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金雷风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时间:2015年04月13日 11:35:41 中财网

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雷风电”、“发行人”

或“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
会公告[2013]42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8号)、《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9号)以及《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4]7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
证协发[2014]7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中证协发
[2014]77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


2、本次发行网下申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
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4】158号)等相关规定。网上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请参与网上
申购的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
办法》(深证上【2014】158号)。


3、本次发行在投资者资格、定价方式、老股转让、限售期限、配售原则、回拨
机制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创业板
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
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的估值、报价和投资: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
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截止2015年4月9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
的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1.58倍。本次发行价格
31.94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
为19.66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请投资
者决策时参考。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
份总量为1,407万股,其中新股发行1,126万股,老股转让281万股(即本次公开发行
中设定12个月锁定期的股票数量为281万股)。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使用
的募集资金为33,399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按本次发行价格31.94元/股、发行新股
1,126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5,964.44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
2,569.55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3,394.89万元。按照老股转让281万股、31.94
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本次发行中老股转让所得资金总额为8,975.14万元,老股东
承担的承销费用约385.45万元,老股转让所得资金净额预计为8,589.69万元,募集资
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请查阅2015年4月3日(T-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将不会获
得老股转让所得资金。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
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
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金雷风电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500万股,公司股东可公开发售股份不超


过281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5]53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齐
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
进行。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金雷风电”,股票代码为300443,该代码同时用
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


3、发行人根据发行价格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量,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1,407万股,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为1,126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281万股(即本次公开
发行中设定12个月锁定期的股票数量为281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
8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41%,网上初始发行557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9.59%。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5年4月9日(T-3日)完成。保荐人(主承销
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共收到5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22个配售对象的初
步询价报价信息,5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22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都符合
法律法规以及《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相关规定,
所对应的申报总量为107,250万股,按照网下初始发行850万股计算,申报倍数为
126.18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按“申购价格由高到低,
申报量由少到多,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时间为准)由晚到早”原则依
次剔除,直至剔除总量首次超过拟申报总量的10%。


5、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情况,并
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
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


格为31.94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5.7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19.6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6、在剔除报价最高的部分之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申报价格等于
31.94元/股的配售对象以及申报价格等于31.96元/股、申购数量等于900万股且申报
时间早于2015年4月9日13:00的配售对象确定为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共计有4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96个配售对象,对应的有效申报数
量为85,600万股(自愿锁定12个月的申购量为43,200万股),按照网下初始发行850
万股计算,有效申报倍数为100.71倍,成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均可参与申购。


7、老股转让由符合条件的发行人相关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发行人将不会
获得老股转让部分所得资金。


8、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5年4月14日(T日),投资者只能选择网
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
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
为无效申购,并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9、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根据《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在剔除最高报
价部分后,依据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本次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为43家,具体名
单见本公告“一、询价初步结果及定价”。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
下申购。有效报价对象均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并应按上述名单中的可申购数量参
与网下申购,同时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可申购数量的乘积全额缴纳申购款。因本
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最终确定为1,407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调


整为850万股,因此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申购数量上限由900万股调整为850万股;拟
申购数量未达到850万股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申购数量即为拟申购数量。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T日)8:30-15:00。参与网下
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专户划付申购款,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或登录
“http://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深圳市场”查询)。

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B001999906WXFX300443”。申购资
金有效到账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T日)8:30-15:00,T日8:30之前及15:00之后到账
的均为无效申购。请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3)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当使用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
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
户足额划付申购资金,并应当保证在最终资金划付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

如果配售对象报备的银行账户属于结算银行账户,则其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
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如果配售对象报备的银行账户为非结算银行账户,则
其资金应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的网下发行专户。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划出申购资金的账户与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资金账户
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无效。请有效
报价对象务必确保自身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信息无异常情况。


(4)不同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由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
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配售对象的新股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
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无
效。配售对象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为其网下配售申购余款退款的指定收款
账户。


(5)2015年4月14日(T日)17:30后,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可通过电子平台查
询资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网下投资者如无法通过其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
情况,请及时与其托管银行联系并确认。因网下投资者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其申
购资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6)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
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若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通过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参与申购,实际申购数量少于报价时有效申报数量的,或未能在
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
且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


(7)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所公布的配售原则进行网下配售。

2015年4月16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刊登《山东莱芜金雷风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以
下简称《网下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配售结果。


