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康斯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时间:2015年04月13日 11:36:02 中财网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斯特”、“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2014年修订)、《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等法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
(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
(以下简称“《备案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初步询价
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2014
年修订)。


根据《意见》、《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规定要求,本次发行在投资
者资格、网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定价原则、配售原则等方面有重大变化,请
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
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审慎进行投资决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规定,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40“仪器仪表
制造业”。截止2015年4月9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40“仪器仪表
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71.31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
价格18.1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
市盈率为22.9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
率。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份
总数量为1,02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本
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发行人募投项目中计划以本次募集资金投
入的资金量为15,864.94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8.12元/股、发行新股1,020万股计
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8,482.40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2,622.04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5,860.36万元。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要提示

1、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020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15】55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
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康斯特的股票代码为300445,
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3、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020万股,其中,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
量为612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减去网下
最终发行数量。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5年4月9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合参考发行人基本
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12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4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4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8,482.4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15,860.36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可查询2015年4月3日(T-6日)
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5年4月14日),投资者只能选
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无论
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7、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
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
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
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
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
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配售。


8、回拨机制

T日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在网下出现超额认购的前提下,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根据网上初步认购倍数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
行调节。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
由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认购,若未能足额认购则中止发行。


(2)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


止发行。


(3)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申购倍数未超
过50倍(含),不启动回拨机制;网上投资者初步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
倍(含)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
上投资者初步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若发生回拨情况,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2015年4月16日(T+2日)公布的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
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告相关回拨事宜。


9、当本次发行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即612万股时,或
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网上初始发行数量408万股且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参与申
购的网下投资者回拨后仍然认购不足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
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10、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根据《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在剔除
最高报价部分后,依据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本次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为56
家,具体名单见本公告“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有效报价对象均可参与
本次网下申购,并应按上述名单里的可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同时按照确定的
发行价格与可申购数量的乘积全额缴纳申购款。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T日)8:30~15:00。可
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
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或登录
“http://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深圳市场”查询)。参
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
本次网下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445”。


申购资金有效到账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T日)8:30~15:00,T日8:30之前
及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注意资金到账
时间。



(3)有效报价对象应当使用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并应当保证在
最终资金划付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如果有效报价对象备案的银行账户
属于结算银行账户,则其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支付。

如投资者报备账户为非结算银行账户,则资金户为非结算银行账户,资金应划付
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的网下发行专户。


有效报价对象划出申购资金的账户与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资金
账户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无效。

请有效报价对象务必确保自身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登记备案信息无异常情况。


(4)不同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由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
的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配售对象的新股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
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
售对象的新股申购全部无效。


配售对象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为其网下配售申购余款
退款的指定收款账户。


(5)2015年4月14日(T日)17:30后,网下投资者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网下投资者如无法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请及时与其托管银行联系并确认。因网下投资者未能按照
上述规定确认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6)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报价配售
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
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
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备案。


(7)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612万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所公布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2015年4月16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配售结果。


(8)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T日,周二)9:15-11:30、
13:00-15:00。


(2)网上申购时间(含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5年4月10日(含T-2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一定
市值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网上申购,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
上申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条
件。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
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5年4月10日(含T-2
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
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
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持有市值
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
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超过
500股必须为5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
分之一(4,000股)。


(4)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
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4,000股
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
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
理。


(5)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
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
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
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
余均为无效申购。


12、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本次发行的招股


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敬请投资
者仔细阅读。


13、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证券时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康斯特

指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
海证券

指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02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之行为

网下发行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有效报价对象根
据确定价格初始发行61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
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
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
购方式定价初始发行40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
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
发行数量)

投资者

指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和根据创
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
场交易的自然人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及《证券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禁止配售的对象除外)

网下投资者

符合2015年4月3日(T-6日)《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
及推介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和申购的投资


有效报价对象

初步询价中申报价格未被剔除且入围有效报价的投资者

剔除部分

指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既定排序
剔除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
购总量的10%

有效报价

初步询价中配售对象申购价格不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格且未被剔除的报价部分,同时符合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
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
序、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
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等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
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资金账户

T日

指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按照其有效申购数量进
行申购、缴纳申购资金和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
期,即2015年4月14日(周二)



