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特变电工:2014年度审计报告

时间:2015年04月14日 00:09:38 中财网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1)公司名称: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TBEA CO.,LTD.
(2)公司成立日期:1993 年 2 月 26 日
( 3 )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叁 拾 贰 亿 肆 仟 零 拾 叁 万 叁 仟 陆 佰 捌 拾 陆 元 整
(RMB3,240,133,686.00)
(4)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延安南路 52 号
(5)法定代表人:张新
(6)经营范围: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电线电缆及其他电气机械器材的制造、
销售、检修、安装及回收;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生产销售;五金交电的销售;硅及相
关产品的制造、研发及相关技术咨询;矿产品的加工;新能源技术、建筑环保技术、水
资源利用技术及相关工程项目的研发及咨询;太阳能系统组配件、环保设备的制造、安
装及相关技术咨询;太阳能光伏离网和并网及风光互补系统、柴油机光互补系统及其他
新能源系列工程的设计、建设、安装及维护;太阳能集中供热工程的设计、安装;太阳
能光热产品的设计、制造;承包境外机电行业输变电、水电、火电站工程和国内、国际
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属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
务人员;进口钢材经营;一般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房屋出
租;纯净水的生产(限下属分支机构经营);水电暖安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及相关咨
询;花草培育、销售。


2. 历史沿革

公司 1993 年 2 月 26 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批准(新体改
[1993]095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1997 年 5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
监发[1997]286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1997 年 6 月股票发行
上市。1997 年 6 月 12 日公司在昌吉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股本 8,168 万元。

1998 年 5 月 20 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了 1998 年度配股预案,并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新证监办函[1998]017 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证监上字[1998]109 号),以总股本 8,168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配售 3
股,股本变更为 9,331.96 万元。

1998 年 11 月 20 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以总股
本 9,331.96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股本变更为 14,931.136 万元。



2000 年 3 月 1 日召开的 199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199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1999 年末总股本 14,931.136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共送红股
2,986.2272 万股;以 1999 年末总股本 14,931.136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4 股的比例转增股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5,972.4544 万股,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后,股本变更为 23,889.8176 万元。

2000 年 3 月 1 日召开的 199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00 年配股方案,并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乌鲁木齐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批准(乌证监办函[2000]10 号文)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公司字[2000]47 号),以总股本 23,889.8176 万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配售 1.875 股,股本变更为 25,949.0176 万元。

2000 年 6 月,公司内部职工股距公司股票发行期满三年,6 月 9 日,公司内部职工股
998.40 万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02 年 8 月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02 年度配股方案,公司 200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配股方案有效期的议案》,并于 2004 年 9 月
16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
[2004]143 号文)的核准,以公司总股本 25,949.0176 万元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售 3 股
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本变更为 29,861.4976 万元。

200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 200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
以 200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9,861.4976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股本变更为 38,819.9469 万元。

2006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
会议,会议通过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公司以 200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8,819.9469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1 股,转增后股本变更为 42,701.9416 万元。

公司因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以获得的全部转增股份共计 16,779,643 股及其
持有的 28,872,798 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非流通股股东共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
45,652,441 股对价。

2007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 200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的方案,以 2007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42,701.9416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股本变更为 85,403.8832 万元。


2008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0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0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 200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85,403.8832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送 2 股派 0.25 元(含税),共送股 17,080.7767 万股,派现金 2,135.0971 万元;
以 200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85,403.8832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共计转增 8,540.3883 万股。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股本变更为
111,025.0482 万元。

2009 年 3 月 7 日召开的 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08 年度增发方
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952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08 年 8 月向
社会公开增发 8,800 万股,增发后股本变更为 119,825.0482 万元。

2009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0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 200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9,825.0482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派现金 1 元(含税),共送股 23,965.0096 万股,派现金
11,982.5048 万元;以 200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9,825.0482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
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35,947.5145 万股。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后股本变更为 179,737.5723 万元。

2010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0 年度增发方
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05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向社会公开增发 22,997.8 万股,增发后股本变更为 202,735.3723 万元。

201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02,735.3723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现金 1 元(含税),共派现金 20,273.53723 万元;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
本 202,735.3723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60,820.6117 万元。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股本变更为 263,555.9840 万元。

2013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
配股方案,并于 2014 年 1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特变电
工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5 号),2014 年 1 月公司向原股东配售
普通股(A)股 53,035.3146 万股,定向配股后股本变更为 316,591.2986 万元。