(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进行核查并有可
能要求其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资者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如投资者不符合条
件、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
法规和本公告规定的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不
予向其配售股票。


(9)网下投资者参与本次网下申购获配的股票包括两种锁定期安排:无锁定和
自愿锁定12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10、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5年4月14日(T日)9:15-11:30、13:00-15:00。


(2)网上申购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5年4
月10日(T-2日,含)前20个交易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市值日均1万元以上(含
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购买者除外)。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
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
条件。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
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5年4月1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T-2日,


含)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
算日均持有市值,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
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
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不得超过5,500股。


(4)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
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5,500股的新股申
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
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5)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
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
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
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
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
购。


11、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5年4月14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
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
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二、
(五)回拨机制”。


12、本次发行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
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
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择机
重启发行。



1

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

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
的;



3

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

无法按照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约定的原则进行
网下
配售;




5

中国证监会在对本次发行承销监管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存在涉嫌
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



13、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15
年4月3日(T-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及发行人网站(http://www.jinleiwind.com)的本次发行的招股
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4、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
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金雷风电/公司

指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齐鲁证


指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本次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1,40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包括新股发
行1,126万股,老股转让281万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
之行为

老股转让

发行人本次发行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281万股,且
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锁定期的投资者获




得配售股份数量之行为。老股转让所得的资金归转让
老股的公司股东所有,不归发行人所有。




网下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向配售
对象根据确定价格发行8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
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
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55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
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

指符合
2015

4

3
日(
T
-
6
日)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配售对象

指网下投资者所属或直接管理的,已在证券业协会完
成备案,可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业务
的自
营投资账户或证券投资产品






网下投资者

指除已参与本次网下发行投资者以外的其他已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
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
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
者除外)


有效报价

指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且
未被剔除或未被认定为无效的报价


有效报价数量/有效申报数量

指有效报价所对应的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
的程序、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及时足额有效缴
付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等





网下发行专户

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
银行账户


T日


2015

4

14

,为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日和网下申
购日




指人民币元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2015年4月8日(T-4日)至2015年4月9日(T-3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截至
2015年4月9日(T-3日)15:00,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
统收到5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22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24.03
元/股-32.30元/股,申报总量为107,250万股。


2、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本次询价中,所有5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22个配售对象均按照《初步询价及推
介公告》的要求提交了核查资料,本次询价不存在无效报价被剔除的情况



3、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本次询价不存在无效报价被剔除的情况,
符合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122家配售对
象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
权平均值(元/股)

31.53元/股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
价中位数(元/股)

31.94元/股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
值(元/股)

31.90元/股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
数(元/股)

31.94元/股



全部报价明细表请见本公告附表。



(二)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
保荐人(
主承销商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
,
按“申购价格由高到低,申购
量由少到多,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时间为准)由晚到早”原则依次剔
除,直至剔除总量首次超过拟申报总量的
10%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将申报价格
高于
31.96元
/
股和申报
价格
等于
31.96元
/


申购数量等于
900万股
,
但申报时间晚于
2015年
4月
9日
13:00的
初步询价申报数量予以剔除


共有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3个配售对象的
报价被剔除,对应剔除的申报量为11,4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报总量的10.63%。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
投资者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股)

31.47

/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
后网下投资者报价
中位数(元
/
股)


31.
94

/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
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元/
股)

31.9
0

/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
后公募基金报价中
位数(元
/
股)


31.94

/







(三)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5
),截止2015

4

9


T
-
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51.
58
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代码

公司

2015年4月9日(T-3
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
(不含4月9日)

2013
年EPS


(元)

2013
年PE
(倍)

300185.SZ


通裕重工


7.68


0.07


109.71


601218.SH


吉鑫科技


11.16


0.0
2


558
.00


(
异常值剔除
)





300129.SZ


泰胜风能


13.70


0.24


57.08


002487.SZ


大金重工


13.67


0.1
0


136.70


002531.SZ


天顺风能


18.51


0.42


44.07


算术平均值:


86.89




数据来源:
WIND



:
吉鑫科技
(601218.SZ)2013

PE
(倍)数值异常
,
不纳入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31.94元/股对应的2014年摊薄后市盈率为19.66倍,低于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