指人民币元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1、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在2015年4月8日(T-4日)至2015年4月9日(T-3日)的初步询价期间,符合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所列参与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参与了本次初步询价。截
至2015年4月9日(T-3日)15:00,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共
收到64家投资者管理的107家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申报信息,并协同德恒上海律
师事务所对参与报价投资者的资格进行了核查,64家投资者及其管理的107家配
售对象的认购资格均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所约定的条件,不存在禁止配
售的情形,参与询价的私募基金投资者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的规定完成了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64家投资者的报价区
间为6.74元/股~18.12元/股,累计申购数量为63,410万股。全部报价明细表请见附
件。


符合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107家配售对象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
(元/股)

18.12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

加权平均数(元/股)

18.01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元/股)

18.12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数
(元/股)

18.12



2、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对所有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
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
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时,按照价格由高到低的顺序逐个剔除。若需剔除的同一
价位上有多家投资者,且需剔除量不超过该价位申购总数量时,先剔除该价位上
申购数量小的投资者的申购数量;当申报价格相同且申购数量也相同时,则先剔
除报价时间晚的投资者的申购数量。投资者申购数量被部分剔除的,不影响剩余
申购数量的有效性。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按照以上剔除方法,将报价为18.12
元且拟申购数量低于600万股的配售对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全部剔除,剔除数量
为410万股;将报价为18.12元、拟申购数量为600万股且报价时间晚于2015
年4月9日13:12的配售对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全部剔除,剔除数量为6,000万
股。最终,剔除的申购量为6,41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购总量的10.11%。剔
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相关报价指标统计如下: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
价中位数(元/股)

18.12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
者报价加权平均数(元/股)

18.00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报价
中位数(元/股)

18.12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
报价加权平均数(元/股)

18.12



3、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
行业为C40“仪器仪表制造业”。截止2015年4月9日(T-3日),中证指数发布


的C40 “仪器仪表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71.31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情况列示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最近20个交易日均价
(含2015年4月9日,
元/股)

2014年EPS

2014年PE(倍)

(元/股)

300066

三川股份

21.32

0.50

42.64

300371

汇中股份

34.73

0.78

44.53

300259

新天科技

20.35

0.38

53.55

300165

天瑞仪器

26.8

0.32

83.75

300112

万讯自控

14.21

0.09

157.89

300309

吉艾科技

23.85

0.39

61.15

平均值

-

-

57.12



注:计算可比上市公司2014年静态市盈率均值时,已剔除市盈率超过100的数值。


本次发行价格18.12元/股对应的2014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2.98倍,低于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


4、有效报价对象和发行价格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合考
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
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12元/股。


(2)有效报价对象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投资者为有效报价投资者。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数量为56家,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为94家,
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56,400万股。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
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
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
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
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配售。


有效报价对象应按其可申购数量参与申购。有效报价对象名单及可申购数量
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有效申购
数量

可申购
数量

(元/股)

(万股)

(万股)

1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城久利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18.12

600

600

2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18.12

600

600

3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12

600

600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福利负债
基金

18.12

600

600

5

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18.12

600

600

6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18.12

600

600

7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丰证券投资基金

18.12

600

600

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信安稳利混合
型养老金产品

18.12

600

600

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交通控股系统企业
年金计划

18.12

600

600

10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8.12

600

600

11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


18.12

600

600

1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
司企业年金计划

18.12

600

600

13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之星安心1号资管
产品

18.12

600

600

14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医药保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12

600

600

1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统筹外福
利负债基金中信组合

18.12

600

600

16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营账户

18.12

600

600

17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18.12

600

600

18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万能险

18.12

600

600

19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聚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18.12

600

600

20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国寿集团委托建信基金
股票型组合

18.12

600

600

2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18.12

600

600

22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建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统筹外养老金
委托资产建行专户

18.12

600

600

23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建信基金公司-建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工会委员会员工股权
激励理事会

18.12

600

600

24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建信安心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18.12

600

600




25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分红—个
人分红

18.12

600

600

26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传统—普
通保险产品

18.12

600

600

27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18.12

600

600

28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18.12

600

600

29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自营账户

18.12

600

600

30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险
分红

18.12

600

600

31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瑾源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18.12

600

600

32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瑾泉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18.12

600

600

33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泰达宏利养老收益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18.12

600

600

34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12

600

600

35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自营账户

18.12

600

600

36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工银瑞信绝对收益策略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18.12

600

600

37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18.12

600

600

38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
司企业年金计划

18.12

600

600

39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

湖北省电力公司企业年
金计划

18.12

600

600

40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18.12

600

600

41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12

600

600

42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国联安鑫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12

600

600

43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12

600

600

44

江满仙

江满仙

18.12

600

600

45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特定客户资产
托管专户(宏源证券中
华财险)