2014 年 7 月 9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特变电工股份有
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根据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2014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向激励对象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 1,556 人定向发行新股
共计 7,422.07 万股,定向发行后股本变更为 324,013.3686 万元。



3. 行业性质

公司属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4. 主要产品

主要产品是:变压器及电抗器、电线电缆、国际成套工程承包、太阳能硅片、光伏
组件及太阳能系统工程等。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特变电工衡阳变
压器有限公司、天津市特变电工变压器有限公司、特变电工山东鲁能泰山电缆有限公
司、特变电工(德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天池能源有限
责任公司、特变电工新疆能源有限公司、特变电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特变电工杜尚别
矿业有限公司等 22 家子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年因新设增加新疆中特国际物流有限公
司、昌吉回族自治州特变电工职业培训中心、新疆特变电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共 3 家子
公司。

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化”及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
容。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
事项。


四、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
会计估计包括营业周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发出存货计量、固定资产分
类及折旧方法、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
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
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
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
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
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
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
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公司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
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
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
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
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
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
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
并报表时,视同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
表时,以不早于本公司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
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
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为避免对被合并方净资产的价值进行重
复计算,本公司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本公司和被
合并方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
和其他净资产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当期损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公司取得控制权
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
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
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
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
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
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
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
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
收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
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
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


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
期投资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
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
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
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
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的合营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对于共同经营项目,本公司作为共同经
营中的合营方确认单独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
负债,根据相关约定单独或按份额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与共同经营发生购买、销售
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交易的,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
部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公司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
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 3 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
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 外币交易

本公司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
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
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
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
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
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
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
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1) 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按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对拥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
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
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
售;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公司近期采
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
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
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本公司将
只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工具,才可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工具的计量基础不同
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
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
人员报告;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
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包含
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
合工具。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其公允
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
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
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
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产生的
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
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这类资产中,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


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
融资产,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存在活跃市场报价或虽没有活跃市场报价但公允价
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此类金融
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
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
直接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
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以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
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
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成本计量。


2)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
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
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
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
而收到的对价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
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
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
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
提减值准备。

公司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年末按照以
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认的公允价值,较成本下跌幅度达到或超过 50%以上;或截至资产
负债表日持续下跌时间已经达到或超过 6 个月,公司根据成本与年末公允价值的差额确
认累积应计提的减值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
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
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
计入当期损益。

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
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
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
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2) 金融负债

1) 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
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
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
的部分。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
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
认新金融负债。公司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
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
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
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
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
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


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
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
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11.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公司将下列情形作为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确认标准: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
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
务,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年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
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本集团按规
定程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
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为期末余额大于等于 400 万元的应收款项,单
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为期末余额大于等于 100 万元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
备的确定依据、计提方法: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


对于期末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采用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
项一起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有期末
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该比例反映各项目实际
发生的减值损失,即各项组合的账面价值超过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金额。根
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
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及坏账准备计
提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
的计提方法

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2.00

2.00

1 年至 2 年(含 2 年)

5.00

5.00

2 年至 3 年(含 3 年)

20.00

20.00

3 年至 4 年(含 4 年)

30.00

30.00

4 年至 5 年(含 5 年)

50.00

5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判断依据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12. 存货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在产品、委托加工材料、自制
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工程施工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
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采用分次摊销法核算。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
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
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
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
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3. 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1)该非流动资产
或该处置组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2)
本公司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或该处置组作出决议并取得适当批准;(3)本公司已经与
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14. 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
资。

本公司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
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权
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 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
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
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
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公司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
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
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
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
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方法。例
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
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览
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
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
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
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
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
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处理方法。

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
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
一览交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
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
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
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采用公允价
值核算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合并日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
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
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
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公司如有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


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披露确定投资成
本的方法。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
算。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
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
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他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
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
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
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
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
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
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
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
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
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
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本公司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
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
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
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
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5.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核算范围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
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方法: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
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
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建筑物的后续计
量,计量方法与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一致;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土地使用权后续计量,
计量方法与无形资产的计量方法一致。

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时,转换为其他资产核算;自用建筑物停止自用,改为出
租时,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投资性房地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
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投资性
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
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16. 固定资产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
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
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其他设备
等。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
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本公司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
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0-40

5.00

2.38—4.75

机器设备

5-20

5.00

4.75—19.00

运输设备

5-10

5.00

9.50—19.00

电子设备

3-5

5.00

19.00—31.67

其他

5-20

5.00

4.75—19.00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公司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机器设备,将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依据
是与他方签订的融资租赁协议。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
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
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
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
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
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
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
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
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


