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量化核心: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4月)

时间:2015年04月11日 17:36:12 中财网


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4年6月
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4]85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
金份额于2004年7月20日至8月20日发售,本基金合同于2004年8月27日
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2015年2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12月31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13日复核了本次招募说明书更
新。







目 录


一、 绪言 .................................................... 1
二、 释义 .................................................... 2
三、 基金管理人 .............................................. 6
四、 基金托管人 ............................................. 17
五、 相关服务机构 ........................................... 21
六、 基金的募集 ............................................. 45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 ......................................... 46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7
九、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 54
十、 基金的转换 ............................................. 56
十一、 基金的投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二、 基金的业绩 ............................................. 74
十三、 基金的财产 ............................................. 76
十四、 基金资产的估值 ......................................... 76
十五、 基金的收益分配 ......................................... 81
十六、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七、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5
十八、 基金的信息披露 ......................................... 86
十九、 风险揭示 ............................................... 90
二十、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91
二十一、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3
二十二、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06
二十三、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13
二十四、 其他应披露事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十五、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18
二十六、 备查文件 .............................................. 118
一、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由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光大保德
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编
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
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
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招募说明书主要向投资人披露与
本基金相关事项的信息,是投资人据以选择及决定是否投资于本基金的要约邀请
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
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指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指2005年10月27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
次会议通过并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
修订;

《基金法》: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十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指2004年6月8日由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2004年7月1日
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任何有效修订与更新;

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及相
关规定的不时修订和补充;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指《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协议的任何
修订和补充;

销售代理协议:指基金管理人和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签订的《光大保德信量化核
心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及对该协议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本基金管理人/本公司:指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光大保德信”);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光大银行;

销售机构:指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
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直销机构(网点):指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网点):指依据有关销售代理协议办理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其
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注册登记人:指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基金
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
定额投资等业务;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者基金账户的建立管理、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清算及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交易的资金的清算与交收等;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本基金合同或依法取得并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
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
并依法可以投资本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以及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到认购截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募
集期已在本基金的发售公告中列明;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达到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后,本基金合同由中国证监
会确认备案的日期;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
的程序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基金合同终止之日的不定期期限;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工作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T+N日:指T日起(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N为自然数;

日/天:指公历日;

月:指公历月;

认购: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通过基金销售机构申请
将手中持有的基金份额按一定价格卖给基金管理人并收回现金的行为;

巨额赎回:开放式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该基金总份额的
10%时,称为巨额赎回;

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所持有的某一基金份额从同一个基金账户下的一
个交易账户指定到另一交易账户进行交易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
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账户:注册登记人为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
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


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元:指人民币元;

投资指令: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
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
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
以及其他资产所形成的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的过程;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指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一系列服务;

信息披露媒体或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包括但
不限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不可抗力: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并无法避免的事件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变更;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自然或人
为破坏造成的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战争或动乱等。







三、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4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2号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大厦4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大厦46层

法定代表人:林昌

注册资本:人民币1.6亿元

股权结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持55%的股权

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45%的股权

电话:(021)33074700

传真:(021)63351152

客服电话:4008-202-888;(021)53524620

联系人:张弛

网址:www.epf.com.cn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林昌先生,董事长,北京大学硕士,中国国籍。历任光大证券南方总部研究
部总经理、投资银行一部总经理、南方总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光
大证券助理总裁。现任本基金管理人董事长。


Glenwyn P. Baptist先生,副董事长,美国西北大学管理系硕士学位,CFA,
美国国籍。历任保德信金融集团企业金融部助理副总裁、保德信金融集团研究部
总监、保德信金融集团业务管理部首席运营官、保德信金融集团市场及业务管理
部共同基金总监、保德信金融集团投资管理部首席投资官。现任保德信金融集团
业务管理部总裁兼首席投资官。


陶耿先生,董事、总经理,华东师范大学博士,中国国籍。曾任职于中国银
行上海市分行、中国银行上海信托咨询公司、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证
监会上海监管局。现任本基金管理人董事、总经理、代任本基金管理人督察长。



葛新元先生,董事,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南京大学博士后,中国国籍。历任
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湘财证券研究所金融工程研究员,国信证券研究所金融
工程首席分析师、衍生品部副总经理,国信证券研究所金融工程首席分析师、副
所长。现任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俞大伟先生,董事,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国国籍。历任江苏东华期货
有限公司苏州办交易部经纪人,上海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苏州交易部经理,河
南鑫福期货有限公司苏州代表处经理,上海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苏州营业部副
经理、经理,上海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光大期货有限公司常务
副总经理。


