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隧道股份:2014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时间:2015年04月10日 22:36:09 中财网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 一四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概况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 1993 年 11 月经批
准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公司 A 股股票于 1994 年 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
市。所属行业为铁路、公路、隧道、桥梁建筑业。


2005 年 12 月 5 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通过,股权分置改革的股票对价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获股票 3 股同时进行资产
置换。2006 年 1 月 5 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获
得股票为 3 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 A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06 年 1 月 9 日;股票
复牌日为 2006 年 1 月 11 日。2006 年 1 月 11 日,公司股票复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591,128,735.00 元。其中:有限售条
件股份为 216,241,428 股,占股份总数的 36.58%,无限售条件股份为 374,887,307 股,
占股份总数的 63.4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
[2008]490 号)核准的公司 2007 年度配股方案,以 2008 年 4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591,128,735 股为基数,每 10 股配售 2.5 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 147,782,184 股,每
股配售价格为人民币 8.12 元。配股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于 2008 年 5 月 9 日结束,
网上、网下认购数量合计为 142,392,612 股。根据经批准的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
新增的注册资本 142,392,612 股,每股面值 1 元,折合人民币 142,392,612.00 元。新
增的注册资本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信会师报字(2008)第 11628 号验资
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上海城建(集团)公司、上海国盛
(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盛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上海隧道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城建(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14 号)核准,公司向上海城建(集团)公司发行


412,922,755 股股份,向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119,124,963 股股份,向上海
盛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33,090,267 股股份,购买城建集团持有的上海基础设施
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54%股权、上海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上海市第一市
政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上海建设机场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上海煤气
第一管线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上海煤气第二管线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上
海市地下空间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上海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30%股权,以及购买国盛集团、盛太投资分别持有的上海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
司 36%股权和 10%股权。公司已于 2012 年 6 月 26 日收到登记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
登记证明,公司发行股份的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已完成此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过户、工商变更及股份发行等工作。新增的注册资
本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2]第 113305 号验资报告
验证确认。


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13 日发行票面总额 26 亿元人民币,期限为 6 年的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可转债为附带转换权的债券,转股
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14
年 3 月 14 日至 2019 年 9 月 13 日。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共有 2,593,885,000
元“隧道转债”转为公司 A 股股票,累计转股数 482,818,382 股。公司 2013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以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1,362,618,380 股为基数,向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5 股并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同
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 1,362,618,380 股。


经过多次变更,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44,096,094.00 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 3,144,096,094.00 元。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为 2,318,250,584 股,占股份总数的 73.73%。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
路 957 号,法定代表人为张焰。公司经营范围为:建筑业,土木工程建设项目总承
包,隧道、市政、建筑、公路及桥梁、交通、消防、地基与基础、建筑装修装饰、
拆除工程,自有房屋租赁,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
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外经贸部批准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业务,机械及机
电设备生产、安装、租赁,汽修,本系统货运,附设分支机构。【企业经营涉及行政
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上海城建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

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嘉浏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金山分院

上海城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上海城星工程造价事务所

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预制构件厂

上海隧东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隧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隧道盾构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东江肉鸽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塘湾隧道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大连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嘉鼎预制构件制造有限公司

上海盾构设计试验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上海隧道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隧道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隧道工程(新加坡)有限公司

上海隧道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上海隧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隧道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上海鼎顺隧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上隧实业公司

上海外高桥隧道机械有限公司

上海建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昆明元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元封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杭州建元隧道发展有限公司




子公司名称

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高路达高速公路运营养护管理有限公司

大连隧兴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奉化元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元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合肥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

上海锦兴市政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城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上海煤气第二管线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煤气第一管线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地下空间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建设机场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煤气第一管线工程车辆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百达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合肥管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联创燃气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诚建道路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上海城建常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海门晟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常州晟龙高架道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常州晟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基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康司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晟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市民防地基勘察院有限公司

江西晟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芜湖天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子公司名称

天津元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松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松衡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公路桥梁工程江苏有限公司

上海公路桥梁(集团)珠海有限公司

上海瑞智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煤气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城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常熟市申虞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无为申皖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池州市申皖市政设计公司

上海城建审图咨询有限公司

蚌埠天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珠海任翱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宁海元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长沙晟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金坛晟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淮安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

上海城建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西晟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汇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七、在其
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
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上海隧道股份(香港)有限公司及上海隧道工程(新加坡)有限公司分别按照香港
公认会计原则及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时按母公司会计
政策进行调整。