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
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7.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
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
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


18. 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 1 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
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
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
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
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
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
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
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9. 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使用权、采矿权及探矿权、专利技术、软件
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
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
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对非同一控制下合
并中取得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公允价值可以可靠计量、能够从企
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同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
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的无形资产,在对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按公允
价值确认为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
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进行摊销。摊销金额
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
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在每个会计期间,本公司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
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
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
确定性,被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为研究某特定产品生产工艺而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评价和选择阶段的支出为研究
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规模生产之前,针对该特定产品生产工艺最终应
用的相关设计、测试阶段的支出为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
化:
(1)该特定产品生产工艺的研发技术业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凡研发支出资本
化形成的专有技术应获取相关第三方或行业权威机构出具的鉴证依据;
(2)研发支出资本化项目须按照公司科技部相关流程通过审核立项并获取立项报
告,且管理层已批准该特定产品生产工艺开发的预算;
(3)已有前期市场调研的研究分析说明该特定产品生产工艺所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
推广能力;且形成的专有技术须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或者填补国际、国内、公司空
白,且能够投入生产实践,具有良好的收益预期。

(4)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该特定产品生产工艺的开发活动及后续的规
模生产;
(5)该特定产品生产工艺开发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
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
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0. 长期资产减值

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
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公
司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
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
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
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
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
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
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
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
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
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
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1. 长期待摊费用

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当前及以后各期分担的年限在一年以上
的各项费用。有明确受益期限的,按受益期限进行摊销;无受益期的,分 5 年平均摊
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
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2. 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福利。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
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
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
成本。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金、企业年金、内退人员支出等,按照
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


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
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辞退福利是由于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到期前,企业根据法律与职工本人或职工代
表(如工会)签订的协议,或者基于商业惯例,承诺其提前终止对职工的雇佣关系时支
付的补偿产生,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
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
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
酬。


23. 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
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
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
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
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
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24. 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
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
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
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
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
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
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
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
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
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
外),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即视同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支付计划已经全部满足可行权条
件,在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当期确认剩余等待期内的所有费用。


25. 专项储备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生产安全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
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

本公司使用提取的安全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
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
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
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本公司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26. 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和
建造合同收入,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1)销售商品的收入,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
控制;
③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④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的收入,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①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②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3)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收入:
①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时,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
入和费用。完工百分比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方法。根据这种方法,
合同收入应与为达到完工进度而发生的合同成本相配比,以反映当期已完工部分的合同
收入、费用和毛利。

公司选用下列方法之一确定合同完工进度:
①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②已完工合同工作的测量。采用该方法确定完工进度由专业人员现场进行科学测
定。

公司主要采用以上第一种方法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在无法根据第一种方法确定合同
完工进度时,采用第二种方法。

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两个计算步骤:
①确定合同的完工进度,计算出完工百分比;
计算公式:完工百分比=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
②根据完工百分比计量和确认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计算公式: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
确认的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合同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
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以前会计年度预
计损失准备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时,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①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确认,合同成本在
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②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27. 政府补助

本公司的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
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
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
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 元)计量。

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
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
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
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取得的政府补助,
按照应收金额计量,计入当期损益,否则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确认。


28.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
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
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
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
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
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9. 租赁

本公司的租赁业务包括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承租方时,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
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公司作为承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
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公司作为出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
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


30. 套期保值

在套期开始时,公司应对套期关系以书面形式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
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书面文件至少要载明套期工具、被套期项
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套期有效性评价方法等内容。

(1)公司对预期交易采用现金流量套期保值进行会计核算。并按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
理:
①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
列项目反映。该有效套期部分的金额,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较低者确定:
Ⅰ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
Ⅱ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

②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即扣除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后的其
他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③在风险管理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中,载明了在评价套期有效性时将排除套期工具
的某部分利得或损失或相关现金流量影响的,被排除的该部分利得或损失的处理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的后续处理要求:
①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公司随后确认了一项金融资产或一项金
融负债的,原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应当在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影响公司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公司预期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
确认的净损失全部或部分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时,应当将不能弥补的部分转出,计
入当期损益。

②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公司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一项非
金融负债的,公司可以选择下列方法处理:

Ⅰ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应当在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
债影响公司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公司预期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


中确认的净损失全部或部分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时,应当将不能弥补的部分转出,
计入当期损益。

Ⅱ将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
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了一项确定承诺时,该确定承诺满足运用
本准则规定的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也应当选择以上两种方式之一处理。