(四)
发行价格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情况,并综合
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
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1.94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5.7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19.6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五)
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


经核查,所有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中,涉及到私
募投资基金的,均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登记备案,
并向齐鲁证券提交了私募基金备案证明文件。


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披露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方式,在剔除最高
报价部分后,申报价格等于31.94元/股的配售对象以及申报价格等于31.96元/股、申
购数量等于900万股且申报时间早于2015年4月9日13:00的配售对象为本次网下发行


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43家,管理的配售对象
家数为96家,有效申购数量总和为85,600万股(自愿锁定12个月的申购量为43,200万
股)。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均可参与申购。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请见
“附表1: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应按下表中可申购数量参与申购,并按照其可申购数量进行
申购缴款。因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最终确定为1,407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
初始发行规模调整为850万股,因此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申购数量上限由900万股调
整为850万股;拟申购数量未达到850万股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申购数量即为拟申
购数量。有效报价对象名单及可申购数量如下: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

有效申购数
量(万股)





可申购数
量(万股)

1

民生通惠资
产管理有限
公司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保险产品

31.96

900

0

850

2

国机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


31.96

900

0

850

3

广发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广发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31.96

900

0

850

4

华富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华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31.96

900

0

850

5

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31.96

900

0

850

6

申万菱信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

申万菱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

31.94

100

0

100

7

中国电子财
务有限责任
公司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
营投资账户

31.94

900

0

850

8

华宝兴业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

华宝兴业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94

900

0

850

9

新华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
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个人分红

31.94

900

0

850

10

新华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
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团体分红

31.94

900

0

850

11

长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长城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31.94

900

0

850

12

长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

31.94

900

0

850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

有效申购数
量(万股)





可申购数
量(万股)

13

开源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开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1.94

900

12

850

14

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


31.94

900

12

850

15

招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招商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31.94

900

12

850

16

招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94

900

12

850

17

招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离退休人员福利
负债

31.94

900

12

850

18

招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中行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
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投资资产
(招商)

31.94

900

12

850

19

招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
业年金计划

31.94

900

12

850

20

招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四组合

31.94

900

12

850

21

招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八组合

31.94

900

12

850

22

南方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94

900

0

850

23

南方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南方避险增值基金

31.94

900

12

850

24

南方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南方创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31.94

900

12

850

25

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31.94

900

0

850

26

西部信托有
限公司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31.94

900

12

850

27

富安达基金
管理有限公


富安达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31.94

900

0

850

28

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统筹外福利负债
基金中信组合

31.94

900

12

850

29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鹏华弘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31.94

900

12

850

30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鹏华弘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31.94

900

12

850

31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31.94

900

12

850

32

泰达宏利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

泰达宏利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31.94

900

0

850

33

西部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31.94

900

12

850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

有效申购数
量(万股)





可申购数
量(万股)

34

国投瑞银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

国投瑞银锐意改革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94

900

0

850

35

国投瑞银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

国投瑞银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31.94

900

12

850

36

国投瑞银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

国投瑞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31.94

900

12

850

37

国投瑞银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

国投瑞银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31.94

900

12

850

38

国投瑞银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

国投瑞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31.94

900

12

850

39

易方达基金
管理有限公


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31.94

900

12

850

40

国投瑞银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

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31.94

900

12

850

41

易方达基金
管理有限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
业年金计划

31.94

900

0

850

42

易方达基金
管理有限公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
业年金理事会专户资产

31.94

900

0

850

43

易方达基金
管理有限公


易方达-杭州银行1期1号资产
管理计划专户

31.94

900

0

850

44

天治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31.94

900

12

850

45

上海电气集
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自营账户

31.94

900

12

850

46

红塔红土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1.94

900

12

850

47

中邮创业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

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31.94

900

0

850

48

中邮创业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

中邮核心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94

900

0

850

49

太平洋资产
管理有限责

太平洋卓越财富二号(平衡型)

31.94

900

0

850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

有效申购数
量(万股)





可申购数
量(万股)

任公司

50

太平洋资产
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万能—团体万能

31.94

900

0

850

51

太平洋资产
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万能—个人万能

31.94

900

0

850

52

太平洋资产
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分红—团体分红

31.94

900

0

850

53

太平洋资产
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31.94

900

0

850

54

太平洋资产
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31.94

900

0

850

55

太平洋资产
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31.94

900

0

850

56

太平洋资产
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受托管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本级-
自有资金