(二) 持续经营

公司不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
的事项或情况。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
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
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
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
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
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
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
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
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
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
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
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
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
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
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
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
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
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
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
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
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
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
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
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
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
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
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
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
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
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
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
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
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
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
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
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
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
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
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
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
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
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
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
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
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 合营安排分类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
共同经营。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政策见本附注“五、(十五)长期股权投资”。





(八)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

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
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九)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
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
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
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
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
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
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
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
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
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
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
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
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
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
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
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
出,计入当期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
计量。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
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


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
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
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
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
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
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
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
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
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
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
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
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
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
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
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
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
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
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
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
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
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下跌“严重”的标准为:

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跌,降幅累计超过投资成本 60%,或非
暂时性下跌,公允价值持续低于其成本超过一个完整年度。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下跌“非暂时性”的标准为:

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
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或:发行方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很可能倒
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或: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
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十一)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项账面金额 2,000 万元以上的款项或占应收款项余额 10%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
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

同受控股母公司控制的合并范围应收款项;

组合 2

扣除组合 1 以外的应收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 1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如经测试未发现减值的,采用余额
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2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如经测试未发现减值的,采用余额
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同受控股母公司控制的合并范围应收款项;

5

5

扣除组合 1 以外的应收款项

5

5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
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并入账龄分析法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其他说明:期末对于不适用划分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应收票据、预付帐款
和长期应收款均进行单项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
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帐准备。


对于某项期末余额的可收回性与其他各项应收款项存在明显差别的应收款项
(例如、债务单位所处的特定地区、债务人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与债务人之间
的争议和纠纷等),导致该项应收款项如果按照与其他应收款项同样的方法计
提坏账准备,将无法真实地反映其可收回金额的,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
备,即根据债务人的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状况、以前的信用记录等资料对其欠
款的可回收性进行逐笔详细分析,据以分别确定针对每一笔此类应收款项的坏
账准备计提比例。



(十二)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工程施工、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低值
易耗品、周转材料、在产品等。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的特殊性,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的要求,
会计核算中设置“工程施工”、“工程结算”科目。


“工程施工”科目核算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
确认的合同毛利记入本科目的借方,确认的合同亏损记入本科目的贷方。


“工程结算”科目核算根据合同完工进度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
结算的价款。本科目是“工程施工”或“生产成本”科目的备抵科目,已向客户开
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结算的款项记入本科目的贷方,合同完成后,本科目
与“工程施工”或“生产成本”科目对冲后结平。


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
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日常核算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工程成本核算以
所订立的单项合同为对象。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
账价值;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存货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
值。




3、 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年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对工程施工按单项工程已发生的未结算成本大于
预计可结算收入的差额,计提工程预计损失准备;对其余存货逐项按存货的成
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按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
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确定。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
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三) 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
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
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
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
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
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
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
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
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
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
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
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
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
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
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
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
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
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
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
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
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
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
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
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
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
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
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
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附
注“三、(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三、(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
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
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
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
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
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
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
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
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
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
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
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
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
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
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
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
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
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
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
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十四)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
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
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
的建筑物)。


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
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十五)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
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
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
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中的电脑设备按原值扣除 5%净残值后一次计入有关费用成本。


固定资产中的盾构、顶管机及钢模等非标设备按施工工程项目实际工作量计提
折旧,计入相关工程成本;在工程间歇期按年折旧率 3%计提折旧。


临时设施:按其所服务的项目施工期平均摊销。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平均年限法

5~48

4~5

19~1.98

施工设备

平均年限法

2~15

1~5

57~6.33

生产设备

平均年限法

5~10

4~5

19~9.5

运输设备

平均年限法

3~14

4~5

31.67~6.79

试验设备

平均年限法

7~14

4~5

13.56~6.79

行政及其他设备

平均年限法

1~15

4~5

48~6.33






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年
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
恢复,该项固定资产的折旧率和折旧额的确定方法,按照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
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
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
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
差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
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
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十六)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
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
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
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
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
的折旧额。




(十七)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
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
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
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
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
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
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
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
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
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
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
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
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
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
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
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
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
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十八)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
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
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
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
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
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
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房屋使用权



权利证书证载年限

土地使用权



权利证书证载年限

嘉浏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注)

17 年 6 个月

合同

杭州钱江隧道特许经营权(注)