王俪玲女士,董事,美国波士顿大学硕士,曾任荷兰银行(中国台湾)的法
务长,联鼎法律事务所(中国台湾)、泰运法律事务所(中国台湾)律师。现任
保德信金融集团高级副总裁兼区域顾问(中国台湾)。


夏小华先生,独立董事,复旦大学政治经济学系学士,中国国籍。历任交通
银行研究开发部经济研究处处长、研究开发部副总经理,广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
常务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现任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四级行员。


金德环先生,独立董事,上海财经大学硕士、教授,中国国籍。曾任上海财
经大学财政金融系教研室主任、财政系副主任、证券期货学院副院长。现任上海
财经大学金融学院证券研究中心主任。


郑志先生,独立董事,华东政法学院(现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硕士。

曾任安徽国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上
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律师。现任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
师。


2. 监事会成员


孙佚先生,监事长,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历任交通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产
品策划经理,光大证券公司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光大证券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兼
综合处处长。现任光大国际营运总监。


颜微潓女士,监事,新加坡国立大学经济和数学双学士,马来西亚国籍,香
港证券业协会会员。历任新加坡Farenew Mondial投资私人有限公司分析员,DBS
唯高达亚洲有限公司合规经理,香港交易所上市部副总监,富通集团亚洲区域合


规总监。现任香港保德信亚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首席合规总监。


王永万先生,监事,吉林财贸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士。曾任海口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员,海南省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证券营业部财务主管,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海口营业部、深圳营业部及南方总部财务经理,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会
计主管,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总监等职务。现任本基金
管理人运营部总监。


郁疆先生,监事,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长沙新民路营业部营销部经理、市场总部经理及董事会办公室秘书,诺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高级经理等职务。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后,先后担任销售部高级经理、广州分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基金管理人广州分
公司总经理。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林昌先生,现任本基金管理人董事长,简历同上。


陶耿先生,董事、总经理、代任本基金管理人督察长,简历同上。


盛松先生,北京大学硕士,中国国籍。历任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
部交易部经理,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2003年参加光大保德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筹备工作, 2004年4月起担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现任本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兼首席投资总监。


梅雷军先生,吉林大学机械系博士,武汉大学机械系学士。基金从业人员资
格。曾任深圳蛇口安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南方总部机构管理部总经理兼任电脑部总经理、光大证券电子商务一部总经
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兼客户服务中心总经理。2004年7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首席运营总监。现任本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兼首席运营总
监。


张弛先生,CFA,英国兰卡斯特大学( Lancaster University)金融学硕士。

曾任建设银行上海分行信贷员,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产品经理、战略策划
部总监助理。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后,先后担任产品总监、市场与
产品总监、代理首席市场总监、首席市场总监,现任本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兼首
席市场总监。





4. 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何如克先生,与常昊先生共同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时间为2004年8月27
日至2005年8月6日。


常昊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时间为2004年8月27日至2007年6月28
日。


袁宏隆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时间为2007年6月29日年至2011年4
月25日。


钱钧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时间为2011年4月26日年至2014年1月
8日。


周炜炜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时间为2014年1月9日年至2014年8
月1日。


现任基金经理:

田大伟先生,博士,CFA,2005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获得
经济学硕士学位,2010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美国南加州大学(联合培养)
金融工程专业,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2010年4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先后担任金融工程师、策略分析师、首席策略分析师,2013年7月至
2014年2月兼任光大保德信大中华3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经理。现
任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同时兼任首席策略分析师。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陶耿先生,现任本基金管理人董事、总经理、代任本基金管理督察长。


盛松先生,现任本基金管理人首席投资总监。


戴奇雷先生,现任本基金管理人权益投资部总监兼光大保德信中小盘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均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于进杰先生,现任本基金管理人研究部总监兼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何了乙先生,现任本基金管理人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监兼光大保
德信岁末红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无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
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
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基金季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
资目标、策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运作办
法》、《销售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
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发生:


