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华东重机: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时间:2015年04月13日 17:42:33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5-014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
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4月1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9日—4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9日
15:00至2015年4月10日15:00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2日

(二)召开地点:无锡市高浪东路508号华发大厦B座24楼

(三)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翁耀根先生

(六)会议通知: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七)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24位股东,代表公司股份108,057,800股,占公司
股份总额的54.028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4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
100,520,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26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0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共7,537,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686%。


(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九)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无锡华东重型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8,028,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31%;反对5,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7%;弃权
24,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22%。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上进行了2014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全文已于2015年3
月20日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8,025,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02%;反对5,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7%;弃权
27,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51%。


三、审议通过《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8,025,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02%;反对5,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7%;弃权
27,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51%。


四、审议通过《2014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8,025,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02%;反对5,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7%;弃权
27,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51%。


五、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8,025,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02%;反对5,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7%;弃权
27,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51%。


六、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049,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24%;反对5,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7%;弃权
3,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4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99.8915%;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0.0675%;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1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025,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02%;反对5,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7%;弃权
27,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2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99.5739%;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0.0675%;弃权2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0.3586%。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无锡杰
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525,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739%;反对5,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75%;弃权
27,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35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2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99.5739%;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0.0675%;弃权2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0.3586%。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无锡分行申请授信伍仟万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025,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02%;反对5,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7%;弃权
27,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51%。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信银行无锡分行申请授信壹亿伍仟万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025,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02%;反对5,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7%;弃权
27,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51%。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无锡南长支行申请壹亿陆仟万元授信额度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025,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02%;反对5,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7%;弃权
27,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51%。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市滨湖支行办理总信用余额不超
过人民币壹亿元信用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025,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02%;反对5,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7%;弃权
27,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51%。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交通银行无锡城北支行申请授信壹亿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025,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02%;反对5,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7%;弃权
27,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51%。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025,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02%;反对5,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7%;弃权
27,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51%。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025,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02%;反对5,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7%;弃权
27,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51%。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金匮律师事务所秦党亲律师、袁红兵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
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金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