公司选择了以上两种处理方法之一作为会计政策后,应当一致地运用于相关的所有
预期交易套期,不得随意变更。

③不属于以上(1)或(2)所指情况的,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
失,应当在被套期预期交易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终止运用现金流量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
①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

在套期有效期间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不应当转出,直至预
期交易实际发生时,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套期工具展期或被另一项套期工具替换,且展期或替换是公司正式书面文件所载明
套期策略组成部分的,不作为已到期或合同终止处理。

②该套期不再满足运用套期保值准则规定的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

在套期有效期间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不应当转出,直至预
期交易实际发生时,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③预期交易预计不会发生。在套期有效期间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
或损失应当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④公司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对于预期交易套期,在套期有效期间直接计入所
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不应当转出,直至预期交易实际发生或预计不会发
生。预期交易实际发生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处理;预期交易预计不会发生的,原直接
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1. 商誉

商誉为股权投资成本或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的或企业合并中取得
的被投资单位或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取得日或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与子公司有关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单独列示,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有关的商
誉,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


32. 重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
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

本公司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
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下列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导致未来期间的资产及负债账面值发生重大调整的重
要风险。

(1)存货减值准备
本公司定期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对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确认存货
跌价损失。本公司在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同类货物的预计售价减去完工时将要
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当实际售价或成本费用与以前估计
不同时,管理层将会对可变现净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根据现有经验进行估计的结果
可能会与之后实际结果有所不同,可能导致对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账面价值的调整。因
此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可能会随上述原因而发生变化。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调整将影响估
计变更当期的损益。

(2)商誉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
本公司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为
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其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

如果管理层对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毛利率进行修订,修
订后的毛利率低于目前采用的毛利率,本公司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应用于现金流量折现的税前折现率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税前折率
高于目前采用的折现率,本公司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实际毛利率或税前折现率高于或低于管理层的估计,本公司不能转回原已计提
的商誉减值损失。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减
值测试。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和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
置费用后的净额中较高者,其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

如果管理层对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毛利率进行修订,修
订后的毛利率低于目前采用的毛利率,本公司需对固定资产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应用于现金流量折现的税前折现率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税前折现
率高于目前采用的折现率,本公司需对固定资产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实际毛利率或税前折现率高于或低于管理层估计,本公司不能转回原已计提的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会计估计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估计需要对未来各个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的税率进行估
计,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实现取决于本公司未来是否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未
来税率的变化和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也可能影响所得税费用(收益)以及递延所得税
的余额。上述估计的变化可能导致对递延所得税的重要调整。

(5)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可使用年限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预
计使用寿命是管理层基于同类资产历史经验、参考同行业普遍所应用的估计并结合预期
技术更新而决定的。当以往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时,则相应调整未来期间的折旧费用和
摊销费用。


3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4 年 1 月至 6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
益的披露》,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除《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自 2014 年度财务报表起施行外,上述其他准则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首次执行日)起施行。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
1月
1日至
201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14年
10月
28日经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公司于
2014年
7月
1
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
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
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公司按相关准则的规定进行了追溯
调整,主要调整如下: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能实施控制、重
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进行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在活
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应当按照成本计量。本
公司将对参股公司的股权投资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财务报表列报》,本公司将财务报表格式进行
了更改,并相应对本年度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期初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日或
2013 年度影响金额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
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
权益性投资的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
-26,526,7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6,526,700.00
递延收益
896,385,025.90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其他非流动负债
-896,385,025.90
年修订)》及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了更改,并相应对本年度财务报表的比较
其他综合收益
-3,471,019.16
数据进行了调整资本公积
-119,634,745.12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23,105,764.28

续上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12年
12 月
31日或
2012 年度影响金额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
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
权益性投资的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
-29,021,7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9,021,700.00
递延收益
726,466,889.34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其他非流动负债
-726,466,889.34
年修订)》及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了更改,并相应对本年度财务报表的比较
其他综合收益
63,234,328.87
数据进行了调整资本公积
-92,974,990.19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29,740,661.32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40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开始适用的时点

为了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子公司新特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生产多晶硅
产品的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电厂厂房
折旧年限与其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新特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依照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及税务法规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生产多晶硅产品的固定
资产-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电厂厂房的预计使用
寿命进行变更

特变电工七届九次董事会会
议决议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



具体如下:

类 别

变更前政策

变更后政策

估计使用年限

预计残值率(%)

估计使用年限

预计残值率(%)