18.12

600

600

46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12

600

600

47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18.12

600

600

4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营账户

18.12

600

600




49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18.12

600

600

5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营账户

18.12

600

600

51

罗灿裕

罗灿裕

18.12

600

600

5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号)

18.12

600

600

5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营账户

18.12

600

600

54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受托管理中国平安财产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
统-普通保险产品

18.12

600

600

55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18.12

600

600

56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平安人寿-分红-团险分


18.12

600

600

57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平安人寿-分红-个险分


18.12

600

600

58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平安人寿-万能-个险万


18.12

600

600

59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平安人寿-分红-银保分


18.12

600

600

60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平安人寿-传统-普通保
险产品

18.12

600

600

61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传统—高利
率保单产品

18.12

600

600

62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12

600

600

63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12

600

600

64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18.12

600

600

65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8.12

600

600

66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交银施罗德周期回报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18.12

600

600

67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12

600

600

68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自营账户

18.12

600

600

69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交银施罗德荣安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12

600

600

70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君享新利六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8.12

600

600

71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自营账户

18.12

600

600

72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君享新利一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8.12

600

600

73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自营账户

18.12

600

600




74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8.12

600

600

75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传统—普通保
险产品

18.12

600

600

76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
保险产品

18.12

600

600

77

忻子焕

忻子焕

18.12

600

600

78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营账户

18.12

600

600

79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


新时代新财富11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18.12

600

600

80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弘利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18.12

600

600

81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弘盛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18.12

600

600

8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品牌传承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12

600

600

83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自营账户

18.12

600

600

8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营账户

18.12

600

600

8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自营账户

18.12

600

600

86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


新时代新财富10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18.12

600

600

87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
基金

18.12

600

600

88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18.12

600

600

89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昆仑健康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
险产品稳健型

18.12

600

600

90

安徽国元控股(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国元控股(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18.12

600

600

91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华泰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个险分红

18.12

600

600

92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增值投资产品

18.12

600

600

93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12

600

600

94

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8.12

600

600



5、预计募集资金量

按18.12元/股的发行价格和1,020万股的新股发行股数计算,本次预计募集
资金总额为18,482.40万元。发行人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发行人的募投
项目。所有募集资金将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将与发行人一起对全部募集资金进行三方监管。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 元。


2、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020万股,全部为新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612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08万股,为本次发
行数量的40%。


3、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1)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4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4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4、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2015年4月14日(T日)8:30-15:00;有效到
账时间15:00之前。


5、网上发行申购时间:2015年4月14日(T日)9:15-11:30、13:00-15:00。


6、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15年4月3日(周五)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和原件扫描版核查资料

T-5日

2015年4月7日(周二)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和原件扫描版核查资料截止日
(17:00截止)

T-4日

2015年4月8日(周三)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T-3日

2015年4月9日(周四)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截止)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资料原件(15:00截止)

T-2日

2015年4月10日(周五)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T-1日

2015年4月13日(周一)

刊登《发行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
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5年4月14日(周二)

网下申购缴款日(申购 9:30-15:00;缴款8:30-15:00,
有效到账时间15:00之前)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T+1日

2015年4月15日(周三)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确定网下配售结果

T+2日

2015年4月16日(周四)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T+3日

2015年4月17日(周五)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 (1)T日为发行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
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3)如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主承销商及发行人
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发行日程将向后顺延;

(4)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三、网下发行

1、参与对象

经主承销商确认,本次网下询价有效报价的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为94个,
其对应的有效申购量为56,40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申购数量。具体名单及有效申购
数量请见“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之“4、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确定
过程”。


2、网下申购

(1)参与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T日9:30-15:00通过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
的其他信息。缴款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T日)8:30~15:00。


(2)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资金(申购资金=发行价格×可申购数量),并同时
满足以下条件:

①有效报价对象的申购数量应按本公告列出的可申购数量参与申购;

②有效报价对象应当使用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并应当保证在最
终资金划付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有效报价对象向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
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



③有效报价对象应确保资金在2015年4月14日(T日)当日15:00之前到达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该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序号

开户行

开 户 名 称

银 行 账 号

1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000023029200403170

2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201501100059868686

3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1000500040018839

4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77057923359

5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55914224110802

6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3066285018150041840

7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441010191900000157

8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37010100100219872

9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8910188000097242

10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801014040001546

11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530200001843300000255

1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9170153700000013

13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02082594010000028

14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12400011735

15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0000501510209064

16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90303001057738

17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622296531012

18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751696821

19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注: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深圳市场-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
下发行专户信息表。”查询。