31.94

900

0

850

57

诺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诺安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31.94

900

0

850

58

诺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31.94

900

12

850

59

诺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31.94

900

0

850

60

诺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31.94

900

12

850

61

诺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31.94

900

12

850

62

泰达宏利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

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

31.94

900

0

850

63

大成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31.94

900

0

850

64

大成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
证券投资基金

31.94

900

0

850

65

大成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31.94

900

0

850

66

中欧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中欧瑾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31.94

900

0

850

67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

工银如意养老1号企业年金集
合计划

31.94

900

12

850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

有效申购数
量(万股)





可申购数
量(万股)

公司

68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A
计划)企业年金计划

31.94

900

12

850

69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
业年金计划

31.94

900

12

850

70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
金计划

31.94

900

12

850

71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
业年金计划

31.94

900

12

850

72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

工银瑞信基金公司-农行-中国
农业银行离退休人员福利负债

31.94

900

12

850

73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统筹外福利资金
集合计划

31.94

900

12

850

74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

工银瑞信保本3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31.94

900

0

850

75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

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31.94

900

12

850

76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

工银瑞信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31.94

900

0

850

77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

工银瑞信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1.94

900

12

850

78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

工银瑞信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31.94

900

12

850

79

融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融通通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31.94

900

0

850

80

融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融通通泽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94

900

12

850

81

上海汽车集
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自营账户

31.94

900

0

850

82

国联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


国联安鑫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31.94

900

12

850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

有效申购数
量(万股)





可申购数
量(万股)

83

国联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


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31.94

900

12

850

84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31.94

900

0

850

85

渤海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94

900

12

850

86

中船重工财
务有限责任
公司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
营账户

31.94

900

0

850

87

国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94

900

0

850

88

国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31.94

900

12

850

89

国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

31.94

900

12

850

90

国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31.94

900

0

850

91

德邦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德邦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31.94

900

12

850

92

华泰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稳健型

31.94

900

12

850

93

交银施罗德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交银施罗德周期回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94

900

12

850

94

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31.94

900

0

850

95

长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长安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1.94

900

0

850

96

国海富兰克
林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富兰克林国海焦点驱动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94

900

0

850



(六)预计募集资金量和老股转让资金量

按31.94元/股的发行价格和1,126万股的新股发行股数计算,本次预计募集资金
总额为35,964.44万元,发行人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募
集资金净额将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与发行人
一起对募集资金净额进行三方监管。


按31.94元/股的发行价格和281万股的老股转让股数计算,本次预计老股转让资


金为8,975.14万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划给老股东。发行人将不会获得老股转让部分所
得资金。


二、本次发行股数、新股发行股数和老股转让股数的确定

(一)本次发行股数的确定

本次发行股数的确定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所确定的老股转让原则和计算
公式,本次发行、新股发行和老股转让的股数分别如下:

本次发行股份总数:1,40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其中:

新股发行股数: 1,12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老股转让股数:28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01%。


(二)回拨前网下、网上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为1,407万股(包括发行新股和老股转让)。其中,回拨前网
下初始发行数量为8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41%;网上发行数量为557万股,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9.59%。


(三)老股转让的具体安排

本次转让老股数量为281万股。公司全体股东各自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按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比例,及全体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总数相乘确定,其中,作为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伊廷雷、伊廷学、葛菁杰、李新生和王家庚发售股份数量以其所持
本公司股份的25%为限。


本次公开发售股份后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公开发售老股产生的相关发行承销费
用由发售老股的股东承担,从其转让老股所得资金中扣除。


三、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407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850万
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41%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57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39.59%。


(三)发行价格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1.94元/股。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35,964.4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569.55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3,394.89万元。老股转让所得资金总额为8,975.14万
元,老股东承担的承销费用约385.45万元,老股转让所得资金净额预计为8,589.69
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请查阅2015年4月3日(T-6日)登载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5年4月14日(T日)15:00 同时截止。申购结束
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
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
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

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
50
倍以上但低于
100
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数量的
20%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
100
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50
倍的,回拨后网下
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


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小



于或等于
50
倍的,不启动回拨机制。




2

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
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