化工类房屋建筑物

40

5.00

30

5.00

电厂房屋建筑物

40

5.00

30

5.00

化工类设备

20

5.00

14

5.00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
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在现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的 影 响 主 要 为 : 折 旧 费 用 增 加 122,412,005.23 元 , 净 利 润 减 少
104,050,204.45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 90,450,842.73 元,少数股东
损益减少 13,599,361.72 元。


五、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
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缴增值税

6、11、13、17

营业税

按应税营业收入计征

3、5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缴增值税及营业税税额计征

1、5、7

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12、15、16.5、25



2. 税收优惠

(1)根据《国务院关于批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
发[1991]12 号),公司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


务局联合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F201265000056,发证时间 2012 年 5 月
21 日,有效期三年。公司按 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根据《国务院关于批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
发[1991]12 号),公司子公司天津市特变电工变压器有限公司被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
会、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1412000186,发证时间 2014 年 10 月 21 日,有效期三年,其按 15%的所得税税率计
缴企业所得税。

(3)根据《国务院关于批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
发[1991]12 号),公司子公司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被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财 政 厅 、 国 家 税 务 局 、 地 方 税 务 局 联 合 认 定 为 国 家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 证 书 编 号 为
GR201421000021,发证时间 2014 年 10 月 22 日,有效期三年,其按 15%的所得税税率计
缴企业所得税。

(4)根据《国务院关于批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
发[1991]12 号),公司子公司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被湖南省科学技术厅、财政
厅 、 国 家 税 务 局 、 地 方 税 务 局 联 合 认 定 为 国 家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 证 书 编 号 为
GR201443000191,发证时间 2014 年 8 月 28 日,有效期三年,其按 15%的所得税优惠税
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5)根据《国务院关于批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
发[1991]12 号),公司子公司特变电工山东鲁能泰山电缆有限公司被山东省科学技术
厅、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拟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于 2014 年 10
月 31 日起 15 个工作日进行公示, 2014 年企业暂按 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6)根据《国务院关于批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
发[1991]12 号),公司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
局联合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F201465000013,发证时间 2014 年 6 月 10
日,有效期三年,其按 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7)根据《国务院关于批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
发[1991]12 号),公司子公司特变电工(德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被四川省科学技术
厅、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1451000023,发证时间 2014 年 10 月 11 日,有效期三年,其按 15%的所得税税率计
缴企业所得税。



(8)根据《国务院关于批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
发[1991]12 号),公司孙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被新疆科学技术厅、财
政 厅 、 国 家 税 务 局 、 地 方 税 务 局 联 合 认 定 为 国 家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 证 书 编 号 为
GF201265000031,发证时间 2012 年 3 月 24 日,有效期三年,其按 15%的所得税税率计
缴企业所得税。

(9)根据《国务院关于批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
发[1991]12 号),公司孙公司特变电工康嘉(沈阳)互感器有限责任公司被辽宁省科学
技术厅、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1221000066,发证时间 2012 年 11 月 27 日,有效期三年,其按 15%的所得税税率计
缴企业所得税。

(10)根据《国务院关于批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
(国发[1991]12 号),公司孙公司特变电工中发上海高压开关有限公司被上海市科学技
术委员会、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为 GR201231000611,发证时间 2012 年 11 月 18 日,有效期三年,其按 15%的所得税税率
计缴企业所得税。

(11)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
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和《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第十
九条的有关规定,公司子公司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符合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
收优惠政策,吉木萨尔县国家税务局同意 2014 年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税率征收。

(1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昌吉市地方税务局下发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
税减免通知书《昌市地税榆通<2014>2 号》。另根据《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
见》(新政发[20l0]92 号)、《关于落实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税收政策的意见》
(新国税发〔2011〕177 号)税收优惠政策,昌吉市地方税务局下发减免税备案通知书
《昌市地税(榆)通<2014>15 号》,公司子公司特变电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4 年度
按 12%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1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1]53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子公司特变电工新疆能源有限公司符合新疆
困难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奇台县国家税务局同意 2014-2018 年享受企业
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的有关规定,企业
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收入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
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公


司孙公司新疆新特新能建材有限公司减按 90%计入收入总额,201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已
取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并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取得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

(15)根据财税[2008]156 号第一条第四款,生产原材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 30%
的特定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公司孙公司新疆新特新能建材有限公司销售自产以粉煤
灰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符合 GB11968-2006 标准规定的合格品要
求的标准,201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已取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并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进行税收减免备案登记。