(3)参与申购的有效报价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
细账户及新股代码,本次网下发行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
“B001999906WXFX300445”。


(4)有效报价对象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
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5)如果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未按规定及时足
额缴纳网下申购款,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
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


3、网下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及参与网下申购投资者的
有效申购结果协商确定最终网下配售结果。如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回拨后网下
最终发行数量,则按以下原则进行配售:

(1)投资者分类

主承销商将提供有效报价并参加网下申购的符合配售投资者条件的网下投
资者分为以下三类:

A类: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和社保
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

B类: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
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年金保险资金”);

C类:所有不属于A类、B类的网下投资者。


(2)配售原则

在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中,首先安排不低于40%优先向A类投资者配售;安
排不低于一定比例(初始比例为20%)优先向B类投资者配售,如无法满足A
类投资者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将适当降低B类投资者的配
售数量。


按照以下配售原则将回拨后(如有)本次网下实际发行数量向投资者的所有
申购进行配售:

①当A类投资者的申购总量>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40%时,A类投资者的配
售比例≥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C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

②当A类投资者的申购总量≤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40%时,A类投资者全额
配售;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C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


(3)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取整后精确到1股,产生
的零股统一分配给获配数量最大的投资者;若获配数量相同,则按照申报时间先


后配售给申报时间早的投资者;如果按照上述方法仍不能确定,则以投资者申购
时在深交所网下电子平台中记录先后顺序为准。


(4)分类配售完成后,须确保A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B类投资者的配售
比例≥C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向A类投资者优先配售不低于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的40%,在保证A类投资者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投资者配售比例的前提下向B
类投资者优先配售不低于网下实际发行数量的20%,若有效配售对象中A 类、
B 类的有效申购不足安排数量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向其他类投资者配售
剩余部分。


4、无效申购

有效报价对象划出申购资金的账户与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资金
账户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无效。

不同有效报价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由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
划拨资金的有效报价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没有
包括在名单中的投资者的新股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
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有效报价对象的新股申购
全部无效。


5、多余款项退回

根据《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有效报价
对象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为其网下配售申购余款退款的指
定收款账户。


2015年4月15日(T+1日)15:00 前,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
供的新股网下配售结果计算配售对象应退款项,并将相关数据通过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交主承销商。


2015年4月16日(T+2日)9:00 前,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扣收新股认购款项,
并发出付款指令,要求结算银行将剩余款项退至配售对象登记备案的收款银行账
户。


6、其他重要事项

(1)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2)验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2015年4月14日(T日)
对获配的投资者网下发行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3)律师见证: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
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4)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
(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
基金所有。


(6)配售对象已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对
于违规者,中国结算将对其网上申购作无效处理;深交所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
告、限制申购等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报有权部门查处。


(7)违约处理:如果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未按
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公告披
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议报备。


四、网上发行

1、网上申购时间

2015年4月14日(T日)9:15-11:30、13:00-15:00。


2、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主承销商在2015年4月14日(T日)
9:15-11:30,13:00-15:00期间将网上初始发行数量408万股“康斯特”股票输入其在
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18.12元/股的发行价格卖出。


3、参与对象

(1)2015年4月14日(含T日)之前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
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在深交所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及机构投
资者,且2015年4月10日(含T-2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
1万元)深交所上市股票市值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本次初步询价
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2)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同时
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4、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确定

(1)投资者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深交所上市股票市值的,每5,000元
市值可申购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
股数的千分之一(4,0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
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2)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5年4月10日(含T-2日)
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
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可同时用于2015年4月14日(T日)申购
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只
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
不得撤销。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
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15年4月14日(T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
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
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4)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以下账户除外:

①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②无市值的证券账户;③合并市值小于
1万元的证券账户;④不合格、休眠、注销的证券账户及法律、法规禁止者。


(5)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5、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尚未
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的前两个工作日,即2015年4月
10日(含T-2日)前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2015年4月10日(含T-2日)前20个交易日
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
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3)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以在网上申购日2015年4月14日(含T日)前
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
申购资金。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投资者当面委
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
(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
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
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
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
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申购
结束后,由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
申购户数。


6、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
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
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7、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实际发行量(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时,
网上实际发行量为408万股加回拨数量,相应增加中签号码个数),则采取摇号
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5年4月15日(T+1日),各证券公司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的结算银行账户。


2015年4月15日(T+1日)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
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验资专户。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
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实际到账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按每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
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
申购,将不予配号。