(1) 承销证券;
(2)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
的股票或者债券;
(6) 买卖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9)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10)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11)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12) 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
场秩序;
(9)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有误导、欺诈成份;
(10)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基金管理人有关投资制度的规定,本着审
慎勤勉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判断能力,不受他人干预,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
投资决策权,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担任基金托管人或其他基金管理人的任何职务,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任何行为,并遵纪守法。





(五)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概述


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
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有机系统。


内部控制是由为保障业务正常运作、实现既定的经营目标、防范经营风险而
设立的各种内部控制机制和一系列规范内部运作程序、描述控制措施和方法等制
度构成的统一整体。


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员工共同实施的合理保证。公司内部控
制要达到的总体目标是:

(1) 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
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
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 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 确保公司成为一个决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高效、运作安全的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的基金管理公司。

2. 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
监控。


(1) 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其它要素的基础,它决定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基调,并影
响着公司员工的内控意识。为此,本基金管理人从两方面入手营造一个好的控制
环境。首先,从“硬控制”来看,本基金管理人遵循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原则,
设置了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组织结构,各部门有明确的岗位设置和授权分工,
操作相互独立。其次,公司更注重“软控制”,公司管理层牢固树立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优先的理念和实行科学高效的运行方式,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


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加强全体员工道德规范和自身素质建设,使
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2) 风险评估


本基金管理人的风险评估和管理分三个层次进行:一,全公司各部门进行风
险的自我评估和分析,通过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进行自我风险管理。二,公司管
理层下的风险管理工作委员会负责风险管理工作,设定明确的风险管理目标,建
立科学严密的风险控制评估体系,辨认和识别公司内外部的重大风险,评估和分
析风险的重大性、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方案和有效防范措施。风险管理工作委员
会通过定期与不定期风险评估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监控和评价管理层的风险管理工
作,并决策重大的风险管理事项。


(3) 控制活动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各种预防性的、检查性的和修正性
的控制措施,把控制活动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尤其是强调对于基金资产
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严格岗
位分离,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明确授权控制;对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进行了适
当的物理隔离;制订应急应变措施,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4) 信息沟通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清晰、有效的垂直报告制度和平行通报制度,以确保识别、
收集和交流有关运营活动的关键指标,使员工了解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公司的规章
制度,并建立与客户和第三方的合理交流机制。


(5) 内部监控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地监督,保证
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各部门必须切实协助经营管理层对公司日常业务管理活动
和各类风险的总体控制,并协助解决所出现的相关问题。按照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的设置,实现一线业务岗位、各部门及其子部门根据职责与授权范围的自控与互
控,确保实现内部监控活动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展开。


3. 公司的内部控制原则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



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程序,
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
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
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4. 内部控制机制


内部控制机制是指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其相互之间的制约关系。内部控制机制
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机制是公司经营活动得以正常开
展的重要保证。


从功能上划分,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可分为“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
督系统”三个方面。监督系统在各个内部控制层次上对决策系统和执行系统实施
监督。


决策系统是指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拥有决策权力的有关机构及其之间的
关系。执行系统是指具体负责将公司决策系统的各项决议付诸实现的一些职能部
门。


执行系统在总经理办公会的直接领导下,承担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基金投
资运作和内部管理工作。


监督系统对公司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进行全程、动态的监控,监督的对象
覆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全部内容。公司监督系统从监督内容划分,大致分为三个层
次:

(1) 监事会——对董事、公司高管人员的行为及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
(2)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督察长——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
监督;
(3) 监察稽核部——根据总经理及督察长的安排,对公司经营活动及各职能部门
进行的内部监督。

5. 内部控制层次



(1) 员工自律和部门主管的监控。公司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培训,签署
自律承诺书,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保证良好的职业
操守;保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公司各部门主管在权限范围之内,对其管理
负责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控制,保证业务的开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
规定、公司的业务规范和守则,并对部门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负直接责任。

(2) 公司管理层的控制。公司管理层采取各种控制措施,管理和监督公司各个部
门和各项业务进行,以确保公司运作在有效的控制下。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
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3) 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监控和指导。公司所有员工应自觉接受并配合董事
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对各项业务和工作行为的检查监督。合理的风险分析和管理建
议应予采纳,公司规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必须坚决执行。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负最终
责任。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实施独
立客观的检查和评价。


6. 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指规范内部控制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义务规则,是公司内
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依据为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分为四个层次:

