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用B:信用A份额开放赎回业务公告

时间:2015年04月13日 17:38:44 中财网


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信用A份额开放赎回
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场内简称:中欧信用)

基金主代码

16601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内(含3年)为
基金分级运作期,信用A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满半
年开放一次申购赎回,信用B封闭运作并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本基金不再分级运作,
并将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4月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
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
规定

赎回起始日

2015年4月15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信用A

信用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6013

150087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







注:1、“信用A”即本基金《基金合同》所指“增利A” ,“信用B”即本
基金《基金合同》所指“增利B” 。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3年内,信用A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半年开放一次,开放日


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2015年4月15日为
信用A的最后开放赎回申请日,即在该日15:00前接受办理信用A份额的赎回
业务。


3、信用A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信用A最后一个开放日选择将其持有的信用
A赎回,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赎回申请,其持有的信用A将
于2015年4月16日日终转换后被默认为转入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份额。


2.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信用A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每满半年开放一次,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的最后一个工
作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按照《基金合同》
的规定,信用A的最后开放赎回申请日为2015年4月15日,即在该日15:00
前接受办理信用A份额的赎回业务。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信用A无法按时开放赎回的,开放日为不可抗
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3.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场外赎回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
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份时,
剩余基金份额将与该次赎回份额一起全部赎回。


3.2赎回费率

信用A不收取赎回费用。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价格为“确定价”原则,即信用A的赎回价格以人民币1.00元为基准
进行计算。


本次开放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全部信用A份额(包括信用A因本次
基金份额折算增加的份额数)均可申请赎回。


本次开放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信用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客服电话: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021-68609700

直销中心电话:021-68609602

直销中心传真:021-68609601

网址:www.lcfunds.com

联系人:袁维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西南证券、中信证券(浙
江)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族证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
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
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5.1 净值公告披露安排


在信用B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
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
值;在信用A的开放日披露信用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在信用B的封闭期届
满日披露信用A与信用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在开始办理基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或开始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
他媒介,披露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5.2 信用A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披露的特别说明

信用A开放日,按照折算比例调整信用A的基金份额,同时将信用A的基
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000元。


为方便投资者办理赎回业务,信用A开放日披露的净值为折算后基金份额
净值1.000元,持有人对应查询到的持有基金份额为根据折算基准日基金份额参
考净值进行折算调整后的基金份额。


开放日当日,信用A按照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办理赎回。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信用A的最后开放赎回申请日,即2015年4月15日,办
理其赎回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阅本基金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基金份额划分为信用A、信
用B两级份额,两者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信用A和信用B的收益计
算与运作方式不同,其中,信用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并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开放一次;信用B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
封闭期为3年。本基金在扣除信用A的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信用B享
有,亏损以信用B的资产净值为限并由信用B承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后3年期届满,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将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信用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
日与其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即《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的最后一个


工作日。信用A在每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
持有的信用A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具体的折算方式及折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信用A此次开放日的赎回申请确认办法及确认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
发布的相关公告。


(5)信用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2014年10月16日至
2015年4月15日期间,信用A的年收益率(单利)为4.25%。


(6)开放日当日15:00前接受办理信用A份额的赎回业务,开放日当日15:00
之后不再接受办理信用A份额的赎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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