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欧信用:信用A份额开放赎回业务公告
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 信用 A 份额 开放赎回 业务公告 公告 送出日期: 201 5 年 4 月 1 3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场内简称:中欧信用) 基金主代码 16601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本 基金《 基金合同 》 生效后 3 年内(含 3 年)为 基金分级运作期, 信用 A 自 《 基金合同 》 生效日起每满半 年开放一次申购赎回, 信用 B 封闭运作并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本基金不再分级运作, 并将按照本基金 《 基金 合同 》 的约定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 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4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 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 规定 赎回起始日 201 5 年 4 月 15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信用 A 信用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6013 150087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 是 否 注: 1 、“信用 A ” 即本基金 《 基金合同 》 所指 “ 增利 A ” ,“信用 B ” 即本 基金 《 基金合同 》 所指 “ 增利 B ” 。 2 、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3 年内, 信用 A 在 《 基金合同 》 生效后每满半年开放一次 , 开放日 为自 《 基金合同 》 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201 5 年 4 月 15 日为 信用 A 的 最后开放赎回申请 日,即在该日 15 : 00 前 接受办理 信用 A 份额的赎回 业务。 3 、 信用 A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信用 A 最后一个开放日选择将其持有的信用 A 赎回,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赎回申请,其持有的信用 A 将 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日终转换后被默认为转入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LOF )份额。 2. 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 信用 A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每满半年开放一次,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的最后一个工 作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 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按照《基金合同》 的规定, 信用 A 的 最后开放赎回申请 日为 201 5 年 4 月 15 日,即在该日 15 : 00 前 接受办理 信用 A 份额的赎回业务。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 信用 A 无法按时开放赎回的,开放日为不可抗 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3 . 赎回业务 3 .1 赎回份额限制 场外赎回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 5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 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5 份时, 剩余基金份额将与该次赎回份额一起全部赎回。 3 .2 赎回费率 信用 A 不收取赎回费用。 3 .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价格为 “ 确定价 ” 原则,即 信用 A 的赎回价格以人民币 1.00 元为基准 进行计算。 本次开放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全部 信用 A 份额(包括 信用 A 因本次 基金份额折算增加的份额数) 均可申请赎回 。 本次开放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 信用 A 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4 . 基金销售机构 4 .1 场外销售机构 4 .1.1 直销机构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8 层 客服电话: 4007009700 (免长途话费)、 021 - 68609700 直销中心电话: 021 - 68609602 直销中心传真: 021 - 68609601 网址: www.lcfunds.com 联系人: 袁维 4 .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 金元证券、西南证券、 中信证券(浙 江)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 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民族证券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深 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上海长 量基金销售投资 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诺亚 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5 .1 净值公告披露安排 在 信用 B 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 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 值 ; 在 信用 A 的开放日披露 信用 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在 信用 B 的封闭期届 满日披露 信用 A 与 信用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后,在开始办理基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或开始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 及其 他媒介,披露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5 .2 信用 A 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披露的特别说明 信用 A 开放日,按照折算比例调整 信用 A 的基金份额,同时将 信用 A 的基 金份额净值调整至 1.000 元。 为方便投资者办理赎回业务, 信用 A 开放日披露的净值为折算后基金份额 净值 1.000 元,持有人对应查询到的持有基金份额为根据折算基准日基金份额参 考净值进行折算调整后的基金份额。 开放日当日, 信用 A 按照 1.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办理赎回。 6 .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 1 )本公告仅对 信用 A 的 最后开放赎回申请 日 , 即 201 5 年 4 月 15 日,办 理其赎回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阅本基金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 2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基金份额划分为 信用 A 、 信 用 B 两级份额,两者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 7 ∶ 3 。 信用 A 和 信用 B 的收益计 算与运作方式不同,其中, 信用 A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并 自 《 基金合同 》 生效之日起每满 半年 开放一次; 信用 B 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 封闭期为 3 年 。 本基金在扣除 信用 A 的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 信用 B 享 有,亏损以 信用 B 的资产净值为限 并 由 信用 B 承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后 3 年期届满,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将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 ( 3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 信用 A 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 日与其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即《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半年 的最后一个 工作日。 信用 A 在每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基金份额持有人 持有的 信用 A 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具体的折算方式及折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 4 ) 信用 A 此 次 开放日的赎回申请确认办法及确认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 发布的相关公告。 ( 5 ) 信用 A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 201 4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 5 年 4 月 15 日期间, 信用 A 的年收益率(单利)为 4. 25 % 。 ( 6 )开放日当日 15:00 前接受办理 信用 A 份额的赎回业务,开放日当日 15:00 之后不再接受办理 信用 A 份额的赎回业务。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