(1) 《公司章程》——指经股东会批准的《公司章程》,是公司制定各项基本管
理制度和具体管理规章的基本依据;
(2) 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控制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
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
(3)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是公司在经营管理宏观方面进行内部控制的制度依
据。基本管理制度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批准后实施。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风险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监察
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固有资金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财务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办法、行政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
核制度、员工对外兼职管理办法、员工行为规范、纪律程序和应急情况处理与业
务连续制度等。




(4) 部门规章制度以及业务流程——部门规章制度以及业务流程是在公司基本
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
具体说明。它不仅是公司业务、管理、监督的需要,同时也是避免工作中主管随
意性的有效手段。部门制度及具体管理规章根据总经理办公会的决定进行拟订、
修改,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的。制定的依据包括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
《公司章程》及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7.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维持、完善、实施和有效执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是
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
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完备,并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业务的发展
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 基金托管人

(一)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光大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成立时间:1992年8月18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4.3479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75号

联系人:张建春

电话:010-63639180

传真:010-63639132

网址:www.cebbank.com





(二) 主要人员情况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先生,历任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
(主持工作),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沈阳市分行常务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市
分行副行长、党组副书记,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党组成员兼沈阳市分行行长、
党组书记,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管理司司长,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局长,中国
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司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现
任中国光大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光大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
司董事会主席。


行长赵欢先生,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部业务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公司业
务部综合管理处处长,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厦门市分行副行长,公司业务部副
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现任中国


光大银行行长,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执行董事、党委委员,兼任中国光大银
行党委副书记。


陈昌宏先生,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硕士。曾任中共中央联络部干部,四川光
大资产管理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中国光大银行昆明分行副行长。现任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托管部总经理。




(三)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国投瑞银创新动
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摩根士丹
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转债增
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货币市场证券
投资基金、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
金、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双佳信用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本增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欧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金通用国鑫灵
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商业模式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国金通用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加货币市场基金、益民
服务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健康民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
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共29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资产规模
355.92亿元。同时,开展了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专户理财、企业年金
基金、QDII、银行理财、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资产的托管及信托公司资金信托计
划、产业投资基金、股权基金等产品的保管业务。




(四)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确保基金托
管人有关基金托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
严格的贯彻执行;确保基金资产安全;保证基金托管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渗透到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
有的岗位,不留任何死角。


(2)预防性原则。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从风险发生的源头加强内部
控制,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3)及时性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控制。发现
问题,及时处理,堵塞漏洞。


(4)独立性原则。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机构独立于基金托管业务执行机构,
业务操作人员和内控人员分开,以保证内控机构的工作不受干扰。


3.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会委员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工作重点是对总行各部门、各类业务的风险和
内控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建立横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制。各部门负责分管系
统内的内部控制的组织实施,建立纵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制。投资托管部建立了
严密的内控督察体系,设有风险管理处,通过“全员全程”风险控制体系,加强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风险管理。


4. 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托管部自成立以来严格遵照《基金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运作办法》、《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完善了四十余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逐年重检,将
风险控制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托管部以控制
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在重要岗位(基金清算、基金核算、交易监控)
还建立了安全保密区,安装了录像监视系统和录音监听系统,以保障基金信息的
安全。




(五)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的要求,基金托管人主要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
合、事前监督和事后控制相结合、技术与人工监督相结合等方式方法,对基金投
资品种、投资组合比例每日进行监督;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就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费用支付
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规定的行为,及
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
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
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
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 相关服务机构

(一) 直销机构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大厦46层

电话: (021)63352934,63352937

传真: (021)63350429

客服电话:4008-202-888;(021)53524620

联系人:罗旭

网址:www.epf.com.cn

(二) 代销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95533

联系人:王嘉朔

网址:www.ccb.com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服电话:95559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网址:www.bankcomm.com



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010-68858117

公司网址:www.psbc.com



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客服电话:95595

联系人:薛军丽

电话:010-63636150

传真:010-63639709

网址:www.cebbank.com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网址:www.cmbchina.com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服电话:95568

联系人:董云巍

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网址: www.cmbc.com.cn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倪苏云,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丰靖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1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021)52629999

联系人:刘玲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1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谢小华
电话:010-66223587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1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宁波银行大楼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宁波银行大楼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574-89068340

传真:0574-87050024

联系人:胡技勋


客服电话:96528(上海、北京地区962528)