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
保荐人(
主承销商

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
2015

4

16
日(
T+2

)在

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中披露。



本款所指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扣除设定
12
个月限售期的股票数量计算。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
-
6



2015

4

3



(周




刊登《招股意向书》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T
-
5



2015

4

7



(周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核查资料截止日 (


1
5

00
截止)


保荐人(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
提交电子版资料进行核查


T
-
4



2015

4

8



(周




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报价时间为
9:30
-
15:00



T
-
3



2015

4

9



(周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截止日(
15:00
截止)


送达核查纸质资料截止日(当日
17:00
前)


T
-
2



2015

4

10



(周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及其有效申报数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
-
1



2015

4

13



(周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2015

4

14



(周




网下申购缴款日(
9:30

15:00
;有效到账时间
15:00
之前)网
上发行申购日(
9:15

11:30

13:00

15:00



T

1



2015

4

15



(周




网下、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确定网下配售结果


T

2



2015

4

16



(周




刊登
《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T

3



2015

4

17



(周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
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
系。






、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
保荐人(
主承销商

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96
家,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

85
,
600
万股。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之“一、初步
询价结果及定价”。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

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查询其
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申报数量
,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
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过程中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进行申购的视为无效。



1

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5

4

14
日(
T
日)
9:30
-
15:00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
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
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填写并提交
申购单信息,包括
申购价格

申购数量
、自愿锁定期及主承销商规定的其他信息。

申购单录入操作一
经确认提交之后将无法修改录入的申购数据信息。



2

网下申购时,投资者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名称、证券账户号码以及银行
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的信息一致,否则为无效申购。




3

配售对象申购款退款的银行收款账户须与其申购款付款的银行付款账户一致。



4

配售对象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进行网下申购,并自行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配售对象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

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三)
网下
申购款的缴付


1

申购款的计算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
2015

4

14
日(
T
日)
8:30
-
15:00
。参与网下
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专户划付申购款。



网下配售对象应缴申购款=发行价格×

申购数量


有效报价对象的

申购数量应按本公告列出的可申购数量参与申购。



2

申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当通过其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专户划付申购资金,并应当保证在最终资金划付时点有足额
资金用于新股申购。如果配售对象报备的银行账户属于结算银行账户,则其划付申
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如果配售对象报备的银行账户为
非结算银行账户,则其资金应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的
网下发行专户。



配售对象应确保资金在
2015

4

14
日(
T
日)当日
15:00
之前到达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T

8:30
之前及
15:00
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

请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结算
深圳
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序号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1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000023029200403170


2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201501100059868686





3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1000500040018839


4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77057923359


5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55914224110802


6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3066285018150041840


7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441010191900000157


8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37010100100219872


9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8910188000097242


10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801014040001546


11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530200001843300000255


1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
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9170153700000013


13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02082594010000028


14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12400011735


15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0000501510209064


16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90303001057738


17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622296531012


18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751696821


19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注:可登录
“http://www.chinaclear.cn
-
法律规则
-
业务规则
-
清算与交收
-
深圳市场


查询。






3

参与申购的有效报价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
资金明细账户
及新股代码,本次网下发行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

B001999906WXFX
300443”





4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划出申购资金的账户与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资金账
户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无效。




5

参与网下申购的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由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
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配售对象的新股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
提供名单,
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
无效。



6

保荐

(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
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参与网下
申购的,实际申购数量少于报价时有效申报数量的,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
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和保荐

(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且予以披露,并将违
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



(四)网下配售


发行人和
保荐人(
主承销商

将根据
2015

4

3
日(
T
-
6
日)
刊登的
《初步询价
及推介
公告》
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2015

4

16
日(
T+2
日)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
刊登
《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详细披露最
终配售情况,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名单、每个获配投资者的报价、
申购数量、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少
于其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的有效报价数量的投资者信息等。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
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五)多余款项退回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为其网下配售申购余款
退款的指定收款账户。

2015

4

16


T+2
日)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保荐

(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配售对象实际应付的认购金额,并将
配售对象
T
日划付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认购金额后的余额以电子指令方式通过相应
的结算银行原路退至其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





)锁定期安排



网下投资者参与本次网下申购获配的股票包括无锁定和自愿锁定
12
个月两种锁
定期安排,锁定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5

4

14
日(
T
日)
9:
15
-
11:30

13:00
-
15:00


如遇
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