25 年

BOT 合同



注:公司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中对以 BOT
(建造-运营-移交)方式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在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
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项目的
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将特许经营权确认为无形资产。在经营期限内采用直线
法摊销。嘉浏高速公路、杭州钱江隧道项目性质属向公众收费的特许经营权,
嘉浏高速公路的摊销期间为 2005 年 7 月至 2022 年 12 月,杭州钱江隧道的摊
销期间为 2014 年 4 月至 2040 年 3 月。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截止本年末,公司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经复核,该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仍为不确定。




4、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
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5、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
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
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
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九) 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
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
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
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
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
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
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
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
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
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
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二十)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
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

1、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 摊销年限

(1)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最佳预期经济利益实现方式
合理摊销。


(2)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二十一)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
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
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
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
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
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
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
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
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
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
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详见本附注“五、(二十五) 应付职工薪酬,(三十五)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
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
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二) 预计负债

本公司涉及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时,如该等事项很可能需要未来
以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
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
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
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
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
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
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
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
面价值。




(二十三)收入

1、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一般原则:

(1)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
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具体原则

(1)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确认标准及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按
照合同约定的方式,经商品使用者确认后确认销售收入

(2)关于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相应的业务特点分析和介绍

公司销售商品业务主要为盾构机械制造和预制构件销售。盾构机械制造分成厂
内设备部件制造和现场组装二部分,现场组装完成后,按合同约定的方式,经
商品使用者确认后确认销售收入。预制构件销售根据合同约定,由商品使用者
逐批逐期审核。经审核后公司确认销售收入。


(3)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不存在显
著差别



3、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1)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总体原则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
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②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本公司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

(3)关于本公司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相应的业务特点分析和介绍

公司让渡资产使用权主要为设备和大型周转材料租赁业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条
件,公司提供出租设备和大型材料并达到合同约定的使用时间即确认相关收入

(4)本公司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不
存在显著差别



4、 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1)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总体
原则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
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
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
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
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
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
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
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2)本公司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时,提供劳

务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标准,确定提供劳务交易完工进度以及建造合同
完工百分比的依据和方法

公司按各项目完工进度确认建造合同收入。公司编制各项目建造合同目标成本,
并据此计算成本完工进度;同时根据从甲方获得的工作量签证单计算工作量完
工进度。


(3)关于本公司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相应的
业务特点分析和介绍

公司比较成本完工进度与工作量完工进度,并采用较低的完工进度确认项目实
际完工百分比并据此确认收入。


(4)本公司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所采用的会
计政策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别



5、 BOT 项目运营收入

公司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中对以 BOT(建
造-运营-移交)方式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在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会计处理的规
定,分别二种情况确认运营收入:

(1)特许经营权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项目,运营期间内获得的收入均为运营收
入;

(2)运营后不直接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费而由政府偿付的项目,先根据合理
的成本报酬率,确认该项运营收入。再采用实际利率法对长期应收款以摊余成
本计量;该项金融资产的利息收益在投资收益中反映。




(二十四) 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
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
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
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

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之外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
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是否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




2、 确认时点

能够确切取得政府补助证据时确认。




3、 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
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
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本
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十五)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
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
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
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
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
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
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
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
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二十六) 租赁

1、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
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
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
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
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
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
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
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
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
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
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
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
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
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二十七) 资产证券化业务

本公司将部分长期应收款 (“信托财产”)证券化,将资产信托给特定目的实体,由
该实体向投资者发行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公司持有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次级资


产支持证券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息偿付完毕前不得转让。信托财产在支付信托
税负和相关费用之后,优先用于偿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息,全部本息偿付之
后剩余的信托财产作为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已转移该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运用证券化金融资产的会计政策时,本公司已考虑转移至其他实体的资产的风险
和报酬转移程度,以及本公司对该实体行使控制权的程度:

(1)当本公司已转移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时,本公司终止确
认该金融资产;

(2)当本公司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时,本公司继续确认
该金融资产;

(3)如本公司并未转移或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本公司
考虑对该金融资产是否存在控制。如果本公司并未保留控制权,本公司终止确认该
金融资产,并把在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及义务分别确认为资产或负债。如本公
司保留控制权,则根据对金融资产的继续涉入程度确认金融资产。




(二十八)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及新颁布的准则

本公司已执行财政部于 2014 年颁布的下列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本公司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①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将本公司对被投
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
能可靠计量的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中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进行了
追溯调整。上述追溯调整对本期和上期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会计政策变更前余额

会计政策变更调整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余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7,627,488.36