2015年4月16日(T+2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
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主承销商于2015年4月16日(T+2日)在《证券时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5年4月16日(T+2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
券交易网点。主承销商于2015年4月17日(T+3日)在《证券时报》上公布中签
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8、结算与登记

(1)2015年4月15日(T+1日)至2015年4月16日(T+2日),全部申购资金
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内,所冻结的资金产生的利息,归证
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深交所、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有关规定。


(2)2015年4月16日(T+2日)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券交
易网点。


(3)2015年4月17日(T+3日),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款
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返


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网上认购款项划至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
户。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有关协议将该
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向主承销商或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五、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
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5号楼

电 话:010-56973355

传 真:010-56973355

联系人:何欣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电 话:021-20333546、021-20333898

传 真:021-50817925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附件:全部报价明细表



发行人: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3日


附件:全部报价明细表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

拟申购数量
(万股)

提交时间

备注

1

曲爱娟

曲爱娟

18.12

120

2015-04-08
12:03:59.293

剔除

2

新华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

新华资产-明道增值
资产管理产品

18.12

290

2015-04-09
13:43:16.873

剔除

3

泰达宏利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泰达宏利创盈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18.12

600

2015-04-09
14:43:57.983

剔除

4

富国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富国新回报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18.12

600

2015-04-09
14:33:23.170

剔除

5

富国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
二组合

18.12

600

2015-04-09
14:32:37.543

剔除

6

华宝兴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华宝兴业动力组合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18.12

600

2015-04-09
13:56:38.153

剔除

7

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离退
休人员福利负债特
定资产管理计划

18.12

600

2015-04-09
13:46:24.703

剔除

8

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博时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18.12

600

2015-04-09
13:44:23.983

剔除

9

新华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分红-个人
分红

18.12

600

2015-04-09
13:43:55.530

剔除

10

新华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分红-团体
分红

18.12

600

2015-04-09
13:43:40.983

剔除

11

上海中金资本投
资有限公司

上海中金资本投资
有限公司

18.12

600

2015-04-09
13:36:14.827

剔除

12

天津远策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新疆远策恒达资产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18.12

600

2015-04-09
13:22:56.703

剔除

13

长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长城久利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18.12

600

2015-04-09
13:11:53.327

有效

14

长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长城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18.12

600

2015-04-09
13:11:13.530

有效

15

渤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18.12

600

2015-04-09
11:17:43.623

有效

16

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福利
负债基金

18.12

600

2015-04-09
11:17:24.000

有效

17

民生通惠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传统保险
产品

18.12

600

2015-04-09
11:14:23.653

有效

18

银河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
基金

18.12

600

2015-04-09
11:07:16.217

有效




19

银河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银丰证券投资基金

18.12

600

2015-04-09
11:06:49.703

有效

20

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中信证券信安稳利
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18.12

600

2015-04-09
10:33:24.000

有效

21

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江苏交通控股系统
企业年金计划

18.12

600

2015-04-09
10:32:02.453

有效

22

泰达宏利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泰达宏利效率优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18.12

600

2015-04-09
10:24:53.280

有效

23

嘉实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
二组合

18.12

600

2015-04-09
10:01:00.717

有效

24

嘉实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
团公司企业年金计


18.12

600

2015-04-09
10:00:17.793

有效

25

太平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太平之星安心1号资
管产品

18.12

600

2015-04-09
09:58:50.467

有效

26

南方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南方医药保健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18.12

600

2015-04-09
09:57:46.703

有效

27

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统筹
外福利负债基金中
信组合

18.12

600

2015-04-09
09:51:39.373

有效

28

华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自营账户

18.12

600

2015-04-09
09:43:34.250

有效

29

中邮创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中邮双动力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18.12

600

2015-04-08
14:43:15.057

有效

30

信达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万能险

18.12

600

2015-04-08
14:41:43.483

有效

31

广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广发聚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18.12

600

2015-04-08
14:41:19.513

有效

32

建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国寿集团委托建信
基金股票型组合

18.12

600

2015-04-08
14:30:36.103

有效

33

海富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海富通养老收益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12

600

2015-04-08
14:29:40.073

有效

34

建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建信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统筹
外养老金委托资产
建行专户

18.12

600

2015-04-08
14:28:42.650

有效

35

建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建信基金公司-建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工会委员
会员工股权激励理
事会

18.12

600

2015-04-08
14:27:38.057

有效

36

建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建信安心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18.12

600

2015-04-08
14:24:57.683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