网址:www.nbcb.com.cn



1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服电话:95599

联系人:刘一宁

电话:010-85108227

传真:010-85109219

网址:www.abchina.com



1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客服电话:95511-3

网址:www.pingan.com



1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服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6.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13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董建岳


客服电话: 4008308003

网址:www.cgbchina.com.cn



17.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8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5-23层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客服电话:021-962999

联系人:吴海平

电话:021-38576969

网址: www.srcb.com



18.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南城路2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路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客服电话:0769-961122

联系人:谭少筠

电话:0769-22118343

传真:0769-22320896

网址: www.drcbank.com



19.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

办公地址: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

法定代表人:金子军

客服电话:(0571)96527、4008096527

联系人:董晓岚、邵利兵

电话:0571-87117617、87117616


传真:0571-87117616

网址:www.czcb.com.cn



20.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

办公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区开元大道256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甫

客服电话:96699

联系人: 王军

电话:0379-65921977

传真:0379-65921869

网址:www.bankofluoyang.com.cn



2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95525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网址:www.ebscn.com



2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联系人:金芸

网址:www.htsec.com



2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43100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联系人:林生迎

网址:www.newone.com.cn



2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联系人:芮敏祺

网址:www.gtja.com



25.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

联系人:郭熠


网址:www.i618.com.cn



26.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172

传真:(0755)82400862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www.pingan.com



27.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服电话:(0571)96598

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丁思聪

网址:www.bigsun.com.cn



2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41和42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传真:(020)87555305


网站:www.gf.com.cn



29.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电话:021-33388211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热线: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3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网址: www.csc108.com



31.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26606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网址: www.citicssd.com



3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7888

客服电话:(021)95503

联系人:吴宇

网址:www.dfzq.com.cn



33.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网址:www.xcsc.com



3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551-2246298

传真:0551-2272100

联系人:李飞

客服电话:4008-888-777

网址: www.gyzq.com.cn




3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38565783

客服电话:400-8888-123

联系人:谢高得

网址: www.xyzq.com.cn



3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116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2028号中国凤凰大厦1号楼7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558305

客服电话: 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38.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联系电话:021-51539888

联系人:张瑾

公司网址:www.962518.com

客服电话:021-962518、4008918918(全国)



39.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95538

网站:www.qlzq.com.cn



40.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6-7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电话:(0571)87901963

联系人:吴颖

客服电话:0571-87902079

网址:www.stocke.com



4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4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24层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755-82569143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孔晓君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4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755)83073087

传真:(0755)83073104

联系人:陈忠

网址: www.cs.ecitic.com



4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45.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网站:www.txsec.com 或www.jjm.com.cn



46.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业务传真:0591-87383610

客服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47.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
-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
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联系电话: 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服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jis.cn



48.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徐世旺

联系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客服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49.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周晖

联系人:郭磊

联系电话:0731-84403319

传真:0731-84403439

网址:www.cfzq.com



50.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彭博

联系电话: 0731-85832343

传真:0731-85832214

客服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51.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联系人: 张茹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9

网址:www.ehowbuy.com



5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88分机7019

传真:021-6438379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3.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联系人:汤素娅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网址: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54.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电话: 021-60897869、0571-28829790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55.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沈雯斌

联系电话:021-58788678-8201

传真:021-58787698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56.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法定代表人: 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联系人:刘艳妮 (运营部)

电话: 021-38509606

传真: 021-38509777

网址:www.noah-fund.com



57.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 闫振杰

客服电话: 400 888 6661

联系人: 张晶晶

电话: 010--62020088--8105

传真: 010--62020088--8802

地址: www.myfund.com



58.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包商银行

办公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包商银行

法定代表人: 李镇西

客服电话:96016(内蒙、北京),967210(深圳、宁波),65558555(成
都)

联系人: 刘芳

电话: 0472-5189051

传真: 0472-5189057

网址:www.bsb.com.cn



59.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400-920-0022

联系人: 周轶

电话: 021-20835789

传真: 021-20835885

网址:licaike.hexun.com




60.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蕰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广场201室

法定代表人: 盛大

客服电话:400-005-6355

联系人: 程毅

电话: 021-50583533

传真: 021-50583633

网址:www.leadfund.com.cn



61. 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32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3201

法定代表人: 李招弟

客服电话:400-808-0069

联系人: 高晓芳

电话: 010-59393923

传真: 010-59393074

网址:www.wy-fund.com



62.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8565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0571-88920897、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63.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1号丽华大厦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1号丽华大厦