(16)根据《浦国税流优惠认字[2012]第 10 号》,南京市浦口区国家税务局审核同
意公司孙公司特变电工南京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
有效期 2011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年初”系指 2014 年 1 月 1 日,
“年末”系指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年”系指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上
年” 系指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1. 货币资金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现金

655,507.54

324,908.31

银行存款

9,208,291,650.09

9,053,449,364.14

其他货币资金

1,975,235,528.94

1,308,172,155.82

合计

11,184,182,686.57

10,361,946,428.27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125,093,836.52

110,637,077.20



(1)年末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459,741,154.22 元,期货保
证金 207,838,564.28 元,保函保证金 151,944,976.66 元及其他保证金。


(2)年末受限制的货币资金 1,259,542,850.32 元,明细如下: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995,216,588.77

771,875,111.76

保函保证金

149,907,400.06

167,378,240.86

协定存款

0.00

75,000,000.00

期货保证金

76,864,740.07

68,735,847.75

银行信用证保证金

36,404,121.42

53,909,301.26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外汇保证金

1,150,000.00

1,750,000.00

合计

1,259,542,850.32

1,138,648,501.63



年末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已扣除上述受限的货币资金。


(3)年末无货币资金质押情况。


2.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种类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2,220,781,910.93

1,415,194,655.36

商业承兑汇票

399,207,958.20

513,839,255.08

合计

2,619,989,869.13

1,929,033,910.44



(2) 年末已用于质押的应收票据

项目

年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680,737,290.50

商业承兑汇票

0.00

合计

680,737,290.50



(3) 年末已经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年末终止确认金额

年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2,495,772,256.34

0.00

商业承兑汇票

0.00

8,097,987.62

合计

2,495,772,256.34

8,097,987.62



(4) 年末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3.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

类别

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85,367,897.53

2.21

128,898,948.77

69.54

56,468,948.76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8,193,039,269.07

97.79

302,042,297.81

3.69

7,890,996,971.26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8,378,407,166.60

100.00

430,941,246.58



7,947,465,920.02



(续上表)

类别

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72,430,000.00

1.30

36,215,000.00

50.00

36,215,0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5,507,654,296.60

98.70

179,784,733.97

3.26

5,327,869,562.6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5,580,084,296.60

100.00

215,999,733.97



5,364,084,562.63



1) 年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年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上海中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72,430,000.00

72,430,000.00

100.00

款项已提起诉讼,详见
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二、1
的详细表述

NATIONAL ELECTRICITY CORPORATION

112,937,897.53

56,468,948.77

50.00

注 1

合计

185,367,897.53

128,898,948.77







注 1:2008 年 7 月,公司与 NATIONAL ELECTRICITY CORPORATION 签署《东部电网工
程合同书》,由本公司作为承包商,独立承建苏丹东部电网变电站工程及线路工程,合
同总价款 9,419.00 万欧元。NATIONAL ELECTRICITY CORPORATION 于 2009 年 1 月预付本
公司 10%工程款,同时约定进度款在合同生效后第 25 个月起分 17 期支付(即从 2011 年 3
月 1 日至 2019 年 3 月 1 日每 6 个月支付一次)。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已完成了成套工程
项目建设,并于 2013 年 9 月收到业主的最终验收证明。截止 2014 年末,本公司该项目
账面应收账款 5,806.52 万欧元,其中未按照合同约定收回的逾期应收账款为 1,514.81
万欧元(按照年末汇率 7.4556 折算为人民币为 112,937,897.53 元)。由于苏丹政局的动


荡及经济环境的变化,依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年末对未收回的逾期应收账款按 50%计提
坏账准备。


2)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年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6,565,730,822.09

131,314,610.68

2.00

1 年至 2 年(含 2 年)

1,120,712,976.35

56,035,648.83

5.00

2 年至 3 年(含 3 年)

457,791,496.00

91,558,299.21

20.00

3 年至 4 年(含 4 年)

26,070,536.89

7,821,161.07

30.00

4 年至 5 年(含 5 年)

14,841,719.47

7,420,859.75

50.00

5 年以上

7,891,718.27

7,891,718.27

100.00

合计

8,193,039,269.07

302,042,297.81





(2) 本年度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 年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264,591,507.75 元 ; 本 年 转 出 的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45,831,404.16 元,转销的坏账准备金额 3,242,933.11 元,其他转出的坏账准备金额
575,657.87 元。其中:
本年转出的坏账准备金额 45,831,404.16 元,系公司及公司子、孙公司本年办理无
追索权(非回购型)保理业务将已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出所致。

本年转销的坏账准备金额 3,242,933.11 元,系公司子公司核销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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