2年 1,421,000.59 2.51 142,100.06 427,225.30 0.63 42,722.53 2至3年 356,509.10 0.63 68,791.74 273,800.92 0.41 53,345.54 3至4年 108,053.54 0.19 46,161.51 76,485.13 0.11 37,277.11 4至5年 76,485.13 0.13 37,598.93 4,848.15 0.01 1,454.45 5年以上 1,034,986.34 1.82 413,994.54 1,055,705.02 1.56 422,282.01 合 计 55,285,448.16 97.48 2,401,796.84 66,121,066.60 97.91 2,491,312.02 (2)截止2014年10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余额 湖北雪飞化工有限公司 4,187,033.80 7.38 125,611.01 巴基斯坦APPAREL 3,881,880.95 6.84 116,456.43 马来西亚PT 3,567,643.10 6.29 107,029.29 YU(孟加拉) 3,023,368.84 5.33 90,701.07 杭州鑫和一纺织有限公司 2,668,768.08 4.71 80,063.04 合 计 17,328,694.77 30.55 519,860.84 5. 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账龄列示 账 龄 2014年10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206,694,376.52 92.73 215,383,362.57 69.69 1至2年 12,826,079.46 5.75 92,180,040.47 29.83 2至3年 2,491,047.62 1.12 401,222.00 0.13 3年以上 887,870.02 0.40 1,078,689.88 0.35 合 计 222,899,373.62 100.00 309,043,314.92 100.00 (2)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预付款项情况 债务单位 期末余额 账龄 未结算原因 吉林省恒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4,018,000.00 2年以内 合同未履行完毕 通辽市鑫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106,390.00 2年以内 合同未履行完毕 (3)截止2014年10月31日,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金额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 157,182,395.43 70.52 吉林省恒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4,018,000.00 10.78 曙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190,753.00 3.23 温岭市非普电气有限公司 3,636,230.00 1.63 通辽市鑫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106,390.00 1.39 合 计 195,133,768.43 87.55 6. 其他应收款 种 类 2014年10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442,669,989.78 81.31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01,135,989.60 18.58 24,879,336.78 24.6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595,513.65 0.11 595,513.65 100.00 合 计 544,401,493.03 100.00 25,474,850.43 4.68 种 类 201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38,449,558.53 30.48 种 类 201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315,128,316.37 69.39 30,815,035.26 9.78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595,513.65 0.13 595,513.65 100.00 合 计 454,173,388.55 100.00 31,410,548.91 6.92 (1)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金额 账 龄 计提比例 理由 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 名“北京京汉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442,669,989.78 1年以内 经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后不存在减值 合 计 442,669,989.78 —— ——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 龄 2014年10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28,234,752.93 5.19 1,327,899.18 261,754,974.91 57.64 12,460,604.05 1至2年 28,533,754.97 5.24 2,853,375.50 17,756,934.58 3.91 1,775,693.46 2至3年 10,448,636.74 1.92 3,134,591.02 8,681,915.35 1.91 2,604,574.61 3至4年 8,070,265.63 1.48 4,035,132.82 20,923,499.89 4.61 10,312,095.51 4至5年 19,882,707.69 3.65 9,841,584.22 278,732.00 0.06 104,586.20 5年以上 5,965,871.64 1.10 3,686,754.04 5,732,259.64 1.26 3,557,481.43 合 计 101,135,989.60 18.58 24,879,336.78 315,128,316.37 69.39 30,815,035.26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2014年10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保证金 23,847,399.32 211,805,164.13 关联方往来 450,252,967.09 139,029,224.28 备用金 1,499,222.69 335,395.60 其他往来 68,801,903.93 103,003,604.54 合计 544,401,493.03 454,173,388.55 (4)截止2014年10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债务人名称 账面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 额合计数的比例(%) 款项性质 账龄 坏账准备 余额 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 名“北京京汉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442,669,989.78 81.31 往来款 1年以内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