法定代表:上官永清

客服电话:95105588

联系人:杨瑞

电话:0351-6819926

传真:0351-6819926

公司网址:www.jshbank.com



64.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1209室

法定代表人: 罗细安

客服电话:400-001-8811

联系人: 孙晋峰

电话: 010-67000988

传真: 010-67000988-6000

公司网址:www.zcvc.com.cn



65.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5号楼702(德胜园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服电话:400-001-1566

联系人:卜石红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885

公司网址:www.yilucaifu.com




66.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客服电话:400-678-5095

联系人:魏争

电话:010-57418829

传真:010-57569671

公司网址:www.niuji.net



67.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 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陈操

客服电话:400-166-1188

联系人:刘宝文

电话:010-58325395

传真:010-58325282

公司网址: www.8.jrj.com.cn



68.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金钟路658号2号楼B座6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服电话:021-51507071

联系人:凌秋艳

电话:021-51507071

传真:021-62990063

公司网址: www.66zichan.com




69.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室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客服电话:400-6099-200

联系人:宋欣晔

电话:010-52361860

传真010-85894285

公司网址: www.yixin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及时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减少其销售城市(网
点),并另行公告。




(三)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大厦46层

法定代表人:林昌

电话:(021)63350651

传真:(021)63352652

联系人:杨静



(四)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 A座3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02号信兴广场地王商业中心4708-4715室

法定代表人:王玲

电话:(0755)82125533

传真:(0755)82125580


联系人:宋萍萍

经办律师:靳庆军、宋萍萍



(五)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公司全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东
三办公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港平

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蒋燕华

经办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募集期为2004年7月20日至2004年8月20日,本次募集的净销售
额为2,543,673,964.24元人民币,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
息共计613,251.70元人民币。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10,835户,按照每份基
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折算成基金份额
共计2,544,287,215.94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4年8月27日正式生效。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于2004年8月27
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 申购、赎回场所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
金代销机构的(网点)进行(代销机构名称和住所等信息请见前文)。基金管理
人可指定其他具有相应条件的基金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业务。


同时,在国内的电子支付与结算和其他相关技术成熟后,基金投资者可通过
本基金管理人或者指定的基金代销机构进行电话、传真或互联网等形式的申购与
赎回。


本基金已开通网上交易业务,相关公告见2006年1月16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的《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推出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的公告》。




(二) 申购、赎回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已经开始办理日常申购和赎回等基金业务,办理申购与赎回等基金业
务的时间(即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开放日具
体业务办理时间为:每个基金开放日的9:30-15:00,交易日15:00以后接
受的交易申请均作为下一个交易日的申请处理。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
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此项调整
不应对投资者利益造成实质影响,基金管理人将有关调整的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并最迟在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
告。




(三)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 “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申购与赎回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
交易;
2.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本基金申购以金额申请,基金赎回以基金



份额申请;
3. 申购费用按单笔申购确认金额对应的费率和单笔确认的申购金额以“外扣
法”计算而得;
4. 当日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消,在当日交易时间结
束后不得撤消;
5.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
提下更改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最迟于新规则开始实施日的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四)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 申请方式:基金投资者须按照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
间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投资者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
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
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的申请无效,不予成交。

2. 申购、赎回的确认与通知:对在T日规定时间内受理的申请,在正常情况下,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T+2个工作日到其办理申请业务的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
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确认情况。

3. 申购、赎回款项的支付的方式与时间:基金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资金
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全额到帐,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
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人将投资者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者。基金
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确认后,赎回款项通常在T+7日内划往赎回人预留的银行
帐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有关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4. 若投资者进行申购申请后,基金管理人发生灾害导致无法对申购人及其份额
进行准确确认时,基金管理人会将所有申购款项退还至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在
基金管理人相关能力恢复后再次提交申购申请。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 代销网点每个账户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2. 投资理财中心每个账户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
3. 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限制,法律另
有规定的除外;
4.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
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余额部
分基金份额将由注册登记人发起强制赎回;
5.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
理人最迟在调整前2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 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
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
数点后两位;
7. 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 申购份额与赎回支付金额的计算方式
1. 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申购价格=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价格

2.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基金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赎回价格=申请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价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3. 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证券交易所收市后计算,并在下一交
易日(T+1日)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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