2,158,133,048.42

2,195,760,536.78

长期股权投资

3,087,767,363.10

-2,158,133,048.42

929,634,314.68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会计政策变更前余额

会计政策变更调整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余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3,418,875.61

749,525,270.42

792,944,146.03

长期股权投资

812,160,133.82

-749,525,270.42

62,634,863.40





母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会计政策变更前余额

会计政策变更调整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余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72,100.00

1,830,859,760.98

1,831,731,860.98

长期股权投资

13,232,498,403.49

-1,830,859,760.98

11,401,638,642.51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会计政策变更前余额

会计政策变更调整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余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14,250.00

462,859,760.98

463,474,010.98

长期股权投资

12,540,130,614.02

-462,859,760.98

12,077,270,853.04





②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修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修订)将公司离职后福利及
辞退福利中精算损失(利得),调整至其他综合收益中,并对以前年度报表进
行了追溯调整. 上述追溯调整对本期和上期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会计政策变更前

余额

会计政策变更

调整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后的
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2,010,813.93

11,175,000.00

173,185,813.93

应付职工薪酬

39,544,358.55

38,881,318.77

78,425,677.3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26,703,931.00

126,703,931.00

预计负债

88,045,249.77

-88,045,249.77



其他综合收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资产的变动

-

6,934,539.40

6,934,539.40

盈余公积

620,239,063.87

-2,848,250.00

617,390,813.87

未分配利润

4,642,642,713.38

-70,451,289.40

4,572,191,423.98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会计政策变更前

余额

会计政策变更

调整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后

的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2,561,791.32

10,915,500.00

173,477,291.32

应付职工薪酬

54,295,993.72

40,241,035.17

94,537,028.8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22,879,942.00

122,879,942.00

预计负债

89,400,977.17

-89,400,977.17



其他综合收益-重新计量设定
受益计划净负债或资产的变动



12,814,540.30

12,814,540.30

盈余公积

501,073,489.71

-2,966,200.00

498,107,289.71

未分配利润

4,460,554,483.45

-72,652,840.30

4,387,901,643.15





母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会计政策变更前

余额

会计政策变更

调整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后

的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56,549,882.46

4,837,500.00

61,387,382.46

应付职工薪酬

13,938,824.19



13,938,824.1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32,250,000.00

32,250,000.00

预计负债







其他综合收益-重新计量设定
受益计划净负债或资产的变动



1,070,000.00

1,070,000.00

盈余公积

513,390,622.66

-2,848,250.00

510,542,372.66

未分配利润

1,919,309,478.00

-25,634,250.00

1,893,675,228.00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会计政策变更前
余额

会计政策变更

调整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后

的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61,877,469.61

4,638,000.00

66,515,469.61

应付职工薪酬

17,159,248.29

16,403.40

17,175,651.6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30,920,000.00

30,920,000.00

预计负债

16,403.40

-16,403.40



其他综合收益-重新计量设定
受益计划净负债或资产的变动



3,380,000.00

3,380,000.00

盈余公积

394,225,048.50

-2,966,200.00

391,258,848.50

未分配利润

1,936,914,013.55

-26,695,800.00

1,910,218,213.55



③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将本公司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了更改,并相应对本年度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


上述追溯调整对本期和上期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会计政策变更前余额

会计政策变更

调整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后

的余额

资本公积

6,868,452,110.01

-22,771,891.11

6,845,680,218.90

其他综合收益



42,166,155.13

42,166,155.13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9,394,264.02

-19,394,264.02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会计政策变更前余额

会计政策变更

调整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后

的余额

资本公积

5,886,402,852.36

-26,580,356.41

5,859,822,495.95

其他综合收益



25,065,997.02

25,065,997.02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514,359.39
会计政策变更前余额

1,514,359.39
会计政策变更后

的余额







母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

调整金额

资本公积

7,654,664,732.73

-598,060.00

7,654,066,672.73

其他综合收益



19,863,300.63

19,863,300.63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9,265,240.63

-19,265,240.63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会计政策变更前余额

会计政策变更

调整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后的

余额

资本公积

6,685,565,283.37

-378,887.50

6,685,186,395.87

其他综合收益



94,203.73

94,203.73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284,683.77

284,683.77

-





2、 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本期无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四、 税项

(一) 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
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
为应交增值税



6、17

营业税

按应税营业收入计征

3、5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征

1、5、7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15、25

土地增值税

按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征







(二) 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